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静月
(湖北经济学院 信息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政策实施以来,高校逐步建立起了一个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和社会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生活补助、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为主要措施的资助体系,基本实现了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入口机制。随着时代的发展,对高等教育的冲击和挑战也在随之加剧。高校的资助工作经历了起初的“保障型”、“生存型”、“输血型”到现在所提倡的“功能型”、“发展型”、“造血型”的演变,期望能在资助过程中完善育人机制,体现高等教育和谐发展的人本诉求。这些改革和创新无疑推动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资助育人工作向着良好的态势发展[1-4]。但依存于其中的机制问题并未得到质的转变,如困难学生的认定问题、贫困生的等靠要思想、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困难学生的学业发展等等,尤其是其中所产生的一些真空地带所忽略的一些学生群体,实际上是违背了高等教育的初衷,未能良好地解决学生的全面发展问题。如何在奖励与资助中探索面向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的长效机制已成为高校亟待解决的问题。
纵观高校现行的对学生的奖励和资助模式,无论是对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还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实际的操作上是先将学生按一定标准进行分类,再按类别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以优、困分别代表学习的表现和家庭经济的困难,那么在校大学生无非四类(见图1所示):优而不困者;这类学生通常可以获得奖学金,但无缘助学金;既优又困者,这类学生表现突出的既可获各类奖学金,又可获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困而不优者,这类学生一般无缘奖学金,但可获助学金而且不用有任何压力;不优不困者,这一类也是我们资助和奖优的工作中存在的真空地带,这些学生应该是学生中大多数,但他们可能由于奖励的比例关系,无法获得奖学金,又因为家庭经济条件也还过得去,不会得到助学金。我们希望的理想模式是仅存两种学生,不困要优,困更要优,目前的四类学生,也正是我们教育中应正视的问题。
很多高校从事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和工作人员一般都会有一个共识,就是对学生的困难认定。对于普通高校来说,来自“赤贫”家庭的学生一般而言很少了,相对应的来自十分富裕家庭的学生也并不多,处于中间地带的多数是一些务农、工薪家庭的学生,说不上贫困,但也谈不上富裕,在进行困难认定的时候难于把握的往往也是这类学生。“他能上凭什么我不能上”之类的问题也一般发生在这类学生身上。
而对于优秀学生,直观的反应自然就是学习成绩好,所以只要成绩占到上中等的学生,奖学金、各种荣誉无需过多努力也都会得到,一些学校出台政策进行综合测评,设置各类加分项,目的也在于让学生多方锻炼自己的综合素质。但坦言之,成绩好依然是占据绝对优势,评先评优甚至是入党,都要首先衡量这个指标。
由此,“困”和“优”已然被贴上了标签,自然也会带来一定的标签效应,资助也好,奖励也罢,被认为是“应得”的成分居多,我们期待的激励效应和得到后的感恩意识被无形淡化。
在前面所述及的定义下,高校的很多事务事实上关注的焦点更多的是放在“优”和“困”的群体上,提倡“优”的示范效应、榜样作用,鼓励“困”的自强精神、激励作用,忽略了处在中间地带学生的心理,他们无法对“困”“感”同身受,“优”的比例毕竟只有那么一点,他们的真正需要和诉求多数时候被忽略或淡化。这一点在学生处在低年级的时候会更为明显,困难学生会有老师谈心,心理帮扶,表现优秀点的学生会得到老师的赞赏,会在各项评先评优中获优势;而中间地带的学生得到老师的关注很少,对于这些学生的引导自然就会缺乏一定的针对性。国家规定高校应按1:200的比例配备辅导员,但受各方限制条件因素的影响,很多高校并未真正达到这个标准,辅导员在实际工作中面临着繁杂的事务,对学生的关注一般先特殊、重点,不少处于中间地带的学生在毕业时可能都还不能被老师准确地叫出名字,更遑论对其在成长发展过程中的个性化指导。
正是因为先“分类”后“奖、助”的模式,多数学生并不能很好的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活。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善于学习的学生往往会集多个奖励于一身,这当然与自身努力分不开,但个中不乏一些并无明确的学习目标,仅仅是成绩好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一点的学生,往往会在如何改善自己的环境上下更多的功夫,学习和“打工”并存,未来仅存在于梦想之中。高中和大学必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阶段,在其过渡的过程中,学校很难也很少为每个人进行量身定制的发展规划,多数学生是在迷茫与迷失中度过大一。学校采取的更多的措施是适应性教育,学生所借鉴的经验也往往“道听途说”于高年级的学生,以至于怎样加学分、选什么课好过等成了学生关注的焦点,却鲜有涉及如何规划和设计自己的大学生活。甚至有学生到了毕业,还不知道自己到底学了什么,学会了什么,会什么,这不能不说是高等教育的缺失。这种现象延伸到学生的就业岗位上,一样会限制学生长远的发展。
