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淘
我第一次听到聚斯金德的台湾译名,一下子想到了《手机》里的牛三斤。不怪我想象力太发散,而是台湾译法着实颇具喜感——徐四斤,比牛三斤还多一斤。堂堂德国牛人,从德文折腾成汉语,立马沾上了百家姓的光,好像某位姓徐的大哥,带着家长里短式的平易近人。而其实,人家是《香水》的作者,作品光怪陆离,离庸常的人间烟火非常遥远,所以,为了表示对其严肃的尊敬,我还是抛开他老徐的名号,正统地称呼他为聚斯金德吧。
聚斯金德的作品我只看过两部,先看的不是让他名声大噪的《香水》,而是那部封面可爱,乍看疑似漫画的《夏先生的故事》。彼时,一位儿童文学作家怀着近乎悲怆的心情把它推荐给我,因为这薄薄一本书摧毁了她多年的经验。一度长时间觉得儿童文学就是“太阳太空照,花儿对我笑”的她,被聚斯金德刺激了。她在一个本该喝茶逛街的下午,强迫性地向我宣讲人性中的沉重和感伤。于是,我也被夏先生打动了……后来,我又被《香水》惊到,由嗅觉引领的故事,本应难免单调寡淡,却繁花似锦到了惊世骇俗的程度。一个自身没有气味的味觉天才,出生……死亡。我很难确凿地用词语填充掉那个生死之间的省略号,闻香?制香?杀人?抑或更复杂的什么。他被鼻子牵引的一生虽然简单直接,却难以形容。
格雷诺耶降生在法国最臭的食品交易大街,那是全年最热的日子之一,他的母亲随随便便把他生在鱼摊旁。这已经是她第五个孩子,在她眼里,“生下来的血淋淋的肉,同搁在那里的鱼肛肠没有多大区别”,她轻描淡写地把它塞在那儿,以为他会和前几个一样,被铲走,随便扔到哪里。然而,他的一声啼哭救了自己,也送了母亲一个死刑。他辗转孤儿院、皮革店伙计,少言寡语其貌不扬,仿佛必将开始在底层挣扎的劳碌、悲惨、乏善可陈的人生。然而,灵异的嗅觉将他引向灵异的人生。他被味道吸引摆脱了疲惫而浑噩的劳动生涯,随着那个卖水果的姑娘,走向了仿佛宿命的杀戮岁月。因为迷恋她身上的味道,他杀了他。电影里是惊慌的错手,小说里倒是懵懂坦然得多。总之,他轻巧巧弄死了那个姑娘,并没为她早夭的生命怅惘,却为自己留不住她独一无二的体香而痛心疾首。他被味道吸引,苦于味道的消散,如此而已,生命于他仿佛轻飘飘的什么,并没有值得思索的余地。气味于他,才真正不同凡响。他可以轻易分辨出万种以上的味道,仿佛精密的计算机,经过鼻腔,自动分拣,生出精准可靠的参数。这个没有任何体味的人,从狭义和广义上都可以用没有人味来形容。
没有任何自省,他反而通过女孩的死明白了自己顽强活着的意义,气味,保存气味,再无其他。为了保存气味,他寻访巴黎最著名的香水制造大师巴尔蒂尼,靠异乎寻常的天赋挽救了事业进入瓶颈的大师,顺理成章成了他的学徒。他虔诚地遵从师傅的教诲,蒸馏、提取香料、配比,他体力脑力并用,兢兢业业乐此不疲。仿佛人生走向了规范,他将如同师傅一样,以制香卖香为事业,完成自己为人民服务的辉煌人生。可是显然,他对金钱、利益、甚至辉煌的成就都并无兴趣,他有更骇人听闻的野心,他要凭借天赋异禀的嗅觉和也已炉火纯青的技巧提纯出无与伦比的气味,彻底扫清之前的晦气,依靠芳香当仁不让,成为驾驭人喜怒哀乐的王者。“他会设计出一种不仅是人的,而且是超人的芳香,一种天使的芳香,妙得难以用文字形容,充满活力,谁闻到这香味就会入迷,必定会从心底里爱上他,格雷诺耶,这香味的载体。”而气味的原料也不同凡响——少女的体香。
