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兆鹏 俞 晖
北宋前期(960—1022),由于国家注重发展生产和积贮财富,强调节约财政开支,并采取了整顿币制和相关的经济措施,终于防止了通货膨胀的发生。[1]但到了北宋中期(1023—1067),随着封建统治者的腐败,消费过度和生产萎缩,加之天灾人祸,致使商品供不应求,从而引发了通货膨胀。研究北宋中期由过度消费引发的通货膨胀,在今天无疑具有历史借鉴的作用。
在宋仁宗、英宗统治的北宋中期,由于统治者过度消费和天灾人祸的双重作用,国家产生了财政危机。而商品供不应求,则是引发通货膨胀的根本原因。
首先必须说明的是,宋代毕竟还是一个以自然经济为主的农业社会,农民钱少,基本上用于纳税,所谓“过度消费”,主要表现为统治阶级奢侈浪费,恣意挥霍钱财,农民的消费对形成通货膨胀影响不大。北宋中期统治者的过度消费主要反映在冗兵给养、冗官俸禄和冗费靡滥三个方面。这正如李焘在《续资治通鉴长编》中所指出的:“自宋兴……太祖、太宗因其蓄藏,守以恭俭简易……故上下给足,府库盈溢。承平既久,户口岁增,兵籍益广,吏员益众,佛老夷狄耗蠹中国县官之费数倍昔时,百姓亦稍纵侈,而上下始困于财矣。”[2](卷一百,宋仁宗天圣元年正月,P887)
1.冗兵给养
宋太祖开宝年间(968—976),全国禁军、厢军总共仅37.8万人,宋真宗天禧年间 (1017—1021)增至91.2万人,而到宋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猛增至 125.9 万人[3](卷一百五十二《兵考四》,P4558),皇祐年间(1049—1054)竟达 140 万人[4](卷一)。早在宋仁宗宝元二年(1039)九月,直集贤院富弼就说:“自来天下财富所入,十中八九赡军。”[2](卷一百二十四,P1122)至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非战争时期,“天下所入财用大数都约缗钱六千余万,养兵之费约五千万,乃是六分之财兵占其五。禁兵之数约七十万,一夫钱粮赐予岁不下五十千,则七十万人有三千五百万缗之费;厢军之数约五十万,一夫钱粮赐予岁不下三十千,则五十万人有一千五百万缗之费。则是厢、禁共费五千万矣,惟余一千万以备国家百用之费”[5](卷二百二十《兵制》)。除禁军、厢军之外,还有民兵费用。在庆历三年(1043)宋夏战争期间,“赡民兵一名,岁不下百贯”[2](卷一百四十一,宋仁宗庆历三年五月,P1293),由此可以推知,战时禁军、厢军的费用应高于民兵。
在军士给养之外,还有武器盔甲装备、马匹供应、后勤物资运输、筑城守城等开支。如,仁宗时陕西一带“弩一枝,钱一贯五六百文足;弓一张,钱七八百文足”[6](卷二十四《申乡兵教阅状》)。仁宗天圣四年(1026)时,马比五代时多数倍,仅每年的饲料费即不下数百万。明道二年(1033)七月,右司谏范仲淹说:沿边市马,岁几百万缗。后勤所用人数超过前线士兵。如作战士兵7万人,而后勤运输的民工却需30万人。运粮的民工和牲畜沿途也要吃粮,运到前线的粮食就所剩不多。此外,如至和元年(1054)十一月,修筑秦州古渭寨完工,初筑城费钱100万贯,其后留兵戍守每年又要费钱10万贯。
宋仁宗时期军队人数如此之多,这固然与契丹人的威胁和西夏军的入侵有关,但还有其他更重要的政治、经济原因。首先,宋朝建立后即以“守内虚外”为治国方针之一。为防止饥民造反,常在灾年招募大批饥民为兵,而且未加拣汰,缺乏训练,其中老病怯弱者又常过半。这些冗兵虽多无用,与西夏作战时,“大举即大败,小战辄小奔”[2](卷一百六十三,宋仁宗庆历八年三月甲寅,P1502)。其次,宋朝为减少农户服役以免影响生产和税源,常派厢兵去承担各类劳役。第三,那些出身于权贵官僚家族的军官常克扣军饷中饱私囊,并调用军中的手艺匠人为自己干私活谋利,甚至抽占军士1/3。对他们来说,兵愈多愈好。为此,直到宋夏议和停战10多年之后,“财已匮而枢密院益兵不已”[7](卷一百七十九《食货下一·会计》,P4353)。
2.冗官俸禄
宋朝入官太滥从宋太宗时就已经开始,至仁宗时冗官人数急剧膨胀。据皇祐元年(1049)十二月户部副使包拯统计:“景德、祥符中,文武官总九千七百八十五员。今内外官属总一万七千三百余员,其未授差遣京官使臣及守选人不在数内。较之先朝,才四十余年,已逾一倍多矣。”[8](卷三《论冗官财用等》,P140)又据《文献通考·国用考二》载:“景德官一万余员。皇祐二万余员。治平并幕职州县官三千三百有余,总二万四千员。”
北宋中期,冗官的俸禄仅次于冗兵给养。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981),自京朝官至县令、主簿、县尉,平均每人月费10贯以上。仁宗时,官俸有所增加。明道二年(1033)十月,宋廷下诏:宗室、诸司使月增俸钱万,副使而下递增有差。官员待遇,除了俸禄、职钱、禄粟、傔人衣粮、厨料、薪炭诸物之外,还有增给、公用钱、给券、职田。在宋神宗元丰改制前自宰臣以下官员俸禄分41等:最高的是宰相、枢密使每月钱300贯 (节度使400贯),春、冬服各绫20匹,绢30匹,冬绵100两,春罗1匹;最低的是知县、主簿、县尉,按所管户数多少,自22贯至6贯,依次递减。禄粟自宰相以下分18等,最高的每月150石,最低的1石。仅以全国2万余名官员的俸钱、禄粟两项来计算,养官的开支就已十分巨大。
宋朝冗官之多,主要原因是选官太滥。当时人们入仕的途径大致有科举、荫补、军功及归明归正、流外入官、献助与买官等几条。宋朝皇帝怕军人篡权,长期实行重文抑武政策,仁宗时通过科举选官,甚至一年录取500多人。同时,还荫补权贵和官僚子弟及亲属当官,因官阶不同,多至一二十人,少则五七人。皇祐中,仅因乾元节或郊祀荫补得官者,每三年不少于千余人。仁宗时荫官人数比宋初增加数倍。此外,由于宋朝阶官与职官的分立,从而形成了官多职少的状况,出现了许多只享官禄并无差遣的闲官。官员冗滥不仅耗费了大量国家资财,更导致了官员素质的下降和政治的腐败,虐民害物的贪官污吏无处不在。
3.冗费靡滥
所谓“冗费”,是指那些本来可以节省的开销,主要包括朝廷的淫祭滥祀、大兴土木和宫廷靡费几个方面。
宋朝皇帝搞祭祀活动的名目繁多,主要有祭祖先、祀南郊、飨明堂以及东封泰山、祀汾阴等。这种祭祀活动,费用极大,早在祥符元年(1008)宋真宗为树皇威伪造“天书”屡降假象时就已开始,到仁宗时仍盛演不衰。真宗景德中,郊祀费700多万。仁宗皇祐中,仅用于郊祀与飨明堂赏赍的银钱绢即达1200多万两贯匹,治平中增至1332万余两贯匹。淫祭滥祀,广设道场斋醮,须用大量僧人和道士。宋初,“两京诸州僧尼六万七千四百三人”,仁宗庆历二年(1042)全国僧道为“四十一万六千七百七人”[9](道释一之一三至一四)。“景德中天下二万五千寺,嘉祐间三万九千寺”[10](卷二)。人数众多的僧道,不仅不耕而食,不承担赋役,还交结权贵,兼并土地,剥削和奴役农民。
