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某部卫生机构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发展对策

2013-08-15 00:42蔡浩平季燕军
海军医学杂志 2013年4期
关键词:卫生机构部队卫生

沈 剑,蔡浩平,季燕军

近年来,随着人才补充调整、经费投入增加、装备轮换更新,部队卫生机构整体建设水平和保障能力有了较大提升,但制约卫生机构建设发展的体制方面的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影响了卫生机构建设的跨越式发展。现就部队卫生机构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作初步探讨。

1 存在问题

1.1 卫生技术人员数质量不断提高,但是人才队伍缺乏生机活力,应有作用发挥不明显 目前基层部队卫生技术人员缺编的问题逐步改观,如我部每年新接收卫生技术干部、卫生员人数在15人以上,转业、退伍、复员人员10人左右,并以义务兵、士官为主,每年净增人员5人以上,各基层医疗机构基本上已经满编,卫生技术人员队伍也逐步年轻化,知识结构明显改善,本科以上学历达到70%以上。然而很多卫生技术干部因为业务技能提升困难,个人成长进步空间有限,军地收入待遇反差明显等因素,思想不稳定,甚至有部分人员为求早转业,不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放弃技术职称评审,造成了人才资源的浪费。

1.2 部队卫生装备不断更新换代,但是使用率较低,装备保障效能不足 近年来,按照先重点部队后一般部队的顺序,上级为我部按标准逐步配发卫生装备,对照新《师以下部队卫生装备配备标准》,除500 mA X线机等部分新增装备外,我部各医疗单位已基本按标准配齐,但除了心电图、血液检测、X线机及部分战时专用设备外,很多卫生装备长期处于闲置状态,加之缺乏专业维护保养人员,装备锈蚀、闲置损坏不同程度存在,如麻醉机、手术器械、口腔综合治疗椅、手术灯等,有的还未拆封仍堆放在仓库,由于长期不通电、不定期开机运行,很多精密仪器设备从未使用已报废,导致大量资产无形流失,新发装备的保障效益发挥不明显[1]。

1.3 医疗用房条件、经费保障水平等大幅提升,但是业务开展受限,服务质量整体不高 基层卫生机构乘着部队大项任务建设、综合配套整治的机遇,整体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医疗用房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改造、翻新或重建,在达到面积标准、卫生学要求的同时,也更加科学、合理满足医疗工作的开展。但是在卫生机构硬件设施不断完善的同时,医疗工作氛围、工作秩序、业务水平并未随之同比提高,部分反而呈现下滑趋势,如我部某场站卫生队,90年代初曾开展骨折内外固定、椎间盘手术、胸腹部手术等业务,军地伤病员规模较大,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而且在驻地开办了卫生学校,为地方培养了大批医学生,这些人现在已成为驻地各大医院的技术骨干力量。然而,随着部队对外医疗有偿服务政策的调整和技术骨干的流失,部队医疗机构开展的业务逐渐退化,到目前虽有门诊所、医疗所、防疫所及各科室区分,但实际上除了门急诊值班外,收治伤病员很少,导致部队伤病员过度后送,卫生人员缺乏锻炼,技术水平很难保持和发展,基层部队的收治水平难以达到平战时规定要求。

2 原因分析

2.1 基层医疗机构业务开展范围的局限性是其直接原因医学是一门实践科学,离不开日常医疗门诊、手术、抢救、辅助检查,临床实践是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能力的根本途径。而目前基层医疗机构不允许开展对外医疗有偿服务,保障的对象仅限于官兵和家属这一以青壮年为主的群体。卫生人员面对病种单一,病情轻微的患者,日常临床实践机会较少,工作的重点是健康教育、心理疏导以及疾病预防,人员业务得不到锻炼、技能得不到提升[2]。

2.2 部队卫生工作地位和受重视程度不够是其根本原因部分领导对卫生工作的内涵、作用、要求认识不够,存在平时次要,遇事重要;口头重要,实际次要的倾向。主要表现为:一方面软硬件建设投入不够。党委机动费用额外补助卫生机构建设的情况很少,卫生机构建设往往处于整个部队基层单位建设的中下游。另一方面部分领导对卫生技术人员的合理诉求关注度不够。卫生技术干部在继续教育、学习培训、调职晋衔、福利住房、立功评奖、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得到的关心帮助往往低于同职级的行政干部。

