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健全
近年来,我国老年戊型肝炎患者逐渐增多,其常存在胆汁淤积症,持续时间长,恢复慢,并容易进展为肝衰竭,为探索迅速有效的治疗方法,我们应用熊去氧胆酸(商品名:优思弗)治疗老年戊型肝炎63例,取得较好疗效,现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63例住院老年戊肝患者的诊断均符合2000年西安全国传染病寄生虫病会议修订的诊断标准[1],血清戊型肝炎病毒抗体(抗-HEV)均阳性,重叠其他病毒感染的未列入,并除外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病、药物性肝炎、肝内外梗阻性黄疸等。根据信封抽签法随机分为两组,其中观察组32例,男20例,女12例;年龄 60~82岁,平均(67.2±6.7)岁;对照组31例,男22例,女 9例;年龄61~79岁,平均(68.6±8.1)岁。两组年龄、性别、病程、肝功能等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治疗方法 2组均给予肌苷针、门冬氨酸钾镁注射液、甘草酸二胺针、复方氨基酸注射液等常规保肝、对症治疗方案。观察组: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加用熊去氧胆酸胶囊(优思弗),250 mg,2 次/d,口服。疗程为 30 d。
1.3 观察指标 分别于治疗前、治疗期间每周及疗程结束时检测患者的肝功能,观察 TBIL、ALT、AST、GGT、ALP 等指标的变化,同时观察患者症状、体征(皮肤瘙痒、陶土样便、消化道症状、肝肿大等)的变化情况。
1.4 疗效判定 显效:临床症状、体征消失或明显改善,TBIL恢复正常或接近正常;有效:临床症状、体征好转,TBIL下降≥50%或低于正常上限值2倍以下;无效:未达到以上标准者。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 SPSS 10.0统计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以 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疗效比较 治疗结束时对两组疗效进行判断和统计,结果显示:观察组、对照组总有效率分别为:84.4%、38.7%,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2.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肝功能的比较 两组治疗后TBIL、ALT、AST、GGT、AL P 均较治疗前降低(P <0.05),且观察组中TBIL、GGT、ALP降低更为明显,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2。
表1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例,%)
表2 两组治疗前后肝功能的比较(±s)
表2 两组治疗前后肝功能的比较(±s)
注:与本组治疗前相比,*P<0.05。与对照组治疗后相比,#P<0.05。
组别 ALT(U/L) (U/L) (umol/L) ALP(U/L) GGT(U/L)观察组 治疗前 569.3±137.3 473.5±107.9 269.3±95.4 229.3±103.5 206.3±96.2治疗后 107.4±44.3* 97.5±39.1* 67.4±10.3*# 94.6±33.7*# 66.9±35.7*#对照组 治疗前 574.5±145.5 486.3±119.8 267.2±83.6 218.7±124.8 198.4±102.8治疗后 123.7±59.6* 105.7±46.5* 118.0±50.7* 147.8±75.2* 120.8±63.4*
2.3 不良反应 观察组出现头晕、便秘各1例,给予对症治疗后好转,未中断治疗,对照组出现轻微皮肤瘙痒1例,未行特殊处理自行好转。
一般认为戊型肝炎属于自愈性疾病,除产妇外病死率较低,但由于老年戊肝患者肝脏退行性改变,肝脏胆红素代谢功能差,免疫力下降等原因,造成肝细胞损害较重[2,3]。熊去氧胆酸为一种无毒性的亲水胆汁酸,可阻碍疏水性胆汁酸的肝肠循环,可增加胆汁流动,并能促使胆汁酸向胆小管排泌,以减轻肝内胆汁瘀积。熊去氧胆酸具有免疫调节作用,可以改善老年患者普遍存在着免疫力低下的情况,促进病情的恢复,防止各种并发症的发生。另外,熊去氧胆酸具有细胞保护作用,目前认为熊去氧胆酸的抗凋亡效应是其广泛应用于肝病治疗并取得良好疗效的基础[4]。
本研究结果表明,熊去氧胆酸胶囊(优思弗)能明显改善老年戊型肝炎患者的临床症状及肝功能,疗效显著,且无明显的不良反应,值得进一步推广应用。
[1]中华医学会传染病与寄生虫病学分会、肝病学分会.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中华肝脏病杂志,2000,8(6):324-329.
[2]国家八五攻关科技专题组.我国丙型与戊型肝炎流行特征和预防对策的研究.上海预防医学杂志,1995,7(10):433.
[3]戊型肝炎.临床肝脏病学.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406-411.
[4]Sohn J,Khaoustov VI,Xie Q,et al.The effect of ursodeoxycholic ac-id on the survivin in thapsigargin-induced apoptosis.Cancer Letter,2003,191(1):8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