促进社会和谐与提高女性地位的思考

2013-09-26 04:09曾雪阳
学理论·上 2013年8期
关键词:社会和谐

曾雪阳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私有财产的出现,母系氏族社会的瓦解,父权的确立,女性逐渐从生活主体退变为以一种奴化的形式生存。人类社会的进步又动摇了女性的男权崇拜与妄自菲薄。在历经漫长的被奴役与损害的平静之后,现代社会随着女性家庭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提高,使她们重新审视自我并且寻求超越的愿望日益强烈。现实状况的矛盾日益尖锐,改变两性关系秩序的要求愈加迫切。和谐社会的建设不可忽略的关键一环就是女性自身素质与社会地位的提升,最终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共创社会和谐。

关键词:男女平等;女性地位;社会和谐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2-0106-02

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将建设特色社会主义的总布局概括为“五位一体”,即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主义和谐社会、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且具体阐述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的八个基本要求,即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必须坚持推进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必须坚持促进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和平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无论是建设特色社会主义的总布局的“五位一体”还是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是事关全局的关键一环。理念的提升与工作的部署意味着我党认识上的一大飞跃,执政意识的逐步深化。

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一再强调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不可忽略的是,人是社会构成的核心因素,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涉及方方面面的因素,多种多样的层面,只有这些要素与层面都和谐发展,社会才能和谐发展。然而,人们在关注这些社会要素时,往往最容易忽略“性别”这一因素。这恰恰是以人为本社会中最基本的层面。要构建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真正的、全面的、和谐的社会,性别和谐就是一个关键要素。性别和谐与家庭和谐紧密相连。中国有句俗话叫做家和万事兴,讲的就是男女两性能够构建好和谐美好的家庭,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才可以使家庭在社会的和谐发展中发挥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沙尔·傅立叶,在他的重要著作《四种运动的理论》里提出了以下著名论断:某一时代的社会进步和变迁是同妇女走向自由的程度相适应的,而社会秩序的衰落是同妇女自由减少的程度相适应的。妇女权利的扩大是一切社会进步的基本原则。恩格斯进一步高度概括女性解放与社会进步的关系:在任何社会中,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1]。社会的发展要求人类的进步,而人类的进步自然包括男人的进步和女人的进步。时代发展到今天,作为人类的一半——女人的聪明才智仍在相当程度上被压抑。

一、妇女如何实现真正的解放

“在几千年的男权社会中,男人在女人心目中的地位犹如上帝在人们心中一样,是绝对权威的象征:女人必须崇拜、服从和依附于男人,女人对男人的背叛或忤逆被看作与亵渎上帝同样是严重的不轨。男人是女人的上帝、失却男人对男权社会中的女人来说是难以想象的。”[2]

在几千年的文明史中,男人和女人的世界有着根本的不同。男人的世界是社会,女人的世界是家庭。男人在他的世界中斗争、劳动,并因此获得了权利、勇气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从而奠定了男子在家庭与社会中的统治地位。女人被看作是“人之妻”、“人之母”、“人之媳”,而独独没有被看作是独立的“人”。人们按“妻”、“母”、“媳”的标准去要求她,她也这样要求着自己,心甘情愿地、任劳任怨地在社会规定的标准中牺牲自我、奉献自我。女性在这样的舆论氛围与自我意识的裹挟中自甘局促于生活的小圈子里,她们的某些智慧和才能也因此被压抑,“头发长见识短”的先天“弱智”成了女性挥之不去的阴影。

妇女的家务劳动逐渐退变成私人事务而被弱化了或被忽略了其社会意义,男子的劳动成了主宰,妇女的社会地位也逐渐被弱化。如何才能让妇女获得与男子同等的社会地位而实现男女平等?恩格斯对这一问题做了深入的分析,他指出:要实现妇女的真正解放,实现男女的真正平等,妇女必须从家务劳动中脱身出来,投身到社会劳动中去。只有在妇女可以大量地社会规模地参加生产,而家务劳动只占她们极少的工夫的时候,妇女的解放才有可能实现[3]。

女性的权利与人的权利、儿童的权利一样,不是对两性冲突的一种报复式回答,而是对女性生而为人的权利的一种探究和一种基本的看法。党的十八大报告多次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就是要全面实现“人”的权益,当然包括妇女的权益。可以说,今天的中国妇女的社会性解放程度是处在世界前列的。无论是妇女的政治权利、社会待遇、就业状况还是妇女的家庭地位,一直都是我党极为关注并积极推进的。

二、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女性自主意识的强化

随着时代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女人的生活内容和社会角色发生了巨大变化,她们的人生需要也随之改变。她们不再甘于以锅台为领地、家庭为世界的狭小空间里浪费自己的才华,默默走完自己的人生旅程。她们开始“寻觅自己”了,她们要在社会上找到失落的自我,以独立的人格自立于世,以自身的才智贡献社会,以实现她作为一个“人”的价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中国女性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女性潜能的发掘、自我才华的展现、自我价值的实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一)“优胜劣汰”原则为女性赢得了机会

