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黎明
(南京大学 思想史研究中心,江苏 南京 210093)
从南华寺到光孝寺
——刘承范《利玛窦传》读后(三)
宋黎明
(南京大学 思想史研究中心,江苏 南京 210093)
叙述利玛窦在南华寺居住两天两夜的经过,探讨利玛窦回避南华寺的原因,并证明当初两广总督刘节斋指定利玛窦从肇庆前往南华寺,尔后允准他移居韶州光孝寺及在定居韶州的交涉中,与利玛窦和两广总督打交道的始终是韶州代理知府刘承范,韶州知府陈奇谋当时不在韶州,直到利玛窦获准定居韶州后才返回。
利玛窦;南华寺;光孝寺;刘承范;刘节斋;陈奇谋
在华二十八年间,利玛窦先后居住过的中国佛教寺庙计有:韶州南华寺和光孝寺,英德某佛寺①利玛窦1589年底或1590年初访问英德时,居住在英德一佛寺(un tempio de idoli),见《利玛窦资料》[Fonti Ricciane:documenti originali concernenti Matteo Ricci e la storia delle prime relazioni tra l’Europa e la Cina(1579-1615),edite e commentate da Pasquale,南京承恩寺,丹阳某佛寺②1598年,利玛窦从北京走陆路南下,前往丹阳拜访瞿太素,时瞿太素旅居丹阳一和尚庙(un tempio de osciani),并安排病中的利玛窦与之同房,以便照料;见《利玛窦资料》,第2卷,第37页。,天津某佛寺③1600年利玛窦第二次进北京,一度居住在天津卫一佛寺(un tempio d’idoli)中,见《1600年利玛窦神父进京报告书》(1600 Relazione dell’entrata del P.Ricci nella corte di Pachino),罗马耶稣会档案馆藏,ARSI,Iap.Sin.,I 198,第 5 页。和北京某佛寺④利玛窦本人从未提到曾在北京寓居佛寺,但《明史》卷三二六《列传》二一四载,“及奉旨送部,乃不赴部审译,而私寓僧舍,臣等不知其何意。”这意味着在进入会同馆之前,利玛窦曾在北京“私寓佛寺”。此外,利玛窦初到南昌,南昌知府王佐曾建议他寓居郊外佛寺(un tempio de idoli),利玛窦坚拒,因为他认为这将让他易服改名的努力前功尽弃;《利玛窦资料》,第1卷,第376页。。南华寺是利玛窦居住的第一个中国佛寺,居住的时间也最短,只有两天两夜。利玛窦为何小住南华寺?随后又为何移居光孝寺?两广总督刘节斋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韶州知府陈奇谋为利玛窦定居韶州是否起过作用?根据利玛窦的有关叙述以及刘承范《利玛窦传》,本文试图回答这些问题。
1589年8月15 日(圣母升天节),利玛窦与麦安东等人离开肇庆,前往南华寺。他们所乘船只经三水逆北江而上,途中发生了一场虚惊:一艘兵船形影不离,利玛窦开始怀疑这是盗匪图谋不轨,后来才知道这是广州海道副使派遣的快船,追踪查探他们一行的去向[1]280。经过八天的航行,利玛窦一行于8月24日抵达曹溪,岸上早有“兵备道”刘承范的一个仆人等候,要他们下船去南华寺安顿。利玛窦希望先去韶州与刘承范交谈后再入住南华寺,仆人则要他立即前往,因为这是刘承范的指示,利玛窦遂与麦安东同往南华寺⑤《利玛窦信函》(M.Ricci,Lettere,1580-1609,Macerata 2001),第132页。利玛窦信函中,该官员均写为“兵备道”,晚年回忆录中则写为“刘三府”,而根据笔者的考证,“刘三府”当为“刘二府”之误,而“刘二府”即韶州同知刘承范,刘承范曾一度兼任兵备道;见宋黎明“Liusanfu:吕良佐还是刘承范—刘承范《利玛窦传》读后(一)”,载《韶关学院学报》,2011年 第11期。。
南华寺是利玛窦居住过的第一个佛寺,也是他所经历的最著名、最重要的佛寺。利玛窦对它印象
