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博涵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广东 深圳 518000)
在金融活动中由于各种因素的相互制约和困扰,导致经济主体不能做出较为准确的经济活动判断,致使经济主体在金融活动期间遭受经济损失。金融风险的产生是伴随着金融活动的开展而形成。
常见的金融风险其类型较多,在经济主体遭受金融风险的重创后,就会致使其破产倒闭,严重时还会危及到整个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转,宏观社会的发展也会因此受到困扰,社会秩序就会出现不稳定的现象,经济危机也会因此而出现。因此为经济主体自身利益和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等着想,应该采取相关的措施进行金融危机的防范。
主要常见的金融危机种类有市场风险、声誉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国家风险、流动性风险、战略风险和法律风险等,下文将会对这几种风险类型做分析。
市场风险的形成主要是因为汇率、利率、商品价格以及股票价格等内容出现超预期的变动后,致使参与到其中的经济主体遭受损失。
参与金融活动的经济主体由于内外相关因素的作用导致参与到金融活动中的社会评价减降,由于声誉问题的影响就很容易出现声誉因素的金融风险。
信用风险常见的种类有两种,一种是因为经济主体遭受到信誉风险后,其所经营的金融产品也遭受影响,产品价格降低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另一种是因为经济主体中有一方因为一些因素的作用出现违约现象,并且不能够按时将债券人的债务进行归还,致使债券人造成经济损失。
在经济主体参与到金融活动后,因为企业内部的经济活动操作存在不规范行为而导致经济主体遭受经济损失,操作风险的出现常在商业银行的相关业务中存在。
在金融活动中,国家的整个经济环境遭受变化,在社会环境、政治环境发生改变的情况下,相关的金融机构或者经济主体就会遭受经济损失。而能够引起国家风险出现的因素有汇兑限制、战争、违约、国家政治格局变动等。
如果金融机构、经济主体在参与金融活动时持有的金融资产在以合理行径进行变现却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就会造成机构和经济主体的资金流动性风险。
企业、金融机构在参与到金融活动时因为自身的战略决策或者相关规划存在很大的不足后导致的经济损失。
参与到金融活动的机构或者经济主体没有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进行义务的履行时,出现相关的法律纠纷,从而导致其自身的经济遭受损失。
能够导致金融风险出现的原因有金融创新造成的风险、金融体系的脆弱性造成的风险、信息不对称性或者不完全性造成的风险。
在金融活动中采取创新只是能够对金融的风险进行分散或者转移,对于金融风险的消除却不能起到整体性的消除,因此只具有降低风险的作用。在将金融的创新形式加入到金融活动后,虽然将金融机构中彼此的联系进行强化,但其中的一个经济主体、金融机构出现问题后,就会殃及到其他的金融机构或者经济主体,对整个金融体系造成重创。此外金融创新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为金融活动的开展提供相应的便利,但金融创新的提出者没有根据实际的金融活动开展创新,就会致使其出现金融的风险。如果这种情况较为严重时,就会影响到国际化的金融市场,造成更大金融体系中金融活动的不稳定,引发经济危机。
常见金融脆弱性的表现有以下三点:其一,金融体系自身的管理模式不健全,内容机制的掌控存在缺陷,在长期的投资管理上没有专业的人员进行管理,股权分置事宜的解决存在较大的歧义性,并且不能顺利开展等;其二,金融机构自身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不具备完善的自我防范和风险控制能力;其三,国家出台的法律在金融活动上存在较多的缺陷,相关机构的社会信用意识浅薄;其四,在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彼此间有较多的风险转嫁现象,导致混业的渗透情况较为严重。