为搞迷信活动,宋廷还在京师和全国各地修建各种道教宫观和佛教寺院,大者千区以上,小者数百区,其中以真宗时建造的玉清昭应宫最为奢华,所费亿万。仁宗继续大兴土木。天圣八年(1030)因建西太一宫及洪福院,派人往陕西采购材木94000多条。明道年间,为建真州长芦寺,仅供应役兵之粮即达4万斛,用于栋宇像塑金碧之钱30万贯。庆历三年(1043),据三司汇报,仅在京营缮每年就需用材木20万,经办官员还虚报建材,恣意侵吞官物。
北宋中期,宫室生活奢华,宫廷开支巨大。仁宗明道二年(1033)宫中用钱45万贯,景祐元年(1034)仅第一季度即用钱20万贯。在皇室御厨的工作人员就有1069人,后来又因增工匠、库院子等达1521人。皇室服用的都是锦绮、鹿胎、透背、绉纱等最名贵的丝织品。皇室饮用的福建小片龙茶每斤价值金2两。嘉祐年间,后宫进御嫔妃动以万计,供服侍洒扫的人动以百计。宫中每年所用椽烛达13万条,造酒用米8万石。宫中各类人员都有俸禄。“初进才人,加赐银五千两、金五百两。”“一才人之俸月直中户百家之赋,岁时赐予不在焉。”[2](卷一百八十九,宋仁宗嘉祐四年六月丁卯,P1745)至于皇帝的子女降生,用于庆贺赏赐的钱财更是无计其数。皇帝还带头滥用金银珠玉。明道二年(1033),制造皇帝宝册法物用金2778两。嘉祐四年(1059),仁宗曾用金银、犀象、玉石、琥珀、玳瑁、檀香等铸钱,用金银铸花果,遍赐臣下。举办皇帝丧事,更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嘉祐八年(1063)三月仁宗驾崩,仅用于赏赐之钱绢银1100万贯匹两,在京400万;又出内藏库钱150万贯、绢各250万匹、银5万两,助修山陵;调发诸路士兵46780人、钱粮50万贯石奉修山陵。
天灾即各种自然灾害,人祸指苛重的赋役和战争的破坏。这一切都给广大民众带来深重的苦难,从而阻碍了生产的发展和物资的供应。
1.天灾危害
北宋中期,天灾频繁。大江南北,黄河两岸,南逾两广,西至关中,无处无灾。现仅据《续资治通鉴长编》、《文献通考》及《宋史》记载,进行不完全的统计,得知在仁宗、英宗统治的45年中,共发生较大的水灾49次,大雨28次,冰雹3次,旱灾38次,蝗灾14次,地震20次,火灾21次,风灾约11次,雪灾约4次,另有较大饥荒11次。不少地方灾情惨重。如,天圣四年(1026),福建建州、剑州、邵武发生水灾,毁坏房屋7900多区;庆历八年(1048),河北京东西大水,大饥,人相食;嘉祐元年(1056),开封府大雨成灾,毁坏公私房屋数万区;治平二年(1065),京师水灾,人畜多溺死,仅埋葬有名可查者即达1588人。明道元年(1032),南方大旱,粮食绝收,人多流亡,因饥饿和疫病而死者十占二三,村墟几空。景祐元年(1034),各路蝗旱,庄稼顷刻而尽,民众掘得蝗卵万余石。景祐四年(1037),忻、代、并三州地震,仅忻州一州就压死19742人、伤5655人,牲畜死5万头;嘉祐二年(1057),河北多次地震,仅幽州即压死数万人。天圣七年(1029),大火烧毁玉清昭应宫宫室3610楹;嘉祐三年(1058),温州火灾烧毁房屋14000间,烧死50人。嘉祐四年(1059)初大雪严寒,冻死饿死穷人无数,不少人投井、跳河、自缢而死。饥荒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因粮食歉收,河北、京东百姓常以砍树拆屋变卖度日。
常言道:七分天灾,三分人祸。天灾危害之重,统治者难辞其咎。如,京城为何屡发大水?经追查,原来是都水监韩贽不负责任,长期未修治疏通城内外沟洫,致使城内洪水不能及时排出,终成灾难。又如,睦州桐庐县富豪将溪流水渠填为耕地,使洪水无处排泄而成灾;京畿各地富豪将陂泽填为平地耕作,使雨水无处积蓄而形成水患。再如,黄河不断泛滥,有人提议使其复归故道,因故道土地肥沃多被富豪占耕,他们宁肯让黄河泛滥成灾,也不愿使其回归故道。而官府苛重的赋役,致使广大百姓贫困,无力去防治天灾,则是天灾频发和灾情惨重的主要原因。
2.赋役苛重
宋朝“不立田制”,“不抑兼并”,至北宋中期,全国土地已大部分集中在官僚、大地主手中。官户可免赋役,地主多瞒田逃税,官府便将所逃田赋转嫁分摊到贫下农户身上。至英宗治平中,“租赋不加者十居其七”[3](卷四《田赋考四》,P98)。宋初,两税立额,亩收一斗,仁宗时大幅增加。当时亩产粮食最多不过一石,以往营田地租每亩收一二斗,后来要收数斗。庆历初,官员出租其职田,不管土质好坏,每亩收租八九斗至一石,佃户被迫逃亡。同时,两税之外,还要另收“头子钱”和“加耗”。如江西等路的州、军,百姓纳米一石,除加耗一斗外,还要再纳一斗。此外,民户还有“支移”、“折变”、“和籴”、“和买”的额外负担。“支移”是指把税物无偿送到指定地点,如陕西百姓支移税物到延州和保安军,所费比送别路贵3倍,比送本处州县贵5倍。如不愿支移,则要另付“地里脚钱”。“折变”是官府将原税物折价改收其他物品的税法。官府高估原税物价格,低估折变物价格,并反复纽折,使折变成为不断增税的手段。如陈州令原夏税收麦改收现钱,当时小麦每斗市价50文,而官府要每斗麦纳钱140文。“和籴”是官府以低价强制预购百姓的粮食。如河东14州军向百姓“和籴”粮食500万石,市价每石米价1贯多,而官府只给300文。“和买”是官府以低价强制预买百姓的绸绢。北宋中期“和买”数量不断增加,庆历六年(1046)全国预买300万匹,嘉祐年间(1056—1063)仅两浙路共增买50万匹。“和买”价格很低,在江西甚至不给钱。
北宋中期,官府对工商业的课税也很重。如四川盐井咸源不发,盐户仍要虚纳课利。尤其是国家以贱买贵卖方式剥削制盐亭户和食盐消费者。官府曾以每斤8文钱的低价收购河东永利盐铛户的盐,却以每斤36文的高价卖给消费者。官府还将所需之物或劳役责取于商户,称为“科率”。尤其是宋夏战争期间,“科率万计,民已大困,配率不止”[2](卷一百三十一,宋仁宗庆历元年二月,P1185)。官府常向商户配借现钱或赊买物品,多年不予偿还。据张方平《乐全集》卷二十四《论国计事》载,景德年间至庆历年间,仅商税就增加近4.4倍,酒税增加4倍,盐税增加1倍。
北宋中期赋税苛重的根本原因在于“三冗”消费过度,朝廷为弥补财政亏空,就千方百计加重对人民的搜刮。同时,地方官为创造“政绩”以图升官,则是推动赋税苛重不断升级的另一重要因素。三司甚至公然责令诸路转运使于常赋之外,上供“羡余”,于是地方官皆以强征暴敛为职业。荆湖南路转运使王逵曾向百姓搜刮得钱30万贯进为“羡余”,得到诏奖,各路竞相仿效。强征暴敛的结果是“凡百赋率至增数倍”[2](卷一百三十五,宋仁宗庆历二年四月戊寅,P1237),“其余无名敛率不可胜计”[2](卷一百七十九,宋仁宗至和二年四月乙卯,P1655),“天下之民皆厌赋税之烦,不聊其生,至有父子夫妇携手赴井而死者,其穷至矣”[2](卷一百五十,宋仁宗庆历四年六月丁未,P1387)!
