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制度视域下的农村体育发展研究

2013-09-11 14:50付正超何元春
体育科技 2013年3期
关键词:制度农村体育

付正超 何元春

(厦门大学体育教学部,福建 厦门 361005)

“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是中共中央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而提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农村体育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不可或缺的内容,如何从制度上推动其好又快发展尤为重要,相比于农村体育正式制度的研究,笔者认为在当前广大农村地区,特别在社会转型期阶段,非正式制度发挥了其巨大作用,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1 制度、正式制度及非正式制度

制度是社会科学领域的一个重要研究范畴,是通过一系列的规则来界定人们选择的空间,约束与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社会机制。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思在其文章中指出:“制度是人所发明设计的对人们相互交往的约束。它们由正式的规则、非正式的约束(行为规范、惯例和自我限定的行为准则)和它们的强制性所组成。简单来说,它们是由人们在相互打交道中的强制约束的结构所组成”[2]。

体育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它统一于社会有机体而存在,同时又独立于社会有机体的其他部分。因此,伴随它产生的体育制度也具有自己的发生、发展过程及规律。体育制度是约束体育领域以及体育与社会直接关联并相互作用的领域里的社会组织和人的关系的规范体系。[3]它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普遍存在于世界的一切国家、民族和社会中;具有相对稳定性;也因为受不同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而具有差异性。其包括,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

1.1 正式制度

正式制度是指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包括政治(及司法)规则、经济规则和合约。这些规则可以作如下排序:从宪法到成文法与普通法,再到明确的细则,最终到确定制约的单个合约;从一般规则到特定的说明书”[4]。

从20世纪 80 年代开始,我国在大众体育领域就相继出台了《体育法》、《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2009 年 10 月 1日开始实施的《全民健身条例》,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社会体育、全民健身的全国性立法,卢元镇先生称其为新中国群众体育最重要的文献。[5]这些法律、法规都为农村体育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发挥了强大的正式制度约束。

1.2 非正式制度

非正式制度是人们在长期生活交往中经过渐进演化而形成的一套行为准则,其世代相传,具有极强生命力。它一般包括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因素,其中意识形态和习惯在非正式制度中影响最深,处于核心地位。[6]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传统深厚的国家,独特的生产方式和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风俗习惯,形成以小农经济、宗法血缘和生命哲学为基础的中华民族传统体育。[7]因此,由过去承继下来的风俗习惯、惯例和道德观念等非正式制度无疑会成为群众认识、选择、参与体育的重要依据。同时,非正式制度研究,对于形成适合我国社会普通民众的行为和思考方式的农村体育制度具有很高的参照价值。

1.3 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与制度绩效

我们发现从伦理规范、风俗习惯等非正式制度到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是约束力越来越强,但灵活性逐步降低的过程。同时,制度的确定性与灵活性作为影响制度绩效的一对重要矛盾变量,如何在其此消彼长中使制度绩效达到最高,必须对二者依据具体情况加以取舍,它们的关系如图1:

图1 [8]

图a是制度确定性与制度约束力的增函数。但确定性达到一定值之后,其约束力将会趋于接近一定值而不会再有明显增加,这个值必然存在。图b是制度灵活性与制度约束力的减函数。确定性、灵活性的提高,制度绩效都会增加,说明制度绩效是制度确定性和灵活性的增函数,故可以通过图a、b,得出的制度绩效与确定性和灵活性的函数关系叠加得到图c,制度绩效和制度约束力的函数关系,由图c可以看出,制度绩效随制度约束力增强是一个先增后减的过程,这便是我们需要的最有效的制度安排。[8]

首先,我们了解我国农村体育的制度现状。一方面,当前正处于从以竞技体育为核心到当前全民体育建设的转型期,在转变过程中我们法律较不健全,正式制度的强制约束力不足,人们活动的自由空间巨大,在农村体育方面虽然国家陆续制定和出台了大量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健全了农村体育法律指导体系,正式制度的强制约束力在逐渐增强,但目前仍处于上升期,但是远远没有到达制度绩效由增变减的转折点,非正式制度仍具有较高约束力;同时,正式制度(如法律)的约束无法也不可能涵盖社会的方方面面,而当其细化到一定程度之后,反而会引起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成本与制度收益不成比例的增长,从而得不偿失。同时过细的规定会产生制度性僵化,使人们失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自主判断、处置的行为空间;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几千年历史的积淀,特别是在仍以血缘为纽带,受习俗、惯例等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传统习俗观念根深蒂固,非正式制度以其较好的灵活性,发挥了制度的强大评价和约束功能,具有正式制度不可比拟的制度优越性。