M.D’Elia,Roma 1942-1949],第 1 卷,第 301 页。深刻,时隔20年写道:“南华寺位于山谷,两边排列着不太高的群山,到处是果树,风景美丽,四季常青。田里种的是水稻和其它庄稼,一道溪水从青山间流下,流经山谷中央,水量充足,山谷潮湿,灌溉着田野。南华寺规模巨大,大约有一千僧人居住其中,他们是从祖先继承过来的这个地区的主人。这始于成名于六百年前的六祖,因苦行和生活简朴而具圣名。他总是铁链锁身,身体上满是蛆虫,如果一些蛆虫掉在地上,他则将它们捡起来放在铁链和肉上,并对它们说:‘这里还有你们可吃的东西,为什么要逃走?’为此,他的肉身保存至今,并为他建造了这个著名的寺庙,庙里到处都有他的遗物,人们从全国各地非常虔诚地前来朝拜。”①《利玛窦资料》,第1卷,第281页。利玛窦在1589年致范礼安函:“这个地方如同我们想象的那样,一个有许多房屋的城市,外面则有两条街道,中有商人和商店。此地靠近一个凉爽宜人的山谷,中有一道溪流,谷地富庶,许多房屋散布其间,僧人种植稻米和茶叶,茶叶据说全广东最佳;僧人人数超过一千。”《利玛窦信函》,第133页。
利玛窦一行在南华寺受到盛情款待。在1589年9月9日致范礼安函中,利玛窦写道:“我们到达南华寺,果然如官员仆人所言,方丈(也可以说是整个城市的市长)和其他要人接待我们,他们身着盛装,热情地迎接我们,打开众多的庙门,只有六祖庙例外,因为他们知道我们吃了鱼,而如果不吃斋则不能进入,因为这是六祖打坐和祈祷的地方,里面有六祖像,并布满偶像,或镀金,或彩塑,前所未见,其中一处有五百镀金像,还有中国宝塔和钟鼓,做工精致。方丈设盛宴招待我们,食物丰富,场面隆重……。僧人已经知道我们将住在这里,为此给我们提供了两三个相当简陋的住所。我到寺外寻找,没有发现合适的居所。然而,如同其他宁愿居住外面而不与和尚住在一起的人一样,我编造借口说,由于要做工作,我住在外面更为方便。”②《利玛窦信函》,第133页。晚年回忆录中利玛窦称他和麦安东,去了山脚下一个村庄镇,并说“如果他们必须留在这里,他们宁愿在这里建造房屋,而不愿留在寺里与僧人们一起。”《利玛窦资料》,第1卷,第283页。德礼贤考此村为曹候村;同前,注1。
当晚麦安东返回舟中,留在南华寺的利玛窦继续被众僧设宴款待,并在次日即8月25日应邀参观六祖殿:“他们在六祖祭坛前据此举行了一个庄严的仪式,60个或70个和尚盛装出席。我想出于对我的爱戴,他们穿了最好的服装。我去参观六祖像,他们对六祖的崇拜让我惊讶。除了白银装饰和圆柱等,还有98盏灯在六祖祭坛周围,日夜燃烧;祭坛位于庙的中央,六祖肉身位于祭坛顶端,我登上梯子上去观看。看到我没有对六祖表示任何崇拜,他们更加惊讶。此事实属罕见,因为中国人即使不信佛,面对六祖肉身也要鞠一个躬或叩两下头。”③《利玛窦信函》,第134-135页。利玛窦在晚年回忆录中所记有所不同:“他们也参观了六祖的肉身,全身涂漆;虽然有人说这并非真身,但他们把它当真并极力崇拜,将它安置在寺庙中央高处,有漂亮的楼梯下上。这里也挂着五十盏油灯,但在特殊的日子才全部点燃。最让他们感到新鲜的是,神父及其随从面对六祖真身而不下拜。中国人即使不相信他们的偶像,也会轻易地跪倒在偶像前面并大磕其头。”《利玛窦资料》,第1卷,第282页。次日即8月26日,利玛窦和南华寺方丈以及另外几个僧人前往韶州。南华寺众僧自己步行,但为利玛窦准备了马匹。当日中午时分,利玛窦一行抵达韶州城,并拜见了韶州同知兼兵备道刘承范[2]135。此后利玛窦再也没有返回南华寺。
因此,根据利玛窦信函,可知利玛窦8月24日进入南华寺,并于8月26日离开,在南华寺总共待了两天两夜。但在其晚年回忆录中,利玛窦将在南华寺的时间缩短为一天一夜,并且省略了因为食鱼而被拒绝参观六祖殿的细节,似乎他到达的当天就观看了六祖真身,次日在南华寺僧人的陪同下前往韶州。晚年回忆录不及当时的信函可靠,所以利玛窦在南华寺居住的时间不是一天一夜,而是两天两夜。
