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二本院校体育运动代表队建设现状研究

2013-08-15 00:46向新建
怀化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二本运动队代表队

向新建

(怀化学院大学体育教学部,湖南怀化418008)

一、背景分析

国家对高校创办高水平运动队一直给予高度的重视,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指导性的文件。如原国家教委于1987年颁发了《关于部分普通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通知》,2005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中都明确地指出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的方向,在不同时期对我国高校的高水平运动队都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并给予的大力的扶持。在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上受益的高校大多是发达地区的高校或是各地方性的重点大学,而地方性二本院校的高水平运动队很难得到发展。制约地方性二本院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瓶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地方性二本院校的地理位置大多在欠发达地区,经济相对落后,国家与地方政府对地方性二本院校的经费投入有限,导致组建高水平运动队的经费不足。2.由于地区性差异,当高水平的教练员面临到收入、发展空间等现实问题时对地方性二本院校望而却步。3.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在选择高校学习时,首先选择的是经济发达地区的重点大学,其次是二线城市重点大学,很少会有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选择地方性二本院校,这使得地方性二本院校在组建高水平运动队时面临一个生源匮乏的尴尬境地。4.大多地方性二本院校的场馆设施条件简陋,不利于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

湖南二本院校在2011年时有20所,2012年有5所升格为一本院校,剩下的15所二本院校大多坐落在各个地级市,大多由高等专科学校新升格而来。湖南二本院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不管是从经费上、场馆设施上、教练员的素质上、运动员的水平上都与一本院校有着很大的差距,更比不上985、211一类的老牌重点大学。导致大多二本院校在近期内组建高水平运动队还只能停留在主观意识层面上,在具体实践中却由于各方面的制约而无法落实。针对现有的状况,如何利用国家政策法规在现有条件下来组建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体育运动代表队,以期对外取得较好竞赛成绩,树立学校品牌、服务地方,对内服务校园群体活动,已经成为湖南二本院校体育运动代表队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

二、研究意义

1.通过调研湖南二本院校体育运动代表队的发展现状,梳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症结所在,这对于拓展我省二本院校体育运动代表队建设的研究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2.通过对湖南二本院校体育运动代表队建设现状与对策研究,为完善湖南省二本院校体育运动代表队建设提供理论。

3.为湖南二本院校建立相对完善的体育运动代表队管理模式打下良好的基础,为湖南二本院校体育运动代表队未来的发展提供直接的指导。

三、研究现状

1.国外研究现状

一直以来,欧美的一些发达国家对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都很重视,由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不断涌现使其在一些奥运项目中一枝独秀,更有胜者几十年来在某一个项目中一直保持统治地位。例如:美国的篮球、游泳、田径等项目在全世界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作为世界第一大体育强国的美国在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时一直以来都是依照1978年颁布的“美国业余体育法”所进行的。美国的竞技体育运动充分体现了“体教结合”的原理,以学校为依托,培养具有竞技体育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大众人群,以职业联赛为主导,选拔和培养高水平的竞技体育人才。

前东德是曾在长达二十年时间里与美苏鼎足而立的体育竞技大国,仅次于美苏。德国统一后这个东德神话破灭,主要原因是没有一个良性的体育人才培养模式。

日本、韩国一直以来都是亚洲的体育强国,他们在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方面也有独到之处。日本在1961年颁布的“体育振兴法”中明确提出竞技体育发展的好坏取决于群众体育的体育人口与体育素质。韩国的教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为优秀运动员在物质和精神上提供了非常丰厚的奖励,例如:优秀运动员可享受免试上大学和免服兵役制。

综上所述,国外竞技体育水平的好坏主要取决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的好坏,而高校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环节中处于高级阶段,研究和借鉴国外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模式,分析湖南二本院校竞技体育的现状,取长补短,以期缩小湖南二本院校竞技体育水平与国内外体育强校之间的差距。

2.国内研究现状

从1987年颁发了《关于部分普通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通知》,正式批复了51所高校作为培养高水平运动队的试点院校开始,关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研究就成为全国体育界的热门话题。2001年以后关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相关研究犹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百家争鸣。在近几年中关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相关研究还是众多专家和学者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

(1)湖南二本院校体育运动代表队的整体情况

目前湖南省经教育部批准2013年具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的高校有10所,分别是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南华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其中湖南二本类高校只有2所,分别是湖南工业大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在全国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上湖南代表团荣获金牌16枚、银牌7枚、铜牌13枚,奖牌总数排全国第五,团体总分全国第七,这是湖南代表团在天津大运会上交出来的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奖牌总数仅位列天津、上海、北京、江苏之后,这不仅是湖南代表团历届大运会最好成绩,也是首次奖牌总数、团体总分均列中西部省份第一。取得这样的好成绩跟湖南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但湖南二本高校在大运会上的贡献微乎其微,可见湖南二本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在整个湖南是滞后的。

