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芳
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在“积极鼓励、大力扶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指导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民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则成为我国大学生德育中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民办高校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激励约束机制的滞后性,阻碍了教师的合理发展,使得民办高校的思政课学术研究队伍难以形成,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很难有质的提高。
激励是指组织根据目标、人的行为规律,通过各种方式,去激发人的动力,使人有一股内在的动力和要求,迸发出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约束是指规范人的行为,朝着激励主体所期望的目标前进的过程。
激励与约束有着不同的功能,两者又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首先是激励,没有激励人就没有积极性,而没有积极性,一切发展就无从谈起。同时,每个人要对他的行为负责任。也就是说,他的行动要受到约束。只有将二者科学搭配、有机结合,教师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的发挥才能事半功倍。
与公办院校的国家财政拨款相比,民办高校的经费来源主要是自筹,形成了民办高校经费不足的缺陷,这种缺陷主要表现为缺乏高水平的思政课教师队伍。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常常处在频繁变动与调整的不稳定状况下,教学质量可想而知,科学研究更无从谈起。
当前民办高校在制订激励政策时,往往忽略对教师个体的分析,仅注意到了教师物质需要的重要性,却忽略了对年龄、个性倾向、心理特征等差别化的分析。物质激励是激励的主要模式,也是目前民办高校非常普遍的一种激励模式。有些学校管理层简单地认为只有高工资才能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而忽视了教师的精神需要。
当前我国民办高校教师的绩效考核评价中存在以下问题:第一,绩效考核评价重形式而轻实质。许多民办高校都明确规定,专任教师每年都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科研任务,其考核的标准则是教师每年发表科研成果的数量。但在实际考核的过程当中,一种普遍的现象就是只看文章发表的数量而不看文章的质量,从某种意义上说,对教师绩效考评重形式而不重实质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漏洞。第二,绩效考评统一标准而不分专业,科学性不强。对于思政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考评,由于学生不重视思政课的学习,与专业课相比,教学质量和效果比较差。再加上大多数民办高校的绩效评价体系还不健全,因此很难客观、公正地衡量思政课教师对学校和学生的贡献,这种弊端很容易挫伤思政课教师的积极性。
人是具有极大潜力的,但能否充分发挥则取决于激励。因此,要坚持激励为主,约束为辅。激励到位,约束尽在其中。反之,激励不到位,什么约束都无效。通过对教师有效的激励,能使教师不断反省自己、鞭策自己,从而调动教师的内在潜力,提高工作效率。而合理的约束机制则可规范思政课教师不正确的行为,使教师保持清醒。激励和约束机制两者相互结合,双管齐下,从正反两方面规范思政课教师的行为。
无论是绩效评价还是薪酬管理,都要从满足思政课教师的需要,激发教师的工作动机的角度出发。民办高校应注意两个方面:第一,保障思政课教师业务培训。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长期的教育工作,教师要根据国家方针政策不断进行更新学习。因此,民办高校应加大对思政课师资队伍培训的力度,为教师的培训提供便利条件。第二,提升思政课教师内在的幸福感。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使思政课教师获得更多的自主和更大的自由,把学校的事业作为实现自我价值的可靠途径,不断提升思政课教师自身与学校之间的有效循环关系。
民办高校的薪酬制度设计缺乏弹性,不能很好地与绩效挂钩,而是与文凭、职称或职务挂钩。美国规定,聘用教师的工资每年都自动增加,以适应物价指数的上涨,高校每年还拿出一笔专款为优秀教师增加工资。良好的薪酬制度在稳定教师队伍和激发教师积极性等方面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
对于思政课教师的考核评价应该采取单项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教师考核与学生考核相结合、自我考核与他人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等多种考核形式。强调思政课教师工作业绩的同时,要重视其个人修养、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工作态度以及对学生思想道德的教育影响等方面的考核。在考核教学科研数量的同时,更要重视教学工作的质量。总之,在制订教师量化考核指标时,应切合实际,不能单纯追求数量,要确保思政课教师教学和科研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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