北宋中期,百姓所承担的徭役也很重。徭役分差役、夫役两种。差役由四等以上户承担,以衙前、里正负担最重,风险最大。衙前负责主管府库或运输官物,一旦官物失陷,要自费赔偿,因而破产。衙前还被迫承包官府的铁冶,即使经营亏损,也要岁纳铁课。里正负责收税,收不到税,要自己赔垫。百姓为降低户等以躲避衙前、里正差役,至有孀母改嫁、亲族分居或弃田于人,乃至自杀身亡。百姓害怕成为中上户去承担差役,不敢努力经营生产,以致农村一片萧条,生产衰退。夫役即力役,由下等农户承担。夫役的项目很多,如治河或修建水利工程,修筑城寨,营建官舍寺观及修桥铺路,运送战争物资或当兵,充当水递铺夫,为官府制造手工业产品,为官僚私人服役,被地主雇用代役,等等。夫役征调的人数众多。如至和二年(1055)为修治黄河调集丁夫30万人;嘉祐三年(1058)为开永济河调发丁夫达63万人。治平元年(1064)为扩充沿边地区的乡兵,河北有义勇15万人,河东约8万人,陕西有13.8465万人。夫役十分辛苦,许多丁夫常因劳累或寒饿而死于他乡。夫役使大批农村劳动力脱离生产,其对生产的消极影响不言而喻。
3.战争破坏
北宋中期,战争的消耗与破坏,是阻碍生产发展的另一重要原因。
宋仁宗宝元二年(1039)宋夏战争爆发。这时,“元昊侵边,陕西被苦,士马日济,刍粟顿加,缮治甲兵,修筑城垒,百役兴作,万倍艰难”[2](卷一百二十四,宋仁宗宝元二年九月,P1122)。于是,官府竭力向百姓搜刮,赋役猛增,但“罄天地之所生,竭万民之膏血,而用不足也”[2](卷一百三十六,宋仁宗庆历二年五月甲寅,P1245)。结果是国库虚竭,民间十室九空。直接使宋朝人民大量伤亡、土地荒芜、生产停滞的,则是西夏军的疯狂杀掠。庆历元年(1041)二月,宋夏好水川之战,宋军大败,阵亡6000余人。边境之民因被杀掠和奔溃,已亡大半,渭州一带荡然一空。至庆历元年(1041)十月,据知谏院张方平说:“用兵以来,系累杀戮不啻十万人。”[2](卷一百三十四,宋仁宗庆历元年十月壬寅,P1221)经过西夏骑兵践踏的土地,已无人耕种,纵使逃亡的农民能够回乡,因家产荡尽,也无力自耕。庆历二年(1042)宋夏定川砦之战,宋军9000余人牺牲,西夏军大肆屠掠,渭州沿边六七百里之内均遭破坏,泾、原疮痍。后来虽在契丹斡旋下,宋夏议和,但宋朝又增加了巨额的“岁币”负担:每年增给契丹绢10万匹、银10万两;每年给西夏绢13万匹、银5万两、茶2万斤,另外各种庆节回赐共银2.2万两、绢帛2.3万匹、茶1万斤。然而西夏侵宋野心未死,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秋,元昊之子谅祚又多次出兵侵宋,杀掠陕西边境人畜数以万计。
北宋中期的另一种战争破坏,是宋朝统治者对造反民众的血腥屠杀。苛重的赋役和各种天灾以及宋夏战争带给各族人民的苦难,迫使他们起来造反。据不完全统计,在宋仁宗、英宗两朝,全国各地爆发的民变、兵变共有48次之多。[11](P157-308)这正如欧阳修所说,当时人民群众的反抗斗争,“一年多如一年,一伙强如一伙”[12](卷一百《再论置兵御贼札子 (庆历三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宋朝统
治者及其官军对造反群众的严酷镇压。如庆历中,湖南桂阳徭民聚众5000人反抗官府,官军因杀一人可得赏钱10贯,便见人就杀,结果共“斩首万余级”[13](卷五《刘沆传》)。同时,官军不许附近农民耕作,还打杀九嶷山外徭民,毁其住处,夺其农具,使其失业。又如,官军为镇压广西区希范造反,杀死已降群众600人,还将区希范等56人剖腹挖取五脏,并剁成肉酱,送往各溪峒示众。这次镇压行动共斩首1494级。再如,官军为镇压贝州王则兵变,也滥杀滥捕无辜群众,并杀贝州来降军民,其中仅被河北提刑田京派兵所杀即达数千人。官军还恣意践踏破坏民田,致使农业无收,人户流亡,十失八九。
此外,皇祐四年(1052)广源州蛮侬智高的反宋割据活动,也对西南地区的社会经济造成了严重破坏。侬智高的军队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广州城外被劫一空,昭州数千避难山中的群众全被他们烧死,广南民众多弃田远逃。
北宋中期,因“三冗”消费过度,而天灾人祸又破坏了生产,终致朝廷财政入不敷出,使国家和人民都陷入了贫困的境地。
1.财政入不敷出
北宋中期,由于地主瞒田逃税,两税收入大为减少。宋朝的财政收入,除了两税之外,还有盐酒茶的专卖收入,香药、市舶收入,工商税、坑冶等官办工商业及官田收入,科率、和预买及卖官等收入,两税在财政收入中所占比例不大。为了弥补两税的流失,虽官府通过苛捐杂税加强对人民的搜刮,而所得仍未能满足“三冗”消费的需求,至英宗时终于入不敷出,出现了财政赤字。今将北宋中期财政收支变化情况列表于下:
早在仁宗宝元二年(1039),“左藏无积年之镪,太仓无三岁之粟,南方冶铜匮而不发”[2](卷一百二十五,宋仁宗宝元二年十一月癸卯,P1127),国家财政状况已很不景气。此后,为了应付宋夏战争和“三冗”开支,所需经费更多。尽管官府竭力向民间搜刮,庆历八年(1048)财政有所积余,但次年即所出无余。由于仁宗后期“三冗”消费不断增加,而收入又减少,至英宗时终于出现了严重的财政危机。
2.内藏库被掏空
内藏库是宋初为集中财权于皇帝的产物,其财物由皇帝亲自掌控,常用于应付国家的紧急开支。北宋中期,国家财政困难,三司经费不足,向内藏库借支钱物愈来愈多。对《续资治通鉴长编》及《宋史·仁宗纪》所载进行不完全的统计,仁宗、英宗两朝内藏库支拨钱物以助国用数量较大的不下50次。其钱物极大部分用于军费,其次用于祭祀和修建皇陵,很少部分用于救灾。每次拨付数额,少则二三十万、多至二三百万,今举例于下:
景祐元年(1034)闰六月,内藏库岁受铸钱100余万缗,而岁给左藏库及三年一郊祀,度岁出90万缗,所余无几。
至和二年(1055)十月,出内藏库钱100万缗,下河北籴军储。
按规定,向内藏库借用的钱物是要偿还的,但三司不仅久欠不还,而且愈借愈多,结果只好将欠账一笔勾销。至治平四年(1067)正月,内藏库已被掏空,“百年之积,惟存空簿”[2](卷二百九,P1939)。
