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烟不适用烟叶处理工作的现状与思考

2013-09-04 03:40湖北省烟草公司恩施州公司鹤峰县烟叶分公司向炳清潘广为喻振洪解晓菲
湖南农业科学 2013年4期
关键词:烟农烤烟烟叶

■ 文/湖北省烟草公司恩施州公司鹤峰县烟叶分公司 向炳清 潘广为 孔 伟 喻振洪 解晓菲 王 谦 王 婧

一、烤烟不适用烟叶处理的定义及优点

烤烟不适用烟叶处理,就是将田间发育不良、病残、烤坏等卷烟工业企业不需要的烟叶消灭在田间地头、烤房周围,以满足卷烟工业对优质烟叶的迫切需求。具体讲:就是重打脚叶、弃烤劣质烟叶、限收低次烟叶。实施过程中一般分四步:第一步,在揭膜、中耕、培土时,打掉2片底脚叶(胎叶)。第二步,在打顶时,同步打掉2~3片光照弱、身份薄、病斑多的下部叶。第三步,在编竿时,放弃病残叶、过青过熟叶,并对鲜烟长度不足45厘米、宽度不足15厘米的顶叶不编不烤。第四步,因烘烤不当而严重烤青、烤黑(包括严重“挂灰”)等烤坏的烟叶在家销毁。据统计,打掉和弃烤不适用烟叶,烘烤成本至少减少41.3 元/亩、节约用工3个,节约用工成本281.3 元(工价按80元/工日计算),并可按规定获得相应的现金补贴(60元/亩)。及时处理不适用烟叶不仅可以节约成本,还可以大大改善田间通风、采光情况,提高优质烟叶发育程度,减轻产量损失,改善烟叶等级结构,从而在价格和生产投入补贴上获得更多收益。

二、烤烟不适用烟叶处理工作的现状

其一,处理工作推广较慢。烤烟不适用烟叶处理工作从2011年在部分省市试点推广后,2012年大面积推广,开展时间较短,处理工作难以一步到位。经调查发现,各产区对烤烟不适用烟叶处理工作都很重视,也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但由于缺乏经验等原因,导致效果仍不太理想。如有些地区对该项工作宣传不到位,入户进田指导不到位,烟农积极性不高等。这些原因造成烤烟不适用烟叶处理工作开展缓慢,尤其一些偏远烟区存在死角。

其二,处理标准不统一。目前,部分烟区在处理不适用烟叶时由于经验不足,导致处理标准不统一,影响了田间处理效果。如打掉病残叶的标准不统一,有些病斑严重的烟叶未打掉;有的烟农仅打掉几片胎叶,对烤后肯定是杂烟的底脚叶、顶叶未处理;个别烟区处理不适用烟叶的标准过严,有的底脚叶、病斑叶、顶叶经烘烤后可以烤成有价值的烟叶,也被烟农打掉。

其三,痕迹资料记录不完整。部分烟站由于工作人员少,技术员工作太忙,痕迹资料记录意识差,导致烤烟不适用烟叶处理痕迹资料记录不完整,如处理数量、处理照片、烟农签字等内容不完善,这对烟叶收购后给烟农补贴兑现造成了一定困难。

其四,处理的不适用烟叶再利用率低。由于缺乏经验及相关配套设施,目前基本上采取丢弃到处理池或天坑中的方法进行处理,这不仅导致处理掉的不适用烟叶再利用率低,浪费了资源,而且容易污染地下水,影响周围居民环境等。

三、烤烟不适用烟叶处理工中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相关人员认识不足,处理工作流于形式。目前个别地区对烤烟不适用烟叶的处理认识不足,认为烤烟不适用烟叶处理仅仅是上级领导喊的口号,意义不大。甚至片面地认为,进行烤烟不适用烟叶处理对县公司、烟草站来说不仅劳民伤财,而且没有任何好处。由于重视不够,某些地方进行不适用烟叶处理仅流于形式,拍几张照片,发几篇新闻稿,写几篇总结,以此来应付上级领导的检查。

二是部分烟农生产水平较低,导致不适用烟叶比例增加。由于烟农年龄不同,文化程度不同,接受知识能力不同,因而烟农的生产水平不同。部分烟农的生产水平较低,使得不适用烟叶的比例增加。如烟叶采收时成熟度把握不当,烟叶烘烤时温湿度控制不当,防灾(自然灾害、冰雹、水灾、风灾等)意识差,病虫害防治不力等因素均可导致不适用烟叶增加,加大了处理难度。

三是烟草公司人员较少,处理工作难以指导监控到位。烤烟不适用烟叶的处理需烟草公司要派专门负责,而且还需要统计每户烟农烤烟不适用烟叶处理的重量,进行痕迹资料整理,将丢掉的烟叶进行无害化处理。烟草公司人员相对较少,再加上有的员工畏难心较重,开展工作时不够认真、负责,导致不适用烟叶处理工作难以得到全面的指导和监控。

四是烟叶收购任务重,处理工作不彻底。由于一些地方烟农种烟积极性不高,某些烟草站收购任务相对较重,即便在收购所有烟叶的情况下,也很难完成任务,这就限制了不适用烟叶的处理。某些烟草站由于完不成规定的烟叶收购数量,迫于收购压力,往往不会再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积极推广不适用烟叶的处理工作。

