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亚楠(湖北民族学院 湖北 恩施 445000)
从古代到现代,对诗歌意义的追求和探索一直是我们期待能够找到一种最符合诗歌原始意义的做法。然而这种求索的方式一路上却是困难重重,因为对诗歌原始意义的考察或对诗歌本身意义的解读都离不开客观的和主观的因素,小到作者的内心情绪,大到外部环境的渗透影响,无一不是作用于诗歌上的力。这种“力”或拉伸或挤压诗歌的原始意义,都对我们鉴赏和考究诗歌的本身意义同样有着牵引的作用。
清人龚橙在《诗本谊序》中,把《诗》学分为“八谊(义)”:“有作诗之谊,有读诗之谊,有太师采诗、警朦讽诵之谊,有孔子定诗建始之谊,有赋诗、引诗节取章句之谊,有赋诗寄托之谊,有引诗以就己说之谊。”从这八义,我们可以看出,除了第一义之外,其他都是涉及读者,就是读诗的人对诗歌本文的解读或应用。这样就是说,学习诗歌,关键还是在于读者怎么读。在我们读诗之前,只针对标题就有一连串的答案,这些解释有的大致相似,有的却相去甚远。继而读到正文,则心情上总是怀有某种期待,这便是我们想要从文中得到的东西,而这种期待和我们本身的阅历有关。当然,一部能够满足我们期待的作品,往往可以引起与读者之间的共鸣,激起想象或发人深省,促使读者产生想与作品继续交流的欲望。想要抓住诗歌的内蕴,必须在反复阅读中才能呈现,因为在不断阅读的过程中,对诗歌的思想内涵、章句结构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加深认识,从而形成我们一种反思性的视野,这种视野一旦成为习惯,将会对我们欣赏诗作有很大的帮助,近而说,如果不是经过反复推敲琢磨,是不能够从深层体会诗歌“本义”的。
最常见的例子要属“意象派”李商隐的诗,我们很早就已经接触到他的诗,对其诗作的理解和分析常常会是考察学生是否真正理解“意象”这一关键词的有效方式。叶燮在《原诗》中称赞其:“寄托深而措辞婉,可空百代,无其匹也。”秦似对李商隐诗作了如此评价:“李商隐诗,瑜瑕互见。佳品如红樱桃,灿然夺目;劣品如生芭蕉,味涩肉硬,不能下喉。”
我们熟知的《无题》、《锦瑟》就是证明这段评价最合适的例子。李商隐的诗写景如在眼前,状物则形象生动,言外之意、意外之旨都能够通过写景状物很好的表现出来。无论是咏史还是爱情诗,亦或是托物言志、寄寓诗,几乎都不是直抒胸臆,直接表现内心情感,而是采用隐约婉转的方式,以古鉴今、要么借古喻今。尤其是爱情诗更是朦朦胧胧、含蓄而经典。这样势必会使后来赏析李商隐诗作的人认为其诗既有字面意义又有暗含于文字背后的意义,意义虽然指向不明,另读者们费尽心思解读,但所引之物在其诗作中微言大义。甚至外国读者读起来也别有“风趣”,例如: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陈跃红著《比较诗学导论》一书,在论及中西文人怎样才能真正做到平等对话时,对李商隐《夜雨寄北》中“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其中“蜡烛”的解释与中国文人全然不同,不仅是不同,而且是完全不符合中国人的习惯。西方人理解蜡烛,仅在表面上将蜡烛的物质属性置于首位,而全然不懂中国文人意象之隐约概念,毋宁说是对“意象派”诗歌的解读了。将“蜡烛”之内蕴流于肤浅的生殖器分析让人顿时毛骨悚然。所以对诗歌“本义”的追求不能忽视其中的客观因素,无视地域文化的迥异,虽然对诗作的赏析或解读不能面面俱到,也要做到符合实际,不能望文生义,更不能凭经验论之,否则不仅不能很好参透原文、理解诗人“本意”,而且还会陷入误区,前功尽弃。
不仅是李商隐的诗需要遵循客观,考虑历史背景,《诗经》中也有很多描写草木花鸟的诗,而对它的分析可谓是千姿百态,然而,纵使是这样,也万变不离其宗,有的诗虽然没有人物,不能以人事言之,但可以经由物理而推及于人事,因为世间万物都是有相通点的,即使形态各异,也会有共同点,这样通过对诗人诗作的赏析,我们也才慢慢习得一套“意象”分析的模版:诗作中出现的名词和动词之间是有某种关联的。正确把握这种关联,才有可能到达诗歌“本义”之岸。
《诗大序》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意思是诗人作诗是由内而外的情感迸发;《孟子·万章上》云:“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志”是一种感情;中国学者李泽厚《中国美学史》中说过:“所谓‘以意逆志’,就是读者根据自己凭作品的主观感受,通过想象、体验、理解的活动,去把握诗人在作品中一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所以说读者们将自己阅读作品的体验真正转变成审美体验,从一般中见出道理,去领会诗人在创作之时的心境,从而反观作品,达到二者的互证互补,互照互识,从根本上参透诗人“本意”。