年代 岁入 岁出 参考文献及说明宋真宗天禧五年页。本年收支物品种类及单位不明。宋仁宗庆历八年(1048)(1021)150850100 126775200《宋史》卷一百七十四《食货上二·赋税》,第4205页。《宋史》卷一百七十九《食货下一·会计》,第4349页。宋仁宗皇祐元年103596400匹贯石两89383700匹贯石两 《包拯集校注》卷三《论冗官财用等》及注六,第141-142种类及单位不明,大致为金、钱、丝、纩、薪、刍之类。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1049) 126251964 所出无余 《长编》卷一百七十二,宋仁宗皇祐元年正月,第1579页。本年收支物品101905764贯匹石束100399499贯匹石束据《蔡忠惠公文集》卷十八《论兵十事疏》所载钱、绢、、粮、草各类财物收支数相加而得之总额。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 116138405 120343174另加非常出者11521278,共计131864452《文献通考》卷二十四《国用考二》,第700页。本年收支物品种类及单位不明。
3.常平仓无积储
常平仓是用来积谷备荒的,丰年时增价籴粮贮存,饥荒时减价出卖或借贷以惠贫民。真宗天禧四年(1020)时常平仓已遍布天下。但因当年天灾较多,常平仓所积之谷已经入不敷出。仁宗明道二年(1033)闹饥荒,民有流亡之意,朝廷下诏恢复宋初之义仓,结果因兼并之家大地主的反对而未成。朝廷无奈,只好靠卖官来筹集救灾钱粮。景祐三年(1036)、庆历元年(1041),集贤校理王琪反对卖官,先后两次奏请复置义仓,又因地方官们怕麻烦,竭力阻挠,终于不了了之。
宋真宗时规定常平仓归司农寺主管,三司、转运司不得挪用常平仓钱谷。可是自从仁宗宝元二年(1039)后,朝廷因军费不足,命司农寺出常平钱百万缗助三司充军费。宋廷自坏常平制度,久而久之,由于挪用过多,常平仓“蓄藏无几”。庆历三年(1043),常平仓本钱全被州府挪用,以致不能籴粮赈饥。庆历中,朝廷命发京西常平粟救济贫民,而聚敛之臣却增价出卖,使常平仓失去了济贫的功能,反成了剥削贫民的工具。皇祐五年(1053),湖北歉收,本应发常平仓谷以赈饥,而司农寺反向常平仓督取。北宋中期常平仓一直处于困窘状态,其原因在于“常平之积不厚,亦以出多入少故也”[3](卷二十一《市籴考二》,P618)。
北宋中期,宋廷为了摆脱财政危机,采取了通货膨胀政策,企图人为增加货币供应量来支付其庞大的“三冗”费用。然而,这无疑是饮鸩止渴,给社会带来了种种不良后果,使本已陷入困境的国家财政雪上加霜。
促使宋廷推行通货膨胀政策的直接原因是,作为主流法币的铜钱严重供不应求,而要增铸铜钱又缺乏原料。于是,宋廷便铸行虚值大钱,扩大铁钱特区,无本印发交子,以图缓解当时的“钱荒”。
1.官私皆缺铜钱
北宋中期的铜钱铸造量,从总体上看并不逊于北宋前期。庆历间铸300万贯,皇祐中仅饶、池、江、建、韶五钱监即岁入铜钱146.5662万贯,治平中饶、池、江、建、韶、仪六州岁铸铜钱达170万贯,其铸额远超天禧末年(1021)的105万贯。既然铜钱铸量不少,为何会出现“钱荒”?这并非铜钱绝对量太少,只因官方用钱太多而感到不足。这正如天章阁待制宋祁所说:“今左藏无积年之镪……何哉?良由取之既殚,用之无度。今朝廷大有三冗小有三费以困天下之财。”[2](卷一百二十五,宋仁宗宝元二年十一月癸卯,P1127)至于民间缺钱,是因为官府搜刮太多。起居舍人田况曾说:“累年以来,刻剥不已,民间钱货,皆以匮竭。”[2](卷一百五十四,宋仁宗庆历五年正月,P1429)
此外,当时有人“或销法钱,淆杂他巧,以为恶钱”,又有人熔毁法钱铸造“铜像铜器容于寺观”[14](卷十六《富国策第八》)。同时,南蕃诸国商人通过外贸将宋朝铜钱带往海外;在与契丹、西夏边境互市的榷场中又有大量宋钱流向境外。再由于随着铜钱铸造量逐年增加,“南方冶铜匮而不发”,无疑会使铜钱铸造量难以持续增长。铜钱因稀少而珍贵,富室大家多藏铜钱不用。如仁宗时驸马都尉柴宗庆“所积俸缗数屋,未尝使用”[15](卷十二《柴主与李主角富贵》)。寺院僧道也“多聚货泉”[16](卷十五《抑仙释奏》)。由于以上各种原因,流入市场的铜钱就日益减少。
2.铸行虚值大钱
北宋中期的统治者,为了弥补铜钱的不足,便通过降低法币的金属含量并人为提高其面值的办法,铸造虚值大钱,以增加货币供应量,来解决财政困难。
景祐初年(1034),三司度支判官工部郎中许申,请铸以一当十铜铁合金大钱,铜居三分,铁居六分,以为可降低铸造成本而获利,得到仁宗的批准。结果因铜铁难以熔合,勉强铸成万贯,终于无法继续,铸造失败。
宝元二年(1039)宋夏战争爆发,陕西、河东边防经费严重不足。康定元年(1040)十二月,宋廷接受知商州皮仲容的建议,铸以一当十大钱,以助边费。皮仲容即采洛南红崖山、虢州青水冶青铜,置阜民、朱阳二监铸钱。庆历元年(1041),又有陕西都转运使张奎、知永兴军范雍请铸大铜钱,与小钱兼行,大钱一当小钱十。次年十月,张奎调往河东,又铸当十大铁钱于晋、泽二州,以助关中军费。庆历四年(1044)四月,宋廷派右正言知制诰欧阳修去河东调查行使铁钱的利弊。据欧阳修统计:当时晋州已铸成大铁钱28800余贯,可当288000余贯铜钱,成本仅17800余贯省陌铜钱,获利约15倍多;泽州已铸成大铁钱16000余贯省,当160000余贯铜钱,成本仅6400余贯省陌铜钱,获利 23 倍多。[12](卷一百十五《乞罢铁钱札子》)由此可见,一个大铁钱可当十个小铜钱使用。欧阳修认为河东铸行铁钱有五大弊端,于是三司奏罢河东铸大铁钱。但陕西又采仪州竹尖岭黄铜,置博济监铸大钱。朝廷也下旨,命江南铸大铜钱,全部运往关中。
宋廷除铸造虚值大钱外,同时还减少法定小平铜钱的用料。真宗咸平时规定铸小平铜钱每贯用铜铅锡共5斤8两,而仁宗景祐三年(1036)减为5斤3两,庆历四年(1044)又减5两半。这意味着法定小平铜钱中也存在一定虚值。
3.扩大铁钱特区
早在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982),宋廷下令川峡地区征税只用铁钱,从此四川就成了宋代唯一始终行用铁钱的特区。因铁钱是一种贱金属货币,容易贬值,不受百姓欢迎,故朝廷不许其他地区流通铁钱。但宋夏战争爆发后,宋廷为了解决军费不足问题,就顾不得许多,开始在陕西、河东铸行铁钱。
