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保理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2013-09-19 12:49
商业会计 2013年19期
关键词:账款供应商信用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无锡214000)

所谓保理是指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机构建立的一种合同关系,依据合同供应商将其货物销售或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质押给保理商,当货物发出后,即可从保理机构处获得约定比例的货款,再由保理公司通过遍布世界的保理协会(FCI)会员向进口商追收货款。使用这项服务可以使供应商快速收回货款,加快资金周转,解决赊销中卖方企业面临的资金占用和信用风险问题,有效地促进了商贸流通的发展。较世界范围内较成熟的保理业务而言,我国的保理业务还处在探索、不断完善壮大的过程。

一、保理业务在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中的作用

(一)获取融资

从理论上来说,企业可以通过向银行贷款来保证日常的营运,但是对于那些底子薄,规模、业务都小的公司来说,向银行贷款将会受到很大限制,通过保理业务进行融资可能是企业最为明智的选择。保理商通过管理企业应收账款,预先付给企业的资金来支持企业的发展。

(二)降低企业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账款的回收应由企业的销售人员承担,但销售人员又要利用赊销扩大销售,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产品的销售。应收账款若由专门的保理专业技术人员和完善的业务运作机制来进行,保理商会详细地对企业的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一套有效的收款政策,保证应收账款及时收回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坏账发生的可能性,有效的控制坏账风险。

(三)降低应收账款持有成本

应收账款持有成本是指企业持有一定应收账款所付出的代价,大致可以分为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和坏账成本。随着应收账款账龄的延长,不确定因素的增多,持有成本就越高。保理业务能使企业通过专业化分工,把应收账款让与专门的保理商进行管理,调查评估客户信用情况的费用、催收和组织收账的费用、其他与管理有关的费用都能减少,使企业从应收账款的管理之中解脱出来,把时间和精力更多的用于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及拓展市场份额上。

(四)完善销售渠道

推行保理业务是市场分工思想的运用,面对市场的激烈竞争,企业可以把应收账款让与专门的保理商进行管理,但是企业并没有完全脱离销售商,而是利用保理商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信息,建立企业的客户体系,完善企业的销售渠道,提高企业的销售能力。

二、保理业务的基本分类

(一)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有追索权保理指供应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供应商向保理商融通货币资金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如购货商破产或无力支付,只要有关款项到期未能收回,保理商都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因而保理商具有全部“追索权”。我国许多商业银行在选择保理业务时特别谨慎,大都选择有追索权保理。

无追索权保理指供应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供应商向保理商融通货币资金后,当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时,保理商放弃对供应商追索的权力,保理商独自承担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

(二)明保理和暗保理

明保理是指债权一经转让,供货商立即将保理商参入保理的情况通知给购货商,并通知购货商将应付账款直接付给保理商。我国《合同法》规定供应商在有应收账款转让时,要在购销合同中约定且必须通知购货商,所以我国的保理业务必须是明保理。

而暗保理则是供货商为了避免让他人知道自己流动资金不足而转让应收账款,并不将保理商参入保理的情况通知购货商。暗保理的特点就是供应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的情况不通知给购货商,购货商的货款到期时仍由供货商出面催款,收回之后再交给保理商的一种经济行为。

(三)融资保理和非融资保理

融资保理又称为折扣保理或预支保理,是指保理商能够为供货商提供预付款融资。在融资保理形式中,只要供货商将发票交给保理商,并且应收账款在信用销售额度内的已被核准,保理商应立即支付不超过发票金额80%的货币资金,余额等待保理商向购货商全部收回应收账款以后,保理商再向供应商结清。

非融资保理又叫到期保理,是保理商在赊销业务发生时,不须提供预付账款融资,而是在应收账款到期时才进行支付。采用到期保理这种形式,届时(买方约定付款期或预期付款期)不管货款是否能够收到,保理商都必须支付货款。

(四)国内保理和国际保理

国内保理是指保理商为国内贸易中以赊销的信用销售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而设计的一项综合性金融服务。国际保理是指在以商业信用出口货物时,出口商交货后把应收账款的发票和装运单据转让给保理商,即可取得应收取的大部分贷款,日后一旦发生进口商不付或逾期付款,则由保理商承担付款责任,在保理业务中,保理商承担第一付款责任。国际保理可分为单保理和双保理。前者指由同一保理商在出口商、进口商之间进行保理业务;后者指两个不同保理商通过业务连接分别与本地区的出口商或进口商操作保理业务。