以开放与竞争为特点的市场经济遵循“优胜劣汰”原则,对才智与谋略的认可弱化了对性别差异的区分。公平和开放的市场,迅速发展的科技,“适者生存、劣者淘汰”的生存法则召唤着所有的智者和勇者。在当今时代,知识成为第一生产力,各行各业最先进的科学技术与最新的管理理念就是最核心的竞争力。谁最先拥有它,谁就能在某一领域独占鳌头。在经济建设的广阔天地中,女性不再被作为“弱者”被排除在社会生产之外,而是以竞争者的身份加入,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积极推动社会与文明的发展。也许由于历史的、生理的、文化的等等原因,使一个独立女性的成功之路更为崎岖,但是,她也获得了更苛刻的完善自己的机会,在历练中变得自尊、自强、自信,从而彻底摆脱控制,谋划自己的幸福,充分展现自己的主体地位,绽放女性独有的智慧和人格魅力。

同时,随着生产力的快速提升,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GDP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人均GDP超过5 000美元,排名世界第89位。中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公共服务的不断完善,使中国妇女不断从家务劳动中解脱出来拥有更多的时间投身学习、交友,全面地提升自身,逐步拥有与中国男性同等的发展机会。女性步步为营争取与男性同等话语权,不再迷信男性霸权地位,她们通过展现自己的才华与智慧,张扬女性的自主意识,以“木棉树”一样美丽挺拔的形象与“橡树”并肩挺立,融入社会生产之中,并从中获益,他们在经济建设中奏响了属于自己的旋律,与男性一起投身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与男性在平等与和谐中共同发展,迎接全面小康社会的到来。

(二)和谐社会的构建,为女性赢得了关注

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再次重申要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还强调要重视选拔女干部。建设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女性的发展提供了不断完善的制度、法律保障和宽松的舆论环境。我们的社会一直在争取任何时候都把女性作为一个独立的、完整的、拥有人的权利的人,而绝不是一种从属,一种用以祭祀的牺牲。男女平等不仅仅停留在国策层面,而应该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在当今的中国,女性的权利与自由得到广泛关注。这对于女性地位的提升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从另一角度讲,对男女平等问题的关注,说明女性还存在被歧视与被忽略的不公平待遇。当男女平等问题彻底解决,将标志着我们的社会文明程度极大提高,必将极快地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如今,在我国实行了诸多保护妇女儿童的政策,比如孩子姓既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户口也可以自由选择随父或随母。媒体的宣传加强了社会对女性弱势群体的关注,她们的生存现状得到及时报道,进而得到及时救助[4]。女性通过自己的劳动,其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已得到很大程度的提升。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条件下确保女性地位的提高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征途上,每个人都应该拥有均等的发展机会。尽管我国在男女平等问题上已经往文明方向行进的速度已经相当快了,社会的变革与现代文明的推进,把大批女性从家庭推向社会,从乡村推向城市,从普通职员推向领导岗位,但是诸多因素仍然制约与牵肘着女性解放的脚步,种种不平等现象仍然存在。就业与受教育的资源在某些领域男性仍然占有绝对优势,社会资源的享用上也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从某种意义上讲,话语权仍然掌控在男性手中,男性的价值取向与评判偏好依然左右着很多行业包括政府机关人员的聘用和升迁。男女发展的机遇并不对等,收入也不可相提并论,而女性往往因为照顾家庭、抚育孩子而承担更大的下岗失业的风险。为了整个社会的和谐与文明进步,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今天的中国仍然是一个必须紧抓不放的现实问题,十八大报告强调要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事关广大妇女儿童的福祉。女性的主体意识的确立,既需要国家政策的引领,也需要社会舆论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女性自身要在党和国家的保护和扶持下,自觉主动地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展现女性风采。

(一)要在文化意识方面彻底消除男女不平等的意识

职业女性要彻底从传统观念的禁锢中挣脱出来,实现自我发展,科学全面地认识自我,培养女性主体意识,不能被男性话语裹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们应该依循的评判标准,而不能仍然以明显有失偏颇的男权思想和打上男权烙印的价值评判标准来左右自己。

(二)要在政治经济建设的浪潮中为女性营造宽松的环境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为女性主体地位的实现,女性才智与能力的展现,提供广阔的社会舞台。在尊重男女差异的同时,为同等条件下的女性提供宽松的舆论环境。党的方针政策将女性问题包容在内,在具体执行中只有落实到位,女性的自由发展才有了制度保障。中国的建设离不开伟大而智慧的中国女性,要多方位、多角度、多渠道落实好妇女权益,激发妇女的创造热情与工作才干,妇女在完成自身建设的同时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推动社会主义文明的前进。

当然,女性走出家庭,融身社会建设的同时一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避免角色偏位,灵活巧妙地完成自己家庭角色和社会角色的转换,充分展现自己的才能,实现社会与家庭的和谐幸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是我党引领全国各族人民努力实现而且一定会实现的宏伟目标。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女性的自我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女性的自由与解放离不开和谐社会的发展,和谐社会的真正实现同样离不开男性与女性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00.

[2]刘慧英.走出男性传统的樊篱———文学中男权意识的批判[M].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1995:102.

[3]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67.

[4]王伟光.论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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