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启程 仍需奋力前行——改善小微企业融资之我见

2013-08-15 00:51
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 2013年4期
关键词:小企业信贷金融服务

燕 青

目前,小微企业融资仍然是一项世界性难题。担保难、贷款难、还款难以及金融服务配套问题,可谓是按下了葫芦浮起了瓢层出不穷。相比较之下,我国小微企业融资正在继续朝着积极的方向转化,2012年末,银行业人民币企业贷款新增4.75万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增加了1.64万亿元,占同期全部企业贷款增量的34.6%。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58万亿元,同比增长16.6%,占全部企业贷款的28.6%。

浙江作为小微企业数量占比超过九成的民营经济大省,做好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对于促进浙江银行业及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诸多困难与瓶颈

尽管国家对扶持小微企业出台了多项政策,进行了积极的引导与协调,但是,银行业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仍然存在诸多困难和瓶颈:首先是信贷资源不足。近年来受国家稳健货币政策影响,央行对商业银行信贷规模控制实行调控,银行总体信贷规模受限,可供小微企业使用信贷额度更加紧张。受法定存款准备金持续提高影响,中小银行存款压力倍增,受存贷比限制的贷款额度更是捉襟见肘。此外,商业银行经历多年高速发展,普遍受资本金约束,风险资产不足,导致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的表外业务中也难以支持小微企业。

其次是小微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银企信息不对称。造成银行对小微企业进行全面客观的信用等级评估难度很大,银行在自身管控体系约束下,难以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依赖于抵押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实际上缺乏传统的可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使得其在贷款过程中获得银行授信的难度增加。因此在固有机制、体制限制及信息共享困难、担保体系不健全、银行管理滞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面临一系列的难题,尤其是贷款方式和还款方式方面,银行信贷管理形成的瓶颈制约非常突出。

除此之外,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及资金流转与贷款期限不匹配的矛盾也日益尖锐。相比大中企业,小微企业的资产投资和资金归集往往呈现“急”和“快”的特点,计划性和预见性相对较弱。因而小微企业贷款大多以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主,且贷款到期后常常需要续贷。

由于小微企业自身积累少,内源性融资能力较弱,加之贷款到期时间与企业资金归集时间往往并不一致,客观上促使小微企业需要通过正常现金归流以外的渠道进行“转贷”。这一特性不仅增加了小微企业流动性压力,提高企业财务成本,也为高利贷滋生提供了空间,并间接加大银行信贷风险。

二、值得记取的经验

一段时间以来,在国家相关政策措施的指引下,银行业金融机构纷纷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进行了各具特色的实践与探索。

1.坚持四个导向

为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功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银行监管部门推动银行业不断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的层次和水平,主要坚持了“四个导向”:一是专业服务导向。推动银行业根据新的企业划型标准,重点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尽可能提高与小微企业金融需求特点相匹配的专属服务:引导大型银行努力打造扁平化、批量化、流程化的小微企业专业服务模式;持续推动中小银行,着力形成“立足当地、立足基层、立足社区”的服务小微企业专业品牌,不断提高服务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二是商业持续导向。立足将小微企业发展成为一项长期的事业,引导银行重点支持符合国家政策、满足商业可持续条件的小微企业,帮助暂时遇到困难但长期前景较好的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同时按照贴近市场、贴近客户、贴近需求的原则,提供高附加值综合服务,力争银行业发展与小微企业成长良性互动。三是金融政策导向。积极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目前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差异化监管政策措施,如适当调整机构业务准入,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允许发行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等(截至2012年10月末,已批复小微企业金融债3195亿元)。以上措施已有效激发了银行业支持小微企业的内生自觉和内在潜力。四是合作联动导向。为尽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世界性难题,积极推动企业、银行、社会、政府形成合力,落实并改进各项财政贴息、税收优惠和费用补贴政策,推动各地财政主导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构建小微企业征信和信用担保体系等,引领信贷资金更多投向小微企业资金稀缺领域。

