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勇
(浙江工业大学 人文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3)
“日常生活审美化”是当代人类社会的一个文化事实,是指20 世纪后半期以来日常生活领域的建构、组织越来越服从“审美化”或“艺术改造”,“审美超越艺术领域的界限而进入认识论和伦理学领域”[1]250。“日常生活审美化”关系着人类的自我理解,因而并不仅仅具有美学上的意义。在一些哲学家和先锋艺术家的眼里,“日常生活审美化”造成了低俗平庸的“平均化的美”,是非理性滥觞的症状,但像理查德·罗蒂等后现代主义哲学家又将其视为人类解放的标志。笔者更愿意将“日常生活审美化”视为一种有关社会整体建构的美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方案,有助于推进审美生活领域中的民主化进程,提升社会生活整体的审美境界,普遍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审美能力,这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当代中国来说可能是一个更具理论意义和实践可能性的选择。我们固然需要从哲学、美学的学科角度对“日常生活审美化”命题进行批判性反思,以使其保持积极的、正向的活力以及思想空间的开放性,但同等重要甚至具有事实优先性的是将那些有益的反思转化为积极的实践。如果上述思考能够成立,探讨“休闲”与“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关联就是一个有意义的话题——“休闲”是“日常生活审美化”的一种展开方式、一种意义景观,因而,有益的探讨可以使二者在意识与实践层面同时呈现其可能性。
按许多学者恰如其分的理解,休闲文化的核心就是“玩”。我想强调的是,“玩”乃是“休闲”的外在、形下层面的呈现;其内在、形上层面的含义是一种存在方式、一种人生境界,因而惟有那些指向或与此深层含义相关联的“玩”才是真正意义的休闲。这个“休闲”概念的核心是“闲”,即“闲暇”。按照约瑟夫·皮珀的分析,“当一个人和自己成为一体,和自己互相协调一致之时,就是闲暇”,它是“一种内在的无所忧虑,一种平静,一种沉默,一种顺其自然的无为状态”。“闲暇的沉默状态可以说是一种接受现实世界的必要形式”,“闲暇因而是一种投入于真实世界中,听闻、观看及沉思默想等能力的表现”,“是一种无法言传的愉悦状态”[2]40-41。“闲暇的态度不是干预,而是自我开放;不是攫取,而是释放,把自己释放出去,达到忘情的地步,好比安然入眠的境界(人惟有全然释放自己,才可能真正进入安然入睡)。”[2]42因而“闲暇”的重要性在于,“我们惟有能够处于真正的闲暇状态,通往‘自由的大门’才会为我们敞开”,“在闲暇之中——惟有在闲暇之中,不是别处——人性才得以拯救并加以保存”[2]46-47。
这层意义的“休闲”与无所事事、懒惰无聊毫不相干,它只对真正的人性开放,并且成就真正的人生,“休闲的本质和价值在于提升每个人的精神世界和文化世界”[3]75。以之为支撑、提领,至少有此觉解,“玩”才能得其乐处,显现其真实价值、品位、情趣、德性,而不至于成为“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就其为“觉解”而言,“闲”意指一种心灵境界,即对“世界”、“自我”的理解所能达到的一种自由、逍遥的精神状态,所谓“闲来无事不从容”(程颢《秋日偶成》)。这个状态不是把“自我”封闭起来,而恰恰是开放的,是将因为各种“事务”而常处于“烦忙”之中的“身”“心”空虚化,因心之“空”之“虚”而能“和自己互相协调一致”,因心之空之虚而能“投入于真实世界”,所谓“静故了群动,空故纳万境”(苏轼《送参寥师》),与之相伴随的就是一种无法言传的愉悦状态。唯有具备这样一种心胸,达到这样一种境界,才能享受到“休闲生活”,不然“休闲”亦是一种“烦忙”。这就是林语堂所说的,“休闲生活”并不是富有者和成功者独享的权利,而是一种宽怀心理的产物。“没有金钱也能享受悠闲的生活。有钱的人不一定能真正领略悠闲生活的乐趣,那些轻视钱财的人才真正懂得此中的乐趣。他须有丰富的心灵,有简朴生活的爱好,对于生财之道不大在心,这样的人,才有资格享受悠闲的生活。”[4]148
这一“闲”的心胸或境界是与审美相通的。正如柳宗元所说:“美不自美,因人而彰”(柳宗元《邕州柳中丞作马退山茅亭记》),美不是一种物理的或心理的事实,而是瞬间显现的、还没有被对象化了的“现象”,但它只向那些超越了各种对象化模式的“心”和“身”彰显。休闲是在闲暇时间“之内”和工作场所“之外”开展的生命状态和行为方式,具有时间、空间的限定,这种限定可以理解为对于各种工作从其内在规则设定了的对象化模式的间离,既是物理性的(“身”),更是精神性的(“心”),从而开辟出让人们进入“闲”的通道。被种种职业、工作分裂了(这种分裂同时也是一种规定)“自我”的人,以及同样被分裂成为各种“对象”的世界,因此而得到修补复元,人与世界重新回到一种初始因而充满活力的状态。只有进入这样一种状态,日常生活才不只具有“器具性”,不只是“工作”的“背景”和“后台”,日常生活本身的存在才得以呈现,日常生活的美才得以显现,“日常生活的审美化”才是有意义的。
