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例利巴韦林注射剂严重不良反应文献分析

2013-09-14 07:08莫一丽
中国药业 2013年13期
关键词:青壮年过敏史利巴韦

莫一丽

(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人民医院药剂科,广西 梧州 543300)

利巴韦林又称尼斯可、三氮唑核苷、病毒唑等,为核苷类广谱抗生素。当利巴韦林进入到被病毒感染的细胞并遇到腺苷激酶后,被酸化生成二、三磷酸及单磷酸利巴韦林,从而抑制病毒合成酶及细胞合成单磷酸鸟苷的过程,进而对病毒蛋白的合成形成阻碍,破坏病毒RNA,起到抑制病毒的传播和复制的作用[1]。该药广泛应用于感染流感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腺病毒及甲肝病毒等。利巴韦林联合干扰素治疗丙型肝炎效果更显著。因利巴韦林在我国临床上的用量越来越大,所引发的不良反应也比较普遍。为了分析由利巴韦林引发的严重不良反应的特点及规律,笔者回顾性分析了180例利巴韦林注射剂严重不良反应的文献资料,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在医院数字图书馆(CHKD)中检索“利巴韦林”,“不良反应”,从各公开发表的期刊中筛选1998年至2011年因利巴韦林注射液引发严重不良反应的病例报道,同时排除文献中病例资料不详及其中有病例在其他文献中已报道者。共95篇相关文献,报道因利巴韦林注射液引发的严重不良反应患者180例。回顾性分析和研究上述95篇文献所报道的180例患者的性别、年龄、原患病、用药过敏史情况等一般资料,并统计和分析严重不良反应患者的损害情况[2]。

2 结果

2.1 患者性别及年龄

180 例患者中,男 79 例(43.89%),女 101 例(56.11%);年龄10天至98岁,平均28.5岁。将所有患者的年龄依据《国际疾病分类》分别进行分类汇总,并对其编码:婴儿期为0~1岁,幼儿期为1~4岁,少儿期为5~14岁,青壮年期为15~44岁,中年期为45~64岁,大于65岁者(包括65岁)为老年期。分类结果显示,少儿期及青壮年期患者占有较大比例,其中少儿期患者占36.67%,青壮年期患者占46.11%。180例因不良反应死亡的病例均为少儿期及青壮年期患者。女性患者发生严重性不良反应的几率高于男性,占56.11%。见表1。

表1 严重不良反应患者年龄及性别分布

2.2 原患病种类、用药过敏史情况

180 例患者中,原患疾病多为上、下呼吸道感染,共136例(75.56%),临床表现主要为咳嗽、发热、咽喉肿痛、头痛、肺炎、支气管炎等;其他依次为病毒性肝炎19例(10.56%),病毒性结膜炎 14例(7.78%),病毒性疱疹 5例(2.78%),病毒性脑炎 4例(2.22%),另有 2例(0.56%)分别患腹泻和皮疹。180 例患者中,12例既往有过敏史,占6.67%。其中5例有青霉素过敏史,2例有利巴韦林过敏史,3例有磺胺类药物过敏史,1例为硝酸银溶液及乙酰螺旋霉素过敏史,另有1例不确定。

2.3 严重不良反应损害情况

严重不良反应判定标准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中第29条,其中共包括5种情况,以此对所有患者进行统计和分析,结果见表2。排在首位的是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表2 严重不良反应损害情况

3 讨论

利巴韦林为核苷类广谱抗病毒药,使用时应注意: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对诊断有干扰,口服本品后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下降;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 d内给药一般有效,但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长期或大剂量滴注利巴韦林注射液,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

利巴韦林的抗病毒效果确切,注射剂特点主要为:药物滴注入人体血液后,几乎不与血浆蛋白结合,很快达到有效血药浓度,并可轻松进入并大量蓄积于血液红细胞中,随代谢清除较缓慢,对机体的作用时间长,最长达3个月;使用该药后,其对健康细胞不会造成较大的损害。由于该药可在红细胞内大量蓄积,因此长期用药可很大程度上增加发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的几率,这也是该药容易引发各种不良反应的原因。在各种不良反应中,较常见的有过敏反应、溶血性贫血、过敏性休克等,也有较低的几率发生粒细胞减少或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惊厥等严重不良反应。同时,临床上经常采用未经实验室试验确诊的试探性用药、联合用药或混合用药,这也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使用5种以下药物治疗,患者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18.6%,而同时使用5种以上药物治疗,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可升至81.4%[3]。联用的药物越多,药物间发生配伍禁忌的可能性越大,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几率越高。因此,建议临床用药时,医师应执行临床用药原则,增强合理用药意识,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剂量用药,在保证达到有效血药浓度的同时,也要严格控制大剂量、超剂量、长时间用药,以免导致药物积蓄而引发严重不良反应;输液应现用现配,尽量避免与其他多种药物一起混合滴注,滴速不宜过快;输液过程中,护理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尤其对首次用药或有其他药物过敏史者,应特别注意用药30 min内的情况,并做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一旦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随时做好抢救的准备,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1]杨丽君,邓剑雄,林国良,等.323例儿童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J].中国药物警戒,2008(2):249-250.

[2]苏聪娟,马国静,白亚灵.利巴韦林药理毒理研究进展[J].黑龙江医药,2011(3):325-326.

[3]蔡淑琴,姜建文.门诊不合理用药情况分析[J].中国当代医学,2004,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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