康定元年(1040)春,陕西安抚使韩琦以“陕西产铁甚广,请铸钱兼用”[17](卷十《家传》)。庆历元年(1041)九月,又有陕西都转运使张奎、知永兴军范雍请因晋州积铁铸小钱。同月,朝廷命河东铸大铁钱;十一月,又诏江、池、饶三州铸钱监铸铁钱300万贯以助陕西军费。庆历二年(1042),张奎在晋、泽二州铸大铁钱,以助关中军费。于是,陕西、河东也成了铁钱流通区。据庆历四年(1044)四月欧阳修统计:当时晋州已铸小铁钱114500贯,用成本46000贯足陌铜钱,获利一倍多;泽州已铸成小铁钱4000余贯,用成本980贯省陌铜钱,获利两倍。从中可知小铁钱与小铜钱等值使用。由于各种大小铜铁钱混用,引起货币流通秩序大乱,盗铸蜂起,物价飞涨。于是,庆历五年(1045)张奎奏请在晋、泽、石三州及威胜军日铸小铁钱,独留用于河东,结果同样引起了盗铸和货币贬值。由于河东已流通铁钱,契丹就趁机也铸铁钱,在沿边地区换取宋朝铜钱。
4.无本印发交子
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十一月,诏设官办益州交子务,次年二月二十日开始正式发行交子。当时,交子只是一种兑换货币,远非现代意义上的真正纸币,它以铁钱作为发行成本,只限在四川地区流通。
四川官交子开始发行时,共有1贯至10贯10种面额。宝元二年(1039),可能是为了筹措军费,交子改成只有10贯和5贯两种面额:“以十分为率,其八分每道为钱十贯,其二分每道五贯。若一贯至四贯、六贯至九贯更不书放。”[18](卷六十七《交子》引元费著《楮币谱》)交子由小面额改为大面额,这无疑是为大量发行纸币和引发通货膨胀准备了条件。
庆历年间,四川交子开始扩大到陕西使用。早在天圣四年(1026),陕西沿边的延、渭、环、庆四州和镇戎军,因急于募商人入中粮草而又无现钱,便向益州借用交子代为支付。当时商人所得交子是否已携入陕西或别处行用?不得而知。但从庆历三年(1043)六月宋廷任范宗杰为“陕西河东京西制置解盐使兼管勾交子公事”一事看来,可见宋廷已有在陕西、河东行用交子的意向。庆历七年(1047)二月,宋廷下诏取益州交子30万于秦州募人入中粮草,这可明显说明交子已直接在陕西行使。
问题不在于陕西是否已直接流通交子,而在于益州无本发行交子,为纸币的膨胀埋下了祸根。皇祐三年(1051)三月二日,三司使田况对此提出了尖锐批评:“自秦州两次借却交子六十万贯,并无见钱桩管,只是虚行刷印,发往秦州入中粮草。今来散在民间,转用艰阻,已是坏却元法,为弊至深。”[19](卷十五《财用》)直到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秦州所借交子尚有万余缗未能兑现,可见问题之严重。
北宋中期统治者推行通货膨胀政策的主要特征是:用贱金属或减少铜含量来铸造虚值大钱,或无本印发交子,通过钱与物的不等价交换来剥削民众。这种违背商品价值规律的做法,势必会产生私钱泛滥、货币贬值、物价高涨、社会不安等不良后果。
1.私钱泛滥
自从宋廷推行通货膨胀政策之后,立即引起了民间盗铸和私钱泛滥。民间私铸钱币的主要原因是有利可图,因为“大约小铜钱三可铸当十大铜钱一”[2](卷一百六十四,宋仁宗庆历八年六月丙申,P1511)。私钱的用料比法钱更少,甚至“销一法钱或铸四五,市人易之,犹以二三,则常倍息”[14](卷十六《富国策第八》)。至于河东铸行大小铁钱,成本更低。
从仁宗庆历初至英宗时期,民间私铸大钱和劣币连续不断。民间盗铸钱币的高潮发生在庆历年间,当宋廷为解决陕西军费而铸大钱、铁钱后,立即“盗铸者众,钱文大乱”[3](卷九《钱币考二》,P234)。尤其是“河东用钱,铜铁二品均等,铁钱轻,又盗铸者多”[20](卷三十八《故朝散大夫尚书虞部郎中致仕上骑都尉皇甫君墓志铭》)。在晋、泽二州,私铸大铁钱可获利20余倍,故而“虽有死刑,不能禁止”[12](卷一百十五《乞罢铁钱札子》)。
有关民间盗铸钱币之事,史不绝书。直到至和年间(1054—1056)陕西盗铸铁钱仍未禁绝。嘉祐四年(1059),“陕西民间多滥铸大钱,以至市易不通”[2](卷一百八十九,宋仁宗嘉祐四年二月己卯,P1738)。
至于伪造交子之事,早在宋真宗时就已出现。仁宗庆历前伪交子又冒了出来。伪造交子比铸私钱更为容易,成本更低,面额更大,获利更多。当时,“转运使以伪造交子多犯法,欲废不用”。而监益州交子务孙甫认为“但严治之,不当以小仁废大利”[7](卷二百九十五《孙甫传》,P9838),但他也提不出防止伪造交子的有效办法。
2.货币贬值
货币是一种特殊商品,具有一般等价物性质,在市场交易中起着价值尺度的作用,因此,凡货币名目价值高于其实际价值时,势必会贬值。
庆历初,当宋廷在陕西、河东铸当十大钱及小铁钱后,因当十大钱是虚值货币,铁钱是贱金属货币,肯定不能与标准法币铜钱等值使用,所以它们一投入流通领域,就迅速贬值,引起物价高涨。为此,庆历四年(1044)三司被迫奏罢河东铸大铁钱,但大钱仍在陕西流通。庆历五年(1045),张奎在晋、泽、石三州及威胜军铸小铁钱独留用于河东,仍难免贬值,致使“钱轻货重”。庆历六年(1046),知并州郑戬被迫奏请将河东铁钱以二当铜钱一流通。谁知过了一年,小铁钱继续贬值不止,郑戬只得又改为小铁钱三当铜钱一,乃至以五当一,最后索性停止官铸,仍用旧钱。庆历八年(1048),又有翰林学士张方平与三司使叶清臣等上《陕西钱议》,请将江南、仪、商等州大铜钱一当小铜钱三,将陕西、河东小铁钱以三当铜钱一,并停止官铸。
宋廷虽已降低了大钱和铁钱的币值,而盗铸仍未停止。因为铸私钱偷工减料,尚有获利空间。于是,嘉祐四年(1059)二月,宋廷“诏陕西大铜、铁钱并当常钱之二”[21](卷二十),“以现行当三大钱折小铜钱二,谓之‘折二钱’”[22](后集卷六十《财用门·铜钱类》)。大钱已改为折二钱,盗铸才暂时停止。
至于交子,因其曾无本发行,又有人伪造,已失去信用,所以益州借给陕西的60万贯交子长期不能兑现,在民间“转用艰难”。因用于交子兑现的铁钱已贬值,交子即使贬值行用也无人愿要。
3.物价高涨
