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厚兵
新《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要积极推广使用税务机关的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2012年以来,各地税务机关积极推进网络发票试点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36个省、市的税务机关开展了网络发票试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表示,随着网络发票的推广应用,税务机关将力争在3年内,把网络发票推广到全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0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3年4月1日起施行。现就《办法》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办法》第一、二条明确,为加强普通发票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规范网络发票的开具和使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办法。在我国境内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办理网络发票管理系统的开户登记、网上领取发票手续、在线开具、传输、查验和缴销等事项,适用本办法。
我国网络发票探索是从2009年开始的,到目前有47个省级国、地税局进行了试点,有283.7万户纳税人使用,开具网络发票15.82亿份,占机打发票约10%,涵盖工业、商业、建筑安装、房地产、服务业等。涵盖通用机打发票、机动车销售发票、二手车销售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等发票种类。
为了保障利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的使用管理需要,规范网络在线开具发票行为,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并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办法》共16条,对网络发票的开具和使用作出了详细规定,并于2013年4月1日起实施。《办法》出台后,一些媒体认为该办法主要针对电子商务的,目的是为“对电商征税”做准备,征税后成本会转嫁给网络购物的消费者。这是一种误解。网络发票是规范发票使用和税收征管,以及防控发票类违法犯罪的手段,而非针对网络购物和电子商务征税。
《办法》明确,网络发票是指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标准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公布的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发票是人们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我国常见发票主要可以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两类。普通发票只是一种收付款凭证,而增值税专用发票既是收支凭证,又是纳税人据以抵扣增值税税款的主要依据。这里所说的网络发票,目前主要指的是普通发票。
网络发票是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登录税务机关网站或使用具备网络通信功能机具开具的直接将交易信息传输到税务机关后台系统的一种机打发票。网络发票区别于传统的手工发票和定额发票,具有成本低,填开数据真实,便于实时查验发票真伪等优点。据了解,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将网络发票管理系统纳入金税工程三期,为全面推行网络发票管理系统提供制度支持和技术平台。推广网络发票有利于提高发票查询的及时性,有利于防范和打击发票违法行为,有利于强化税源控管,降低办税成本。
《办法》第十五条明确,省以上税务机关在确保网络发票电子信息正确生成、可靠存储、查询验证、安全唯一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试行电子发票。
但要注意,网络发票和电子发票意义截然不同,容易混淆,前者是开具发票的方式,而后者是发票的载体。开具网络发票仅需要一台普通配置的办公用计算机和打印机:用户通过互联网登录税收门户网站,点击“发票在线应用系统”,进入系统后在显示出的电子发票界面填入相关发票信息,将一张空白纸质发票放在打印机下,点击打印提示,一张网络发票诞生。发票在线应用系统主要包括网上购票、在线开票和发票数据查询应用三大功能。电子发票是指纸质发票的电子映像和电子记录,是网络发票的电子形态或者说无纸化形式,是一种电子凭证,采用税务机关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税局的签名机制。
网络发票相比原有电脑发票,票面上增加打印了二维码图案,消费者可以通过发票查询APP软件扫描查询开票信息。现在,不少地方在网络发票平台上试点推行使用“无纸化”的“电子发票”,将来的“电子发票”将完全摆脱对发票纸张的依赖,将会以电子文件的方式流通使用,也可以结合网络发票转换为传纸质发票,从而将发票使用的权责利完全返还给纳税人。网络发票的推行为使用电子发票奠定了基础。从长远看,电子发票有利于加快简化发票的流转、贮存、查验、比对,提升节能减排效益,降低纳税人成本,强化税务发票管理,为网络发票的电子形态或无纸化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所以国家鼓励和支持条件成熟的地区和行业试点电子发票。
《税收征纳》杂志社十分重视杂志的征订后续服务工作,认真对待每一位订户反映的问题。图为杂志社人员亲自到订户中了解情况,解决问题。 (图/文:智勇 容荣)
《办法》要求,税务机关应加强网络发票的管理,确保网络发票的安全、唯一、便利,并提供便捷的网络发票信息查询渠道;应通过应用网络发票数据分析,提高信息管税水平。税务机关应根据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情况,核定其在线开具网络发票的种类、行业类别、开票限额等内容。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变更网络发票核定内容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税务机关确认,予以变更。
据了解,目前纳税人分两种情况办理网络发票开户手续(以深圳市为例):
(一)新登记纳税人应办理的手续
1、到办税服务大厅登记岗办理税务登记;2、到办税服务厅发票窗口核发发票领购簿(并领取发票);3、下载安装网络运营商网络发票软件;4、根据网络运营商的要求提示开通虚拟专网(VPDN)账户;5、使用网络运营商网络发票平台开具使用发票。
(二)使用原深圳国税普票软件的纳税人办理的手续
1、到办税服务厅发票窗口验销所有已开具发票;2、下载安装网络运营商网络发票软件;3、根据网络运营商的要求提示开通虚拟专网(VPDN)账户;4、使用网络运营商网络发票平台开具使用发票,注意核对空白发票与系统记录是否一致。