如此则休闲生活成了“日常生活审美化”开展的领域。一方面,由于“玩”的无功利性,休闲活动具有从容不迫、悠游自在的性质,没有功利的考量,没有利害的打算,故其本身可以发展成为高级的审美活动,但其中实现的精神超越又并不脱离“日常生活”,从而可以实现“生活的艺术化”、“审美的生活化”。不仅如此,休闲生活还可以创造“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图景,例如,鸽哨就创造了都市的美感世界:“它是北京的情趣,不知多少次把人们从梦中唤醒,不知多少次把人们的目光引向遥远的天空,又不知多少次给大人和儿童带来了喜悦。”[5]585另一方面,“日常生活审美化”也为休闲生活开拓了新的可能性,这既有“量”的拓展,如人居环境的审美化就有可能打造出新的休闲场所和休闲方式;也有“质”的提升,如“用具”的审美化就有可能实现休闲活动的精致化、休闲生活的艺术化。
以上所述是作为“境界”与“生活方式”的“休闲”与“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内在关联,这个层面的关联具有基础性,意谓休闲本身具有创造审美世界的可能性。“休闲”参与了“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建构,亦使其意义、价值如其所是地显现,但“休闲”在当代人类社会还另有特殊性的现身方式,故与“日常生活审美化”另有关联。
杰弗瑞·戈比说:“拥有休闲是人类最古老的梦想——从无休止的劳作中摆脱出来;随心所欲,以欣然之态做心爱之事;于各种社会境遇中随遇而安;独立于自然及他人的束缚;以优雅的姿态,自由自在地生存。”[6]1但在前现代社会,这一梦想似乎只能为少数人拥有,只有在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科技进步和生产力提高才使得普遍化的休闲成为可能,而普遍化的休闲需要又催生出“休闲经济”这样一种经济形态。这意味着“休闲”的市场化和产业化,意味着“休闲”不再只是个人化的娱乐行为,不再只是个体化的高雅生活方式,而是要服从市场运行规则和商品交换原则。而拥有更多的闲暇时间和购买能力的人们日益增长的休闲需要,使得生产休闲产品、提供休闲服务的休闲产业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创造了巨大的就业空间和产值,社会财富和国家税收随之大幅增长。“休闲”已经成为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的“金杠杆”,休闲经济亦被许多地方政府视为可以实现经济和社会、文化共同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金光大道”。
“休闲”的经济化、社会化无疑使休闲成了一项社会事业,“休闲”不但被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亦成为衡量社会综合发展水平的指标,如此,则打造“休闲城市”、“休闲乡镇”、“休闲社区”等口号就不仅有发展经济方面的考虑,更与改善人民生活状态、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等民生问题息息相关。这就为休闲与“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基础性关联的展开提供了广阔空间,这空间的形成既来自于政策的支持,更是基于市场化和产业化提供的强劲动力。其影响所及,首先,是人民的“休闲权利”的合法化,休闲选择的多样性亦被尊重,若“提笼架鸟”之类行为不再被视作不务正业,而是被看作富于生活情趣的表现,也可看作是对人性的全部丰富性的尊重;其次,是政府对公共性的休闲场所、休闲设施的规划建设,既要体现休闲的内在规定性,也要遵循审美化的原则,为人民休闲生活的开展提供更好的环境和平台,同样,造成“日常生活审美化”的景观,可以说“休闲”参与了城市、乡镇、社区形象的美学构建;再次,出于纯粹的经济原因,休闲产业对休闲产品的设计、包装、推介既要遵循商品化原则,又要遵循审美化原则,以满足人们不断提高的品味,这又进一步刺激起人们“休闲”“消费”的欲望,从而在广阔的人群范围、生活领域内推进了“日常生活审美化”的进程。
而就“休闲经济”本身来说,“休闲经济”是“美学经济”的一种形态,而“美学经济”的核心是“注意力”和“体验”,在此意义上,“美学经济”也可称为“注意力经济”和“体验经济”。能否充分利用美学手段吸引人们的注意力、提供新颖丰富的精神享受,是“美学经济”成功与否的关键。而从审美哲学的角度说,作为“美学经济”的“休闲经济”,其社会文化功能正在于通过为大众提供具有审美价值的产品和服务,普遍地实现“日常生活审美化”。这也就意味着,作为一种经济形态的“休闲经济”与“日常生活审美化”存在一种内在的关联性,这种关联性既是一种客观化的效应,更是人类从追求美好生活的本性出发而做出的价值选择。因此,就其“本然”也就是“理想”状态来说,休闲经济不应单纯提供消费产品和生活服务,而应当同时生产、创造出美的精神享受,为人们打造审美化的生活图景与幸福愉悦的生活体验。在此意义上,休闲经济不仅为“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开展提供充足的经济动力和支持,例如,公共性的日常生活环境的美化就需要政府具备一定的财政能力,而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已经被市场、商品渗透、钩织的当代社会,个人“休闲生活”的可能性和丰富性也要以一定的财力为基础,虽然休闲生活意义的显现并不取决于金钱。更具意义的是,“休闲经济”本身之于“日常生活审美化”具有一种生产性,促使休闲经济健康发展的那些因素也构成日常生活得以实现审美化的因素。
