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运行机制的比较及其启示

2013-08-15 00:52任为民汪俊峰
湖北体育科技 2013年8期
关键词:中国大学运动队高水平

陈 慧,任为民,汪俊峰

大学竞技体育成为国家竞技体育人才重要基地的典范当属美国。大学生运动员是美国竞技体育人才库的主体,大半以上的奥运冠军、世界冠军获得者来自在校大学生。美国高校竞技体育所取得的成就,仿佛为中国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运行提供了大量可借鉴的成功经验。事实上,“南橘北枳”的历史正在重演。自1987年中国原国家教委发文试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至今,其取得的成绩和出现的问题一直颇受体育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关注。多年前中国大学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经济体制模式是否仍然适应当下政治、经济体制的社会需求。中国当前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所参与的各类比赛,谁在消费,谁在获利,谁在关注,谁在评价?基于此,中国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未来改革与发展的定位,需要慎重的审视和反思。

1 中国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运行困境

1.1 参赛动力的困惑

“2008年奥运会必须取得优异成绩,这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是民心所向、民意所归。中国经济实力不断强大和国际地位不断提高,用体育来证明国家的强大和振奋民族精神依旧不可或缺”[1]。晚清以来,中国体育的发展总是与民族国家的建构密切关联。近代的中国体育几乎一直是政治的“伴娘”,成为政治或经济需要的工具;中国政府不断强化这种效应,或挽救颓势、或拯救民族、或发展生产、或凝聚人心、或反对敌人[2]……

在中国政府的思维视野中,竞技体育成为体现国体优越性和政府治理政绩、展现国家形象、凝聚人心认同的政治工具。“为国争光”的目标能否生搬硬套成“为校争光”尚待讨论。至少,以科研创新、人才培养、学术发展为己任的中国大学,竞技体育并不具备“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分量和地位。中国的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为国争光”轮不到,“为校争光”排不上,它不为争光便没有了清晰的生存目标,谈何发展与坚持。大学体育的更广大受众,对高水平运动队仿佛是荣誉之战的出征毫无兴趣。被政绩功利所异化的中国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既不属于大学主流,又游离于竞技体育主流之外,亦使大学生运动员的积极性、能动性、主体性和创新精神无可依托。

1.2 经费来源的困难

新中国初期,军国民体育思想放大了体育的政治功能。“举国体制”切合当时计划经济体制的实际,成就斐然、效果显著。“举国体制”的阶段性成功,得益于那一时期坚定的理想与信念,对世界范围内体育的政治、经济功能的价值共识有其不考虑成本只问收益的时代必然性。但权宜之计发展到一定程度,不得不衡量成本与收益。市场经济的金钱量化指标,动摇了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基础,缺乏可持续性发展的体育人才培养模式,需寻找替代的路径。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大学体育的成功经验,中国竞技体育转型的探索中,大学成为国家的选择。

占全体学生千分之一的运动员却使用着本该全体学生共同使用的体育经费的近三分之一,且不少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所用经费占体育维持费的比例更高[3]。这种有“建设指导意见”、有“招生优惠政策”,却没专项拨款经费支持的高水平运动队运作中,高消费的竞技体育侵占了大量教育资源。中国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占用了属于大学体育教学与群体的经费资源,又很难为其带来实质性的帮助或收益,并未获取真正的地位提升、价值认同。将大多数人的教育活动经费投入到极少数人的竞体活动中,便应向大多数人有所交代钱用到了哪里、用掉多少、如何用的、以及为什么这么用。

1.3 人才去向的困顿

1987年原国家教委在全国部分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期望将有知识、有文化的苗子引入体育领域,以提高体育人才的知识含量和学术能力。事实上,这部分高水平运动员最终成为国家体育人才的凤毛麟角。他们更愿意借助体育桥梁,实现大学梦,成为其它学科的“文化人”。这与我国“走多元化培养体育竞技人才道路”的初衷大相径庭。赋予学生运动员“文武兼修”的美好愿景在现实压力下转化为不可调解的“学训”矛盾与冲突。中国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不是为国家培养了有文化的学生运动员,而是帮助没文化或文化程度不高的运动员有机会脱离运动生涯。曾经,体育作为统治集团以社会的名义追求某种政策目标的工具。如果将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作为体育部门对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体系出现的弊端进行修补的机制之一,为运动员保障体制下的“退出机制”寻找出路。让原本就紧缺的教育资源与经费,去为体育制度的失策买单,显然有失公平。

国家建设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原本希望为国家体育人才培养的多元化和知识化做些努力。这部分占用教育资源、借用国家政策成为大学生的运动员,最终并未留在体育领域、服务于体育事业。在一系列“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运动员来源与构成模式研究”[4],“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来源与构成模式研究”[5]之后,亦需加强对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的去向问题的研究。

