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发展中国家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优惠待遇

2013-08-15 00:44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
商场现代化 2013年19期
关键词:世界贸易组织强势成员国

■王 珊 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

一、世界贸易组织不但保留有《1947年关贸总协定》对发展中缔约方予以照顾的原则,而且充实丰富了原则的内容

1.允许的发展中成员国方用较长的时间期间履行其义务,或者可以获得较长的过渡期。如在农产品关税削减上,发达国家在6年内使关税减低43%,而发展中成员方在10年内使关税降低23%,最不发达国家免除降税义务;在“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中,对外资企业不可采用“当地成分”“、外汇平衡”措施,发达国家成员在2年内取消,发展中国家成员则可有5年过渡期,最不发达国家成员有7年过渡期。

2.允许发展的中成员郭方在履行义务时有的较大幅度的灵活性。比如“农产品协议”协定,原则上取消并禁止进口数量限制,但在特定的条件下,对发展中成员国方给予“特殊待遇”,即仍可采用进口限制措施,通常可长达10多年之久。

3.规定发达国家成员家对发展中国家成员提供技术方面的援助。例如,《服务贸易总协定》第4条规定发达国家成员要在技术上的获得、销售的渠道、信息的沟通等方面帮助发展中国家成员,并主动向发展中国家成员提供更多的开放自己的服务市场。又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第45条规定,发达国家成员向发展中国家成员提供财政和技术援助,帮助后者有效地履行知识产权的协定。对经济转型国家也给与了低于发展中国家而高于发达国家成员的待遇。

同时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发展中国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利大于弊的,也同样是为了获取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利益,才有如此多的国家对入世如此热衷,当然在达成所有成员国一致的过程中,是各个成员国以牺牲自身部分利益为代价为前提的,当然在世贸这个组织中,发展中国家毕竟属于弱势群体,为了维持这种平衡,必然会给予发展中国家一些特殊待遇。其实在1979年11月28日的“东京回合”谈判中,关贸总协定通过名为差别和更加优惠的待遇、互惠和发展中国家进一步参与的决定,该决定的第一至四段即为“授权条款”。“授权条款”允许进队发展中国家成员实行优惠待遇,以及允许发展中国家成员相互间实行优惠待遇,而不将此优惠待遇扩大到发达国家成员。这已经充分体现了世界贸易组对发展中国家的额外照顾以及对其基本利益的保障。在《关贸总协定》第四部分“贸易和发展”鼓励发达国家支持发展中国家,确认发展中国家成员在其产品进入市场时,发达国家成员对涉及对特殊利益的初级产品和其他出口产品不实行新壁垒。发达国家成员承诺在减让或取消关税和其他壁垒的谈判中不要求发展中国家提供对等的补偿,即所谓“发达国家成员与发展中国家成员之间的非互惠”并且发展中国家成员可在一定限度内进行出口补贴和采取其他措施鼓励制成品的出口。这也就防止了因发展中国家因为技术以及成本等各方面不足的原因而造成其产品成本过高,与发达国家无法进行竞争的问题。

世界贸易组织一共有四项基本宗旨,而其中之一就是要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正如上述数据所说在1999年,世贸组织共有135哥成员国,而其中102个都是发达国家,并且世界贸易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就是部长级会议,也就是说发展中国家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但是另一方面不得不承认发达国家作为强势集团,确实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性,每一个超级强国都必将引导着一个群体,而很多发展中国家都必将是这个群体中的一员,而这个群体的数量也同样不会是个小数目,所以势必会导致少数强势集团决定整个局面的现象,所以不得不承认强势利益集团把世界贸易组织当成了一种工具。终上所述这是一个矛盾而又对立的问题,但不能用片面的一些方面以偏概全,虽然存在个别超级大国,但世界贸易组织的存在便是平衡这种客观逆差,世界上也决不会存在绝对的公平,但世界贸易组织是世界人的经济联合国,是全世界的贸易平等市场,既然是为了达到一个平衡的思想,那受益最大的必将会是处于世界经济中间地带的——发展中国家。

二、结语

终上所述,都证明了世界贸易组织并非只是强势利益集团的工具,反而是在努力平衡世界经济体中的各成员国的贫富差异,利用世贸的一些权力在帮助弱势成员国,也体现了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基本宗旨,WTO追求的当然是更多的自由贸易,是想促成更多的商业机会,得到更多的商业利益,这也必然是其发展的方向。但一切发展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在世界这个经济体当中,当然发展中国家占了大部分比率,为了获得持续的发展世界贸易组织做出了最为理智的决定。强势利益集团固然存在一定利益趋向和主导地位,但世界贸易组织的根本宗旨还是为了世界的经济体,即使对某些群体有所损失也是为了整体获得更大的价值,且不论受损集团发达与不发达。世界贸易组织之所以能够存在也是因为每个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做出的让步,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自身的良好发展。而发展中国家在其中当然也获得了不可忽略的优惠政策,促使其更快更强的经济发展。为了共同的目的与梦想,在WTO面前没有发达与不发达,强势与弱势,只有共同的利益最大化。当然无疑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发展中国家获益匪浅,并逐渐向经济强国靠近,靠近。

[1]刘丽娟主编.《世界贸易组织概论》.中国商业出版社

[2]杨荣珍主编.《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精解》.人民出版社

[3]蒋帅主编.《世界贸易组织规则透视》.立信会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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