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玮,高雅静
(河北体育学院,石家庄 050041)
“侠”是中国封建社会孕育的特定人群,始终充满传奇色彩。侠义精神是历代文化积淀的一个重要缩影,深刻影响了国人的价值评判理念。侠以其深厚的文化内涵征服了国人,历来备受称道,广泛传扬。远溯春秋战国,近至明清民国,无数侠客活跃于历史舞台。他们扶危济困,以铮铮铁骨维护人间良知,用实际行动给社会带来不容亵渎的浩然正气。历代侠客作出了难以计数的悲歌壮举,以其非凡的生命张力书写了光耀千古、异彩纷呈的伟大史诗。
侠义精神是有其特定文化内涵的,“在中国传统武术文化的侠义精神中,侠是指他们 (侠士)的行为特征,义则是他们的道德追求和行为准则。侠和义融合成侠义精神。”[1]早在两千年前,司马迁就曾为侠作了精彩评判:“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2]寥寥数语把侠义风范描绘得淋漓尽致,为肝胆倾交、义重如山的英雄侠客树立了不朽的丰碑。
侠客之中最为常见的莫过于武侠。顾名思义,以武行侠者谓之武侠。历代社会都难免黑暗与挣扎,面对强大的暴力与邪恶,要实现行侠仗义的善良愿望,行使扶危济困的社会职责,卓绝超群的武功是其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也是其安身立命的基本保障,正所谓 “武无侠不立,侠无武不成”。因此,中国传统武术文化中的侠义精神,更具典型特征和广泛意义。
侠义精神是历代侠客集体形象的光辉写照,不同时期体现了不同的时代特色。历经几千年的积淀与发展,逐步形成了一个备受推崇的精神体系。
侠义精神源远流长,早在先秦时代,甚至原始氏族时期,就开始萌芽。侠义精神源于原始社会的正义观念,这成为原始氏族成员共同尊奉的理念。 《礼记·礼运篇》记载,先民 “讲信修睦”“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显而易见,原始氏族内部讲求成员平等互助,彼此之间施财好义;对外则是同仇敌忾,将保卫家园、维护族人利益视为神圣义务。这也初步形成了侠义精神中团结、奉献、尚武、除恶的核心理念。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原始的正义观念越发受到重视,并且加以全力提倡,逐步成为侠义观念的渊源。至此,侠义精神作为一种社会美德,由氏族血亲义务心理发散至不同群体中,进而移植到氏族解体之后的历代社会中。
正所谓乱世生侠,春秋战国,正值弱肉强食、混乱无序时期。于此社会背景下,群侠纷起,竞相投身除暴安良的事业之中。最早展示出来的、具有明确主观目的的侠义意识是恩报观念,即常说的 “士为知己者死”。《吕氏春秋·观世》记载,“受人之义而不死其难,则不义。”这是针对当时社会广泛存在的门客关系而提出的。其时,权贵们大量收养门客,这些门客大多属于侠的群体,正因如此,侠也被称之为“侠客”。这些侠客忠于知己,重义轻死,为了报答知遇之恩,尽心竭力,死不改志。
据 《拳经》记载,“吾国技击之学,发端于战国,昌明于唐宋,盛极于明清。”通常看来,侠客大多拥有非凡的武功,但是这些传奇武功并非在侠群体诞生之初就全部具备。早在春秋战国,侠客们并非都深谙武功,但他们却用全部的热情书写着侠者的慷慨悲歌。春秋战国,群雄争霸,血雨腥风,亡国丧身司空见惯,“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在这血火交融的时代背景下,涌现了一批批血气方刚的义勇之士。他们积极游走,奔波列国。如卿相之侠中的战国四公子,布衣之侠鲁仲连、唐雎等义士,刺客之中的豫让、荆轲等人,他们以武行事,是这一时期备受称道的著名侠客。但是据相关记载,他们并非武功盖世,更多只是倚仗过人的胆识与气魄,正因如此,他们更多地扮演了失败者的悲壮角色。陶渊明就曾感慨荆轲刺秦的义举,“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尽管壮志未酬,但是这一群体演化出极为强烈的人格尊严与恩仇意识,真正是视名节重于生命。整体来看,这一历史时期表现的侠意识还略显单纯,但是侠义观念的基本内容、基本理念已经完全具备,这些侠义精神作为核心体系被历代传承。