2.把握三项重点

实践表明,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社会满意度,要把握好“机构为主、机制为重、目标先导”三项重点:一是机构为主。积极推动设立专营机构。目前,已有100多家商业银行成立了专营机构,较好地发挥了小微企业服务先锋作用;中小商业银行加快设立专业支行、特色网点,不少已成为服务小微企业的市场品牌;近年新设的800多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经成为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重要生力军。二是机制为重。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建设。大力推动建立专门的利率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培训机制和违约通报机制,去年来还积极创新还款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效能。例如,有的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信贷审批周期已从至少1个月缩短到3天以内。三是目标先导。积极推动信贷落实目标。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及时提出小微企业信贷持续增长目标。截至2011年10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4.35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1.72%,连续三年实现持续增长目标。

3.创新服务与产品

以浙商银行为代表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业化经营模式,已日渐成为主流方向,专设的小企业经营机构、专建的小企业产品体系制度体系、专门的小企业授信业务操作流程等系统性做法,拓展了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的多维空间。此外,以立足本土金融服务为特色的“草根”模式、以联保与专业担保为特色的“抱团增信”与“桥隧”模式、以贷款业务流程再造为特色的“信贷工厂”模式,使得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在点面结合、量质并举方面收效明显。

以招商银行为代表的小微企业贷款产品“生意一卡通”,面向全国广大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作为招商银行小微贷款品牌“生意贷”全面升级推出的创新产品——“生意一卡通”是集融资、结算和生活于一体的小微企业专属金融服务工具,在“一卡通”借贷合一的平台上,将小微企业贷款与配套金融服务结合起来,实现了借款、还款的远程自主办理,增值服务的一站式体验,为小微企业经营者搭建了便捷的金融服务平台。平台还综合运用助业贷款、贷记卡、电子银行等金融产品,满足客户需求。

以农业银行为代表的服务团队进市场调查走访,秉承“零售业务批发做”开展了特色服务,组建金融服务专业团队,逐户了解客户金融需求并逐户建立了档案,分别制订综合服务方案。对重点目标客户实行名单制管理,开展一对一上门服务。对商贸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为企业安装POS机、转账电话,办理惠商卡等。针对有的企业流动资金占用较多,缴纳租赁费资金不足的难题,以租赁费分期付款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实现了“银行、商户、持卡人”三方共赢。

三、转型、监管、盈利需兼顾

商业银行积极开展金融服务创新,一定程度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但是也面临一系列问题与难点有待进一步的梳理、研究与探讨。

1.加快转型

为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需要加快“五个转变”:一是融资渠道要从单纯的债务融资向多元化融资模式转变。充分利用股票市场、公募基金、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渠道融资,推动解决小微企业“借不到,借不起,借不长”等问题。二是担保体系要从单纯的商业性担保向政策性担保转变。加快政策性担保机构建设,增强担保机构的风险缓释功能,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三是创新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投资,从完全依靠自主积累向部分依靠财政贴息转变。针对科技企业孵化期长、商业风险大等问题,加大专项补贴力度,并部分补贴到银行,推动破解融资障碍。四是金融机构要从单纯的融资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根据小微企业生命周期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需求特点,量身打造集融资、结算、理财、咨询等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全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五是政策支持重点要从中小企业向小微企业转变。实践表明,真正面临“融资难、融资贵”困境的主要是小微企业。

2.针对性监管

作为监管的重点,对于不重视小微企业业务条线建设,不增配人力、财务和信贷资源的商业银行,要定期进行窗口指导。一是对于成立小企业专营机构超过一定年限的商业银行,必须申领金融牌照,单独核算。鼓励商业银行开设专营小微企业业务的分支机构,在市场准入和审核设立绿色通道,切实推动小企业专营机构建设。二是颁布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的市场准入条件,在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协调相关监管部门,确保债务发行工作尽快完成。三是明确实施商业银行办理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不纳入存贷比考核范围,风险资产权重系数与零售贷款保持一致。四是明确商业银行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单独进行监管评价,不实行双降考核要求。五是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业务营业税与所得税实行相关优惠政策,税收减免用于核销小企业贷款坏账,与此同时,允许商业银行对小企业贷款拨备税前列支。尽快取消小微企业贷款的信贷规模限制,允许小企业专营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不纳入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管控范围。