三、我国近几年保理业务发展现状

图2 2001-2012年中国保理业务量柱状图

从上图FCI统计数据可以看出,2011年中国银行业的国际和国内保理业务量折合人民币达2.24万亿元,折合欧元约为2 777亿欧元,2012年中国银行业的国际和国内保理业务量3 438亿欧元,自2008年起,中国出口商保理业务量连续4年位居全球首位。中国的保理业务虽然发展时间不长,但可用“一飞冲天”来形容我国保理业的快速成长,然而,快速成长的背后也暴露了许多的不规范操作与虚报业绩等情形,导致近年来保理的倒账案层出不穷。量大集中不如追求质好分散,这是做好保理业务的基本原则。从保理机构的数量上来看,目前,中国大陆加入FCI的会员有25家,香港、台湾地区加入FCI的有35家,虽然国内保理行业发展迅速,但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发展极不平衡,中国大陆境内的保理机构几乎全部为银行保理。其原因在于:

(一)信用环境方面

长期以来,保理一直被界定为银行开展的一项金融业务,而商业保理则被排除在管理体制之外。这使得商业保理的社会认知度被大大降低,从而阻碍了该行业的发展。同时,由于不被允许进入银行征信系统查询信息,又缺乏再保险机制,商业保理机构往往缺乏风险识别和转移手段。同时,我国一段时期以来市场信用环境不佳,应收账款逾期和“三角债”现象普遍,根据商务部提供的数据,我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 000亿元,其中因产品质量低劣、制假售假、合同欺诈造成的各种损失达2 000亿元。巨额的信用成本剥夺了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本就狭小的生存空间。仅靠企业自身对风险的管理是远远不够的,整个社会需要建立起一套更完善的信用平台才能降低信用成本。

(二)保理商方面

我国保理产品比较单一,市场细分不足,无法满足客户需求的多样性;保理业务流程细节规定较为死板,导致客户流失严重;信息系统软硬件设施建设落后,影响了我国保理公司与国外保理商之间的相互交流以及信息传递,也降低了保理业务信息交流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专业化保理业务从业人才匮乏,从业人员缺乏实务方面的锻炼,从而影响保理业务在我国推广速度的提高和应用范围的扩展;客户选择略有偏颇,过分依赖核心企业,我国的金融机构大多规定只对重点客户、信用级别A级以上的企业,或者大型核心优质企业的上游卖方客户提供保理服务,大多信用级别较低的中小企业被排除在外。

四、我国商业保理的发展前景

(一)宏观环境角度

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出台了一些保理的文件,为商业保理在我国的发展做了有益的探索,2012年6月,商务部同意在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同年12月17日,天津市商务委、金融办、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和天津银监局共同拟定了《天津市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12月18日,上海市商务委、工商局和浦东新区政府联合制定推出了《上海市浦东新区设立商业保理企业试行办法》,对商业保理的投资方资格、市场准入条件、经营范围、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以《上海市浦东新区设立商业保理企业试行办法》为例,保理公司资格和市场准入条件更加明确,如商业保理企业具有经营商业保理业务或相关行业的经历;在设立起步时,至少拥有两名以上具有三年以上金融领域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商业保理企业应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5 000万元人民币 (必须以货币出资),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融资杠杆)。

商业保理试点企业的业务范围更加明确,如商务部规定开展商业保理原则上应设立独立的公司,不混业经营,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活动,禁止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催收业务,禁止从事讨债业务。在准入门槛方面,商业保理公司的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不得以借贷资金和他人委托资金投资;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高管人员具有保理业务运营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等。

(二)保理商角度

1.专业保理人才和团队。由于保理业务种类繁多,需要有专属的保理系统,但也有许多地方需要依赖人工作业,譬如流程查核,文件查核,异常状况分析,商业纠纷的判断与协调等。尤其是国际保理业务,更是需要好的外语能力与谈判处理技巧。所以银行各部门合理分工以及任用专业的保理经理人都是规划保理业务不可或缺的条件。一些银行很草率的贸然开办此项业务,用传统的应收账款质押的观念设计产品办法,严重扭曲了保理业务的核心精神;还有一些银行把其他银行的保理办法克隆过来,只做小幅度的修改就草率上线,或是没有设置产品经理,客户经理训练不足等,都是保理业务发展中要注意的问题。

2.保理服务趋于综合化。目前银行保理更侧重于融资,银行在办理业务时仍然要严格考察卖家的资信情况,并需要有足够的抵押支持,还要占用其在银行的授信额度,所以银行保理更适用于有足够抵押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大型企业,中小商贸企业通常达不到银行的标准。而商业保理机构则更注重提供调查、催收、管理、结算、融资、担保等一系列综合服务,更专注于某个行业或领域,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更看重应收账款质量、买家信誉、货物质量等,而非卖家资质,真正做到无抵押和坏账风险的完全转移。

伴随着市场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我国的商业保理的规则将会向着国际标准对接,从我国信用平台的搭建,到相关商业保理政策的支持,到商业保理团队的专业化,到商业保理服务的综合化,我国的商业保理业务将会朝着更加广阔的领域发展,从以前的重量不重质,到质和量共同发展,为更多的企业解决应收账款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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