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金成 朱佳钦
自保即自我保险,是风险面临者自留风险、自担风险后果的一种财务型的风险管理方法。自保公司又称专属保险公司,是指由非保险企业发起设立并拥有控制权的一种特殊保险公司。它一般由其母公司投资设立,并以母公司为被保险人,主要为母公司的某些风险提供保险保障服务。自保公司通常由母公司控制,经营业务受母公司直接影响,包括对母公司经营风险的承保、理赔和投资融资等。自保公司拥有承保特殊风险的优势,既为一般保险公司无法承保且危害大的风险进行融资,同时又为母公司自身提供方便高效的自我保险服务。
国际自保市场的发展始于19世纪中期。当时的投保人对传统的保险服务、险种和费率不满意,从而尝试创建了自己的保险机构,如美国船东创办的Atlantic Mutual、英国的 Royal Insurance Company,等等。但一直到20世纪60年代,国际自保市场才迅速发展起来。目前,国际自保市场主要分布于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美国的佛蒙特州、耿西金融岛等地。全球专业自保公司超过5000家,年保费规模超过500亿美元。具体分布状况如表所示。
在美国,前500强企业中约90%拥有自保公司,其承保业务占美国工商企业财产保险市场近三成的份额。在亚洲,自保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但发展前景良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新加坡已经成为亚洲的自保中心,拥有数十家自保公司。我国的香港地区也有望成为亚洲的又一个自保中心。如今,自保市场已成为国际保险市场上的一支重要力量。
表 全球主要自保市场分布状况
自保市场是各个自保公司为其母公司提供保险商品及其服务的关系总和。它有别于传统保险市场运营,拥有自身的独特优势。
1.有利于节约费用,降低保险成本
一是在传统保险市场中,由于保费中的附加保费过高,往往提高了公司的保险理赔成本。而在自保市场上,母公司则不须向其自保公司缴纳附加保费,这就大大降低了被保险人的保险成本。二是母公司通过自保公司建立风险融资制度,设立保险储备基金,以应对自身面临的风险,从而改变在传统保险市场中的不利地位。三是自保公司对其被保险人风险程度的了解程度远远高于传统商业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其母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保费,从而降低保险运营的成本。
2.能够扩大承保范围,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在保险市场中,并非所有风险都可以转移,特别是一些传统保险市场不愿承保的风险。商业保险公司严格按照可保条件进行承保,对于风险较大或效益较小的险种可以拒绝承保。而自保公司的承保范围相对灵活,可依照母公司的风险特点提供充分全面的保险保障。根据特定承保需求,制定相应合理的保额、费率和免赔条款,承担一般保险公司不愿承保的特殊风险,从而提高母公司的风险管理效率,扩大保险市场的承保范围。
3.可有效减轻母公司的税负
自保公司是一种创新型的风险融资方式,减轻税负是其设立的重要动机,目的是获得税收方面的额外利益。与传统保险公司本地注册不同,自保公司可选择离岸自保市场或国际避税港,以享受优惠的税收政策,如提高征税点、延期纳税、降低税率,等等。这对于母公司来说,有助于资金积累并带来巨大的收益。因此,自保公司享有税收优惠待遇是自保市场发展的一大优势。
国际自保市场经过不同时期的稳步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1.以离岸自保公司为主,且自保市场竞争激烈
在国际自保市场中,约95%的自保公司为离岸自保公司。由于离岸自保注册地拥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完善的法律条规,大多数自保公司选择设立在这些地区,使其自保业务的运作拥有很大自由度。当前,国际上自保市场竞争激烈,它们通过降低税收费用,制定相应法规给予自保公司许多优惠待遇,不断吸引更多的自保公司前来注册,发展自保业务。
2.自保公司以承保母公司的风险为主,风险管理效率高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自保公司是为母公司分散风险的经营机构,以承保母公司的风险为主,这种模式一直推动着国际自保市场的发展,且拥有许多优势。如承保方式的多样性、灵活性,较低的运营成本以及有针对性的保险方案、防灾措施等。同时,这种模式为母公司提供补充保险,允许母公司自由支付保费,减轻母公司的保险成本,优化企业的现金流管理,加强了预期损失的控制,有利于完善母公司的风险管理方案,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
3.自保业务范围日益扩大,高端技术被不断运用
随着自保业务的不断扩展,自保业务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财产保险,还积极进入人身保险市场。目前,不少跨国公司成立了员工福利、养老金计划等人身保险方面的自保公司,积极引进保险先进经营技术,控制成本增加,为本企业的员工提供更多的福利保障。相对于传统的财险业务,经营人身险业务的自保公司对于现金流、风险配置等有着更高的要求,并且需要庞大的精算队伍和保险咨询团队,这对于国际自保市场的发展是一个重大突破。
在国际自保市场上,由于受承保风险的单调性和经济规模等影响,风险并不能保证被完全转移,自保市场主要面临风险较大以及财务和机构管理脆弱等问题。
1.自保业务风险较高,分保难度大
目前,虽然在国际自保市场中自保业务的范围不断扩大,但自保公司承保的业务仍然以母公司的风险为主,自保业务量相对有限,且承保的风险多为传统保险市场不愿承保的特殊财产风险,自保险种的风险组合也较为狭窄。如果自保公司只顾追求投资收益,势必会对自保服务的提供产生负面影响,导致自保业务风险较高。而且,自保公司的承保能力有限,为了分散风险,需要再保险市场的支持,对再保险有客观上的需求。由于自保业务的品质一般较差且风险过于集中,不易向外分散,难以获得再保险市场足够的分保支持,很难形成风险管理上的合作。这就造成了自保公司业务经营风险较大、损失额度大、损失补偿困难等问题,也增加了自保公司经营的困难。
2.组织结构简单,技术人才及管理经验普遍短缺
国际自保市场中的组织形式以专业自保公司为主,自保公司的经营规模大多较小,组织机构简单,且初期资本负担较大。它们普遍缺少专业的技术团队以及像商业保险公司那样完善的管理制度,人才、技术和管理经验普遍缺乏,各种风险损失预防和资金维护措施无法有效实施。尤其是自保行业对技术人才要求高,自保公司需要配备专业人才进行管理,以有效防范面临的特殊风险。正是由于自保公司这些方面的短缺,导致其对各种风险及其损失无法进行科学测算和有效防护,经营效益无法保证。