先秦时期的侠义精神是相对模糊的,大多体现在零散的个体上,缺少系统的升华与系统化。到了汉唐时期,这种情况发生改观。司马迁在 《史记》中首次将侠作为一类特定群体写入正史,以史学家的身份对侠客、任侠现象以及侠义观念及精神进行分析和褒扬。“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是说侠重然诺,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办事有始有终,说话一言九鼎。“赴士之厄困”是强调侠见义勇为、趋人之急、拯救危难的英勇行为。而且 “不爱其躯”,为了他们认定的正义事业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乃至生命。 “不矜其能,羞伐其德”即谦虚谨慎、虚怀若谷的气度,他们助人不夸耀,不居功自傲,做了好事不图报偿,甚至不让人知道。
在司马迁笔下,记录了大量的游侠,他们身上有着强烈的复仇观念,在他们的观念中,复仇要遵守道义,行事光明磊落,绝不能落井下石、乘人之危。汉代侠义观念定型后,在全社会传播扩散开来,被广泛认同。
隋唐时代,社会依然动荡不安,无数侠客挺身而出。这一时期的侠客更加注重自身的武功造诣,他们苦练本领,毫不懈怠。受到当时边疆少数民族剽悍风尚的影响,初唐时期的侠客们颇以走马骑射为荣,他们崇尚武力,性格刚烈,英姿洒脱。整体看来,唐代社会普遍盛行尚武风气。大唐帝国开疆拓土,势不可挡;发展势头蒸蒸日上,有目共睹。值此之际,国人的民族意识与英雄情怀空前高涨,升华为一种豪气冲天的时代精神。可以说,上至王公贵族,下到普通百姓,无不推崇习武。因此,相比先秦时期,汉唐侠客崇尚武力,武艺更加精湛,以武报国的宏愿更加强烈,其精神风貌愈加昂扬向上。从另一角度看,汉唐侠客武艺的精进,是与中国民间武术的总体发展密切相关的。唐代大兴武举制度,讲求以武取材,大大促进了民间武术组织的成立,以及专门从事武术的人员的激增,一时之间,习武之风空前兴盛,大量武侠随即涌现。中国自古崇尚武德,武德的精髓进一步充实了侠义精神的内涵。至此,侠义精神得以升华并基本定型,其得到广大民众的认可与赏识,在全社会范围内传播扩散开来,更加深刻广泛地影响了后世侠客以及普通百姓的价值理念。
经由司马迁的总结与提升,侠义精神有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历经宋元明清等几个阶段,这些准则更加丰富,侠客们的行为也不断发生着微妙的变化。在宋代,个体行侠者的数量明显减少,但与此同时却出现了更高层次的行为取向,他们不再局限于单打独斗的个体莽撞行为,而是将视野提升到为国为民惩奸除恶的高度,这显然已经远远超越了既往的行为与认知。宋代民间习武行为继续发展,体现出新的特点。伴随着商业的繁荣,在繁华都市的街头巷尾开始出现表演性质的卖艺行为,他们借助武艺吸引过客获取一定的经济报酬。到了元代,统治者开始采取严厉措施,全面禁止民间练武,以武见长的侠客数量也因此相对减少,但元代的民间武艺并未因此消沉,反而有所发展,习武行为开始转入地下秘密进行。在元代,行侠者数量不多,但此时期,侠义观念仍然取得了新的进展,出现了更加严格的行为规范,侠客们也因此更加注重自律与修养。元人罗春伯的 《任侠十三戒》,全面规范了侠客的行为,成为这一群体共同的行动规范,这些戒律完整反映了元代的侠义精神。元代还出现了 “十八般武艺”这一颇富总结提升性质的术语,体现了武术在元代的发展状况。
明代取消禁武命令,民间练武活动获得更大发展空间,不少武术著作专门传习探讨武术技艺与精神。这一时期,“十八般武艺”的具体内容更加明确,相关准则更加规范,为后世武术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至清代,统治者重新禁止民间习武活动,然而,由于民间起义频繁,各种武术组织难以禁止,以 “社”“馆”形式涌现的团体不断增多,同时出现了职业的镖行、镖局,他们除了走镖之外,平时精进武艺。明清以来,盛行 “北少林、南武当”之说,一直传为美谈;太极拳、八卦掌等盖世武功也不断完善,武术随之变得更加专业,更加丰富多彩[3]。至此,侠义精神进一步融入了武术气脉,可以说,随着时代发展,武与侠愈发血脉交融,不可分割。
