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区:城镇化的新尝试

2013-09-10 10:00张军
中国报道 2013年3期
关键词:新型农村公共服务村庄

张军

张军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西部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2009年1月10日,住在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博爱新村”的儿童在嬉戏。

如何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差距过大问题,是城镇化进程中的重点工作。这不仅仅只是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而是要通盘考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配套。

从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建立入手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由于实行了生活、就业和公共服务的统筹谋划,因而避免了传统城镇化发展造成的居民身份、职业身份转变与社会保障发展脱节的问题,可以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道路。

什么是新型农村社区

新型农村社区是指具有一定血缘、地缘、业缘关系的农村人口群体,为了一个或多个共同关心的诉求,在空间上聚集形成的社会共同体,它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开放性特征。新型农村社区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照顾了传统村庄固有的血缘、地缘和业缘关系,但其发展又突破了传统村庄的上述边界,是多个村庄社会共同体的组合,因而不再像传统村庄社区那样封闭,而是一个开放程度较高的社会系统。

多样化功能。新型农村社区不仅能够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和环境,也可以满足他们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和文化方面的多种需要,因而具有多种功能。

建设主体多元化。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主体既有血缘、地缘为主的村庄成员或者家族成员,还有政府、村民自治组织、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这与传统村庄社区的单一建设主体形成明显差别。

成员联系更紧密。新型农村社区居民受业缘关系和公共服务关系的影响,社区成员之间的利益和由此产生的联系更紧密,社区成员利益趋同性更高,社区成员在利益诉求上容易形成一致。

优势在哪儿

从全国各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结果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具有明显的优势。

促进生产要素城乡一体化配置。新型农村社区既连着农业,也连着工商业;既连着农村,也连着城市;既可以为城市生产要素下乡提供渠道,也可以为农村生产要素进城架起桥梁,因此在空间上解决了城乡生产要素融合与一体化配置载体问题,促进了生产要素城乡流动,为城乡一体化发展创造了条件。

推动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仅可以通过人口聚集产生的规模效应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新型农村社区平台建设,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接轨,让社区居民与城市居民一样普遍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各项公共服务。

优化城镇组织体系与发展结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采取的是社区、产业园区和公共服务区配套建设的模式。进入社区的居民不仅可以在产业园区实现非农就业,找到从事农业生产工作的机会,还可以通过设在社区内的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全面、便捷地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各项公共服务。这样一来,具备城镇功能的新型农村社区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村庄社区。它的出现对优化和发展城镇化体系是一个创新和进步,对未来村庄发展,对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与环境。农村人口向社区集中居住,生产活动向产业园区集中,为完善社区现代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了条件。天然气、集中供水、供热,污水和雨水管网分离以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集中处理,可以避免生产和生活造成的面源污染问题,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环境,让社区居民享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生产和居住条件与环境,为美丽家园建设奠定基础。

实现农村居民身份与就业转变。对国家来说,现代化过程就是从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对农村来说,就是从传统村庄向现代城市的转变;对农民来说,就是从农业生产者向工商业生产者和市民身份的转变。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农村居民进入产业聚集区就业,提高收入水平,彻底割断与农业和土地的联系创造了条件。而社区成员整体纳入城镇管理体系,不仅完成了农村居民到城镇居民身份的转变,享受与城镇居民一样的福利待遇,还可以降低居民身份和职业身份转变的成本。

扩大消费需求和拉动经济增长。根据对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典型调查结果看,进入新型农村社区的家庭在住房及相关固定资产花费上的支出为15万至20万元,涉及建材、家具、家电、轻纺、交通运输、通讯等几十个行业的产品。据测算,未来十年我国将有四亿农村人口、一亿个家庭进入城镇,如果其中有50%的家庭进入新型农村社区,至少可产生10万亿元的国内消费需求,将对拉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做出重要贡献。

如何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稳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除了从负担不增加、就业有保障、收入有增长、公共服务有提高、耕地能流转以及节地率和群众支持率等方面制定必要的建设准入标准,防止盲目和不顾条件要求进行社区建设外,还要坚持因地制宜、多种模式并举,社区、产业园区和公共服务区配套建设,市场与政府相结合,依法建设以及有序推进原则。

农民的内在需求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动力,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力量,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建设机制,坚决避免脱离城镇化发展规律的行政干扰。同时,建立公开、透明、公正和规范的多元拆迁补偿与土地收益分配机制,这是充分调动各级政府与村集体组织、企业、农民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积极性的基础。只有构建更加合理、更加规范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才能避免出现政府、村级组织、企业与农民之间可能出现的利益纠纷。

为了保障耕地数量不减少甚至略有增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方面的政策,强化土地用途管制,明确土地效益最大化与耕地用途管制的关系,不能让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影响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同时,在保护农户利益的基础上,健全耕地流转机制,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生产组织创新,建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制度,提升农业竞争力。

作为城镇结构体系的组成部分,新型农村社区的空间布局应该遵循城镇布局的发展规律。因此,需要制定更为宏观的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布局发展规划,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具有较强的空间布局合理性,防止主观随意性布局和建设,避免空间布局不合理为日后发展带来的空间结构调整难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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