3.资金量较小,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自保公司的特点决定了其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资金量较小。从世界范围内来看,自保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远低于商业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这就决定了它的偿付能力与承保责任范围要低于普通商业保险公司,不利于自保公司开展大规模的自保业务。例如,中国香港地区一般保险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是设立自保公司资本金的4倍。同时,自保公司又需要支付各种经营与管理费用以及风险资金的融通,接触的外部业务少,财务基础普遍薄弱,加上财务管理制度相对不完善,无法根据资金规模设定合理的财务机制,造成自留资金与实际损失差别较大。因此,自保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相对不足,最终影响其为母公司及关联企业提供良好的保险服务,也不利于国际自保市场朝科学化、正规化方向发展。
1.继续坚持自保业务多样化,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为了进一步提升自保市场抗风险能力,促进市场的平稳运行与发展,自保公司首先应继续扩大自保业务范围,向承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领域扩展,实现业务经营的多样化,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自保技术,逐步向母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自保服务。其次,要不断提升应对外部风险波动的能力,满足不同业务的保险需求,提供充足的风险保障,增强风险管理能力,从而减少外部环境对自保业务经营的冲击。最后,要努力提高业务品质,向再保险市场分保较为优质的保险业务,学习借鉴再保险公司丰富的风险管理、承保和理赔经验,争取以较小的成本扩大自保公司的承保能力,真正发挥分散风险的作用。因此,实现自保业务多样化经营模式,不断提高其风险管理能力,是保证国际自保市场健康发展的主要对策之一。
2.健全组织结构,培养专业人才队伍
根据国际自保市场发展的趋势,自保行业的科学发展既需要健全完善内部组织结构,也需要懂得自保专业基础知识及了解企业自身经营的专门人才。为此,应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为了积极应对各种潜在的风险,应不断扩大自保公司的经营规模,健全内部组织结构,完善制度管理,根据不同的风险制定合理的保险方案。而在风险较高的自保市场中,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风险管理体系至关重要。其次,要积极优化制度结构,保障资金流的正常运转,夯实组织结构基础,实现各项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提供专业化的管理服务和咨询服务。第三,努力培养专业人才队伍,为自保公司的风险评估、保额确定、防灾防损、定损理赔等活动提供专业管理与服务。第四,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激励机制,完善人才的任免与考核标准,激励并网罗更多的优秀人才为本行业发展服务。
3.扩大资金规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目前,国际自保市场中大多数自保公司的资金来源仍以母公司为主,在巩固这一资金来源渠道的同时,根据自保业务扩展的情况,逐步承保一些外来业务,实现资金来源多样化,以降低成本与资金负担,扩大资金规模。世界各地对自保市场的发展多给予政策支持,降低了注册资本金要求,但为保证自保公司的资金规模,仍应设定注册资本金最低限额。同时,应不断完善自保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其偿付能力的监管,规定相关的年度财务报告制度,设置合理的保险赔付率,等等,从而使损失准备金与实际情况相匹配,提高自保质量与抗风险能力。
我国自加入WTO以来,保险市场快速蓬勃发展,保险机构不断成熟完善,但我国自保市场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2012年11月,国内首家自保公司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标志着我国自保市场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在此之前,只有中海油2000年在香港注册成立了中海油保险有限公司。当然,我国的自保市场在一些成熟的行业仍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如航空、铁路、航运、石化、冶金、矿业等,这些领域的大型集团或企业有着强烈的发展自保公司的愿望。
目前,我国自保市场的发展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一是国内缺乏自保方面的相关法律条文来规范自保市场发展。国内自保市场要想健康有序地发展,就离不开相关法律的保驾护航。但我国目前仍缺乏自保方面的法律依据,对自保公司的注册地、准备金、经营业务、税费缴纳、资金运用等没有明确规定,给监管部门和自保市场管理带来了诸多不便。
二是企业风险管理意识不足,风险监控体制不健全。自保公司作为自主分散风险的一种模式,需要完善的风险监控体制与经验。而对于缺乏风险管理经验的企业来说,有可能将其所有风险盲目转移到旗下的自保公司中,这不利于自保业务的健康发展。
三是受国内企业规模较小的限制,自保市场及自保公司的规模有限,技术引进及创新动力不足。成立一家自保公司需要大量资金和较大的运营成本,如果自保公司规模过小,运营资金不够,就无法利用各种先进技术有效地分散风险,也难以实现技术引进及创新,最终不仅不能实现自保,反而有可能导致企业出现严重的财务困难。
四是自保人才紧缺,服务体系不完善。自保市场及业务的健康运营,需要完善的服务体系,需要大量具有相关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才来把握每一环节的具体操作,否则自保市场就无法提高运营效率。而国内自保市场刚刚起步,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各项服务体系也亟待完善。
