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中国职业足球“假赌黑腐”问题产生的因素分析

2013-09-11 14:50:38李金早
体育科技 2013年3期
关键词:俱乐部足球职业

张 洋 李金早

(上海体育学院,上海 200438)

我国职业足球“假赌黑腐”问题是对于我国职业足球事业中出现的“假球”、“赌球”“黑哨”和腐败问题的简称。这些问题都是不当体育行为与现象,这些行为和现象是受不当利益的驱使,并借助竞技体育这一特定载体而滋生的行为和现象[1]。我国足球职业化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受诸多方面影响,弄清这些影响的方面,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1 我国职业足球内部机制存在缺陷

1.1 足协权利过度集中与改革路径依赖

我国职业足球联赛由足协直接运营的方法有别于国外聘请运营公司进行运营。“中国足协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社团法人,其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由国家体育管理机关指定和任命,国家体育总局在行使职能转变中将足球行政管理职能交其行使[2]”。同时,为适应国际足联 “各国政府不得干涉足球” 的规定,国家成立以足协人员为主的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作为管理足球的行政部门,使本应分离的社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合二为一。足协实际上囊括了职业足球运营、管理、监督仲裁、政策提供以及统筹规划等权利和功能,由于其对足球行业的过度控制与俱乐部权利的缺失,导致适应市场体制的联赛结构方面出现了严重的异化,从而很难阻止足协在自己的权利范畴内为其成员获利提供便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俱乐部仅为参与者,管理权、所有权等都紧握在行政部门手中,这不符合市场经济下的职业足球的要求。这种混乱的管理格局造成中国足球内部的“假赌黑腐”问题日渐严重。

要有效的推进我国职业足球的改革,就要由社会中处于强势地位的利益集团控制演进方向。而在足球改革的现阶段,这种利益集团的因素更多地体现在中国足协身上[6]。改革中出现的体制的路径依赖也是显而易见,既得利益集团很难放弃既得利益,足协的改革很大程度上由于利益受到威胁,被迫进行改革,保护既得利益。这种改革很大程度是考虑强化原有制度的稳定而放弃最优化路径来进行的,使得改革的效果并不理想。

1.2 缺乏运动员文化培养机制落实

近些年来,加强文化教育成为解决职业队员文化水平低下的重点,但由于落实不到位和缺少有效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收效甚微。据统计估计我国职业足球运动员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仅为23.5%[3],2007年对于12支中超中甲球队队员的调查中高中及以下学历占了85.3%[4]。缺乏文化知识使得运动员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对于社会中的现象缺乏正确的认识,个人也缺乏行为的底线,过度的追求奢靡生活的人生观,“拜金主义”、“利己主义”盛行,使得运动员职业道德提高较为困难,这为中国职业足球“假赌黑腐”出现提供了可能。

1.3 不健全的足球博彩制度

推行合法化的体育博彩是应对体育发展大量资金需求的重要手段。我国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博彩业缺乏基础。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快速转型,博彩业已成为国家社会快速融资、提供公共事业资金的一种合法、合理的手段。截止到2011年10月中国福利彩票总销售量突破6000亿[5], 2009年数据显示中国体育彩票总销量为 2951亿元[6]。同时,由于我国足球类彩票的运营相对落后,更多的资金流入了地下和境外赌球市场,地下赌球则是诱使我国职业足球出现“假赌黑腐”问题的重要原因。地下赌球由于“门坎低、投资小、回报大而快,尤其能满足某些赌徒以小博大、以少博多、快速致富、赢取巨大利益的心理和欲望[8]。”据《新闻周刊》的数据,通过广东赌圈内人士估计,2002年期间每期地下赌球销量仅广州就达到2亿元,相较广东全省足彩销售额的10倍以上。高额的利润催生了通过组织赌球,操纵比赛,滥用职权的一系列对我国足球发展有着不利影响的问题。缺乏社会博彩资金的有效吸纳管理的体系,不仅减少了我国职业足球对于社会资金的募集量,同时也减少了国家税收,而且由于地下博彩的盛行,直接推动操纵比赛的“黑色产业链”的形成,对于我国职业足球“假赌黑腐”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2 中国职业足球受政府行为影响过大

