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亮红
李维汉的理论贡献,不仅在当时对统一战线工作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对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工作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许多的有益启示”[1]。对李维汉的研究从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起渐成统战理论界关注的课题,尤其是以逝世100周年为契机,掀起了研究李维汉统战思想的新高潮。本文拟梳理李维汉对于统一战线理论发展各个问题的基本观点与主要贡献,按其研究的不同重点择其要者对李维汉的统战思想做一个简单的归类与介绍,以期对学界深化李维汉思想研究有所裨益。
“李维汉是著名的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理论家,对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和实践有重大的贡献[2]”;“是党和国家在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主要的具体领导者,又是著名的理论家。他对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政策体系的形成做出了重要贡献”[3];“李维汉是党和国家在民族问题方面的著名理论家。他在从事民族工作的实践中,提出了一系列符合我国民族实际情况的理论,如少数民族解放道路的理论、和平改革的理论、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等,为正确解决我国的民族问题做出了重大贡献”[4]等等,这些是学界和政界对李维汉在民族统战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方面的具有代表性的评价。而李维汉在民族统战方面的理论成果集中体现于其不同时期的著作中,对此,江平在李维汉同志民族理论学术报告会上的发言中指出,李维汉同志在民族理论方面的卓越贡献主要体现于以下著作中:《有关民族政策的若干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等重要文献中。
1984年9月14日,黄光学在李维汉同志民族理论学术报告会上的开幕词《继承李维汉同志在民族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历史遗产》中指出,“李维汉对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平等团结政策、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措施、和平改革的方针、建立和壮大民族民主统一战线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以及对民族工作中曾存在“左”的错误的纠正和系统地总结建国以来民族工作的基本经验,都经受住了历史的考验,仍然是党和国家的重要理论、基本政策和制度”。中央统战部黄铸撰文表示:“建国以后,李维汉同志担任中央统战部长和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长期主持统一战线工作和民族工作,更对中国民族间题的理论和实践作出重大的贡献”,并列举出其十条贡献,[5]
王志谦、肖流军认为李维汉对我国民族统战理论与实践的主要贡献体现在:一是于1957年4月份提出了“社会主义民族”的概念,李维汉认为就当时大多数民族而言,因为已经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消除了民族间的歧视和对立,建立起一种各民族之间互相平等、团结的新型民族关系,并指出,这种新型的民族关系就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二是提出社会主义民族依然存在差异与民族消亡是个长期过程的论述,李维汉一方面驳斥了当时存在的认为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差别经社会主义改造即将消亡的错误观点,另一方面也提醒人们民族的消亡是个长期的过程,李维汉对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阐释,不仅丰富和发展了斯大林的论述,弥补了他的不足,而且对我国当时的民族工作具有指导意义。三是中国社会主义民族形成道路的论述,李维汉认为社会主义民族形成是在各民族经过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形成的,“只有没有人剥削人的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才能形成和发展”,也就是说,李维汉认为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主义民族形成和发展的条件,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的必由之路。
王、肖二人还指出,李维汉“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继承与发展,而且还深化了中国共产党对民族问题的理论认识,对民族政策的制定和民族工作的正确进行也具有不可忽视的现实指导作用,一是有助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民族关系;二是可以提醒我们民族工作要正确处理民族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三是有助于纠正民族工作中的偏差,克服思想超过客观情况的“左”倾错误。[6]
莫岳云指出,早在延安时期,李维汉不仅已经开始致力于民族问题的研究,而且还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少数民族工作,文中还系统列举了体现李维汉民族理论思想的相关著作,并指出,在1937年李维汉担任中央党校校长时意创办了少数民族班,以后又在陕北公学成立了民族部,并在民族部基础上建立了延安民族学院,开创了我党通过正规途径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先例。他还组织了各种少数民族抗日救亡团体和武装组织,通过这些组织,沟通了党中央和西北各少数民族的联系,促进了民族文化交流,宣传了民族平等团结政策,吸引各族人民参加抗日斗争,在领导民族民主革命的过程中给少数民族指明了一条实现解放的道路,开始了对各民族平等联合道路的探索,并对少数民族社会改革道路的探索过程中对“和平改革”方针作了系统的精辟的阐述,论述了在部分民族地区实行和平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阐明了和平改革的政策和方式方法,提出了“在和平改革时应有武装准备”的问题及对少数民族发展繁荣道路的探索。围绕着如何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文化、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问题,李维汉还提出了许多政策性的意见等等。[7]莫岳云在2011年撰文深入对李维汉民族理论的研究,指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民族融合持肯定的态度,不但预测了民族融合的未来前景,而且客观地揭示了民族融合的存在及其进步性;李维汉在民族融合问题上有较多论述和独到的见解;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民族融合因素日渐增长;社会主义阶段不是民族消亡意义上的民族融合阶段,人为地推进民族融合是不对的;过分强调民族个性,人为地扩大民族差异性也是不恰当的。[8]