根据利玛窦的叙述,他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不在南华寺定居,所以到韶州后千方百计说服刘承范,同意他移居韶州。1589年9月9日范礼安函中,利玛窦写道:“到达韶州后,我立即呈上拜帖拜访兵备道,如同拜访其他官员一样,以便自我介绍并说明意图。兵备道新来乍到,对我们所知不多,我简单地介绍我们前来中国后,两广总督如何接受我们,我们在肇庆待了很长时间,而现任总督派遣我们来他管辖的地盘,于是我们去了南华寺;而在南华寺,我们觉得不宜久留,因为里面有教义与我们不同的众多僧侣,我们不能与共处;而南华寺僧人告诉我们,寺外有盗贼的风险。因此,我们恳求兵备道在愿意的情况下,在韶州给我们一个落脚地;我更希望能够靠近如此对我们表示亲热的人,从而获得保护人。这个来自湖广的官员天性善良,此外,肇庆yuye(雨爷?)对他说了我们很多好话,都堂本人也要求他善待我们,他至今一直如此,但愿他因爱戴我们而尽力这样做下去。读完我们的拜帖后,他显得敬佩;但他以为我们要去的是南华寺,立即问:‘你们对南华寺还不满意?’我开始当面说更多的理由,为什么我们不能在那里,而他不懂我们不是同一宗派、我们不拜佛、教义也不同,所以我对他出示了携带在身边的日课经;这下他完全相信我们宗派不同,要我站立起来,对我说:‘你们要求是合理的,但都堂要你们去南华寺,我不知道是否能够改变地点。’我介绍当我拜访都堂时,都堂对我说,我可以去广东省任何想去的地方,除非广州和肇庆;由于肇庆yu-ye(雨爷?)当着我的面对他说过同样的话,他显得很满足。南华寺方丈和其他三、四个僧人随即进来,叙述他们为我们在寺内选择了地方,但我们不满意。兵备道对他们说:‘据说他们不拜佛’。方丈说:‘是这样,当他们前去观看六祖真身时,他们一点不表示崇敬。’该官员引用一句古语反驳说:‘说实话,原初无佛像。’方丈回答:‘确实如此,但六祖看到南方为荒蛮之地,所以教南方人建立佛像。’官员要求僧人返回南华寺,并对我说可以去南华寺,或者在这个城市,两者均在韶州官员的治下。”①《利玛窦信函》,第137-138页。函中的“yu-ye”,笔者疑为“雨爷”之译音,即指兵备道黄时雨()。利玛窦有时用“某爷”称呼官员,如称徐大任为“徐爷(Cuiye)”、佘乐吾为“佘爷(Xeye)”,见《利玛窦信函》,第 197-199 页;第 237 页。 对于黄时雨,利玛窦没有称之为“黄爷”,也许是因为音同“皇爷”,故取其最后的“雨”字而为“雨爷”。但这目前只能是一个假设,不但因为缺少旁证,而且因为在其晚年回忆录中,利玛窦在肇庆与刘承范见面时,在场的是肇庆同知兼兵备道方应时;《利玛窦资料》,第1卷,第54页。
由此可见,利玛窦在信函中称他对刘承范讲述回避南华寺的主要理由在于教义的差异,而时隔20年,其晚年回忆录的叙述有所变化:“利玛窦神父到达韶州城后,立即拜访了代理知府,并给他相当详细地说明了神父们不能待在南华寺的理由,因为那里远离他们一直生活在一起的文人和官员所在的城市,因为南华寺的僧人声名狼藉,生活在他们中间不够安全。”利玛窦随后解释了他们信奉的教义与佛教不同[1]238。生活在文人和官员所在的城市,确实是利玛窦的真心愿望,他喜欢城市生活,居住南昌、南京和北京十数年来,除了城市之间的旅行,基本上足不出城②巴托利解释说,利玛窦和麦安东不愿居住在南华寺,“因为他们的使命是传教士,而非隐士”。见巴托利《耶稣会历史,中国卷》,(Daniello Bartoli,Dell'istoria della Compagnia di Gesu.La Cina,Torino 1825),第 86 页。。尽管利玛窦在当时的信函中没有提及,但不能完全否认他对刘承范说这番话的可能性。但是,另一方面,利玛窦说南华寺僧人“声名狼藉”以及在他们中间“不够安全”,应该是事后添油加醋,因为与刘承范交谈时南华寺僧人也在,他不可能当面诋毁曾对他盛情接待之人,何况其前途未定,很可能重返南华寺,故更没有理由如此造次。
