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九程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5)
大学共有三大职能,即培养高级人才、推进科学技术发展、服务社会发展需要,其中社会服务职能始于美国总统林肯于1862年签署的《莫雷尔法案》。根据该法案,截至1922年,美国共新建和改建了69所“赠地学院”,为社会服务职能成为大学的又一重要职能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对于高职而言,社会服务意义不凡。在理论层次,高职教育兼有高教性与职教性双重属性。其高教性决定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同属高等教育系列,社会服务职能是其办学目标的应有之义;其职教性决定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应是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在实践层次上,教学管理部门对其有明确要求。教育部、财政部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中,明确将“社会服务领先”作为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基本条件。[1]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中,指出高职要“保证教师参与行业、企业技术创新和开发,积极开展技术服务”,“提高社会服务能力”[2]。教育部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中,将“社会服务”作为“社会评价”(主要评估指标)下的“关键要素”,重点考察“教师技术服务情况、产学合作、社会技能培训开展情况鉴定站(所)”[3]。
目前,高职院校管理层在思想上能普遍认识到社会服务职能于高职的重要性及意义,但在实践上,进展并不如意,主要受以下三因素的困扰:
高职院校服务社会与社会需要高职院校的服务互为作用。理想的状态是:高职院校通过有效的社会服务,赢得社会广泛认可;更多的机构向高职提出社会服务要求或提供机会,高职的社会服务之路越走越宽。但当前的现实是:作为新兴、快速发展的高教力量,高职自身的办学水平还没有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对于其社会服务水平,社会还处于观察、甚至观望中。因此,当前高职社会服务还处于“卖方”市场,需要高职主动去找社会,找服务。
高职教师是学校从事社会服务,落实具体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之一,但与教学、科研相比,他们从事社会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要差许多。原因主要有三:第一,工作任务繁重。教师承担的许多工作都有具体的考核指标(如论文)或时间期限(如精品课程建设),有时要加班加点。对于社会服务这一“非紧迫任务”,精力上难以顾及,往往将其忽略。第二,思想认识不足。部分高职教师认为,既然高职是“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那么培养出合格的人才就是最好的社会服务。以广义的社会服务覆盖了狭义的社会服务,将高职院校的社会职能简单化,从而在思想上,为从事社会服务划下“雷池”。第三,价值导向影响。部分教师认为,从事社会服务,在赢得口碑方面,不如教学;在为个人评职称方面助力,不如科研。孤立、静止地看待社会服务的功能及意义,未能将社会服务与工学结合、深化教改、提高科研质量有机结合起来思考,造成“一边(教学科研)硬”,“一边(社会服务)软”。
此处的支撑系统指激励机制和服务平台。从管理学的角度而言,激励机制具有行为导向作用。而当前许多高职院校的教师绩效考核侧重科研、教学,对社会服务贡献考虑偏少。这多少影响了教师服务社会的积极性。其次,教师从事社会服务还处于“游击”状态,即不能及时掌握完整有效的社会服务需求信息,得不到社会服务方面的指导,从事社会服务以“单兵作战”为主。这就要求学校构建社会服务平台,在信息、指导、团队建设方面为教师从事社会服务提供支撑。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当前,高职院校对社会服务重要性的认识,是“由上至下”传导下来的,即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教师,是通过外部输入,表现形式为“外压”。由于缺乏行事主体(教师)发自内心的积极认可,对其重要性的认识难以得到贯彻落实。变“外压”为“内需”,即从“要我从事社会服务”转变为“我要从事社会服务”,关键是紧抓内涵式发展主线。