李维汉的宗教思想主要体现在其撰写的《长期被压迫与长期奋斗的回回民族》、《回回问题研究》的论文,以及他带领中共西北工作委员会的同志为中央起草的《关于回回民族问题提纲》和《关于抗战中的蒙古民族问题的提纲》中,文中李维汉就论述了回教和回族的问题,阐述了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新中国建立后,他更加注重对宗教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宗教界统战工作的实践探索,在《在回族伊斯兰教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关于民族工作中的几个问题》和《在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纪要》中,对我国的宗教特性、党的宗教政策等作了深刻的阐述。
龚学增、王冬丽撰文指出,“李维汉的宗教观是他参加革命以后,立足并服务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全局,特别是在领导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其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思想,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的宗教观,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党和国家宗教工作的理论依据,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历史地位”[9]。莫岳云指出,李维汉是党和国家在统战工作和民族工作方面著名的理论家和卓越的领导人,他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中国实际,科学揭示我国宗教的五种特性,完整地阐析了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深刻分析了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原因,提出用和平方法改革宗教制度的主张,并提出了做好宗教界人士统战工作的指导方针,为党的宗教统战工作做出了杰出的理论贡献[10]”。此外,莫岳云还指出,就如何做好宗教界的统战工作,李维汉作了精辟的阐述,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方针:对宗教界人士的政治态度作出正确的估计;团结宗教上层大多数;注意培养具有丰富的宗教知识的爱国的高级知识分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团结广大信教群众。
赵灵子在其硕士论文中指出,“李维汉在探索中国民族宗教问题的过程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科学方法,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的基础上坚持结合中国具体实际进行创造性阐发;注意从实际出发,把民族宗教的共同性和不同民族及其宗教信仰的特殊性结合起来;关注现实问题,注重调查研究,采取具体分析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民族宗教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其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克服和纠正了开方及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这些是他能够取得诸多成就的重要因素和主要经验。[11]”徐世和在论文中对李维汉的宗教信仰自由理论进行了论述。[12]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是在长期革命与建设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李维汉作为第一任统战部长,对于这一制度的确立做了大量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的贡献。
龙杜鹃撰文指出,李维汉巩固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科学分析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的民主党派的性质,在其主持起草的《一九五六—一九六二年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及随后的《统一战线的形势和任务》一文中,都强调各民主党派的政治面貌和组织面貌都起了根本性的变化,一般不再叫资产阶级政党,实际上已经成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坚持执行和贯彻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在1962年4月中央统战部召开的第十二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李维汉强调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是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实行民主集中制制度的一项重要方针。在“左”的错误思想指导下,统战工作出现了严重的阶级斗争扩大化,李维汉对这一方针的执行与贯彻很大程度上缓和了政治局面,逐渐把改善合作共事关系提到统战工作的重要地位。[13]
王光照、章建认为有关民主党派的理论是李维汉政党政治思想的核心部分。在理论上,李维汉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做了多角度的阐释。李维汉认为:对民主党派性质的准确界定是其存在“合法性”的前提;民主党派的类型特征是其得以存在的重要因素,一般情况下,一个政党就是一个阶级的代表,在类型上具有“排他性”的必然品格。但是中国的民主党派却“不能用英、美政党的标准来衡量他们。他们是从中国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都是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而不是单一阶级的政党,表明了民主党派是联合型的政党;政党存在的根本就取决于所代表的阶级力量的此消彼长。关于民主党派的发展,李维汉指出,民主党派在发展上应遵循有计划有步骤的、巩固与发展相结合的方针,重心应放在发展后如何巩固上。“政党政治中的党派关系,往往决定着政治生活的走向、政治发展的模式及其运行规律”,对于当时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政党关系,李维汉作了一系列重要的阐发,首先,他认为二者是友党,是“诤友”和“益友”关系;其次,他指出共产党在国家事务中处于“核心领导地位”,对于民主党派也有领导职责,但他特别强调,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仅是政治领导而不是全面领导;再次,民主党派作为参加国家事务管理的政党,有着自身行为的能动性,最突出的体现便是与处在执政地位的共产党之间的相互监督。王光照、章建认为,李维汉政党政治思想中关于民主党派的一系列论述体现了毛泽东思想的精髓,不但丰富了毛泽东统一战线思想中有关民主党派的学说,发展了有中国特色的政党政治理论,而且对当时多党合作的实践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乃至对当前政治文明建设及对执政党执政规律的探索,都有着很好的借鉴和启示作用。[14]