2.1 全能型政府过度干预职业足球发展

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属于管理配置社会资源的全能型政府。全能政府的在体育中体现在 “举国体制”。随着改革开放,全能型政府管理方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下体育的发展,导致了“看不见的手”与“看的见得手”的冲突。全能型政府通过足协控制中国职业足球的资源配置和目标组成的政策在初期可以视作支持,随着市场的健全使这种支持变成了阻碍。联赛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俱乐部的国有成分使其受到行政的干预,行政通过计划和指令管理职业体育必然与市场通过资源调配管理体育是相冲突的。行政控制如不及时从联赛和俱乐部管理中抽身,俱乐部和联赛的运营必然无法摆脱对政府财政的依赖,而各俱乐部作为企业将获取更多行政资源支持作为目标,显然与其企业性质相背离,也造成个人、团体对于行政资源不法占有的发生。

2.2 俱乐部受地方行政力影响巨大

从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诞生开始,地方政府和俱乐部就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大量的国有资金和优惠政策使得俱乐部运营良好,但当俱乐部在成绩和资金上出现危机时,俱乐部的管理权就成为地方政府和出资方的博弈,利润回报和政治与社会效益冲突明显。在行政力独大的环境下,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资金和政策多方面的投入获得管理主导权,许多运营成功的俱乐部则成为了地方政府的重要形象代表。比如大连实德成绩不佳时,大连市政府以“万达实德是大连市的名片”为由,拨出1000万元,替万达赎回了孙继海,为大连实德提高成绩。而北京国安和上海申花是从未变更队名的球队,也成为了地区性的体育名片。这也使得更多地区将目光放在打造一支属于自己城市的职业球队。这种政治目标下的职业足球,势必会出现为政治效益而产生的过度投入和违规操作。

另外,许多企业希望以赞助地方球队的方式与地方政府取得联系,以获得政府的政策照顾,如果剥离俱乐部与政府的联系,往往很难获得赞助或有效赞助。这样政府与企业的“暧昧”关系,必然导致出现商业资本与权力资本相结合的局面。为了维持这种“政企”关系,以期获得长期或者在其他领域的合作,就需要寻找两者利益的“共通点”或者“平衡点”,利益就成了两者认可的砝码。企业通过控制俱乐部获取各种利益,包括非法利益,同时向地方政府给予“好处”,比如纳税、福利等,政府由于利益对于俱乐部的违规行为“睁一只闭一只眼”,来获得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等。这就使得整个中国足球职业化市场不再符合市场的规则,地方政府的过度干预与支持,导致了职业联赛中的假球、赌球、黑哨和腐败的泛滥。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初期机构责任图示

3 中国职业足球缺乏有效监管途径和手段

3.1 足协信息缺乏透明

信息公开是社团监督的重要措施,将是解决足协不受监督的行之有效途径,但是“透明”很难在我国得到施行,一方面由于我国行政改革不彻底,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国际足联的行为。詹宁斯在《FIFA黑幕》中提到,当外界抨击国际足联的做法不够透明时,布拉特还振振有词:“什么是透明?我们已经是世界上最透明的国际体育组织,我们的财务是最透明的”。所以说,缺乏这种组织信息公开制度,社会对于其监督就不可能有效的进行,这就为 “假赌黑腐”问题的出现提供了黑幕。