参与到金融活动的各个机构、经济个体之间形成的金融信息存在不对称性、不完全性后,就会致使其在参与相关的金融活动时形成经济利益失衡的情况。金融活动的企业集资人应当充分的掌握金融活动中的各种信息,并确保其准确性、完整性,如现金流动、资金运用、资产运行、生产经营、偿债能力、负债情况以及获利情况等。在金融活动中金融机构是整个金融体系的主要债权人,如果对于参与到金融活动的企业相关信息不做具体掌控,就会致使其出现判断的错误。在现如今的经济活动中企业出现融资的形式已经转向多元化发展,资金的流行性携带的隐性因素较多,流向也不具有稳定性,促使金融信息的收集和反映增加难度。由于企业自身掌控着银行向企业投入的资金以及这些资金的运转权利,因此如果金融信息的掌握不全面致使其出现金融风险后,银行投入的资金在流动性和安全性上也会具有相对的不稳定性,并连带性的遭受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的预防应该是整个金融体系一起开展防范才能进行有效的预防。
在微观层面上的金融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是通过操作风险来进行,可以用来进行操作风险防控的措施最先应该将金融活动的操作权的使用进行明确。如果金融活动操作的职权具有不定性就为引来操作风险,金融活动中操作权的使用没有能够真正的落到实处或者出现滥用职权的情况时就为影响到机构和经济主体金融活动开展的有效性。另一个方面,在其出现操作风险后,由于操作权的不确定性,很容易给相关的人员提供逃避责任的机会,操作风险的控制就不能顺利进行。因此一定要明确操作权的使用人员,并开展权责的区分,从而有效的提高金融活动中相关权利执行者的执行力度。此外相关的经济主体和金融机构还应该加强自身的管理,并对其制定相关的条款对金融活动的参与人员进行行为的规范化,避免不规范行为的出现。
1.将金融活动扩展到国际金融界的活动中,并为自己创造更有利的金融环境,为企业的发展寻得更多的契机。在经济全球化的带动下,金融全球化的形势也在逐步稳健的发展,国与国之间的经济活动也逐渐增多,彼此因经济活动所促成的联系也加大。在这样的基础上虽然促进彼此经济的发展,但如果在金融活动中出现风险,双方遭受的重创也会加大,在这种国际参与的金融活动中,在金融风险扩展性的帮衬下还能引发全球性的经济危机。因此在国际间开展相关的金融活动时,应该制定出共同的应对措施和政策,可以有效地防范此类情况发生或者为风险的解决提供更有效的措施。此外还应该对投资成本加大的监控力度,加强国际间的金融合作,对相关的国际储蓄进行合理的分配,在国际金融市场中成立一个完善的监控机制对国际储备的变动情况、资金的流动去向、金融风险的隐患情况等做实时的了解。
2.强化金融活动的监管,为金融活动的开展创造稳定的环境。金融监管体系的建立就需要将机构或经济主体的内部监管机制体系进行完善,内部监管机制的管理有风险业务评价体系的监管和监督检查评估体系的监管,在对内部进行监管的过程中,如果出现内部的违规现象就应该立即进行处理。相关授权的建立也应该进行完善,明确各个部门所处的职权,避免越权现象的出现,引发操作风险。
3.出台相关的法律条令对金融活动的开展进行保护,此外还应该规范金融活动的操作,在执法力度的作用下,进入金融活动的各个主体就能在规范化、制度化的政治体制下进行相关活动的操作。
4.强化市场活动的稳定性,确保金融活动的有序开展。在整个金融结构中,相关的金融机构在法人治理结构上并不是很完善,因此其管理结构中所具有的金融活动处理能力也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特别是在对外开放的金融活动中,应该建立相应的制度来协助其发展。相关金融风险的负面例子也应该做了解,吸取其教训,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在自身的金融活动中,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绝对的制止固步自封现象的出现,对金融市场开放性的实现造成困扰。在参与金融活动时,期间国内外呈现出的短期资本的冲击,应该在经过充分的考虑后,再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金融风险的防范不仅只关系到经济主体、金融机构的利益,同时也会涉及国家的宏观经济和国际金融市场,因此在防范措施的选择上应该从全方位的角度进行考虑后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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