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红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山西太原 030024)
为保证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职业健康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项目员工在施工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原则。项目部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控制和消除生产过程中容易造成员工伤害的各种不安全因素,杜绝伤亡事故,使施工生产全过程的安全达到受控状态。在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工期和经济效益目标。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遏制一般事故发生,轻伤负伤率控制在10‰以下;
2)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98%以上;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率98%以上;应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论证率100%;专项方案备案实施率达100%;
3)施工现场每月组织至少一次由分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或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检查;
4)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
5)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6)大型机械设备备案、验收、检测率达100%(施工现场塔吊报检率达到100%,脚手架及高处作业防护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7)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8)严格遵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无违规行为;
9)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齐全、整洁、及时;分公司月、季报送资料齐全、整洁、及时(月报表:《职工伤亡月报表》;季报表:《施工安全措施费统计报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安全员专兼职及岗位变动动态报表》《当年施工项目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收据复印件》《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10)积极参与争创各级安全标准化(文明)工地活动。
根据企业危险源识别和重大危险源清单,安全生产事故类型主要有高处坠落、触电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等,其他引起伤亡事故的原因主要有:有毒气体中毒或缺氧窒息、食物中毒、起重伤害、火灾、爆炸等。
1)公司、分公司应当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原则,来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覆盖到全体员工和岗位、全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
2)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明确项目部各负责人、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职责,提高项目部的管控能力,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企业总经理、分公司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即主要负责人),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
4)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公司、分公司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人或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协助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章制度,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6)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7)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组织机构。
8)公司、分公司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各职能部门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具体分解到相应岗位。
9)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配备数量,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10)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工会组织依法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进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有权督促本项目必须做到“五同时”(同时布置、同时实施、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1)企业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分公司文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3)监督检查。
a.公司、分公司由主要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公司每半年至少一次,分公司每季度至少一次,并加强日常检查和安全监督力度。
b.项目部由主要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并加强日常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力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安全生产责任制、班前安全讲话制度、每周一安全活动制度、安全生产策划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操作挂牌制、安全生产检查制、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各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订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完善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实行安全逐级负责制,确保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按照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充分利用经济手段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受控。
3)项目部按照公司和分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费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编制详细的符合施工项目实际的安全投入计划,财务单独列账,专款用于安全生产投入。
4)在使用劳务协作队伍时,应认真审查其施工资质、安全资质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证照,签订责任明确的安全质量和职业卫生方面协议或合同,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并严格管理,确保安全质量。
5)招聘使用劳务工必须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应当纳入项目施工队伍安全管理的范围。上岗前要认真做好体检(建立档案)以及安全技术培训(建立档案),经考核合格后才可以上岗。
6)特种设备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检测、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7)对作业场所的尘毒治理、通风设施、环境保护等等所需的费用,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应当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或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和资金计划,项目部应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的完善和生产作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并使用到位。
8)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企业文件规定,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安质部门或安全员必须进行监督。劳务分包单位自行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分公司或项目部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并应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9)项目部必须为从事高空、易燃、易爆、剧毒、沟槽暗挖等等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应当由项目部支付。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10)项目部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项目开工前或变更时充分辨识危险源,建立清单,评价出重大危险源,编制符合项目实际的危险源控制措施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并及时报分公司安质部备案。危险源及重大危险源应按照企业《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管理制度》中要求的表格填写。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对计划采用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进行详细的策划,应有计算书的应进行计算,应经专家论证的必须进行论证,所依据的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技术标准应一一详列。
2)防止高处作业和高空悬吊作业坠落事故。
a.加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安装和维护;
b.加强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的检查和正确佩戴;
c.加强垂直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架设和支挂。按规范要求挂设安全平、立网,搞好“四口”和“五临边”防护,形成相对封闭的施工作业环境,同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范,按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搭设脚手架、板和各类操作平台,安装防护栏杆,设置和制作钢直梯、钢斜梯及垂直爬梯,并及时验收,严禁使用自制吊篮进行施工作业。
3)防止触电事故。临电工程严格执行TN-S制式,加强保护接零和重复接地的检查。合理组织临时用电,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保”制度、停送电制度、挂牌制度,制止现场一闸多机、乱接乱拉行为。
4)防止物体打击事故。合理堆放建筑材料,设置安全通道和固定操作防护栏,严禁从高处乱扔物件、物品。
5)防止机械伤害事故。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专检和维修维护,使机械设备保持安全状态。
[1]冯美云.谈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J].山西建筑,2012,38(15):281-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