崔淑芳、李慧娟对李维汉关于民主党派不同历史时期的性质作了研究。李维汉认为:在民主革命时期,民主党派是具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时期,民主党派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政党;社会主义时期,民主党派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15]
莫岳云在《李维汉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纪念李维汉诞辰100周年》文中认为,李维汉对于我国多党合作实践及毛泽东思想关于政党的理论的完善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一)深刻阐明了建国后民主党派的性质和多党合作的必要性,指出建国后的民主党派已经不再是旧中国反动政权下的在野党,而成为新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参加者,都接受中共领导,基本上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政党。正如莫岳云所说,“李维汉对民主党派性质及其长期存在发展必要性的论述,为我国实行多党合作制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二)科学论述了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共事的原则和方法,即第一,要尊重民主党派的独立性和平等地位;第二,要沟通政策思想;第三,要使党外人士有职有权;第四,共产党员要主动地团结党外人士;第五,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强调了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问题。李维汉在对毛泽东同志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基本方针进行阐述时,指出“互相监督,道德是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的思想。李维汉的这一思想一直为我们现在的多党合作所强调和坚持,也是李维汉留给我们的宝贵理论财富。
李维汉对我国统一战线工作贡献卓越,学界对其统战理论研究成果也比较丰富。在对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调整的探索与贡献方面,龙杜娟指出,20世纪60年代初中共中央审时度势,制定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作为统战部的主要领导人,李维汉在巩固和发展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制、调整民族资产阶级和民族宗教政策以及对知识分子的统战工作中,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创新,不仅为“八字方针”的制定及贯彻实施做出了独特的贡献,而且对于推动全国统战理论研究和新时期的统战工作起到了重大的作用。[16]王光照、章建认为李维汉统一战线理论的特点在于:批出统一战线工作要紧密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要时刻体现出“时代性”,这是做好统战工作的首要条件;统一战线工作成败与否,关键在于能否把握住统战工作所特有的“规律性”,这是做好统战工作的本质体现;统一战线工作的生命力在于能不断发掘出新的丰富内涵的“创造性”,这是做好统战工作的内在要求。文中还研究了李维汉对统战工作中知识分子统战工作的调整,文章指出,在李维汉主持起草《1956-1962年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时,他就已经明确提出“知识分子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的观点,并在同年召开的第五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讨论通过,并经中央批准。在1962年3月的“广州会议”上,周恩来重申这一观点并开始对知识分子统战工作的政策和工作条例进行调整、修改,在很大程度上弥合了知识分子的感情创伤,激发了知识分子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热情,促进了经济和科教文化事业的恢复发展。[17]
余柏青重点研究了李维汉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统战思想及其策略。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李维汉的统战思想的形成分为萌芽、探索、形成、成熟四个阶段。认为李维汉统战思想的基本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即领导权是统一战线的根本;工农联盟是统一战线的基础;与党外人士合作是统战工作的中心环节;建立民族统一战线是时代赋予统战工作的神圣使命。余柏表还分析了李维汉统战工作的基本策略及李维汉统战思想在建国后的发展。余文指出,李维汉统战思想的基本策略在于以下四个方面:既要斗争,又要团结的策略;既强调原则,又讲究灵活的策略;广交朋友,协调行动的策略;尊重群众,实事求是的策略等等。[18]
何凤梅认为,李维汉善于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学习和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创造性地提出了符合中国国情的统战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与毛泽东思想。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李维汉对马克思主义统战理论中国化的贡献主要体现在提出工农阶级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进一步阐述共产党必须坚持统一战线的领导权,进一步阐述统一战线的三项基本原则,即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又联合又斗争,以斗争求团结的原则;改善人民生活的斗争要适合统一战线要求的原则等。[19]
盛仕英、孙朝晖则系统分析了李维汉统战理论中的辩证法思想,指出,李维汉的统战思想在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完整阐述中集中体现了——共性与个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法,在对多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改造资本主义的经济的思想集中体现了其——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这一辩证法,提倡“宗教信仰自由”以最终“促退宗教”——体现矛盾主次方面的辩证法。[20]
