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翠萍,宋承萍,张 健
(安徽大学 江淮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9)
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是党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机制之一,在党的十八大报告和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指出“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当前,大学生作为大学校园的主体,思想活跃,价值选择多元,其平等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有了向学校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需求。但是在传统的高校管理体制中,诉求的表达、利益的协调以及权益的保障都不尽如人意,因此急需构建一套科学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所谓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就是利益诉求主体采用一定的方式,通过相应的渠道,向利益诉求客体表达意见和自身利益时的一系列制度体系及运作方式。大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就是大学生作为利益主体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渠道,将自己的意见和自身利益向学校管理系统进行信息表达和反馈的机制。
我国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实现“中国梦”接续奋斗提供动力。大学生是高等教育的主体,是大学的主体,维护学生的主体地位更是当前高等学校内部体制管理改革和教学改革的一个核心问题。构建大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对于维护学生主体地位、培养学生民主意识、发展学生健康人格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培养学生现代公民素质、造就现代社会合格人才的有效途径。
“和谐校园”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正处于“矛盾凸显期”,随着高等教育扩张,高校后勤社会化和教学改革,大学生就业困难、贫困学生人数激增、学生思想日益多元、学生心理问题频发等各种矛盾不断涌现。构建大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通过合理渠道表达大学生诉求,能够起到“润滑剂“和“安全阀”的作用。通畅的沟通、平等的对话,一方面有助于学校在制定政策时目标更加清晰,避免了由于信息不充分而带来的决策失误;另一方面也能够让学生了解学校管理理念,有效消除学生不满情绪,提升学校管理运作效率。
笔者在合肥、芜湖、淮南和马鞍山选取了4所高校,就高校大学生利益诉求现状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共发放1000份,收回有效问卷934份,问卷平均分布在文科、理科、工科和艺术4大类,填写问卷人员平均分布在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学生中,男女生各占一半。同时笔者在合肥的部分高校也进行了访谈调研,随机寻找了20个学生和部分老师进行了访谈。
大学生利益诉求意识淡薄。大学生之所以存在利益诉求是因为学校提供的服务与学生所认定的标准存在差距,然而大学生能够为此做出积极利益诉求行为的却不多。调研显示64%的学生不太了解自身的利益,25%的学生表示并不关心此事,86%的学生认为在学校有过利益受损的情况,但只有21.5%的同学明确表示自己会采取一定措施维护自身利益。调研显示在利益诉求方面学生普遍存在认识偏差,有72%诉求都是关于奖助学金、入党入团、校园安全、餐饮卫生等显性权利,往往忽视学习资源的公平享有、校园管理的民主参与和监督等隐性权利。
大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方式缺乏理性。调研显示在感觉利益受损时,有37.7%的学生不会考虑学校内部组织,如辅导员、团委、学生会、教务处等既有渠道,而是采取寻求朋友、网络、拨打110等形式获取帮助。在合理利益诉求表达不畅的情况下,一些学生就会采取非理性方式进行表达,如打架斗殴、酗酒、恶意中伤等,甚至采取自杀等极端方式,处置不当也往往引发群体性事件。
高校认识不到位。传统的高校管理理念使得有些高校对这项工作认识不到位,广泛存在部门职能划分不明确、学生对部门职能不了解等情况。调研显示,有42.5%的学生反映利益诉求无门,对学生处、团委、教务处工作较为满意的原因也主要是因为平时接触较多,只有42%的学生表示对学校维护学生利益的相关机构及其制度比较了解,较不了解和完全不了解的占到58%。
管理部门反馈不及时。调研显示,学生对于学校管理部门的工作满意和较满意的只占42%,学生反映各部门之间存在“踢皮球”、信息反馈不及时等现象,有些工作人员态度冷淡、对反映的问题不耐烦,将学生反映意见、提出批评和要求实现自身利益的行为,视为没事找事、损害学校形象。
既有大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狭窄。调研显示,对于大一大二学生,有75%学生表示愿意找辅导员作为自己的利益代言人,原因是因为比较熟悉,但是辅导员往往只能回应一些常规诉求,面对一些非常规或者专业化的职责范围外的诉求,就无法回应了。当前大学生利益诉求呈现主体多元、诉求多样等特点,具体到工作中体现为量多且杂,因此高校仅仅用一两个渠道根本不可能满足大学生利益诉求,一旦工作出现疏忽,就有可能激化矛盾。
既有大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调研中学生普遍反映向学校管理部门表达利益诉求渠道不畅,而一些网络平台如校长信箱、校园BBS、校园媒体之类往往都流于形式。即使如学生代表大会、学生社团组织,他们虽然最清楚大学生的利益诉求,但因功能受限,最多只是起着信息传递作用,能够实现大学生利益诉求的力量也很有限。调研显示,有78%的同学认为实际工作中学生会并非代表学生利益而只是团委落实学校政策的执行机构。
培养大学生主动维护自身利益意识。通过宣传要让学生了解自身权益和应尽义务,鼓励大学生敢讲话、讲真话,启发学生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积极主动寻求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和学校的关系,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到学校管理之中,要尊重学生的知情权,让学生充分了解校务信息,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和监督学校各项工作。同时要注重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身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和谐统一,不能有不切实际的权益诉求。
引导学生合法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要通过新生入学教育、主题班会、学生干部培训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让学生在了解自身权益的同时,了解可以采取什么方式、通过哪些渠道表达。同时要注重加强纪律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引导学生在不损害公共秩序和他人正当利益的前提下,才可以合法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坚决杜绝感情用事、宣泄情绪等非理性行为。
积极转变管理部门职能。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主体地位,更新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当前学生利益诉求存在个体差、时间差、地域差等新情况,要积极转变管理部门职能,理顺各管理部门权责,做好信息发布。要在学校层面建立领导小组,从宏观上统筹规划、协调落实,建立各管理部门定期研究和联动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以学生以本”,变管理型为服务型。
及时反馈学生利益诉求。学校要在制度上建立利益诉求反馈机制,明确各类诉求接待部门,规定各类诉求反馈时限。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要提高认识,对于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遇到问题拖着办的人员要严肃处理。工作要态度热情、积极主动,如学生提出的诉求不合理、不全面,应做好相关的沟通、解释和宣传工作,以获得学生的理解、认可和支持。
畅通既有渠道。对学校管理部门职能进行合理划分,加大宣传让学生知晓各个部门的职能,这样学生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时,就可以第一时间通过合法途径去维护利益。
重视学生团体的作用。充分发挥团学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学生骨干在学生中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学校的学生会、学生社团、班委会、团支部等学生团体具有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功能,要积极发挥他们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的作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探索建立学代会代表常任制,真正发挥学生代表大会作用。
发挥新媒体作用。充分运用新媒体,构建包括校园广播、电视报纸刊物、校园网、校园BBS以及短信、飞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在内的多层次、多渠道利益诉求表达平台。要充分发挥媒体在收集信息、引导舆论和舆论监督方面的作用。建立学生事务管理公示制度、意见征询制度和决策听政制度,推动学生工作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
学生管理法治化是高校管理的必然趋势,学校应建立一整套有利于学生诉求表达的工作制度,如听证、公示、申诉等各项制度,为学生申诉提供明确指导,只有得到制度性的保障,学生才敢于表达自己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