锐不可当,格雷诺耶像一只凶横的豹子,不计后果地捕捉着猎物,一个,两个,三个……他一丝不苟地处理着她们新鲜的尸体,削发、裹尸、提炼油脂……他不知疲倦,夜以继日,以最毛骨悚然,最具专业精神的方式,将她们最芳香扑鼻最风华绝代的气息压缩进一个个精致的小瓶。他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疯狂的杀戮,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执着,搜集着含苞待放的生命。他从来不懂伦理,亦未理会过道德,像小时候一样,“他记不住这些词,常常混淆起来,直到成年了,仍不喜欢运用这些词,并经常用错:正义,良心,上帝,欢乐,责任,恭顺,感谢等等——它们究竟表达了什么,他不明白,永远捉摸不透。”死去的少女于他无足轻重,她们无非挑选出的原料,与植物并无区别,好似厨子手中的芹菜、土豆、洋葱,面包师手里的白面、酵母、黄油,无非合适的材料,合理利用方显价值,经过萃取,她们苍白僵硬的躯体才宣告真正的死亡,登时毫无意义。
他已迅速成了让人闻风丧胆的连环杀手,城中少女人人自危惶惶不可终日,而他唯一的心心念念,就是混合少女体香的巅峰之作,不在乎戒备森严也不计较长途跋涉。很多人用香水是为了遮蔽体味,而他却恰恰相反,想方设法要保存别人的体味,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已经将二十五个少女的精华装入瓶中,只待最后一瓶极品便大功告成。他丧心病狂地继续着非常罪非常美的终极狩猎——红色头发绿眼睛的十六岁少女洛尔。他锲而不舍地与洛尔的父亲里希斯展开你争我夺的角力,里希斯预感到凶手对洛尔的兴趣,千万百计地逃离、躲避,试图将女儿藏匿,甚至声东击西放出背道而驰的口风。然而没有人骗得过格雷诺耶的鼻子,他不靠消息,不必打听,便出神入化一路嗅到洛尔的窗前。他不费吹灰之力地取了她的性命和体味,看都没有多看一眼。美对他来说,多余而模糊,少女的形象与他无关,他要的仅是香味。
大功告成,少女的体味终于凑齐。这个气味世界里有理有据的自大狂终于实现了癫狂的理想。他被捕、入狱、被宣判死刑,却显然没有任何担忧。怀揣最神秘的芳香,他预料自己可以自由掌控一切,随心所欲。行刑的广场上,他摇身一变,散发出迷人到爆的气息,轻易将情势逆转。激愤、怒吼的人群瞬间转性,被那无与伦比的味道征服。没有人相信他是一个杀人犯,他们难以自控地爱慕他,敬仰他,被震撼,被打动,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他们对他的向往。甚至里希斯,被丧女之痛折磨得近乎崩溃的里希斯亦忏悔着向他跑来,激动地谄媚地热情洋溢地流着泪诉说着温存和敬慕。
他完全达到了目的,却瞬间丧失了兴致。所谓梦寐以求的万人敬仰,竟也如此不堪。他看着人们愚蠢蒙昧的嘴脸,涌起的是汹涌的恨。他一直恨他们,他在臭鱼堆里出生,险被像垃圾一样扔掉,从母亲开始,所有与他有交集的人都飞来横祸般地死掉,他与这个世界所有的沟通都与恨或者厌倦有关,对于恨他再熟悉不过,而那臆想过千万次的爱,其实一直很陌生。烦透了,用至高芳香换来的爱竟是如此倒胃口。这个单纯执拗得令人发指的家伙,终于将那苦心提炼的香水兜头浇向自己,被疯狂热爱他的粉丝们撕碎、吃掉,尸骨无存。出于热爱,人民争抢地吃掉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幸福是一种灵魂的香味。”这是罗曼·罗兰说的,这么诗意的形容,此刻想起来超级可怕。甚至我矫枉过正地觉得,每一个天赋异禀的人,都有一些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