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时民
利巴韦林俗称病毒唑,目前广泛应用于病毒性疾病的防治。利巴韦林也是一种非处方药,无须医生处方即可在药店自行购买,所以滥用利巴韦林的情况在我国十分普遍。在冬春季流感高发季节,有些患者会自行用利巴韦林治疗流感。但是,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只许可用于配合长效干扰素治疗丙肝、人类呼吸道融合病毒(RSV)和某些出血热(WHO)。
目前,利巴韦林在我国临床上主要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和皮膚疱疹病毒感染。有些患儿家长为图方便,会自行给孩子服用利巴韦林治疗感冒。这种做法很有可能引起小儿严重不良反应。尽管国产利巴韦林药品说明书上只是说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但是国外对儿童使用利巴韦林是非常慎重的。FDA规定,利巴韦林用于治疗3岁及以上患者慢性丙肝的治疗和住院婴儿及儿童严重呼吸道合胞病毒下呼吸道感染。欧洲药物评估局(EMEA)批准用于3岁以上慢性丙肝患者的治疗。由此可见,对于3岁以下的小儿应慎用利巴韦林。
此外,还有些人群也应慎用利巴韦林。
老年患者 老年患者使用利巴韦林发生贫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轻患者,老年人肾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导致蓄积,不推荐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韦林。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已经有充分的动物研究证实利巴韦林有明显的致突变和胚胎毒性(在低于人体用量的1/20时即可出现)。利巴韦林会引起胎儿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疗开始前、治疗期间和停药后至少6个月,服用利巴韦林的男性和女性均应避孕,至少应采用两种以上的避孕方式以有效避孕。一旦怀孕应立即告知医生。孕妇禁用利巴韦林。少量药物经乳汁排泄,对乳儿有潜在危险,不推荐哺乳期妇女用利巴韦林。
大量研究表明,利巴韦林对所有种属的动物均有明显的致畸和/或杀胚胎的毒性作用,其发生率和严重程度随剂量的增加而增加,胎儿和子代的存活率降低。利巴韦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的患者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严密监测血红蛋白。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诊断为胰腺炎的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贫血患者服用利巴韦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的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并给予相应治疗。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就利巴韦林的安全性问题曾进行了通报,要求相关专业人员对其生殖毒性和溶血性贫血的安全性问题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