北宋中期的物价高涨,是由于统治者消费过度、滥发货币和生产不足。明道二年(1033)七月,右司谏范仲淹曾指出:“天生之物有时而国家之用无度……故虽丰年谷价亦高。”[2](卷一百十二,P1007)宋夏战争期间,宋廷推行通货膨胀政策,致使“钱文大乱,物价翔踊”[3](卷九《钱币考二》,P234)。庆历二年(1042)正月,知庆州范仲淹说:“兵兴以来,天下科率……既称军须,动加刑宪,物价十倍。”[23](卷上《奏为置官专管每年上供军须杂物》)宋夏战争结束后,因“三冗”开支有增无减,私钱未绝,故直到皇祐二年(1050),依然“百物踊贵”[24](三集卷六《策问》)。
史书缺乏北宋中期各类物价的全面统计,加上当时尚未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各地情况复杂,物价差异很大,难作确切比较。但拾掇各地主要物价的零星记载,仍可从中看出北宋中期物价上涨的基本趋向。
北宋前期米价平均每斗约30钱,粟麦每斗10至30钱。仁宗天圣四年(1026)米价已大涨,“荆、湖、江、淮南四路州、军米价每斗或七十至百文足”[9](食货三九之一二)。明道元年(1032)江淮旱灾,“米一斗数百钱”[25](卷五十一《先考益州府君行状》)。庆历三年(1043),甚至产粮区“江浙之米石不下六七百足至一贯”[23](卷上《答手诏条陈十事》)。庆历四年(1044),陈州小麦市价每斗50文,而官府夏税麦折收现钱提高到每斗100文。庆历八年(1048),商人向河北入中粮食,虚抬米价到每斗700钱至1000钱。皇祐元年(1049),两浙饥荒,谷价涨到“斗钱百二十”[15](卷二《增谷价》)。孟州平时斗麦 60 文,皇祐三年(1051)旱灾,甚至官府“和籴”也要每斗90文至120文。皇祐四年(1052),在河北甚至官府籴粮每石价格也高达1.3贯。同年,在江西各州县粮价差别很大,最低斗60钱,最高竟达230钱。嘉祐四年(1059),河北粟每斗80钱。总之,北宋中期粮价大多数时间为每石1贯左右,比北宋前期约高3倍。
北宋前期草价每束只3至5钱。仁宗宝元二年(1039)九月九日,三省上奏要求收购秆草,“每束一十三斤,末等价例一十九文”,另加“支脚钱五文”,“诏令三司特更添五文”[9](食货三九之一九)。
宋代因盐法屡变,盐价涨落无常,加上盐的品类等级众多,故盐价非常复杂。真宗天禧末年(1021),末盐有31等,每斤价自8钱至47钱;颗盐有3等,每斤自34钱到44钱。仁宗天圣元年(1023),淮南通、泰、楚州官卖末盐每石收钱1300文足,当时每石为50斤,则每斤26钱。到明道二年 (1033),淮南官盐卖给商人1石售钱2000,则每斤40钱。庆历末(1048),官卖解盐给商人每席6贯,商人卖10贯,每席116斤,则每斤卖86钱。在四川,起初盐每斤价20至30钱,庆历六年(1046),梓州每斤市价涨到140钱。可见北宋中期盐价不断上涨。
北宋中期的金价与前期相比变动不大,约每两1万钱左右,而银价涨幅较大。北宋前期银价每两1000钱左右,而仁宗康定元年(1040),川峡地区“折盐酒课,愿入钱,二千当银一两”[7](卷一百八十三《食货下五·盐下》,P4473),梓州银价涨至每两 3000文。
4.社会不安
北宋中期统治者推行通货膨胀政策,受害最深重的是广大百姓。首先是粮价高涨,尤其是商人为囤积居奇有粮不卖,穷人无钱,只得挨饿,或被迫逃亡。如庆历三年(1043)冬,“河中、同、华等十余州、军,物价翔贵,饥民相率东徙”[2](卷一百四十五,P1345)。当百姓无钱买粮而挨饿时,官府又来派购粮食和其他军需物资,或令以高于市价折纳现钱。这时,虽有米价,却无粮可购。百姓走投无路,老弱死于沟洫,少壮沦为“盗贼”。
同时,民间私铸钱币,许多人因犯法而被捕被杀,使社会陷入一片恐怖不安的气氛之中。但严刑并不能禁绝私钱,反而逼使盗铸者与私盐贩合流,于是官府杀人更多。民间盗铸钱币本由宋廷推行通货膨胀政策所引起,却归罪于民。这正如三司使程琳所说:“用大钱是诱民盗铸而陷之罪。”[2](卷一百十六,宋仁宗景祐二年正月,P1042)
其实宋廷推行通货膨胀政策也不利于己。他们原以为铸行虚值大钱和铁钱可以降低成本而获大利,岂知随之而来的物价飞涨,使官府采购所需物资要付更多的钱,得不偿失。如边区募商人入中粮草,商人皆虚抬价格至数倍。因此,张方平等在上《陕西钱议》中说:朝廷铸行大钱,“始增直于下,终取偿于上,县官虽有折当之虚名,乃受亏损之实害”[2](卷一百六十四,宋仁宗庆历八年六月,P1511)。此外,当粮价已经高涨而又遇天灾之时,宋廷为了稳定统治,防止灾民流亡或造反,不得不减价出卖官粮以赈饥民,从而使财政上又多了一层损失。
当推行通货膨胀政策的弊病充分暴露之后,宋朝统治者又匆匆忙忙地降低大钱和铁钱的币值,致使百姓手中的钱财受到严重损失,从而引起群众的不满和反抗。如庆历七年(1047)知并州郑戬将铁钱以三当铜钱一的命令公布后,兵民数千人到州衙门请愿,遭到郑戬镇压,其中数十人被刺面发配去异乡服苦役。庆历八年(1048),陕西转运使傅永将大铁钱280万缗低息贷给农民充当种粮钱,谁知不久朝廷下令改当十大铁钱为当三,“民出不意,破产失业,自经死者甚众”[2](卷一百七十二,宋仁宗皇祐四年二月庚辰,P1579)。嘉祐四年(1059),朝廷又将当十大铜钱和大铁钱一律改为折二钱,政策多变,兵民损失惨重,怨气冲天。
既然北宋中期的通货膨胀,是由统治者腐败、消费过度和生产萎缩所酿成,那么,要遏止通货膨胀,必须对症下药,不能光靠整顿币制来解决,而应从对政治、经济的全面改革着手。当时曾有不少正直官员呼吁改革,并一度推行“庆历新政”,但终因守旧势力的反对而失败,致使赵宋王朝陷入了国势贫弱的境地。
从宋仁宗天圣元年 (1023)至宝元元年(1038)这16年中,几乎每年都有一些正直的官员上言要求改革弊政。他们的改革建议涉及面很广,除了要求裁减冗军、精简冗官和节省冗费之外,还要求朝廷防灾劝农,减免赋役,发展生产,增加储备,并主张通商利民和反对铸造劣币。而多数建议的重点都落在革新政治方面,主要包括广开言路,重用贤能,整肃官风,罢黜佞幸,勤政修德,宽刑恤民,训练士兵,赏罚公平……可说抓住了要害。但以刘太后、宋仁宗为首的高层统治者因循保守,无心改革。仁宗虽在宫廷冗费方面稍有收敛,但冗兵、冗官却有增无减。宝元二年(1039)宋夏战争爆发后,军费的激增使国家财政难以支撑,文武官员的腐败使对西夏作战屡打败仗,苛重的赋役使广大百姓被迫反抗。这时,仁宗才开始感到赵宋王朝危机的深重,形势迫使他动了改革弊政念头,于是有了“庆历新政”的推行。然而,新政损害了不少王公贵族和上层高官的既得利益,他们群起反对,庆历新政终于很快失败。