构建全面发展型奖助模式,不再以“类”贴标签,而是以学生的发展为核心,让学生自主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鼓励学生积极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涯,划分奖助模块,不再认定困难学生,而是让学生自主评估生活所需支持指数和学习发展所需支持指数,奖、助一条线,基本囊括所有学生,奖励的标准不再按比例划定范围,而是依据学生完成相应规划的程度和一致性进行奖励。在构建这一模式的时候要遵循以下一些原则:
全面发展型奖助面向全体学生,由学生自主选择发展规划路径。选择前可由结合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学生提供可动态规划的发展路径,由学生依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强调自主原则在于让学生主动思考积极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涯,努力挑战获取更多的发展机会。
全面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学生的规划也应是动态的,并伴随积极的评估和反馈。这一原则强调学生要及时审视自己的选择路径与目前实际的匹配程度,正视自身的不足和所需弥补的方向,及时调整规划路径。
发展规划要结合学生所处的阶段进行,而这一阶段并不完全等同于学生所处的年级,而是随着学生设定的发展项目划分阶段,并设置一定的参数评估阶段的完成情况,在完成低级阶段之后再向高级阶段进行。这一原则强调学生要脚踏实地的设计可行目标,不同学生可划分不同的阶段,同时显示学生既定阶段的完成情况。
在学生的规划过程以及实施过程中,要随时注意跟学生建立多方互动的机制,设置各类导师库,如生活导师、心理导师、学业导师、社会导师等等,让学生在任何环节遇到问题或困境都能找到相对应的导师进行咨询,对其发展给予引导性建议和意见。这一原则避免学生盲目规划和中途放弃,引导学生尽量向适合自己的方向发展。
全面发展型奖助模式分为两大模块。一个模块满足学生的基本学习和生活开支,在这里定义为功能模块。另一模块是对学生成长发展的支持与奖励,这里定义为发展模块。相应的奖助流程见图2所示。
功能模块是满足一些学生的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所设置模块,包含了一般意义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同时也有部分有一定需要而未认定的学生。这个模块的实施就需要改变现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模式,转为由学生自定义困难指数,申请相应的功能资助系数,而同时需要接受相应困难指数下的关于学生日常生活指标的监控。这里将功能资助指数定义为 P,P∈{0,1,2, …,n},n 可由学校依据情况设置。P值越大,代表所需资助金额越高,而相应的生活指标监控级别也越高。对于学生i所定义的功能资助函数定义为f(Pi)。
发展模块是对学生所规划的发展路径进行一定支持和奖励的模块,含规划后完成前的支持性资助以及完成后的匹配性奖励。学生依据自身设计的发展路径选择支持系数,按相应的支持系数学校进行预资助。完成相应的规划并成功启动下一阶段的进行相关项奖励。这里将发展资助系数定义为C,C∈{0,1,2,…,m},m 可由学校依据情况设置。C 值越大,代表所需资助金额越高,而某一阶段需要完成的目标数越多,学生需接受相应系数级别的达标监控。完成相应阶段的指标并成功启动下一阶段的,可进行达标奖励,这里定义为M。对于学生i所定义的发展资助助函数定义为f(Ci)。
据此,对于学生i在其第j阶段的发展奖助函数F(X)可定义为:
由此,传统的奖助模式转变为面向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型奖助。借助信息化平台,学生的规划及发展过程均可实现动态跟踪和评估,相应的导师还可与系统提示的学生及时互动,进行个性化的引导。甚至可以考虑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公开部分发展路径情况,企业可选择关注感兴趣的学生,并作为社会导师进行跟踪指导。
依据此函数,奖助或许并非最终目的,而是在激励和引导学生的基础上,平等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同时还能为学生在成长道路上引入不同的导师对其进行帮扶。信息化平台的搭建还能使得学生发展的异常及时被发现并修正,避免“碌碌无为”型的学生生涯。
大学生全面发展型资助模式是在结合当前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和高等教育内涵基础上的一个新尝试,其本身还需要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需要高等教育的理念不断创新,资助和奖励的模式不断创新,管理和参与的方式不断创新。这一模式以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强调平等关注每一个学生,引导每一个学生合理规划发展路径。这项工作的不断完善必能为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1]杜坤林.从保障型资助到发展型资助:高校助学工作范式转换及其实践[J].中国高教研究,2012,(5):85-88.
[2]黄燕,王林清,马彦周.参与式资助:我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发展的新阶段[J].思想教育研究,2011,(8):99-102.
[3]朱红.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估新范式—学生发展理论的视角[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0,(9):50-54.
[4]王俊,范贇,倪蛟.高校发展型学生工作模式探赜[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1,(7):6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