侠义精神有其深厚的历史内涵,蕴含了丰富且深远的文化特质。大体而言,可以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历代侠客,胸怀正义,心系天下,他们拥有远大的理想与超人的胆识,他们崇尚除恶安良的义举与为国捐躯的豪情。春秋时期的专诸,为了帮助阖闾完成复国伟业,义无反顾地鱼肠藏剑,刺杀王僚。尽管最终失败而惨遭分尸,但是慷慨陈词,视死如归。赵国名相蔺相如,临危受命,毅然携璧赴秦,与秦王展开激烈周璇,在危难之际,不惜以死相逼,誓与玉石共存亡,最终不辱使命,保全国宝,赢得尊严。古代侠客的这种壮举不胜枚举,他们此种舍身取义的精神激励和鼓舞了世代民众。面对国家利益,将生死置之度外。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这正是历代侠客们集体追求之境界与归宿。
士为知己者死,可以很好地概括侠的种种壮举。正所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侠客们深知知己的重要性,他们与知己倾心交往,彼此视若兄弟,一旦知己遇难,必定全力以赴,倾其所有,甚至毫无顾忌地奉献自己的生命。他们肝胆相交,义薄云天,不分贫贱,不计得失,这样的人物和故事俯仰皆是,这种情感和行为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国人,时至今日,仍然具有非常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在侠士眼里,信守承诺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为了一句诺言,必然竭尽全力,慷慨赴死毫无惧色。纵观历史上的侠客,为实现诺言而慷慨赴义者比比皆是。荆轲为了践行对太子丹的承诺,明知九死一生,丝毫未悔,成就了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慷慨悲歌。一诺千金、诚实守信即为侠士们严格信守和秉承的准则。
历代侠客始终注重谦虚之德,时刻保持谨慎的处世之风。真正的武侠从不以身怀绝技而自骄,他们深知人外有人,绝不逞强斗狠。当他们受到误解指责时,也是极为克制,绝不滥施武力,伤害无辜。他们讲究施武之德,鄙视恃武逞强。他们与世无争,崇尚自由。他们居无定所,周游列国,除暴安良,行侠仗义。他们不为名位、不求爵禄,超然于世;他们不分贫贵,一视同仁。在他们的意识中,对正义、公平、自由的追求才是他们最为向往的境界。
《墨子·经说上》曰:“任,为身之所恶以成人之所急。”精辟地概括了 “任侠”精神实质和内核,即不顾一切地去扶危救困、为人解难,这正是侠之行为准则。同时侠身上具有慷慨多气、无所畏惧的胆气,崔颢 《游侠篇》说 “少年负胆气,好勇复知机。”清代贺贻孙 《皆园集序》言:“古今侠烈之士,所以大过人者,则存乎胆与气矣。胆恃气而后克,义气所鼓,胆即赴之。”这种血气性质,决定了他们具有超越常人的胆量和坚定的意志,当面对强敌,或身临绝境,必披坚执锐,冲锋陷阵,“气高轻赴难”。
侠在人间周人之急,勇管不平之事,扶良惩恶,轻死重义。“义”是侠的灵魂,唐代李德裕在 《豪侠论》中指出:“夫侠者……必以节义为本,义非侠不立,侠非义不成。”侠义精神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升华过程,“行一己之志,成英雄之悍勇;执一个义字,求天下之大公。侠的人格精神,郁勃绾结于历史流程的纷枝错节间。”[3]侠者身上体现了中国武学的智慧和力量,中华武术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孕育成长,不断汲取传统哲学、兵法学、美学等多种传统文化的思想和观念精髓,使武术理论内涵丰富、寓意深刻。侠义精神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武术中得以继承发展,在习武者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彰显了习武之人崇德尚义、自强不息的精神气质,其含义极其丰富深远[4]。
[1]马云慧.中国传统武术文化的侠义精神[J].搏击·武术科学,2007(8):12.
[2]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1.
[3]刘素静,王海泊,马振水.作为体悟的中华武术文化现象解读[J].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12(4):82-84.
[4]汪涌豪,陈广宏.侠的人格与世界[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