在晚年回忆录中,利玛窦对南华寺僧人有更为具体的指责:“这些执事获悉总督派来他们已有所闻的外国和尚的消息后,以为他将来此担任方丈并进行一些改良。他们过着荒淫的生活,不但许多人违反戒律而娶妻生子,而且还杀人越货。由于僧侣比民众更隶属于官,他们于是商量好,不给神父任何居住的地方。”[1]282南华寺僧人当时名声不佳,利玛窦的非难之词并非空穴来风。例如,在万历年间憨山大师在南华寺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之前,“先是寺僧多不守斋戒,而以畜养孽牲,以恣宰杀。”[3]但是,在居住南华寺的两天两夜中,利玛窦并未看到僧人“椎牛嗜酒”;相反,南华寺僧人听说利玛窦当天食鱼,断然拒绝他参观六祖庙,直到他在寺内食斋后才允许他参观,这充分说明僧人至少表面上严格遵守了寺规。因此,南华寺存在的问题利玛窦当时并不知情,而是事后听说,并用之作为说服韶州当局同意他移居韶州的重要理由。根据刘承范《利玛窦传》,利玛窦抨击南华寺僧人的言辞,不是8月26日对刘承范本人所言,而是日后对知府陈奇谋所言:“又越月,则利僧至韶阳请公太守陈公,曰:‘蒙军门命僧移居南华,敢不遵依?但寺僧皆椎牛嗜酒,大坏六祖之教,僧羞以为侣;且去府较远,浮言易兴,愿移府城外光孝寺,以观德化如何?’”③刘承范《利玛窦传》,刘后清主修,1916年;承蒙刘明强先生惠示照片,特此感谢。以下有关引文均出自此书,不一一注明。根据下面的考证,知府陈奇谋在交涉利玛窦定居韶州过程中尚未返回,所以利玛窦陈述的对象更可能是刘承范。
但是,利玛窦提出的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不但因为在利玛窦留居南华寺的两天两夜中南华寺僧人谨守清规戒律,而饮酒食肉却是包括利玛窦在内的耶稣会士的一贯行为,他以这个理由指控南华寺僧人,可谓倒打一耙。在华耶稣会士的饮食问题,长期以来被学界所忽略。耶稣会士初入肇庆,名义为来自印度的佛教和尚,即“天主僧”。负责远东传教的巡察使范礼安对耶稣会总会长解释说:“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进入中国。”[1]180罗明坚有言:“只有做中国人,我们才能为天主赢得中国人”①《利玛窦历史著作集》(P.Tacchi Venturi,Opere Storiche del P.Matteo Ricci.S.J.,Macerata,1911-1913),第 2 卷,第 416 页。,利玛窦在1585年底致友人函中也不无自豪地宣称,在服装、礼仪以及所有外表上,“我们都已经成为中国人”[2]116。然而,在肇庆和韶州期间,耶稣会士的身份为“天竺僧”或刘承范所谓的“西僧”,他们说中国话,身着僧服,削发剃须,加之不娶妻生子,一切似乎俨然佛教僧人,但例外的是食肉饮酒。利玛窦在晚年回忆录中专门评论了中国各种肉类以及酒类,显示了他对酒肉的强烈兴趣[1]19-20。韶州期间,1589年10月麦安东病重时,利玛窦亲自为他熬制肉汤,并称这是其拿手好戏[2]148。1993 年石方西患重病期间,曾预言自己的寿命不及厨房的那块猪肉,后来他去世时那块猪肉果然尚未食完[1]330。身为僧人而饮酒食肉,是为酒肉和尚,而酒肉和尚是僧人的异类或败类。光孝寺僧人成为利玛窦的敌人,韶州河西的居民大都对耶稣会士采取敌视的态度,或与利玛窦的饮食习惯不无关系。笔者认为,不改变饮食习惯,是利玛窦在韶州决定易服改名的主要原因之一,瞿太素在韶州劝说利玛窦易服改名,可能与他在光孝寺内目睹利玛窦食肉有关。利玛窦在南华寺要求住在寺外、在韶州很快建立耶稣会寓所,当均有饮酒食肉等方面的考虑。
利玛窦刻意回避南华寺,但却在南华寺逗留两天两夜,其原因何在?在晚年回忆录中,利玛窦对于离开肇庆后的目的地有不同的说法:“利玛窦要求给前往广西或江西的执照,总督表示难办,因为这些不是他管辖的省份。为此,他要神父收下六十两银子,然后居住在他所喜欢的广东任何一个城市,但总督府所在的肇庆以及不宜外国人居住的首府广州除外。利玛窦神父选择与江西省接壤的南雄,总督表示同意,但要他首先去南华寺和韶州,看是否满意这个地方。”[1]277-278利玛窦还写道,在他说服刘承范同意其移居韶州后,“代理知府决定给神父在韶州城另寻住处。神父看到这里有人支持,遂不想再前往离此两三天路程的南雄……选择居住地期间,代理知府让神父前往位于河西的光孝寺居住。”[1]284
