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姆·帕森斯:宅男偶像“谢耳朵”

2013-09-21 03:46王奇婷
读者欣赏 2013年12期
关键词:耳朵生活

文/王奇婷

很多人都不敢相信吉姆·帕森斯已经40岁了,看上去面色粉嫩的他怎么也不像是个年过不惑的“大叔”,然而他确确实实是熬

到34岁才靠着《生活大爆炸》中的“谢耳朵”为人所知的。虽然年龄不小,但相比仍然默默奉献的无数无名演员,他是幸运的,因为他碰到了“谢耳朵”这个无比适合他的角色。

在对话中跳舞

“谢耳朵”是中国观众给帕森斯起的昵称,他在《生活大爆炸》中的角色名叫谢尔顿。

这部由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推出的情景喜剧从2007年开始拍摄播出,但似乎直到2010年才开始真正走红。第三季开播后,收视率比前两季上升了35.7%,涨幅在美国黄金档电视剧中排名第一,网上开始大卖男主角们geek(意指智力超群、善于钻研,但不懂与人交往的学者或知识分子)风格的T恤。

这四个高智商、低情商的“科学宅男”之间的家长里短,加上紧跟社会流行热点的调侃,将观众的笑神经调动到了极致。这些源自生活的笑料,也在许多人心里产生了共鸣。一夜之间,电影海报上的那句“Smart is the new sexy”似乎成了新的风向标。

而谢尔顿作为四个人中IQ最高的那位,EQ却极低:极其自恋,不可一世,拒绝相信世界上有比他聪明的人,认为自己是万能的,不可能出错。而这份自负背后,是他的不懂察言观色,不懂社交技巧,分不清人情冷暖。在这个角色身上,戏剧张力最强。要演好这个笑料最多、最神经质但也最孤独的男人,对帕森斯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帕森斯在最初接手剧本时产生了一个疑惑:谢尔顿是否患有艾斯伯格综合征或自闭症?编剧给他的答案是“没有”。但约翰尼·盖尔克奇(剧中莱纳德的扮演者)有一次塞给他一本名叫《Look Me In the Eye》的书说:“你一定要看这本书,你会窒息的。这本书的主人公和谢尔顿太像了。”帕森斯仔细看完书后说:“不可否认,这位患有艾斯伯格综合征的主人公的言行举止,绝大部分谢尔顿都有。”

可以感觉到,编剧在整个剧集进行中对谢尔顿的性格特点是进行过调整的。当他的“毒舌”开始变得刻薄、他的自负开始变得讨人厌时,编剧便让他稍稍收敛一些,多去主动关心别人。经过三季的熏陶,谢尔顿“率真可爱”的形象已然定型,帕森斯也早已对这个角色心领神会,在表演上也有了相当的发言权。如果他觉得某一个动作不符合谢尔顿的性格特点的时候,帕森斯会提出:“我不认为谢尔顿会这么做。”

不过大多数时候,帕森斯还是非常忠于剧本的,并对编剧们佩服有加。“我觉得台词写得太好了!谢尔顿经常要说很多话来表达一个意思,编剧则极好地组织了语言,使句子充满韵律。那种韵律吸引了我,能使我的声音在对话中跳舞。”或许听起来不可思议,随着帕森斯扮演谢尔顿的时间日益增长,他越来越感到“有时候台词就像是我自然而然说出来的一样”。

屡败屡战的演艺之路

吉姆·帕森斯出生并成长于休斯敦,家境一般。父亲是一家管道供应公司的老板,2001年在车祸中丧生,母亲是一年级老师,妹妹也是老师。他的母亲朱迪·帕森斯说,帕森斯在3岁的时候就立志成为一名演员。

在帕森斯凭借《生活大爆炸》走红之前,他的演艺之路可用“屡败屡战,毫不退缩”概括。1993年,帕森斯进入休斯敦大学戏剧与舞蹈系,他加入了学校的π.K.α兄弟会(Pi Kappa Alpha fraternity),并且成立了一家叫作“恶魔新郎”的非盈利制作公司。3年里,他出演了17部喜剧,但是鲜为人知。1999年,他前往圣地亚哥大学读硕士研究生,成为接受经典剧院特殊课程学习的7个学生之一,并最终在Old Globe Theatre演出期间获得了硕士学位。