1.政府大力支持,社会环境稳定
一个地区自保市场发达,必然离不开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及稳定的社会环境。例如,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新加坡等国家或地区,由于政局相对稳定,经济发展的社会氛围良好,且外汇管制宽松,金融体制相对完善,它们最终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自保市场之一。这些地区保险业相当发达,从业人员基数大,已注册的自保公司发展劲头强势,这些都有赖于政府的大力支持及稳定的社会环境。
2.享有免税或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或减免政策是自保市场发展的巨大动力。发达国家或地区往往通过免缴或缓缴所得税、附加税等,来支持鼓励本地自保公司的发展壮大。这些自保市场的税制通常具有税率低、税种少、结构简单等特点,避免了重复缴税,减轻了自保公司的税收负担,促进了自保市场的产业结构调整,拓展了自保业务范围。尽管近年来一些工业化国家取消了自保公司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但税收优惠仍然是发达国家或地区鼓励自保市场发展的主要方式之一。
3.拥有完善的保险监管与服务体系
在发达国家,完善且科学规范的保险监管与服务体系为自保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健全、严谨的监管法律,拥有包括律师、精算师等具有高质量、高水平的服务团队与服务体系,吸引着更多的自保公司在这些地区注册。同时,通过监管体制的建设与完善,推进自保市场的全面风险管理,进一步完善其内部治理,从而确保自保市场安全、稳定地运行。
我国自保市场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相关法律、税收政策和监管体制等还不完善,制约着自保市场的发展。我们认为,只有通过自保公司、监管部门和政府的共同努力,借鉴国际经验,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才能加快我国自保市场的科学发展步伐。
1.尽快完善法律,放宽相关管制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自保方面的法律及相关法规。2009年的新《保险法》已不再对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进行限制,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快自保组织形式的立法,对自保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监管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应尽快完善保险法规条例,从法律层面上支持自保公司的发展,培育自保市场组织机构体系;规范市场的法律环境,明确监管方式及经营规则,及早防范新的市场风险发生。根据我国自保市场发展的需要,在建立科学规范的市场机制基础上,采取相对宽松的管理和准入机制,简化核准程序,减少时间和资本成本,鼓励成熟行业自保公司的设立与发展。
2.制定支持政策,减免相关税费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步发展,许多大型企业已经有发展自保公司的愿望,相关部门应积极扶持,及时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首先,应降低注册资本要求,国内自保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金应比一般商业保险公司低。同时,根据自保公司所在行业、资产规模、风险程度等调整最低注册资本额度。新《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笔者以为,我国自保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金可以掌握在1000万元到1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其次,减免相关税费,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营业税或增值税,或降低税率、延期纳税等。国家可依据相关政策给予自保公司税收优惠待遇,并参照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做法,根据不同的自保业务设置灵活的税收制度,制定适合我国自保市场发展的税收专门政策。
3.加强市场监管,严控经营风险
根据自保市场业务经营的特殊性,保险监管部门首先应建立起与自保公司相配套的保险监管体系,包括最低偿付能力监管、财务稳定性监管、资金运用监管等。其次,应制定具体的实施规则,对自保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再保险比例、最低准备金和财务制度安排等进行严密监控。再次,努力加强自保监管,维护市场金融秩序,禁止灰色业务和不合法业务,禁止承保规定以外的业务,禁止母公司挪用自保公司的资金等。最后,应积极引进经验丰富的专业自保管理公司,为自保公司提供专业化的管理咨询服务。此外,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自保公司经营风险,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确保自保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为自保公司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4.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运营效率
从我国目前保险从业人员总体来看,综合素质普遍不高,尤其是专业人才储备不够。由于我国保险行业的人才需求与供给不相匹配,因此急需引进一批从事自保工作的高级人才。为此应尽快建立人才储备市场,强化专业人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自保公司的运营管理效率,以加快我国自保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