3.2 独立的仲裁、监督体系的缺失

一个体系的合理有序的运行,必须需要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中国足协是单项协会又是行政机构,同时,还是职业联赛的主办方和监督方,这种多重身份很难使足协的监督、仲裁具有中立性。每年收入上亿元的垄断行业,既不受司法的监督、也没有第三方的监管,仅仅以组织内部的规范和自觉是绝对不够的。这就需要建立第三方的基于社会力量的监督、仲裁机构对于其运营和纠纷进行监督和仲裁,这种模式在仲裁方面可以突出其独立性、灵活性、快捷性等特性,不仅提高了纠纷处理的能力,而且仲裁的社会化也提高足协等行政部门工作的效率以及公正程度。由于,项目的监督和仲裁职能都集中在单项协会,而对单项协会行为监管的缺乏,使其监督和裁判都浮于形式和迎合利益集团的意志,这就造成了足协和联赛中“假赌黑腐”问题越演越烈,却无人能管的局面。在这一方面,香港的廉政公署制度可以作为第三方监督的范例,而许多国家在体育仲裁方面都有着先进的经验,这些都是我国职业足球发展学习借鉴的。

3.3 缺乏合理的奖励、保护举报非法操纵比赛人员的机制

参与“假球”“赌球”“黑哨”的球员、裁判员和官员,在接触这些行为初期未必是主动的参与者,反而是维护球场尊严和抵制操纵比赛的先锋。但是,当其发现个人薪金与参与操纵比赛的违规人员收入相差巨大并长时间安全的挥霍不法收入的时候,面对行业内的“榜样”,个人底线沦陷而参与到赌球中。缺乏合理有效的对于拒绝操纵比赛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机制,就不能有效的鼓励这类“隐性”人员举报联络人及参与者。假如没有这类人的举报就缺乏认定球场不正当行为的证据,就很难从违法网络中的执行环节遏制“假赌黑腐”问题的发生。

3.4 社会舆论宽容导致舆论监督能力低下

舆论是促使社会成员接受、遵守客观法则并使其转化为自身主观原则重要手段,转型期的我国缺乏普遍化的道德评价标准,导致舆论缺乏强力的监督机制。舆论往往对不正当体育行为持宽容的态度,一方面将出现这些行为归结为个人或者组织的疏忽、无知、压力等,另一方面,希望通过宽容的态度引导其改正错误。

媒体和观众作为职业足球舆论组成的两大主体,都忽略或者低估了舆论监督的功能。媒体往往追求更高关注度与新闻价值,对于许多不正当体育问题仅做陈述性报道,缺乏评论和评判报道,使舆论监督功能不能有效发挥其作用。我国职业足球发展初期整体走势良好,使报道多偏向于正面,忽略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使得舆论监督成为摆设。作为舆论监督的另外一大主体—观众,其往往对于体育的关注中将注意力局限于技战术、比赛结果等展示上, 而对其中不正当的体育行为缺乏有力的谴责。舆论对于体育中的各种不正当的行为的宽容,不仅没有起到社会监督的功能,而且由于这种宽松的舆论环境更加助长了中国职业足球中“假赌黑腐”。

3.5 法律法规不健全与缺少有效的司法介入手段

2002年的龚建平案和2009年的反黑反赌案引发社会各界对于体育案件的讨论。造成这种现象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足协性质法律界定不明。《体育法》、《国务院社团管理登记条例》、《中国足球协会章程》都将中国足协的性质界定为专项体育社会团体法人。而因《体育法》中赋予的一定的行政权和经费来源依靠国家财政使得其社会组织的性质受到质疑。这就导致在依法处罚违法人员时产生了定刑的困难,不能给予犯罪行为严惩,使得违法行为愈加泛滥。

面对这样的问题,许多学者呼吁引入司法手段介入中国职业足球问题,由于足球行业的特殊性,要合理的引入司法手段还存在以下几点困难:国际足联章程中明确反对司法介入足球;司法程序缺乏明确的介入时机判定;司法手段在足球行业中的取证调查也存在困难。这就需要建立一套对体育司法监督的体系,而职业足球正是缺乏这种体系介入,使得引入司法手段处理足球问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4 职业足球的参与主体保障机制不完善