同时,《办法》明确,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代开网络发票。税务机关应当与受托代开发票的单位签订协议,明确代开网络发票的种类、对象、内容和相关责任等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在2012年4月下发了《关于落实“金税三期工程网络发票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通知》(征科便函〔2012〕40号),明确网络发票今后将整合利用第三方社会资源进行推广,并在3年内覆盖全国。目前阶段,统一推广使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所建立的网络发票平台。整合利用网络运营商的技术实力和服务团队,可以为税务机关建立一个7×24小时安全稳定运行的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同时给纳税人提供7×24小时的运维服务保障,从而进一步提升税务机关的发票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纳税人经营需要。深圳国税网络发票平台是在全国率先实现按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网络发票规范建设的普通发票管理平台,也是率先在全国同时启动三家网络运营商公平公正竞争的发票服务平台,还是率先在全国实现网络购票、网络验票等网上业务一体化的发票服务创新措施。深圳国税的网络发票平台也是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从纳税人、到运营商、税务机关以及邮政快递公司等广泛的组织机构之间,跨区域、跨机构的信息数据交互和业务联动机制。
根据我国发票管理规定,税务机关负责对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进行管理和监督。在传统纸质发票管理过程中,纳税人通过向税务机关提出领票申请,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及其他有关证明,以及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去领取纸质发票,一般由手工或机器填写。
《办法》第六、七、八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网络发票应登录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如实完整填写发票的相关内容及数据,确认保存后打印发票。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线开具的网络发票,经系统自动保存数据后即完成开票信息的确认、查验。单位和个人取得网络发票时,应及时查询验证网络发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网络发票全部联次或取得受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金额为负数的红字网络发票。
同时,第十三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网络出现故障,无法在线开具发票时,可离线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后,不得改动开票信息,并于48小时内上传开票信息。即网络发票以在线开具为主,但为规避网络故障时开不出票的风险,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应具备离线开具发票的应急功能。当出现网络异常情况时,纳税人可离线开具发票,网络恢复正常后,开票单位和个人应及时上传开票信息。
自国家对蔬菜、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实施减免税以来,湖北省丹江口市内各大超市已实现免税销售148.95万元。一方面加速了“农超对接”的进程,促进农民增收,一方面丰富了“菜篮子”,满足城区居民生活需求。(图/文:许志高 周德松)
从试点情况看,网络发票开具管理系统是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依托,对纳税人发票的领购、开具、查询和数据应用等环节实施实时监控,实现发票数据采集的实时性、唯一性和真实性,具有“在线开票、数字防伪、全面监控、查验便捷”的特点。推广使用网络发票,能为纳税人带来多种的便利。
首先,发票的开具使用更加简单便捷。网络发票平台实时与税务机关联接,纳税人完成系统初始化注册以后,只需要完成选取正确发票填开这一项工作即可,所有的系统升级、发票数据下载、上传、备份等工作将由网络发票平台自动完成,让发票开具、查询和统计工作变得十分简便。
其次,发票查询简单易用。网络发票的票面上打印有二维码图案,消费者可以在税务网站下载安装发票查询APP,通过二维码拍照功能就可以轻松实时查询发票开具信息,还可以蓝牙连接MR识别器查询发票真伪,发票真伪可当场辨别(目前基本仅支持安卓操作系统的智能手机,将来也可以支持苹果及微软操作系统的智能手机)。
三是实现了足不出户轻松用票。网络发票平台同时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发票验旧业务,原来十分繁琐的发票验销工作“一键”完成;纳税人还可以选择网上购买普通发票,并由邮政EMS将发票快递上门,极大节省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排队买票的时间和精力。四是运维服务全方位。网络运营商提供7×24小时的电话热线咨询、在线客服和网上辅导等服务,随时随地解决纳税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如果远程服务仍无法解决问题,运营商将免费上门为纳税人排忧解难。
《办法》明确,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作废开具的网络发票,应收回原网络发票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并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中进行发票作废处理。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网络发票管理系统的用户变更、注销手续并缴销空白发票。,《办法》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在线开具网络发票,不得利用网络发票进行转借、转让、虚开发票及其他违法活动。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即如单位或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网络发票而受让;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39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等。
近年来,我国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行为十分猖獗,不仅严重侵蚀国家税基,还为贪污腐败等其他经济犯罪提供了便利,成为经济活动的一个顽疾。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明确提出,积极推广实施网络发票制度,建立打击假发票工作的长效机制。
网络发票推行后纳税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利用省以上税务机关公布的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开具发票,实现发票的在线开具、查询、购销等功能;纳税人开具网络发票后,开票信息会实时传至税务机关监管系统,不仅简化了审批程序,方便纳税人申领、开具发票,为纳税人减少接受假发票的损失;而且税务机关可以及时对开票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将纳税人的发票信息与其纳税申报以及财务报表信息进行对比,及时发现纳税人少报销售、多记成本等违法违规问题,增强税收征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国家税款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