2 中美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运行机制的比较

美国大多数的高水平运动员都分布在普通大学中,并产生许多奥林匹克选手和金牌得主。例如,斯坦福大学的学生共获得过168枚奥运会奖牌,其中金牌96枚,银牌40枚,铜牌32枚。在1996年的亚特兰大奥运会上,该校共获16枚金牌。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的学生中也不泛体育高手。仅1996年奥运会派出的50名学生运动员代表美国队参赛,获得奖牌22枚,其中金牌12枚。其它如南加州大学(USC),历史上共获199枚奥运奖牌,其中金牌95枚;耶鲁大学也共有116名学生参加奥运会,得过87枚奖牌,其中金牌49枚。还有印第安纳大学、加大伯克利分校等也都不同程度地为美国在奥运会上做过贡献[6]。

美国竞技体育的“普通高校”模式所取得的惊人成就,成为中国大学举办高水平运动队借鉴和参照的理论依据。希望在我国大学体育取得同样成就的决策者和管理者,忽略了美国大学体育产生的历史背景及中国大学体育的实际差距。缺乏对美国大学体育发展史的深入了解,便直接将其解释为具有普适性的成功经验,易导致我国大学“体教结合”模式与社会现实之间在体制、经费、管理等方面的脱节和不符。

2.1 组织机制:自发到自治

1910年美国校际大学生体育协会(AAUS)更名为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NCAA),使美国大学校际体育的竞赛管理有了统一的组织并逐步走向正轨。这一机构健全、制度齐备、运转畅通的美国大学生体育联合会,从组织到发展都源于美国各所大学的自发行为。他们认为“全国体育竞赛计划从根本上讲是教育体系的一部分。联合会的主要目的是使校际体育运动纳入教育体系之中,使体育运动真正成为大学生活的一部分,使大学体育竞赛与职业体育完全分离”[7]。

中国部分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现状及对策的研究中均提出“与国际接轨,缩短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的比赛周期”,“建立一套由区域内、区域间、全国性和国际性4个层次的大学竞技体育竞赛新体制。按国家行政划分区域,分成若干个条块,广泛开展区域内和区域间的校际比赛,增加各种形式的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8]”此类对策的出发点不能说不好,但为了比赛而比赛的大学体育很容易偏离体育的本质,成为“行政分区”的政绩工具。实际上,“我国高校与美国高校竞技人才的分流存在本质性的差异。中国是职业走上业余,美国是业余走上职业。”我国现阶段体教结合的实质还是体育系统对竞技体育进行教育,高校只是挂名而已,依旧称不上办高水平运动队[9]。“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的中国竞技体育,此刻看到的“国外先进经验”,只不过是冰山一角。

2.2 服务机制:自愿与自主

美国大学竞技体育的相关研究中大都从其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等方面探寻可供我国借鉴的大学生运动员招生程序、激励机制、训练体系、监管制度等程序性组织与管理,忽略了中国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与美国的最关键区别。美国的大学体育管理仅是体育领域的秩序维护与协调,中国的大学体育管理却是游戏的规则制定者、活动参与者、监督管理者集权力垄断于一身的运作模式。政策可以规定人们的行为,却很难规定行为背后的思想。中国大学体育“被规制”中的政府主导因素与美国大学体育的自愿与自主相距甚远。

中国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是由国家政策制定的外在规则来发展体育事业,缺乏流动性的人才机制,容易形成集团利益壁垒。“举国体制”的体育强国战略与秩序寻找更合理、更有效、更经济的发展路径时,政府出面使体育与大学联姻。这种家长包办式的结合很难让大学管理者和大学日益紧张的办学经费与竞技体育“先结婚后恋爱”。“有名无实的爱”成为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切肤之痛。

2.3 动力机制:市场加创收

“让体教结合成为培养高水平竞技运动人才重要途径之一”愿望的落空,不仅是“中国大学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布局过于单一,缺乏适应高校特点的训练大纲,竞赛制度不够完善,阻碍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行政管理体制僵化、招生急功近利、教练员队伍专职化程度低、经费匮乏,导致高水平运动队总是在一个低水平的循环中重复”[10],更需要探讨美国大学竞技体育发达现象的背后是什么在支持并推动大学竞技体育的腾飞。

美国国家体育产业产生高达2 130亿美元的年收入几乎比通用汽车公司多20%。1982年前,NCAA中最强大的橄榄球队之一俄克拉荷马大学的地区和全国转播权合同的年均收入已达42.5万美元。在美国,一名具有在NFL(美国国家橄榄球联盟)打球潜力的运动员每年为大学橄榄球队带来53.9-64.6万美元收益,四年大学生涯中其带来的收益超过200万美元。吸纳一名有前途的篮球运动员的收益更高,每年带来的收益在87.1-100万美元之间[11]。中国大学竞技体育在门票收入、电视转播收入、大学体育纪念品产业收入等方面的空白使大学体育财政支持者需理性思考我国大学体育的市场和收益究竟该从何而来。