因此,要使我国农村体育取得较好的制度绩效,仅靠建立硬性的正式制度约束是不够的,成熟、具有广泛制约力的非正式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非正规制约本身也是重要的(它们不仅仅是对正规规则的补充)”。[9]如何发挥非正式制度在农村体育发展中的作用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2 非正式制度对农村体育的作用

2.1 传统体育思想仍具有较强生命力

千百年来,在浓重的传统文化影响下形成了独特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体育价值体系。中国传统文化崇尚天人合一,同时受儒、道家文化的影响,在此基础形成的“心性”之学主张“内索”,表现在体育上,则崇尚静养、和合、礼乐,涵修“德”于练“体”中,修身的过程讲究养性。[10]虽然这与强调人的个性,崇尚“更快、更高、更强”的现在体育思想相冲突。但是,这在我国传统文化仍然具有顽强生命力的广大农村 “天人合一”的体育思想仍被大家所认可,武术、棋类等传统运动项目仍最受农民的欢迎,这也正是现在体育在我国广大农村难以推广的重要原因。

2.2 “俗体同构”的祭典、节庆活动的受到农民的喜爱

中国农村的地域广大,受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村场地设施少、居住地分散、时间难以协调统一等困难的影响,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往往会受其制约。同时,我们发现与祭典、节庆等中国节庆文化结合在一起的我国乡村传统体育文化,却较好的客服了上述限制,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如端午节的赛龙舟、春节的舞龙舞狮等传统体育项目。其不仅满足了民众节日集会、娱乐的需要;同时为农村体育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也作为了一种很好的农村体育的开展形式,受到广大民众的喜爱与推崇。

2.3 体育社团、各类体育协会等非正式组织发挥很好社会功能

农村非正式结构体育社团根植于农村,是搞好基层群众体育活动的有效形式。农民通过参与非正式结构体育社团的活动,满足了强身健体的需要,同时可以娱乐身心,放松心情,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更重要的是体育活动的全民性与竞争的公平性,能够调节角色差距,体现社会公平,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增进人际关系的和谐,满足广大群众的安全和归属的需要。

此外,此类非正式组织侧重于公民积极主动参与活动,扩大了农民参与体育生活的范围和深度,而且可以减少正式结构体育社团程序的复杂性和组织的困难性。

最后,农村非正式组织的体育社团能够及早的了解民众的体育需求,可以作为政府管理体育事业的好帮手,为公众提供表达体育权利的沟通渠道,避免国家直接面对公众而造成的高额沟通成本,提高沟通效率。

2.4 非正式制度具有较强的规范和评价功能

尽管非正式制度的规范性不具有国家强制性,但是由于在非正式制度中,凝结着社会成员对往昔现象、经验或祖先的某种程度上的崇敬,所以非正式制度的规范作用,常常以无形的方式表现出来。[11]如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响亮口号,直至今天仍以某种潜移默化的方式影响和规范着公民的思想和行为。

同时,非正式制度是人们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起来的生活经验和风俗习惯等的集合体,其通过成员认可的共同道德原则,对人们行为的合理性进行评判,约束成员的行为。例如非正式结构体育社团内部虽然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但潜移默化中形成了的程序和规则,是培养人们良好的道德作风、提升个人道德修养的重要手段,对养成遵纪守法和提升个人修养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成员们有共同的体育目标,对组织有高度的认同感,把维护地方社会稳定当作自己的自觉行动,可以充当化解社会矛盾的稀释剂。

2.5 非正式制度可以促进正式制度作用的发挥

正式制度作为定型的规范,对人们行为的约束方式也是正式的合法的和一项正式制度的产生将导致一系列非正式制度的产生,以补充和协调正式制度发挥作用。[12]而非正式制度如果在没有正式制度安排的情况下,会因为缺乏强制性,导致实施成本升高,复杂的交换不能发生。

只有实现“外源动力”(正式制度)与“内源动力”(非正式制度)的聚合,重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相容,才能以较低的成本取得较高的制度绩效,这正是保证我国农村体育不竭动力的源泉。表1[13]

