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现代农业发展孕育的新型产业主体

2013-09-12 04:05中国猪业编辑部
中国猪业 2013年3期
关键词:经营规模家庭农场农场

《中国猪业》编辑部

“家庭农场”:现代农业发展孕育的新型产业主体

《中国猪业》编辑部

2013年中央 “一号文件”中 “家庭农场”概念的提出,备受各方关注。在国外,像 “家庭农场”这种以家庭为主体的农业经营方式很常见,但是对于我国来说还很陌生。按照国家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的解释,家庭农场就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据农业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2年底,在湖北、吉林、安徽、江苏等33个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地区,已建立家庭农场6670个。按照中央 “一号文件”要求,今年国家将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而新增补贴的方向将向家庭农场等新型生产主体倾斜。

而在畜牧行业,“家庭农场”经营模式也逐渐兴起。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畜牧养殖业的集中度明显提升以及国家扶持政策的引导,国内生猪经营模式和产业格局向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企业集团化的方向加速发展,使得一批行业龙头企业率先发力,逐渐把 “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升级成 “公司+家庭农场”模式。此模式除了对品种培育、饲料生产、技术配套服务、饲养管理、产品上市等实行全产业链管理外,更着力于推动农户向农场化规模发展,提高农户的养殖规模和效益。一方面既为国家推进新农村建设、解决 “三农”问题贡献力量,另一方面也可促进养猪业的加速发展,为确保生猪供应作贡献。

家庭农场规模经营也并非越大越好,作为农业的基本经营主体,在一定的投入水平、技术水平、生产条件下,农户的经营规模会受到多方面的限制。经营规模超自身经营能力后,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都可能下降。业内人士提醒,建设 “家庭农场”还要解决好劳动力和土地流转问题。

但是不管怎样,“家庭农场”进入中央 “一号文件”总是一个利好信号,在未来农业发展中有其深意。家庭农场既坚持了以农户为主的农业生产经营特性,又扩大了经营规模,解决了家庭经营低、小、散问题;同时,家庭农场也有助于解决有一定教育程度的农村人口就业问题,而这些人口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强,这对新农业的经营会有质的提高。在利好政策的影响下,资本也将会对家庭农场产生浓厚的兴趣。有专家指出,目前来看,如果是特色农场及带有文化色彩的小型农场,则获得资本青睐的机会较多,而未来5年内,一定会出现有特色的农场连锁品牌,这对于农业、畜牧业走向市场化、专业化和规模化无疑也会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编者按]201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会议期间,两会代表委员对国家未来的发展纷纷谏言,各种 “两会好声音”涌现不断。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关注 “三农”问题,并首次提出了 “家庭农场”的概念。就在今年的两会中,“家庭农场”成为了一个高频词汇,同时 “农民合作社”、 “农产品质量安全”、 “动物防疫”等都是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养殖业焦点,尽管聚焦的角度不同,但最终都指向了现代农业。两会期间,本刊时刻关注两会代表委员们关于养殖业发展的提案与建议,现将代表们的观点整理如下,供业内人士和广大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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