(2)湖南二本院校体育运动代表队目标及定位

2005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文件才明确指出,普通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办队目标应该为奥运争光计划服务。然而湖南现有15所二本院校,其中具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的学校就只有2所,而不具备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的13所学校不管从运动员的选拔、教练员的水平,经费的投入等各方面因素来看体育运动代表的发展都受到了很大的制约,办队目标现阶段达不到“为奥运争光计划服务”的层次。

湖南二本院校体育运动代表队的目标及定位大多不是很明确,大多都是根据竞赛的需要临时组队,没有长远的目标。在这种现状下湖南二本院校体育运动代表队的目标及定位应该是一个动态的,循序渐进的。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目标及定位是:创建阶段——如何利用国家政策法规在现有条件下来组建一批具有较高水平运动队,对外以期取得较好竞赛成绩,树立学校品牌、服务地方,对内服务校园群体活动。

第二个阶段目标及定位是:发展阶段——立足本校,找到适合自己的优势项目,不断地发展壮大,形成一定的规模,在各种竞赛中运动成绩能有较大的提升。第三个阶段目标及定位是:成熟阶段——具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运动代表不断地发展完善,形成特色项目,优势项目,此时的目标及定位才是:“为奥运争光计划服务。”

(3)湖南二本院校体育运动代表队管理体制及办队模式

一直以来我国普通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都处于不断的发展阶段,由于地域的不同、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模式,大多数高校在办高水平运动队时都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管理体制,随意性较大,不利于高水平运动队的可持续性发展。

湖南二本院校体育运动代表队的管理体制相对比较松散,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集中在这几个方面,1.管理者缺乏经验。2.由于经费的匮乏教练员的积极性不高。3.运动员的待遇不理想,就业不理想,导致运动员在训练时缺乏积极性。

湖南二本院校大多地处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办队经费缺乏,使大多二本院校办队模式形成了有比赛就建队,没比赛就不办的现状。仅有一些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得到了政府的支持而长期存在,但仅限于民族地区。有个别学校也尝试过校企合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例如:湘南学院的篮球队走的就是校企合作的道路,曾经在CUBA获得过8强的好成绩,也成为当时湖南二本院校体育运动代表队发展的标榜,但很快就由于经费问题而走下坡路了。

(4)湖南二本院校体育运动代表队招生现状

良好的生源是普通高校体育运动代表队建设的基础环节。而湖南二本院校15所院校中只有2所具备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这使得湖南二本院校高水平运动代表队的生源质量无法得到保障,进而影响湖南二本院校体育运动代表队建设发展的整个过程。

(5)湖南二本院校体育运动代表队教练员队伍建设

目前,湖南二本院校体育运动代表队的教练员主要由本校的体育教师兼任,由于经费缺乏问题很少能向外聘请具有较高执教能力的教练员。大多数兼任代表队教练的教师除了理论知识丰富外,都没有运动员的经历,使之在执教运动代表队训练和比赛时,经验缺乏的问题非常凸显,影响了体育运动代表队的建设和发展,很难培养出高水平的运动员。

(6)湖南二本院校体育运动代的经费投入

湖南二本院校大多地处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经费投入有限,对体育运动代表队的经费投入很少,体育运动代表队的建设与发展主要是靠学校的坚持与运动员教练员的奉献来维持。由此可见,经费的匮乏已成为湖南二本院校体育运动代表队发展的“瓶颈”。严重影响训练和比赛的成绩,使体育运动代表队的生存与发展举步维艰,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7)湖南二本院校体育运动代表队的场馆设施

由于湖南二本院校大多地处经济欠发达地区,学校经费不是很充足,导致体育运动代表队的场馆设施建设经费严重不足,使得湖南二本院校体育运动代表队的场馆设施长期处于很低的水平,只有半数的学校能够基本满足训练的需要,能够承办较高水平比赛的学校少之又少。可见湖南二本院校体育运动队代表队的训练场地和器材存在严重的不足,影响了运动员的训练水平和运动成绩的提高。

综上所述,广大学者对高校的体育运动代表队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主要成就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管理理念、建设发展、训练竞赛进行了很好的阐述;二是对招生体制、项目布局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三是提出了解决学训矛盾和提高教练员能力的对策。不足之处为:一是与此相关的研究主要侧重于一本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方面,对于二本院校、特别是不具备办高水平运动队资质的二本院校的借鉴意义不大;二是相关的研究很少涉及到学校政策,领导重视程度的研究,学校体育也可以理解为“校长体育”,代表队运行的好坏最重要的因素取决于学校领导对体育代表队的重视程度;三是对经济落后地区的相关研究少之又少。

[1]张向,盖大宏,王玉华.“吉林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J].吉林化工学院学报,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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