表1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耦合成本、绩效对比

3 实施策略

3.1 分区域选择农村体育的发展方式

由于我国地域广大,具有明显的东、中、西的经济发展格局,笔者认为可以采取区别原则选择具体的农民体育发展方法:在开放程度不高、传统文化影响深刻的中、西部地区,可以民族传统体育为主要发展内容。充分利用大型传统文化活动,如春节、端午节等节日进行传统体育活动如武术、养生功法等的宣传、推广、普及。同时,根据地方特点适当采取中、西体育结合的方式发展农民体育,可以从推广篮球、乒乓球等较容易开展,对场地相对较低的项目开始;对于东部沿海的农村,其对外开放程度较高。此区域的农民思想比较开放,容易接受新的事物,体育价值观念也较为接近现代体育的价值观。这个区域则可以采用现代体育形式为主、传统体育形式为辅的农民体育发展策略。

3.2 重视祭典、节庆等传统节日的体育植入,培养农村体育品牌

在广大农村地区,可以利用祭典、节庆、墟日等传统节日开展民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比赛和体育表演,如舞龙舞狮、武术、扭秧歌等;在一些体育基础设施较好的乡镇,可以加入现在体育项目的植入,推广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现代运动项目。在满足当地民众节日文化的需求的同时,促进民俗体育的发展和现在大众体育项目的传播。

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注意培养特色体育项目,发挥特色项目的带动作用。只有抓住特色项目带动其他体育工作,依靠乡镇广大农民在特色项目上的兴趣爱好,才能在农村掀起体育活动的热潮,并借此提高农民的体育意识。[14]才能使更多的体育项目在广大农村地区发展壮大。

3.3 重视体育社团和“体育带头人”的培养,丰富体育休闲娱乐活动

非正式结构体育社团中的“体育带头人”依靠其潜在权威,对组织的发展和运行、成员的心理和行为等极具影响力,笔者认为相关管理者应在尊重关心的前提下,与“带头人”建立信任,并重视培养他们。在充分调动核心人物及其成员创新性的积极性,根据时代发展和大众的需求相关体育部门可以适时地在社区、群众中积极推广多种体育运动项目,在开发民间的、传统的体育项目的基础上,注重与现代体育项目的结合。这不仅使得组织充满活力与生机,适应当前我国非正式结构体育社团的发展;满足群众不同程度的体育需求,拓宽了群众的视野,为非正式结构体育社团开展内容多样性的提供了保证。

3.4 努力实现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相协调,合理输入提高经济绩效

我们必须尊重传统、尊重具有积极影响的“本土资源”,发展一些有中国特色的农村体育资源。否则,很难想象不尊重已有的非正式制度,不观时俗,不察国情的正式制度供给,能够在农村能真正地赢得民众的认可和肯定。另一方面,发现并培育与非正式制度相适应的正式制度,防止不尊重地方实际的不合理输入,而导致的“篮球场变成晒谷场,单双杠变成晾衣架,大多器材更是终年处于闲置状态”[13]等尴尬问题的出现,以便减少资源浪费,充分发挥经济对体育的推动作用,提高经济绩效。

4 结语

我们在认识到非正式制度对农村体育发展的巨大作用同时,其不可避免存在一些缺陷,主要有:第一、非正式制度不能有效地阻止参与者和政府官员的犯罪行为;第二、非正式制度的变迁存在明显滞后性;第三、参与者不能平等地利用非正式制度,而导致的不平等问题等。但是,当前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是一个差异性极大的社会,历史积淀所造成的政治经济发展的极不平衡,加之不同地区的地理、人文等因素的差异,使得我国农村体育政策从制度到实施受到了极大限制,笔者认为只有以制度绩效的提升为最终目的,形成以正式制度为核心,兼顾非正式制度作用的发挥的制度体系,并根据时代特点不断进行制度创新,才能为我们农村体育的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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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韦森.社会制序的经济分析导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1.

[3]杨志康.论体育制度[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1986.(4):1.

[4][美]道格拉斯•C•诺斯著:《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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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美]道格拉斯•C•诺斯著.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三联书店,199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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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郭小聪,程鹏.非正式制度的管理效能及其建设[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5,17(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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