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伟
(唐山湾生态城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河北 唐山 064404)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主要包括企业自筹、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和政府扶持资金等。但实际上,中小企业融资主要还是间接融资,过于依赖银行贷款,融资渠道比较单一、狭窄。企业自筹方面,中小企业规模较小、实力较弱,自有资金较少,而且民间借贷成本高,中小企业自筹资金少,大多数也是临时使用。直接融资方面,由于直接融资门槛较高,中小企业难以从资本公开市场上筹集资金,真正能通过上市、发行债券和票据融资的中小企业数量很少,融资金额偏小。政府扶持资金方面,随着《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出台,政府专门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但资金规模较小。据调查显示,中小企业从金融机构融资占其全部融资的93.4%,其他各种融资占比不到7%。
相对大型企业而言,中小企业是最有活力的企业,是一个市场经济体保持长期活力的源泉。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突破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大意义。纵观国内外,中小企业在繁荣国民经济、促进财税增收、推动技术创新及保障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中小企业发展对整个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面对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突出的融资难问题,政府应做出更大作为,出台更多的财税优惠政策,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问题。
申请获得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来说几乎不需要负担融资成本。目前,很多地方围绕中小企业发展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创业基金等,但补贴给中小企业的资金量不大。各级财政要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预算安排,扶持中小企业进行结构调整、技术改造、能够增加税收和就业的项目。降低中小企业申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门槛,提高专项资金补贴标准,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惠及更多中小企业。转变财政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方式,惠及的领域要从个别领域、单一项目支持转变为区域性、普惠性转变,扩大财政支持中小企业范围。要建立财政扶持资金数据库,充分掌握被扶持的中小企业各类基础数据资源,并建立财政扶持资金绩效跟踪办法,评价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效果。
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较高,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大,而且做中小企业贷款对银行利润贡献度较低。因此,需要财税部门出台更多优惠政策来调动银行对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的积极性,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在银行贷款总额中的比重,增加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资源投入。比如:对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银行,给予财政奖励,鼓励银行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并给予财政贴息,鼓励银行降低贷款利率,减轻中小企业财务负担;建立财政扶持资金与银行信贷资金联动机制,引导银行信用资金流向中小企业;建立以财政资金为主体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每年纳入预算,对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引导银行加大对种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银行中小企业贷款营业税和所得税实行减免优惠政策,减免的税收用于核销中小企业贷款坏账;实行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准备金税前列支税收优惠政策等等。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连接银行和企业的桥梁,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担保行业是高风险、低收益的行业。财政部门应加大对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投入,组建更多大型担保机构或再担保机构,充分发挥担保机构担保功能、放大倍数和杆杆效应,撬动数倍于自身资金的银行贷款输入中小企业,并建立财政资金补充担保机构注册资本的长效机制。税务部门应降低优惠税收政策申报条件,扩大免收营业税的覆盖范围,让更多的担保机构享受免收营业税政策;将风险准备金税前列支政策变成长期实施的政策,没有期限限制,减轻担保机构税收负担,增加资金积累;给予担保机构所得税优惠政策,各地可以根据当地财力情况,将地方征收的担保机构企业所得税部分进行减免,并计入该担保机构的风险准备金。
直接融资相对于间接融资,融资成本较低。要鼓励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更多地通过直接融资筹集资金。应设立企业上市专项基金,对经过上市辅导、证监部门备案登记的拟上市中小企业给予适当财政补贴,降低中小企业上市成本,待这些中小企业成功上市后,给予适当财政奖励,上市中小企业成功实施再融资的,再给予适当财政奖励,鼓励中小企业上市融资。还要对中小企业上市涉及到的税收给予优惠,扶持中小企业上市。财税部门要帮助中小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积极排查拟上市企业上市过程中的有关财税问题,解读辅导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到的兼并、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政策难点问题。实施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私募债以及区域集优债等筹集资金的财税优惠政策,按照发行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补贴或奖励,给予成功发行债券的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增加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总量,减少对银行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