作为党和国家在统一战线与民族工作方面的卓越领导人和著名理论家,李维汉长期主管党和国家的统战、民族和宗教工作,成就卓著;对人民政协工作亦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在积极筹备新政协的召开方面,“维汉同志出力最大”(周恩来语):沟通政策思想,消除疑虑,为召开新政协作政治上思想上的准备;拟定参加新政协的单位及代表名单,为召开新政协作了组织上的准备,在代表名单上充分体现了代表的广泛性、政治标准的严肃性并体现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宗旨。在推进人民政工作方面,李维汉在担任第二届、三届、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为开拓人民政协工作的局面呕心沥血:推动政协全面实施《共同纲领》;推动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发挥重大作用;推动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积极发挥作用。在推动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发挥作用方面,李维汉的贡献主体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推动人民政协由“双重身份”向统一战线组织过渡;二是推动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发挥作用;三是把教育作为统战工作的一项中心工作,把政协学习和民主人士培划制度化。在推动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积极发挥作用方面,李维汉的贡献则表现为:一是推动人民政协确立“继续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为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的新目标;二是推动人民政协为克服国民经济困难而努力;三是推动人民政协为促进国民经济好转做贡献。
李维汉不但在筹备新政协和推动政协工作的发展等方面作出了杰出的贡献,而且在政协理论方面亦卓有建树:一是具体阐述了民政协的性质,指出“全国政协以及各级协商委员会的性质是统尸战线的组织,它不是政权胜质的机关,更不是政府的上级机关,也不是政府的隶属机关。它同政府的关系是协商、建议和协助政府联系人民推动工作的关系。它同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关系也不是领导关系,而是它们协商和团结合作的机关,靠协商力事。他还特别强调:政协和中共统战工作部的关系上是协商和团结合作的关系,统战部应协助政协工作和活动”,从而对政协的性质,以及它与政府的关系,它与各民主党派关系都有了明确的定位。二是充分肯定了人民政协的地位,指出: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中心环节;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具有扩大团结、政治协商、调整关系、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等。三是深刻论述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主要职能。四是精辟分析了人民政协的内部合作关系,即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五是科学总结了人民政协的工作方法,即调查研究、民主集中、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等工作方法。[21]
许多学者在对李维汉的统战思想进行系统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对其统战思想的理论特质进行了科学总结与高度归纳,这些总结与归纳基本上能体现李维汉统战理论及实践探索的规律。如王光照、章建在《试论李维汉统一战线理论的几个特点》中指出,李维汉统战理论所体现出了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贯彻了李维汉深入实践、重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科学精神,体现了李维汉一以贯之的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具体而言,其理论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统一战线工作要紧密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要时刻体现出“时代性”,这是做好统战工作的首要条件;二、统一战线工作成败与否,关键在于能否把握住统战工作所特有的“规律性”,这是做好统战工作的本质体现;三、统一战线工作的生命力在于能不断发掘出新的丰富内涵的“创造性”,这是做好统战工作的内在要求。王、章还指出,李维汉统战思想的时代性、创造性和规律性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这个有机整体中,“创造性”是主体。创造性主体之所以能得以确立,根源在于“时代性”,在于李维汉善于把握时代的脉搏,善于用统一战线独特的理论思维回答中国革命和建设时代的具体问题。所以说创造性是包容时代特征的、对时代规律的正确反映,是建立在他重视实践、深入实践、实事求是基础之上的,是内涵实践性的创造性。[22]
关于李维汉民族工作的思想理论特点,李增夫、龙晔生撰文指出,李维汉民族工作的思想理论第一个突出之点是,他全面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研究分析了中国民主革命阶段中的民族问题,精辟地论证了这个阶段民族问题的实质,解决民族问题在革命进程中的地位和各民族共同解放的道路,从而丰富和充实了毛泽东同志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李维汉民族工作的思想理论第二个特点是“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他根据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创造性地提出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理论和政策,为党中央和毛东同志决策民族工作方针大计做出了贡献。李维汉思想理论的这个特点是毛泽东同志实践——认识——再实践这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生动体现,是人类认识客观世界,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过渡必经的历程,因此,永远具有鲜活的生命力。李维汉民族工作的思想理论第三个特点是,他所强调和阐述的一系列重要原则不仅为建国初期的民族工作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而且对新时期民族工作的发展仍然具有长期的指导意义。[23]
作为我国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较早的奠基人与探索者,李维汉对统战工作实践与统战理论探索的成果至今仍在指导爱国统一战线,处于新的历史发展起点上的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研究者一方面要努力研究李维汉统战思想在新的历史时期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另一方面也要以李维汉同志为榜样,努力开拓创新为爱国统一战线的巩固与壮大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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