当前,高职院校的竞争正从以“量”为特征的外延式发展转向以“质”为特点的内涵式发展上来,教学质量、办学特色、管理水平等教育要素正取代招生规模、硬件设施,成为高职院校的新追求。[4]内涵式发展的重点是上水平、上质量,这从客观上要求高职院校办学上更加开放,与企业需求在内的各种社会需要深度融合。为此,高职教师必须走出教室,下企业,进社区,深入了解需求,掌握变化趋势,使教学改革与社会需要同步进行,甚至先行一步。与教师到企业一般性顶岗锻炼相比,与企业共同进行技术开发,深入企业培训员工等服务企业的活动具有“深度游”特征,便于教师在“实战”中深刻认识企业研发、人力资源管理等一系列问题。
因此,开展社会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是高职实现内涵式发展的途径之一,也是提升教师自我发展的路径之一;不但是“内需”,更是“刚需”。
高职开展社会服务,实现社会服务的可持续性发展,关键在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者形成互促互进的关系。也就是说,在内容上,社会服务与教师本人从事的教学科研具有相关性,甚至是直接关联;在过程上,教师带着问题意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事到社会服务中,对在实践中获取的认识、感悟、经验进行理论上的提炼,通过科研上升到理论层次,其研究成果为本人教学、同行教改、甚至是高职教育改革提供借鉴;在效果上,教师从事社会服务有助于形成“反向思维”,即教师不再只站在教研的角度,思考“我能做什么”(社会服务),而是基于其社会服务实践,思考“我如何能做得更好”(科研和教学),促使其科研实践性更强,推动教学更有效地服务于岗位需求、社会需求。与此同时,追求“实践、实用、实效”的科研与教学能极大地提升教师服务社会能力。随着教师和学校服务社会能力的增强,社会认可度和美誉度提升,学院社会服务有望从“一头(学校)热”转变成为“两头(学校和社会)热”。如图所示,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者有望形成良性循环,从而形成教师乐做、学校乐见、社会乐闻的局面。
不可否认,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之间在社会服务方面存在竞争。而在竞争中,资源会向具有优势的一方倾斜。因此,高职院校从事社会服务,应厘清自身的优势和特色,找准在区域经济中的定位,选准服务对象和项目,与其它院校实行错位竞争。高职社会服务应体现四性,即基层性、区域性、实用性、拓展性。基层性表现为:相比本科院校,高职社会服务应更加面向基层、注重基层,如社区服务,企业一线员工的培训,乡镇企业技术服务等。这既是高职办学宗旨(“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5])的体现,也是高职办学优势所在。区域性是指高职院校社会服务应首先着眼于本地区、本市、本经济圈,进而辐射更远。扎根区域有助于高职院校社会服务“本土化”,树立其口碑。实用性指高职社会服务将“实践、实效”放在首位,以技术应用、咨询服务、培训服务为主。拓展性表现在高职教师通过合作、协作、企业锻炼等方式,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包括高新技术),从而带动教师教研能力、学校科研水平的提升。
高职服务社会,教师是一支重要的力量,但不是唯一的参与者。其服务力量应包括教师队伍、管理队伍、学生队伍。为更好地履行其社会服务职能,学校应同时抓这三支队伍的建设。学校抓教师队伍建设,目的在于改“单兵作战”为“团队出击”,应注重抓其团队建设和品质提升。团队建设包括人员在年龄、职称上呈梯队,能力性格互补等。高效的学习型组织应当是教师服务团队的奋斗目标之一。管理队伍不只包括院、系两级从事科研管理的人员,还包括与社会服务相关的所有职能人员,如后勤人员。强调管理队伍建设的意义在于:教师在从事社会服务时,需要得到学校具体部门和人员的引导、支持、协助。这就要求有相应的机制、制度来做保障,如构建社会服务信息平台,为教师提供信息及指导;建立社会服务校内联动机制,确保“一方需要、多方配合”等。另外,应重视学生在高职社会服务的角色和作用。学生参与社会服务的形式和内容有:志愿者服务;义工;技术开发、技术应用、咨询服务和培训服务中的辅助工作等。其中,对于从事志愿者等社会实践,学校应鼓励高职生成为活动的主体、主角,自行组织,增长阅历,磨砺品性。对于技术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负责教师应指导学生承担一定技术工作,引导他们学以致用。
[1]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Z].教高[2006]14号.
[2]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Z].教高函[2010]27号.
[3]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Z].教高[2008]5号.
[4]欧阳恩剑.浅论高职院校内涵式发展的特点及要求[J].职业教育研究,2008,(3):18-19.
[5]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Z].教高[200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