南雄作为目的地,当为利玛窦晚年误记,因为他在信函中只字未提。在利玛窦韶州信函中,也曾提到刘节斋让他前往广东的一座城市。1589年9月9日从韶州致函范礼安神父,利玛窦写道:“至于都堂,在我表示接受他的银两之前,与我长谈,称我可以去广东省任何想去的地方,在最后他总是说去南华寺…… 我们的意图是去韶州,租一所房子,安置我们的人,并安顿随葡萄牙商人到广州的麦安东,我则去南华寺一走。如同我跟您说过的那样,我不喜欢南华寺,于是设法在韶州找个地方居住,直到听到您让我们怎么办的指示。”[2]128-129在同一信函中,如上所述,利玛窦还提到肇庆yu-ye(雨爷?)说,利玛窦可以去广东省任何想去的地方,除非广州和肇庆。1592年11月12日致德法比(Fabio de Fabbi)函中,利玛窦介绍说:“在与总督谈话中,他一再感谢我们,所以我劝说他让我们居住韶州的这块地方,他不愿我们在他地盘,故而非常客气地将我们推荐给韶州的官员们。”[2]161
根据这些消息,我们可以假设,也许刘节斋也有过其它打算,或者对利玛窦提过其它建议,并明确禁止留居广州和肇庆。无论如何,如同利玛窦本人所说,刘承范从刘节斋那里得到的最后的指令是利玛窦居住南华寺,所以见面时一再询问利玛窦为何不愿居住在那里。刘承范《利玛窦传》也写道,8月15日在肇庆与利玛窦见面前,刘节斋曾会晤刘承范,并要他帮助劝说利玛窦同意前往南华寺:“该厅当以本院召而谕之,韶南有南华寺,为六祖说法之所,中有曹溪,水味甚甘,与西天无异,曷往居之。是一花五叶之后,有德积余芳也。”艾儒略《大西西泰利先生行迹》可为旁证,其中说刘节斋“命于南华寺居停,利子请附城河西,官地建天主堂栖止焉。”②艾儒略《大西西泰利先生行迹》,罗马耶稣会档案馆[ARSI,Iap.Sin.,III 23(3)],第43页。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尽管利玛窦在刘承范的支持下在韶州购买土地准备造屋,但最后还是需要等待刘节斋的允准。直到1589年10月25日左右,肇庆方面寄来两广总督的公文,其中写道:“今准公文中所说的番僧,长期居住在肇庆府(韶州府)城外的光孝寺内。”公文后面还说,我们可以建造一个寓所、一个教堂等①《利玛窦信函》,第153页。原文写作:“Xauquin-fu”,即肇庆府,显然为韶州府之误。。利玛窦晚年回忆录也有类似的记载:“总督的判决来了,允许神父拥有那块地盘。这样,代理知府将地交给他们,公文上盖印。”[1]286刘承范《利玛窦传》也确认利玛窦留居韶州的最终决定权来自两广总督:“公(陈奇谋-引者注)素闻其美,即为之具陈军门,军门云:‘前练兵厅,勘处诸番情由,招携来远,两得其道,则蔡人皆吾人也,又何有于僧人哉?其欲移居府城也,或亦远人慕义之诚乎?虽与之处可也。’”因此,刘节斋在肇庆与利玛窦最后一次见面时,给他的指定点仅仅是南华寺,而在刘节斋后来决定利玛窦更改地点后,韶州官府才正式批准利玛窦移居韶州并建造房屋。1594年刘节斋升官途经韶州,利玛窦与石方西一同拜访,谈话间刘节斋特别询问利玛窦不愿居住南华寺的原因[1]312。这再次旁证当初刘节斋给利玛窦指定的地点是南华寺,同时也说明利玛窦拒绝南华寺不合常情。如果刘节斋没有改变主意,利玛窦即使得到韶州当局的支持也不能在韶州立足,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
对照利玛窦晚年回忆录与刘承范《利玛窦传》,可以发现其中颇有差异。根据利玛窦的说法,从肇庆最后告别刘节斋到最后获准定居韶州,与之打交道的一直是代理知府兼兵备道刘承范;而根据刘承范的说法,知府陈奇谋似乎从未离开过韶州,并且在利玛窦定居韶州的交涉中起了重要作用,比如上述利玛窦向陈奇谋指控南华寺僧人以及陈奇谋请求刘节斋让利玛窦定居韶州。