这位和“谢耳朵”一样拥有高学历的艺术硕士,在现实中却一直怀才不遇。直到2002年他才得以在剧集《艾德》里有了第一次表演机会。2004年帕森斯终于得到了一份还算稳定的工作——在《纽约重案组》中出演了7集。除此之外,他还在奥黛丽·塔图的电影《除了向上爬我们别无选择》中有过客串,在电影《情归新泽西》中扮演过一个中世纪骑士,在《噱头大王》里演了一场戏,扮演乔恩·海德的一个同学,他还客串过情景喜剧《艾米律师》中的角色Rob Holbrook——这一切一直延续到他遇到“谢耳朵”。帕森斯为《生活大爆炸》进行了多次试镜,他的名不见经传令主创心存顾虑,但两次试镜下来,他的神形兼备让导演查克·罗瑞颇为满意:“实在难以想象还有比他更适合这个角色的人了。”

不知道是帕森斯成就了“谢耳朵”,还是“谢耳朵”拯救了帕森斯,但是运气和时机都恰到好处地让这二者融为一体,让彼此完美。《生活大爆炸》原本的设定是围绕莱纳德和潘妮的爱情故事展开的,“谢耳朵”只是剩下的搞怪室友之一。但帕森斯就这么渐渐地把主角的位置拥入怀中,“谢耳朵”的极端人格成了维持剧集推动的最有力要素。

与geek毫不沾边的邻家男孩

虽然帕森斯承认“现实生活中偶尔会出现谢尔顿附体”,但戏里戏外谢尔顿和帕森斯几乎没有共性。谢尔顿憎恨开车,平时出行离开朋友就没辙,帕森斯则有晕动症倾向,容易晕车,宁愿自己开车;谢尔顿在剧里唯一做过的运动是在wii上打保龄球,帕森斯则是个十足的体育爱好者,尤其爱看网球和棒球比赛;谢尔顿热衷在facebook、twitter上随时更新自己的状态,帕森斯则不喜欢这种“世俗的”社交网站,“在twitter上,有一半影迷的提问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帕森斯在一次访谈中坦言“我的确有个twitter账号,但用了几天发现自己没什么要说的。”

更令观众大跌眼镜的是,剧中沉迷在《星际迷航》的世界里、说着古怪的克林贡语的“谢尔顿”,在现实生活中其实“一部《星际迷航》也没有看过”。帕森斯承认,有关《星际迷航》的那些饶舌难懂的对白,他都是借助Youtube从“上下文”中理解所有笑点的,“有时候甚至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是一丝不苟地背下来了”。

“在生活中,你自己有没有比较古怪的一面呢?”《纽约日报》记者问帕森斯。“我喜欢单词和数字,喜欢做纵横字谜,喜欢一切和列表、排列、数据有关的东西。我喜欢卡西·凯森的广播节目《American Top 40》。我还喜欢把获得奥斯卡提名的电影都看一遍。”帕森斯说道。

怀念“为生活打拼”的日子

有人曾这样总结美国影视圈的“走红定律”:如果一个演员出了名,他将很快厌倦接受各种采访;如果他在喜剧上获得成功,那么过不了多久他将变得脾气古怪,甚至有些神经质。虽然不能一概而论,但以身试“法”的大有人在。然而,帕森斯却是这条“定律”最好的反例。他欣然接受各种采访,对话中无不透着率真和谦逊;每次别人主动为他提供服务,他都不忘报以一句礼貌的“谢谢”。

甚至一直到现在,帕森斯仍然怀念过去那些“为生活打拼”的日子。

在《生活大爆炸》之前的演艺生涯,帕森斯全是在龙套角色和广告短片里度过,像极了星爷《喜剧之王》里描述的桥段。现在每每想起那段日子,他还是会觉得艰苦而幸福。“在纽约,进行甄选的地方有时候就只有清洁间那么大。”帕森斯回忆道,“虽然我在纽约时勉强收支相抵,但我还是很喜欢那段时光。我当然不会傻到说自己很享受‘入不敷出’的状态,但我确实喜欢在那种激烈竞争的状态下生存。”

帕森斯解释说当年是为了薪水而不断演戏,以至于现在的薪酬飙升到了20万美元一集,他依然习惯仔细地算每一笔花销。他还一度不相信“Sheldon Cooper”这个名字已经在全球范围被人知晓并喜爱,他接受采访时还笑称:“当我们去墨西哥宣传时,他们告诉我们,说《生活大爆炸》是拉丁美洲收视率最高的情景喜剧。我的第一反应是,他们之所以说这样的话应该只是想安慰安慰我吧。”

因《生活大爆炸》一炮而红的帕森斯显然没有被成功冲昏头脑。“大学时,大家都为自己热爱的戏剧从早到晚地排练和演出,没有任何工资。现在有了工资,却不如以前有干劲了。幸好,如今我在拍电视剧的忙碌时间表里又找回了当年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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