4.1 球员教练员退役保障制度不完善

我国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运动员培养缺乏合理的文化技术教育,从而导致专业和职业运动员、教练员退役后的生活成为社会关注的一大问题。数据表明在职业足球运动员的认识中,职业足球运动员受伤或退役后的权益在很大程度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运动员普遍认为,中国足协和各地方足球运动管理协会应该为运动员的保障工作提供更多的帮助,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至少在目前,这种实质性帮助是不够的[8]。”退役运动员保障制度的不完善,促使运动员和教练员通过各种手段在比赛中获取更多的利益,获利手段的异化导致不正当体育行为的发生。

4.2 缺少俱乐部降级、破产保护机制

对于职业联赛的参与主体,没有对其有效的保障机制,只能使他们走上不正当操控比赛的不法之路。目前,各职业联赛采用的升降级制度,可以有效的保证其联赛质量水平,但是同时这种制度在我国却存在着巨大的风险。由于我国足球产业滞后于职业联赛的发展,面对足球文化建设落后和社会资金不足等问题,足球次级职业和半职业联赛缺乏市场化的运营,降入次级联赛的俱乐部运营收益相差巨大,存在于顶级联赛才能维护俱乐部和赞助商的利益。而“成都保卫战”、“大连保卫战”都成为中国职业足球史上戏剧化的保级比赛,这不仅是对我国职业联赛公平的形象的毁灭,更是对我国足球不良风气的助长。缺乏有效的机制保护或者缓冲降级对于俱乐部的冲击,使得许多俱乐部铤而走险成为不法之徒的“幕前傀儡”,参与到“假赌黑腐”中去。缺少合适的保护机制是将俱乐部推向违法的因素之一。

4.3 体育保险产业未形成

体育保险伴随中国体育发展已经有14个年头,但是人们依然对于体育保险很陌生。体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体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保障作用,特别是竞技体育等高危运动。体育保险市场上卖方提供的产品组合单一、体育保险经验不足及对风险评估水平不足等问题,与买方在保费的出资者界定不明、保额不合理和保险组合不合理等问题上存在矛盾,导致体育保险业整体发展缓慢。但是,同时体育保险又是中国职业足球发展重要保障,缺少体育保险的保障,很难使职业球员人身安全、联赛转播、联赛责任、联赛取消等方面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球队和球员承担过多的风险,而非法操纵比赛就成为了其抵消风险的主要手段,这种不正当的抵御风险手段也是我国职业足球“假赌黑腐”问题形成因素之一。

5 结语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国职业足球的“假赌黑腐”问题的产生由诸多因素经过长期影响才系统性的显现出来,即使有行之有效的方法去解决也需要一定时日,这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理解。同时,解铃还须系铃人——中国足球管理机构应该正视问题,认真思考和总结以往的问题和不足,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努力重新打造足球环境,为我国的足球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相信随着我国各项事业发展的越来越好,中国职业足球中的各种问题也都会找到合理的解决途径,中国足球也会有新的腾飞。

[1]刘湘溶,刘雪丰.体育伦理——理论视域与价值范导[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8.

[2]郭红莲.中国足球“黑哨”现象的人性成因[J].体育学刊,2006(9):129-131.

[3]郑家鲲,沈建华.影响我国职业足球运动员职业道德的因素及对策[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6(2):65-68.

[4]刘兵,沈佳,郑鹭宾.中国职业足球运动员利益保障调查分析[J].中国体育科技,2007(6).

[5]南方日报记者 周志坤 通讯员 刘瑜峰.福利彩票年销量突破1000亿[N].南方日报,2011-10-28(A13).

[6]杨亚莉,程林林,张永韬.体育彩票销量的计量模型及促销策略研究——以四川省为例[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12,(9).

[7]胡永红,周登嵩.中国足球赌球析因及防治对策[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1(2):140-144.

[8]刘兵,沈佳,郑鹭宾.中国职业足球运动员利益保障调查分析[J].中国体育科技,2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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