然而,如同日常生活领域难免遭到政治的、经济的各种权力的侵入,“日常生活审美化”图景也并不如人们所想象的那样美好,人们也会被政治意识形态、商品意识形态所控制,“休闲”也可能被符号化,被异化。例如,“在传媒引导下的休闲活动和休闲产品如美食、汽车、购物、服饰、美容健身、艺术欣赏、民间工艺、钓鱼、极限运动、家居生活等等,已演变为一种能够体现人们个性、身份、地位、文化品味与生活态度的消费时尚”[7]45,人们在休闲中却不知休闲的真实意义,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进行休闲也并不基于人性的真实需要。
不仅如此,当“休闲”的人学意义被遮蔽、扭曲,在经济学的利益最大化原则引导下,“休闲经济”就会单纯追求经济数量的增长,忽视甚至践踏那些值得每一个人珍爱、维护的利益和价值,或者为满足少数特权阶层的休闲需要而损害、剥夺广大人民的休闲权利,以发展经济为“堂皇叙事”而让“休闲”成了暴政和商业暴力的承担者,如此则“休闲”就只跟一部分人的“日常生活审美化”相关联。至于那些为获取短期经济效益而破坏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的做法,则无异于“杀鸡取卵”,最终只能导致人类肉体和精神的消亡。尤其需要强调的是,“休闲经济”的谋划和开展必须以不破坏文化生态为前提,“休闲经济”理应自觉维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因为这是人类审美生活的精神动源,因此也是休闲经济成功的动源。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休闲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休闲”与“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关联也才能获得其现实性基础,并实现其多种可能性。
而要达到这些目的,除了将相关思考转化和落实在政策、制度和法规方面外(例如,区域休闲经济有责任保护本地文化的独特性,因为文化的独特性意味着体验的独特性与精神愉悦的丰富性),同时也要积极探索一种从当地的文化基壤与生活场景中自然生长出来的“休闲经济”形态,而不是“嵌入式”的,这方面的思考就应当写入地方政府与“休闲”有关的政策和法规,适宜的休闲教育也是十分重要的途径。休闲教育的目的首先在于激发、唤醒人们的自觉,意识到休闲乃是发自生命深处的吁请,是生命本身的节奏,“休闲”不是为了重返“工作”而做出的短暂停留,反倒是“我们闲不下来,目的就是为了能悠闲”(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从而进入到“闲”的精神境界,这一境界无疑是对人与世界之本质性关系的重新发现和重新建构。休闲教育的目的还在于让人们理解休闲的历史展开方式,意识到休闲与幸福的关联性、休闲与人性的关联性,从而以一种开放和创造的眼光看待多元化的休闲生活,并对时尚化和符号化了的休闲保持必要的批判立场,以一种适宜的方式进入真实的休闲,而真实意味着本质与理想的统一。如果我们意识到“休闲”乃是每一个人的需要——即使是那些“竞逐一毫之利”的商人,那就得承认休闲教育乃是对每一个人都有意义的文化机制,而且,尽管我们需要通过一些教育技术、教育平台来实现,例如,休闲读本、休闲讲坛、休闲频道等,但休闲教育的本质乃是一种自我教育。同时,正如我们已做过的分析,“休闲”与“审美”具有内在的相关性,休闲乃是人的诗性存在的展开方式,真正和完全意义上的休闲生活乃是幸福的美学生活,因此,也可以说休闲教育就是一种审美教育,而在这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1]彭锋.回归——当代美学的11个问题[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2]约瑟夫·皮珀.闲暇:文化的基础[M].北京:新星出版社,2005.
[3]叶朗.欲罢不能[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
[4]林语堂.生活的艺术[M].北京:华艺出版社,2001.
[5]王世襄.锦灰堆:第2卷[M].北京:三联书店,2000.
[6]杰弗瑞·戈比.你生命中的休闲[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
[7]邰小丽,朱春阳.当前媒体引导休闲文化的批判研究[J].国际新闻界,2006(11):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