1.形势所迫必须改革
宋夏战争打了整整5年。庆历年间(1041—1048)军队人数猛升到125.9万人。战时巨大的军费开支使宋廷难以应付。左藏库、内藏库、常平仓的钱物将被用空。推行通货膨胀政策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后果,朝廷也未从中得到好处。
战争期间,由于权臣多引用私人,官员人数仍在继续增加。陕西前线还增设各种名目的官职。甚至庆历元年(1041)战争紧张时期,朝廷还在举办各种圣节大礼,大量恩封官僚子弟,乃至年仅三岁的宗室子弟也被封了官。这些人大多不学无术,只会坐享官禄,危害人民。
更可悲的是,在战争艰难时期,宫廷的奢侈浪费仍未有所收敛。道场斋醮,无日不有。无功滥赏,难以计数。宫中内侍专横,恣意耗用钱物,“凡所呼索,有司不敢问”[2](卷一百二十八,宋仁宗康定元年九月己未,P1163)。
国家花费了巨额钱财供养着百万以上的军人和大量官僚,而他们大多是无能之辈。士兵平时缺乏训练,对夏作战屡战屡败。在康定元年(1040)的三川口战役中,鄜延都监黄德和望风而遁。在庆历元年(1041)的好水川战役中,“军中相劝以退走自全为得计”[2](卷一百三十二,宋仁宗庆历元年五月,P1197)。陕西招讨等使夏竦,“师惟不出,出则丧败”[2](卷一百三十三,宋仁宗庆历元年八月,P1212)。皇帝和大臣则多不明敌情,疏于战备,仁宗多次向枢密院官员问计,都不能对答。那些武官们不想立功,只盼厚得赏赐,升官发财。一些边疆武官中的权贵子弟,行军还带着妓女。宰相吕夷简在位时,黜忠言,废直道,忌用正人,最后老病仍恋位不肯退休。
“三冗”经费来自苛重的赋役,其结果使百姓贫困,蜂起反抗。还在康定元年(1040)三月,同知枢密院事陈执中已经感到,与西夏作战打败仗只是皮肤之伤,而国内民众造反则是心腹之患。知谏院欧阳修也有同样看法。庆历三年(1043),右正言余靖还上言提醒仁宗:国家之患不在夷狄,而起于封域之内。
与历代统治者一样,仁宗虽惧怕外患,但更担忧内乱。外患犹可与之妥协议和,民众造反将成燎原烈火烧毁赵宋王朝,官僚腐败和财政危机将动摇其统治根基。而确保宋朝政权的稳定和皇权的巩固,正是仁宗的最大利益。为了能使宋朝长治久安,仁宗决定改革弊政,推行新政。
2.“庆历新政”主要内容
庆历三年(1043)三月后,仁宗陆续将积极建议改革的官员组成推行新政的班底:任晏殊为平章事兼枢密使,杜衍为枢密使,范仲淹为参知政事,富弼、韩琦为枢密副使,欧阳修为知谏院等。九月初三,仁宗要范仲淹、富弼当面条奏当世之务。范仲淹、富弼退而列奏,条上十事[2](卷一百四十三,P1311-1317)。“一曰明黜陟”,对官员实行严格考核,按政绩优劣分别升降,对老病愚昧的官僚另行安置。“二曰抑侥幸”,限制恩荫官员子弟为官,免其与“孤寒争路”。“三曰精贡举”,取进士诗赋之外还须考策论,诸科墨义之外还须通经旨,以选拔能经世致用的人才。“四曰择官长”,选择贤者为诸路地方官。“五曰均公田”,平均分配外官职田,使之足食养廉。“六曰厚农桑”,以发展农业生产为富国之本。“七曰修武备”,学习唐代府兵制,寓兵于农,以节省军费和防御外患。“八曰减徭役”,并省人口稀少之诸县,将所废之县改为镇,以减少徭役,使服役之人归农耕作。“九曰覃恩信”,朝廷应取信于民,减免百姓赋税,惩罚违制官员。“十曰重命令”,立法要慎重,执法要严格,要惩处贪赃枉法的官员。范仲淹、富弼提出改革方案后,除实行府兵制为辅臣们反对外,仁宗将其他九项先后以诏书形式著为法令,颁行全国,史称“庆历新政”。
新政颁布后,朝廷即于庆历三年(1043)十月,任张昷之为河北都转运按察使,王素为淮南都转运按察使,沈邈为京东转运按察使,前去考核地方官。同月,派郭咨、孙琳往上蔡县括得逃税田26 930余顷,以均平赋税。另外,又诏令两府新定官员磨勘式,法密于旧。十一月,下诏规定两府及大两省以上官员不得陈乞子弟亲戚任馆职并读书之类。又下诏更改荫补法,削减了任子之恩。还下诏限职田。十二月,令地方官不得向朝廷进献珍禽奇兽和“瑞木”之类。这年冬天,陕西宣抚使韩琦在蒲、同、华三州开仓赈饥,免民赋役,考察官吏能否分别予以升黜。庆历四年(1044)正月,下诏禁止官僚以奏荐恩泽等名义,为亲属乞求赐名及转官、晋升通判以上差遣。三月,下诏令州县皆设立学校,培养人才;并规定科举考试先考策论,次考诗赋,罢贴经墨义,等等。
3.“庆历新政”终于失败
庆历新政的重点在于:通过革新科举制度、限制恩荫、淘汰冗官、整肃纪纲、惩处贪官,从而达到轻徭薄赋、节省开支、发展生产、富国强兵和遏止通货膨胀的目的。而这一切将触犯那些守旧派官僚的既得利益,于是他们便立刻群起而反对。
最先跳出来反对新政的是夏竦。他为人奸邪,因被台谏官交章弹劾而失去枢密使官职,怀恨在心。因此,他纠集同党,反诬杜衍、范仲淹、欧阳修为“朋党”误朝迷国;又伪造文书,诬陷富弼勾结国子监直讲石介密谋篡权叛国。夏竦的这一招很毒,因为他深知仁宗最怕的是皇权旁落。范仲淹、富弼也感到结党篡权罪名之可怕,为了避祸,皆要求离开朝廷去边疆任职;欧阳修也被调往河北。
庆历四年(1044)八月,仁宗听信守旧派的反映,以为诸路按察使考核地方官过于苛刻,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便降敕约束诸路按察使,并贬河北都转运按察使张昷之为虢州知州。
庆历四年(1044)九月,改革派官员蔡襄反对奸臣陈执中出任参知政事,因仁宗不听劝谏,蔡襄离开朝廷去任福州知州。十月,石介因受谤太多而调任濮州通判。
杜衍与范仲淹、富弼同为宰执推行新政。御史中丞王拱辰因见新政不利于自己及其同伙,便起来反对。为了动摇杜衍的地位,王拱辰诬告杜衍的女婿集贤校理苏舜卿盗用公钱,并罗织冤狱,牵连逮捕众多担任馆职的改革派官员。庆历四年(1044)十一月,苏舜卿被除名勒停,范仲淹所荐用之集贤校理王益柔被贬官,其他改革派官员王巽等10人分别被除名、撤职或贬官。王拱辰得意地说:“吾一举网尽矣!”[2](卷一百五十三,宋仁宗庆历四年十一月甲子,P1419)