提到诗人“本意”,就不能避开欧阳修的《诗本义》,这部著作是欧阳修从诗人作诗的角度考虑,书中借用王通的话:“诗出于民之情性,情性其能无哉?”欧阳修自己也说过:“诗之作业,触事感物,文之以言,善者美之,恶者刺之,以发其揄扬怨愤于口,道其哀乐喜怒于心,此诗人之意也。”这句话的意思是,诗人作诗是凭借外物对他的触动,而诗人本身的情感就不得不渗透于一言一语,而诗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将外物笼罩在自己的情感之内,由此,发言为声,借物抒情,这就是诗人“本意”。所以,《礼记·礼运》就有:“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人之感情分七种,而这其中感情并非习得,而是外物与内心之契合,所共同产生的感情,其间需要人的经历去丰富和完善它。
反观欧阳修的《诗本义》卷六《出车·论》:“诗文虽简易,然能曲尽人事。而古今人情一也。求《诗》义者,以人情求之,则不远矣。”这里,我们将“人事”理解成人情事理,人是情感的动物,所以古今的“人情”也应该是一致的,从“简易”的诗歌文本出发,加上合乎人情的说明,基本可以得到大概;这种人情,当然需要读者的亲力亲为,并身临其境、亲证妙悟才能把握,而这也是欧阳修在《诗本义》中的主导思想。同时,欧阳修在解释诗经中《彤管》篇中,以身试法,并对不合理的现象进行纠正,以证实诗人“本意”,还原历史真相,这也是欧阳修《诗本义》的真正目的所在。能够大胆破除偏见,挖掘诗人“本意”也是当代学者研究诗歌应当具备的素质。以事实依据为理,不为局势左右,抛开经验,以纯净自然之心态关照诗作,融入最本真的感情才能从根本掌握诗人“本意”。
另有苏轼在《记子美八阵图诗》中所言:“我意本谓吴、蜀唇齿之国,不当相图,晋之所以能取蜀者,以蜀有吞吴意,此为恨而。”这是针对世人对杜甫诗之误解,加之苏轼对杜甫诗的阐释,最终以说梦的方式,向大家展示诗人“本意”,虽然苏轼的这种做法缺乏可信性,但其追本探源的诗人之思也为后世研究诗歌,追求诗人“本意”提供了很好的范例。由此观之,对诗人“本意”的追求需要对作品进行详尽的考察,也正如孟子所言“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
可见,对诗人“本意”的阐释需要文本、创作者和读者的共同参与,不论是欧阳修还是苏轼,这些大文豪们都以实践证明,准确阐释诗人“本意”,还原诗人“本意”,对理解诗歌本义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诗》作为人类早期情感的结晶至今,历朝历代对其解释都随时局而变,本是描述古人劳动或生活的基本场面却最终沦为成为教化民众的工具。英国18世纪浪漫派诗人华兹华斯说:“诗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古人在作诗的时候,或许只是把诗作为抒发情感的手段,而后人则往往从自我的需要出发去理解诗,造成对诗人“本意”的曲解,也降低了诗的情感含量,把诗仅仅物化成的盛放感情的载体,殊不知,诗歌所包含的的意蕴远超于其语言文字,而诗乐的结合更是如此。所以,对于诗歌的理解,我们可以适当采用当代西方文人的做法:文本细读法。文本细读法是英美新批评针对当下读者对原作的误读而提出的方法,而最先提出此种做法的是一位语义学家。文本细读法的倡导者们,希望我们在阅读诗歌或小说的时候能够从文本出发,从文本内部层层分析,而不用太过于注重外部因素。这种做法非常适合对诗歌的解读,同时又会牵连阐释学、现象学和叙述学。将文本作为一个自给自足的客体,去研究此客体的内部结构,并从词句入手,抓住个别,再纵观全局。把诗歌当做人来解剖,从肌理到细胞,层层击破。虽然这种方法对中国现代新诗和西方诗最见效,而对中国古典诗词却只是一种获得大概意思的方式,不能从诗歌底蕴和历史环境得到赏析,但对猎取诗歌本义和诗人本意却不失为一剂良药。
所以,在阅读过程中,需要我们在掌握方法的同时,要以宏观的视野统筹全局。而对研究诗与诗人来说,西方式的“抡刀动斧”和中式的全景分析都可以作为解读诗歌和还原诗人“本意”的策略。将当代西方文艺理论运用于对中国诗歌的解读,既可以发挥西方人理性分析的长处,又可以联合中国传统以情观物的手法,从微观与宏观两方面入手,将诗歌作为意义的集合体,对其进行偏僻如理的分析,既要注意诗歌“本义”之文本情境,又要考虑诗人“本意”之历史语境,既不割裂与现实的关系,又不做“无源之水”式的探求。
简言之,不论是诗歌“本义”还是诗人“本意”,都是属于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如果割裂开,会影响诗歌赏析的内蕴,而太过重视某一面则会造成意义的缺失。将二者结合,统筹兼顾,才能真正捋清古人作诗之真正目的,获取诗歌之文化内涵,又能为史学研究提供新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