毫无疑问,利玛窦到达韶州之初,知府陈奇谋不在任上,否则刘承范不可能代理府务。与此同时,肇庆知府郑一麟也不在任上,所以肇庆同知方应时代理府务。这并非偶然的巧合,而是与官员三年考绩或外察有关。利玛窦晚年回忆录中写道:“所有主要官员,如布政司、按察使、知府、知州、知县和其他官员,每三年必须亲自去北京,觐见皇帝并表示效忠。在此期间,朝廷非常严格地考察所有外省官员如何履行职责,这些官员包括到北京的官员和其他所有官员;根据考察结果,有人留任,有人降职,有人削职为民或遭到处罚,没有任何赦免或宽恕。我注意到在这些外察中,对于审查者的判断,即便皇帝也不敢有所改变,而外察中遭受某种处罚的官员不在少数,因为在1607年觐见和外察中,遭到处罚的官员数目为四千人,如同我们在为此出版的一本大书上计算的那样。”[1]68利玛窦解释肇庆同知方应时代理知府时说,知府郑一麟当时正在北京“参加三年考绩(all’udientia general a Pacchino,per essere quello il 3?Anno)”②《利玛窦资料》,第1卷,第254页。德礼贤似乎误将利玛窦文中的“三年”误解为为期三年,他注释道,郑一麟“1588年已经前往(北京),所以1588年返回”。同前,注5。。另据万历《肇庆府志》:“郑一麟……三年考绩入京,归至峡口卒,士民哀之 (新增)。”[4]郑一麟肇庆知府的任期为万历十三年至万历十七年,即1585年至1589年,这意味着他从北京返回肇庆的途中暴卒,时间当为1589年秋。可以推想,在利玛窦从肇庆前往韶州初期,刘承范代理知府并兼任兵备道,原因当是知府陈奇谋以及兵备道龚一清也正在北京。
但是在利玛窦留居韶州的交涉过程中,陈奇谋是否已经返回韶州?或者他何时返回韶州?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在1589年9月9日信函中,利玛窦将与之打交道的韶州官员写为“Pinpitâo(兵备道)”或“o mandarim(这个官员)”,即兼任兵备道的代理知府刘承范[2]128-131-136-49。而在 1589 年 10 月 30日信函中,韶州官员的称谓却是“el governatore”,可直译为“知府”。这是否意味着在1589年10月30日之前陈奇谋已经返回韶州并参与其事?事情并不如此简单,因为前函是利玛窦亲笔用葡萄牙文写就,而后函系一西班牙文抄件,非利玛窦笔迹,所以“el governatore”的涵义未必等于“知府”。且看信函中第一次出现“el governatore”的一段话:“如同我说过的那样,el governatore de la ciudad(韶州知府?)派人去请求肇庆知府询问都堂,既然我们不喜欢居住在南华寺,是否可以在韶州城外光孝寺给我们一个地方,与此同时光孝寺院接待我们。但答复迟到一个半月多,因为肇庆更换了新知府(el governador nuevo)。”①《利玛窦信函》,第149页。此函编者“将el governatore de la ciudad”解释为吕良佐(同书,同页,注2),显然有误。由此可见,韶州“el governatore”是在一个半月前派人向肇庆知府提出请求,时间约为9月中旬,而肇庆所谓更换新知府是10月底的事情,所以肇庆“知府”实为代理知府方应时,而替代归途去世的郑一麟的新任知府则为朱天应。既然肇庆原“知府”实为代理知府,韶州“知府”也应为代理知府刘承范。因此,利玛窦此函中的“el governatore de la ciudad”不可直译为“韶州知府”,而只能译为“韶州代理知府”。
在同一信函中,利玛窦还写道:“今天是9月30日,我疲倦地前往衙门,知府非常热烈地欢迎我,在祝贺我康复之后,给我出示了肇庆的公文,我将一个抄本(traslado)放在家里。我想结束一切交涉,因为六、七天后新知府(el governador nuevo)将至,我们不知道他会干什么。”②《利玛窦信函》,第154页。原文写为“Oy que son 30 de septembre”,即“今天是9月30日”,“9月30日”为10月30日之误。此句中的“新知府(el governador nuevo)”指谁?《韶州府志》明载,陈奇谋万历十六年(1588)起担任韶州知府,万历二十年(1592)由谢台卿接任。换言之,韶州在1589年没有更换知府。因此,所谓“新知府”当指陈奇谋,他从北京返回就任,利玛窦误以为他是新任知府。利玛窦晚年回忆录中存在着同样的误解;在讲述1590年底至1591年9月间的韶州故事时,利玛窦写道:“此间神父们与新任知府相处甚安”[1]304。德礼贤认为“新知府”为谢台卿[1]304,但谢台卿 1592 年才上任,故此处所谓的“新知府”依然为陈奇谋。