这时,宋仁宗听信守旧派谗言,确信改革派已结成朋党,因而对新政产生怀疑,乃至全盘否定。庆历四年(1044)十一月己巳,他下诏曰:“朕闻至治之世,元凯共朝,不为朋党。……而承平之弊,浇竞相蒙,人务交游,家为激讦,更相附离,以诂声誉,至或阴招贿赂,阳讬荐贤。又按察将命者,恣为苛刻,构织罪端,奏鞫纵横,以重多辟。至于属文之人,类亡体要,诋斥前圣,放肆异言,以讪上为能,以行怪为美。自今委中书、门下、御史台采察以闻。”[2](卷一百五十三,P1420)庆历五年(1045)三月,范仲淹、富弼、杜衍、韩琦以朋党罪被贬官去外地任知州。范仲淹等一走,仁宗当即下诏恢复科举旧制,仍以考诗赋取士。接着,余靖、欧阳修、杨纮也先后被贬官去任知州。十月,仁宗宣布大赦天下,下令停止对地方官的按察。此后,改革派一再遭受迫害,庆历新政全部被推翻。
庆历新政之所以很快失败,主要原因有三:首先是守旧派既得利益者的反对;其次是仁宗害怕朋党篡夺皇权而停罢新政;第三是改革派软弱怕事和缺乏信心,纷纷自动要求离开朝廷,致使改革派团队离散。而失败的总原因在于君主专制独裁政治体制下进行自上而下改革的局限性,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皇帝因缺乏远见而动摇反悔,任何改革都无法进行。
庆历新政失败后,仁宗后期的政治、经济运行依旧走着从前的老路,以致“三冗”问题更趋严重,人民生活更加困苦,国家财政入不敷出,通货膨胀难以遏止,官僚政治愈益腐败,于是国势贫弱已成定局。
1.“三冗”问题更趋严重
庆历新政停罢后,冗兵不减反增。皇祐年间(1049—1054)军队人数已增至140万,边区将官还不断奏请增兵。兵虽多而弱,如嘉祐七年(1062),陕西有禁军、厢兵共25万人,其中老弱病患和手工匠人超过一半以上。兵多所需军费也多,三司财匮,就经常借用内藏库钱物,仅至和二年(1055)、嘉祐六年(1061)就各出内藏库钱100万贯助河北籴军储。
冗官也继续增加,真宗景德年间有1万多人,仁宗皇祐年间增至2万多人,英宗治平年间竟达2.4万人。朝廷养官经费不足,乃至明码标价以卖官来凑钱。
朝廷冗费更是与日俱增。至和二年(1055),京师大兴土木,重修庆基殿、奉先寺及开先殿,官吏从中营私舞弊。天下僧尼愈多,嘉祐间全国有寺院3.9万所。宫中赏赐无度,一才人之月俸相当于百户中等人家的赋税。英宗举办仁宗丧事,仅用于赏赐诸军和百官之钱即达1100万贯。
2.人民生活更加困苦
庆历新政失败后,括田均税工作停止。治平中,地主瞒田逃税者十居其七,一般农户负担更重,粮食减产。税外加征之加耗、羡余、折变、“和籴”、“和买”更重,其他无名之敛不可胜计。百姓贫困破产,老弱死于沟壑,少壮聚为“强盗”。
仁宗后期的徭役仍不轻。仅至和二年(1055),为治黄河调集丁夫30万人;嘉祐三年(1058),为开永济河征发丁夫63万人。大批役夫因劳累寒饿而死。
仁宗后期至英宗时期,各种天灾不断发生,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惨重。嘉祐二年(1057),仅幽州地震即压死数万人。次年,又因雪灾而冻死饿死者甚众。治平二年 (1065),京师大水,溺死1588人。天灾加重赋,河北恩州一次灾荒,百姓流亡十之八九,陕西民力比景祐前减耗2/3。人民走投无路,民变、兵变不断发生。
3.国家财政入不敷出
北宋中期的国家财政岁入,虽始终没有超过真宗天禧五年(1021)的1.5亿多。但因宋廷加强了对百姓的搜刮,财政岁入仍相当可观,仁宗皇祐元年(1049)岁入达到1.26亿多,然而由于“三冗”消费有增无减,支出之后已无积余。至英宗治平二年 (1065)岁入只有1.16亿多,而支出达1.31亿多,已见财政赤字。朝廷上下一片哀叹:财用不足,国非其国!
4.通货膨胀难以遏止
仁宗庆历年间,宋廷曾推行通货膨胀政策,结果引起货币贬值和物价飞涨。庆历末,大钱改为折二钱,虚值货币问题似乎已逐渐得到解决,但因“三冗”费用有增无减,生产萎缩和商品供不应求,物价仍居高未下。有关仁宗后期之物价上涨史不绝书。如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庆历七年(1047),“百物踊贵”。皇祐三年(1051)正月,“刍粟之价益倍”。皇祐五年(1053),邕州“物价翔贵”。嘉祐四年(1059)正月,开封府“薪炭食物,其价倍增”……
5.官僚政治愈加腐败
要克服通货膨胀,首先必须节省“三冗”开支,同时发展生产以增加供给,而这一切只有朝政清明和官吏廉洁才能做到。然而,庆历新政失败后,宋朝的官僚政治愈加腐败,要想克服通货膨胀也就无从谈起。
首先是皇帝昏庸。宋仁宗生性懦弱,缺乏远见,处事不够果断,朝令夕改。他因听信谗言,害怕改革派结成朋党篡夺皇权,停罢了庆历新政。此后,他仍重用守旧派,偏爱阿谀顺从之臣,拒绝言官劝谏。如,至和二年(1055),殿中侍御史赵抃等众多大臣弹劾宰相陈执中之种种罪行,仁宗有意包庇。翰林学士欧阳修批评仁宗上不顾天灾,下不恤人言,以致政令日乖,国用益困,流民满野,滥官满朝,这是因为皇帝偏爱邪佞之臣,从而颠倒了是非。皇帝如此作为,怎能革除弊政?
其次是大臣腐败。庆历新政失败后,守旧派上台执政。夏竦出任枢密使、平章事,此人私心极重,为人凶残,家财巨万,生活奢侈。又有梁适任平章事,他奸邪贪婪,任情徇私,收受贿赂。还有宰相陈执中,一味阿谀奉承皇帝,从未建言,而且引用奸邪,排斥良善,生性狠愎,打死婢女,引起众怒。其他权贵也多以权谋私,嫌恶直臣,摈弃贤士。不少执事之臣,因循怠惰,无所作为,甚至有令不行,造成政局混乱。宰执大臣如此腐败,朝政岂能清明?
第三是地方官贪残。各路地方官不思为民造福,只知压榨百姓,他们常税外加征,上供“羡余”,以图升官。如,皇祐年间江淮连年歉收,发运使却低价强购民粮,充作上供。又如淮、浙、江南、荆湖发运使许元,多聚珍宝贿赂京师权贵。当各路遭遇天灾时,监司不尽力赈饥,致使灾民大量流亡。皇祐三年 (1051),河北人民大批流亡,地方官不予赈恤,却大摆筵席宴请贿赂上司派来的使者。地方官如此贪残,百姓生存尚难,又怎能去发展生产?
庆历新政失败后,统治者愈加腐败。因此,“三冗”消费无法裁减,物质生产不能发展,供求关系难以平衡,通货膨胀又如何得以遏止?在这种情况下,赵宋王朝的国势贫弱已成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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