3 对中国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启示

3.1 文化认同的转变——谁参与谁认同

体育所需要的不仅只有高水平运动,大学的海纳百川所认同的还有重在参与的体育精神和体育文化。中国大学体育的“争光”与“荣誉”距离普通大学生的生活过于遥远。中国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必须从意识形态、发展方式、建设机制等多方面进行转变,才有可能实现大学竞技体育的多元价值。中国大学不是不需要高水平运动队,而是不应当指望政府包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与发展。真正的高水平运动,是在大学运动队的基础上自发、主动,在不断提高竞技水平的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大学体育不仅是体育人才生产基地,更是体育文化和意识形态建设的基地。作为大学体育的从业者和建设者,显然希望更多的获得国家、大学、政策、制度给予的扶持和帮助。然而,没有更广大受众作为根基,没有大学生群体的自发认同作为支持,大学高水平运动的发展便很难“断奶”。中国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等、靠、要”的现状不改变,对其“在发展国家体育事业中的作用”之类的谈论只能成为空中楼阁、镜花水月[12]。

3.2 权钱配置的转变——谁出钱谁监督

中国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是国家制度的产物。在不断发展变化着的经济体制进程中,大学体育的管理亦需在权力与资金的配置方面做出适应性调整。在并不缺乏政策扶持的现状中,大学竞技体育需要专项经费的支持,而非一味使用捉襟见肘的大学体育教育经费。借鉴“国际成功经验”时,亦需加强对国外大学竞技体育的门票收入、电视转播、广告收入等多方赞助和经费筹措渠道的探索。美国较为成熟的竞技体育市场,即广告赞助、电视转播等符合市场需求的导向,出钱者有权过问和监督资金链的运作过程,这是中国大学竞技体育需加强研究和探索的新领域。中国大学竞技体育的权力、责任、经费等既不考虑市场需求,也不向教育资源的拥有者——大学生有所交代,于情、于理、于法都有失公允。因此,调整大学竞技体育权力与资金的配置方式,使其符合大学、大学生、大学体育的市场需求,是发展中国大学竞技体育的第一步。

3.3 建设模式的转变——谁需要谁建设

美国大学竞技体育取得的成就,源于美国大学和大学生对体育的真实需要。他们需要体育丰富的内涵、多彩的文化成为大学精神的寄托与象征。中国当前的大学竞技体育建设模式,显然有悖于体育的自发性、主动性。管理部门急于取得成绩的同时,扼杀了体育运动的草根积极性。中国政治赋予体育“救亡图存”、“大国崛起”的历史使命,使全国人民发自内心的期待竞技体育“为国争光”。“体育强国”的梦想生成了“文化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的合法性,或者说文化领导权得到了人们自觉自愿的遵从”[13]。“体育强国”建立的威信和文化合法性的政治认同生搬硬套到大学教育中,遭遇了淡化、消解,甚至“逆反心理”的冲击。中国大学竞技体育“被需要”、“被发展”,都是“被”政府规制的产物,只有大学生们自发、自愿、自主关注并参与其间,将体育丰富的内涵、多彩的文化,作为大学精神的寄托与象征,才能真正激活大学竞技体育的文化向心力和社会认同感。

[1] 中国体育报评论.面对2008必须坚持举国体制[N].中国体育报,2005-11-17.

[2] 庞念亮.近代中国军国民体育思潮之研究[D].北京:北京体育大学,2008.

[3] 胡剑波,汪珞琪.高校“体教结合”模式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8(4).

[4] 陈 希,仇 军,陈伟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运动员来源与构成模式研究[J].体育科学,2004(5).

[5] 仇 军,陈伟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来源与构成模式研究[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2(4).

[6] 陈 希.对美国十所大学体育的考察与思考[J].清华教育研究,1998(3).

[7] 张 浩.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路径选择的研究[D].北京:北京体育大学,2008.

[8] 谭继业.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08.

[9] 陶 于,黄惠祥.中、美高校竞技体制的比较——看我国高校竞技体育的发展[J].惠州大学学报,1997(3).

[10] 张疆之.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体制所处的困境及向俱乐部制转化的可行性研究[D].北京:北京体育大学,2000.

[11] [美]迈克尔·利兹,彼得·冯·阿尔门.体育经济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12] 陈 慧,童 蕊.中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新制度主义分析[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2(11).

[13] 黄 平,姚 洋,韩毓海.我们的时代——现实中国从哪里来,往哪里去?[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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