3.保持合理盈利空间

一方面商业银行作为社会经营实体,需要对自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银行支持小微企业不仅是其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也必须获取恰当利润。要求政府和监管部门在税收政策、资本金保障、机制建设、差别化监管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商业银行“能够”且“愿意”支持小微企业。另一方面要保证银行支持小企业能实现效益,就必须在原有的信贷体制上进行改革创新。对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实行专营发展,有能力的商业银行尽快申领金融牌照,在实行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和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同时创新小微企业业务流程,加强风险管理工具研发,在确保业务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推动小微企业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4.加强硬软设施建设

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网络建设。在小微企业主要区域成立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或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部地区分部。在10%以上的支行设立小微企业客户部,建立覆盖全行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网络;鼓励小微企业客户资源丰富的分支行,打造特色分行和支行。优化、完善小微企业业务资源配置。继续完善落实国务院有关政策,央行强调的“六项机制”“四单原则”制度建设,加强和完善小企业业务条线管理和资源配置。加大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创新。进一步完善、丰富以“小微金融”为品牌,以“小、快、灵”为特点,加大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等产品的组合应用。

深化金融同业合作机制。通过小微企业银团贷款、买断型接力贷产品,深化全国性银行同业合作;通过买断型接力贷产品,深化与地方性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合作。加强金融同业合作,共建小微企业服务平台,降低融资成本。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确保2013年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专营机构贷款增速不低于100%。

链接:“六项机制”分别是风险定价机制。对小微企业业务实行差别化风险定价政策,通过判断每笔业务不同的风险缓释措施,以及整体业务风险程度来确定相应利率,并对小微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提升小微企业的综合贡献度。独立核算机制。建立和完善规范的账务核算系统和内部管理系统,保持各项业务独立核算,各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独立核算,反映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经营业绩。高效审批机制。引导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经营标准化小企业零售信贷产品,该类产品均采用打分卡打分,自动判别审批方式,审批效率比一般信贷产品明显提高;对于非标准化的信贷产品,通过小企业经营中心集中受理和审批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的业务,保证审批高效。激励约束机制。所有下辖小微支行的二级分行设置激励约束机制,包括单独设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其薪酬总量与考核绩效挂钩;对于专职小微企业客户经理考核有别于其他客户经理,设置单独的考核体系等。并且,考核办法注重小微企业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的平衡。专业培训机制。优先给予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的机会。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做好对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的业务指导。将创新产品放在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优先试点使用,更好地服务客户。违约信息通报机制。对有违约记录的客户信息进行内部披露和动态维护,对每笔小微企业业务,在贷前通过非现场的系统调查,识别各项业务风险。及时将所有小微企业信贷客户登录记载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防范风险,改善整体信用环境。

“四单原则”分别是:一是单列信贷计划。继续保持对小微企业业务的资源倾斜,小微企业贷款计划单独下达,并分解到各个辖属支行。同时对贷款计划分解到每季度,确保实现贷款均衡投放。二是单独配置人力和财务资源。成立专营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小微企业金融业务中心,配备了专营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客户经理,实施人、财、物倾斜的资源优先配置机制。在当前信贷规模紧张的情况下,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优先投放,满足小微企业经营发展需求。三是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设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核算子系统、专设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审查人员,提高小微企业贷款的审查审批效率。四是单独会计核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入、支出、资金价值、资金成本、损益等进行单独核算,对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单独下达、任务指标单独考核、绩效考核单独兑现,建立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单独会计核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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