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华,王桂红
(1.滦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科,河北承德 068250;2.滦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科,河北承德 068250)
细菌性食物中毒系指由于进食被细菌或细菌毒素所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其中前者亦称感染性食物中毒,病原体有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嗜盐菌)、大肠杆菌、变形杆菌等;后者则称毒素性食物中毒,由进食含有葡萄球菌、产气荚膜杆菌及肉毒杆菌等细菌毒素的食物所致。都柏林沙门氏菌引起的食物中毒比较少见,其不同于其他中毒。滦平县发生一起由都柏林沙门氏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现报道如下。
滦平县付营子乡寄宿制小学共有6个年级,学生358人,其中住宿生276人,住宿生均在学校食堂统一就餐。2011年8月21日午饭后17点40分左右,学校二年级学生王林出现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到付营子乡卫生院就诊,到20时30分该校学生共有26人出现上述症状就诊,还有症状较轻的37人未到卫生院就诊,在家服药治疗。付营子乡卫生院排除内外科相关疾病,最终考虑食物中毒,遂向滦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滦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最快速度开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样品采集。
患者均为住宿生,其中男生25人,女生38人,有共同进食主要食物史(2011年8月21日12点左右住宿生在学校食堂统一就餐,午饭主食米饭,菜是豆角茄子肉)。潜伏期5~8 h,发热38℃左右,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2~10次不等),大便为黄色水样便,无里急后重感、无脓血。对所有有症状的学生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典型症状确诊病例6人,症状均较轻,病程较短,就诊的学生于23日全部痊愈出院。未住院治疗的患者自行口服药物2 d痊愈。
生活饮用水2份、患者的呕吐物4份、剩菜(豆角茄子肉)2份(冰箱)、剩米饭2份(冰箱)、患者的肛拭子6份。菜板、菜刀、碗、盘、勺大肠菌群纸片法各两份。
(1)沙门氏菌;(2)志贺氏菌;(3)变形杆菌;(4)蜡样芽孢杆菌;(5)菌落总数;(6)大肠菌群。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GB 4789.10—2010[1],GB/T4789.1.2.4—2010,GB/T4789.7.32—2008,GB/T4789.5.14—2003和其他一些微生物检验资料[2]。《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3]。
平板计数琼脂和所需增菌液(SC增菌液、TTB增菌液、GN增菌液等),HE琼脂、沙门氏菌显色培养基、麦康凯琼脂、三糖铁琼脂试剂均由北京陆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均在有效期内使用。API20E生化试条为法国进口,沙门氏菌诊断血清30种由宁波天润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提供,大肠菌群快速检验纸片(食、茶具检测专用)由保定市康达医学用品研究所研制,均在有效期内使用。
两份生活饮用水按《生活饮用水检测方法》GB/T5750—2006方法进行检验,2份水样21项检测结果全部合格。菜板、菜刀、碗、盘、勺大肠菌群纸片各两份结果均阳性。所采14份样品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严重超标。未检出志贺氏菌、变形杆菌、蜡样芽孢杆菌。
沙门氏菌检测:(1)分离培养。将所采集的肛拭子6份、呕吐物4份、剩菜(豆角茄子肉)2份、米饭2份(冰箱)分别用SC增菌液和TTB增菌液进行增菌8 h,分别划线接种于选择性HE平板和沙门氏菌显色培养基上培养24 h,结果在4份肛拭子、1份呕吐物、1份剩菜(豆角茄子肉)的 HE平板上发现典型菌落,菌落呈蓝绿色带黑心,也有几乎全黑色的。沙门氏菌显色培养基平板上菌落呈紫色,中等大小,圆形,表面光滑,边缘整齐。挑取典型菌落进行革兰染色镜检为革兰阴性无芽孢杆菌。挑取典型菌落接种于TSI培养基,37℃培养24 h后底层产酸、产气,斜面产碱、产硫化氢。尿素酶实验阴性。(2)生化培养。将分离培养的可疑菌株6株进行20E生化鉴定试条37℃培养24 h,结果见表1。(3)血清凝集。A-F群 O多价(+)、O9(+)、H 因子血清第 1 项 g、p(+)、生理盐水(-),其抗原式为 O9、g.p.。(4)结果:结合分离培养、生化培养、血清凝集证实为都柏林沙门氏菌。
表1 6份样品的生化反应结果
经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发病者有共同进餐史,发病时间集中,症状相似,不互相传染。经实验室检测在6份病人的肛拭子中有4份被检出沙门氏菌,4份呕吐物中有1份被检出沙门氏菌,2份剩菜中有1份被检出沙门氏菌。这6份样品的沙门氏菌菌株的形态、染色、培养特性、生化反应及血清凝集结果都相同,说明这几株菌株的同源性,可以证明此次食物中毒是由食用被都柏林沙门氏菌污染的食物所引起[4]。
沙门氏菌引起的食物中毒大多是因食用了被沙门氏菌污染的肉、蛋、乳等食物而引起,近年来都柏林沙门氏菌引起的食物中毒在本地还很少见。在调查中发现,该学校食堂的卫生消毒设施差、工作人员卫生意识差、厨房操作间用品生熟未分开使用是引起此次食物中毒的直接原因。鉴于以上种种原因可以导致学生食物中毒,为了保障学生的食品安全,提示滦平县的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对学校食堂的管理力度,采取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4789.4—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S].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4789.2.3—2010,GB/T4789.14—2008,GB/T4789.5.—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大肠菌群检验;蜡样芽孢杆菌检验;志贺氏菌[S].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749—2006,GB/T5750.1~5750.13—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S].
[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13—1996沙门氏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