四、开展烤烟不适用烟叶处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第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建议由县政府与烟草公司相关领导成立烤烟不适用烟叶处理领导小组,各乡镇与烟草站同时也成立相应的分管领导小组,明确每个领导的分管工作与责任,由上一级领导负责监督考核,实行领导问责制;确定每个站点的实施人员,并制定一系列的实施方案、监督考核方案、奖惩方案、补贴方案、宣传培训方案等。在实施的过程中,要密切与当地政府部门配合,积极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只有相关领导高度重视,并把它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烤烟不适用烟叶的处理工作才能扎实有效的进行,并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第二,加强政策宣传,进行相关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海报、宣传手册等进行烤烟不适用烟叶处理的宣传,使烟农和技术员充分了解处理不适用烟叶的政策、补贴标准、优点等,让烟农充分认识到消化处理不适用烟叶是一项惠农政策,取得烟农的理解和支持,调动烟农积极性,让烟农自觉、自愿去做,为处理不适用烟叶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召开现场会、屋场会,对烟农和技术员进行烤烟不适用烟叶处理进行培训,使烟农和技术员知晓该处理哪些烟叶,该如何处理等。

第三,增加资金补贴,促进不适用烟叶处理工作。烟农普遍认为,现有的补贴标准太低,仅仅为卖杂烟收入的1/3,因此只有加大补贴标准,烟农处理不适用烟叶的积极性才会提高。建议国家进一步让利于烟农,适当提高优质烟叶的价格和补贴标准,并对相关县市公司收购等级达标的给予相应补贴和奖励,以促进县市公司积极开展烤烟不适用烟叶处理工作。同时,为了尽量降低成本,应加大不适用鲜叶处理的补贴标准,尽量鼓励烟农将不适用烟叶在进入烘烤前就处理掉。

第四,加快现代烟草农业的建设,大力扶持种烟大户和种烟农场。由于目前种烟农户比较分散、种烟面积比较小,且均为自家人进行烟叶的种植。这种模式阻碍了不适用烟叶的处理工作。建议加快现代烟草农业的建设,这样才能有利于职业烟农、种烟大户、种烟农场的产生。种烟大户、种烟农场一般采用现代化、规模化的种烟方式,在计算不适用烟叶处理成本时会考虑得更多、更详细,因此,他们更容易接受烤烟不适用烟叶的处理。烟草公司应对他们给予相应的补贴和鼓励,并在生产、管理、烘烤等技术指导上给予倾斜。

第五,扩大烟叶种植面积,留出处理不适用烟叶空间。各县市公司应根据每年实际情况,适当扩大烟叶种植面积,争取在不适用烟叶处理后,所收产量仍足够完成上级规定的收购任务。烟草公司可通过适当提高烟叶收购价格、加大种烟补贴、完善烟田基础设施、有效预防病虫害等措施来吸引烟农选择种植烟草,增加各地烟叶产量。

第六,加大标准化生产力度,尽量减少不适用烟叶。多年的生产经验证明,烟叶进行标准化生产,可使田间长势一致,烟叶产量和品质均有所提高,可有效避免不适用烟叶的产生。在进行标准化生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关键技术措施:一是尽量选用优良品种,如培育多叶片的烟草品种,育苗时尽量培育高茎壮苗,选择适宜的播种期、移栽期、种植密度;二是坚持测土配方施肥,并根据测土结果制定不同的施肥配方,增加有机肥的施用量,落实“控氮、适磷、增钾、补充中微肥”的平衡施肥技术;三是在烟叶旺长期时必须满足旺长水,借助水分调肥,满足烟株吸收养分,促进烟株烟叶开片,增加光合作用面积,而此时消耗一部分肥料,可使氮肥到打顶期基本耗尽,有利于叶片分层落黄,便于烘烤;四是适时打顶,合理留叶,适当推广见花打顶,每株留叶20~22片,以利于提高中部烟叶比例;五是坚持成熟采烤;六是全面推行密集式烤房,科学烘烤。并抓好烘烤环节的鲜烟分类,鲜烟叶编竿时,应把部位相同、长短大小相近、生长发育和成熟相似的烟叶编在同一竿上,确保同竿同质、同房同质。

第七,科学处理不适用烟叶,增加植烟经济效益。不适用烟叶如果随意丢弃或者掩埋的话,则会造成环境污染。因此,应多研究科学处理不适用烟叶的方法,如将不适用烟叶堆沤发酵后生产沼气,再用废渣生产生物有机肥,这样既可合理有效利用资源,又可创收,并将生物有机肥再补贴给烟农,一举多得。

第八,加强指导和监管,避免不适用烟叶流失。为了避免烘烤后的不适用烟叶流入烟贩子,各地烟草公司应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坚决打击烟贩子,并通过在主要交通要道上设立关卡来阻止烟叶的非法流通。同时,各地应防范于未然,在烟叶尚未烘烤时,督促烟农对不适用鲜烟叶进行有效处理,并通过机器进行破片后,科学地掩埋在荒山、荒坡等地。

第九,严格绩效考核,提高处理工作积极性。为使不适用烟叶处理工作顺利开展,各地应制定绩效考核方案,进行严格考核。一是严格控制收购中的低次等烟比例,并与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挂钩。二是加强组织宣传、协调矛盾考核。对于组织不力造成不适用烟叶较多,给烟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可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三是加强痕迹资料考核。对于痕迹资料不健全、检查不过关、烟农兑现困难的可按规定予以处罚。四是加强不适用烟叶处理费用考核。对于不适用烟叶处理的建池、宣传、组织、材料、处理费用等专款专用未达到要求的,应按要求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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