因此,利玛窦定居韶州是韶州代理知府刘承范与两广总督刘节斋交涉的结果,韶州知府陈奇谋没有参与其事,在他返回韶州时,刘节斋已经批准利玛窦移居韶州。另外,根据利玛窦1589年10月30日信函,可知肇庆新任知府朱天应上任时间在1589年10月底,而韶州知府陈奇谋返回的时间则为同年11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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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者不详].利玛窦资料:1 卷[M].[出版者不详].[出版地不详].[出版年不详]:280.
[2]利玛窦.利玛窦信函[M].[出版者不详].[出版地不详].[出版年不详].
[3]冯昌历.憨大师中兴曹溪实录略[M]//何明栋.新编曹溪通志.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156.
[4]郑一麟,叶春及,修纂.[万历]肇庆府志[M].影印本.肇庆:肇庆市端州区地方志办公室,1989:316.
From Nanhua Temple to Guangxiao Temple:Reflections on Reading Matteo Ricci’s Biography
SONG Li-ming
(Research Center of Thought History,Nanjing University,Nanjing 210093,Jiangsu,China)
This paper describes Matteo Ricci’s two days and nights in Nanhua Temple,discusses the reason why he avoided this famous buddhist temple,and proves that it is Liu Jiezhai,Governor of Guangdong and Guangxi,who ordered Ricci go to Nanhua Temple from Zhaoqing,and then permitted him to settled down in Guangxiao Temple in Shaozhou.The paper also points out that in the period of negotiations,Liu Chengfan,Acting Prefect of Shaozhou,had played an unique and exclusive role to help Ricci,and Chen Qimou,Prefect of Shaozhou,had been absent and came back only after Ricci was allowed to transfer to Guangxiao Temple.
Matteo Ricci;Nanhua Temple;Guangxiao Temple;Liu Chengfan;Liu Jiezhai;Chen Qimou
K81
1007-5348(2013)09-0037-06
2013-04-21
宋黎明(1959-),男,江苏盐城人,南京大学思想史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主要从事在华耶稣会历史研究。
(责任编辑:宁 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