2.3 个人成长进步难,军地待遇反差大是其重要原因 部队卫生机构业务干部集中,领导岗位少,一些单位卫勤领导年龄偏大、任期较长,年轻业务干部职务提升困难。另外,受专业限制,卫生干部跨专业提升使用的情况,在部队比较鲜见,个人成长进步空间十分有限。经济方面,基层卫生人员仅有工资收入,与我部各单位驻地医务人员或公务员相比有较大差距,与军队体系医院医务人员相比也存在不少距离,这也很大程度影响了基层卫生人员“扎根基层、安心服役”。

3 对策

3.1 推动部队医疗机构纳入地方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军地一体的卫生保障力量 卫生资源和医疗技术具有军地通用性、关联性和互补性,客观需要军地卫生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军地卫生资源的最大效能,更好地服务部队官兵和人民群众。一是适度放开对外医疗有偿服务。鼓励、允许条件适宜的基层卫生单位开展对外医疗有偿服务。通过收治地方病员,增加临床实践机会,锻炼人员业务技能,盘活医疗卫生资源,创造经济和社会效益。二是尝试建立部队基层卫生机构承担社区卫生服务功能。部队基层卫生机构从建设规模,技术力量、装备配备都与当前地方大力推进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近。综合建设水平较好,地址分布合理的基层卫生可向地方积极争取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立足现有条件,引进政府投入,全面提升自身建设水平,在坚持“姓军为兵”的基础上,承担驻地社区诊疗、预防、康复、健康教育的职能,走部队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机结合的新路子。三是构建军地联动的应急救援体系。随着部队转型建设的不断深入,在巩固深化军事斗争准备的基础上,部队更多的遂行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灾、处突维稳、护航等多样化、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建构军地互通、联指联动的应急救援体系,充分利用地方防控网络健全、信息预警灵敏、技术实力雄厚等方面的优势,弥补基层卫生机构在应急救援建设中的短板,有效增强部队应急保障能力。

3.2 创新卫生技术人员使用管理模式,推动人才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是卫生机构建设的核心要素。建设一支充满活力的人才队伍,是解决所有影响卫生机构建设问题的根本手段。一是积极探索联勤体制下“集中管理、派出保障”机制。在军队联勤体制保障下,打破军兵种人员交流限制,除在基层部队保留部分卫勤管理干部编制外,其他业务干部编制集中统一划归到体系医院,由医院统一管理使用,成立卫生技术干部培训、使用、交流中心,建立体系医院和保障部队卫生技术干部大轮转机制,医院根据保障部队需求派出卫生干部实施保障,并定期组织轮换,彻底解决基层部队卫生干部“一干到底”、“缺乏活力”的现象[3]。二是完善卫生士官职业鉴定和职称评审制度。目前征召的卫生士官因受职业准入限制往往只能从事护理、检验、放射、药剂等相对辅助专业,无法从事一线医疗工作。即使部分士官通过全国考试获取的执业医师资格,也无法从事临床工作。此外,各专业士官,虽然可以参加各类职称考试,但受体制限制,无法参加军队职称评审,获取专业职称,影响了卫生士官长期服役的积极性,限制了个人的成长进步。笔者认为要进一步完善卫生士官职业鉴定和职称评审制度,破除卫生士官执业限制,允许从事医疗卫生各个专业,允许通过考核参加各专业职称评审,拓宽卫生士官发展空间,把卫生士官队伍真正建设成为一只中坚、骨干力量。三是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卫生技术人员专业训练。基层卫生机构技术岗位基本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在开展业务工作中,需要每个岗位的人员都积极主动参与,不允许也没有时间从事与部队战备、医疗行为无关的工作、劳动或公差。各级领导要树立这种意识,避免出现将卫生技术人员改行、调整岗位、任意安排从事其他非医疗工作,这不仅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也打击了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同时要强化卫生技术人员的在职训练,充分依托进修深造、继续医学教育、专项培训、学术交流等形式,深化在职训练,克服卫勤训练组织松散、大纲落实率低、目标不明确等问题。

3.3 积极创造条件构建拴心留人环境,稳定卫生人员队伍一是改善卫生人员待遇。建立职务津贴和初、中、高级职称津贴,鼓励卫生人员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技能,鼓励参加职称考试,获取更高一级技术职称。二是因才施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避免浪费、埋没人才。对于高学历人才,要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帮助其发展。三是完善干部任用机制。倡导公平公正,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卫生专业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拓宽卫生干部提升渠道,允许跨专业发展任用,大胆培养使用德才兼备的卫生干部,让他们看到希望,踏实工作。四是增加基层中高技术职称编制,为卫生人员提供技术成长空间,促使安心业务工作,稳定技术骨干队伍。五是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业绩突出的业务骨干,在晋职晋衔、评功评奖、家属就业、子女入托和住房分配等方面给予倾斜照顾;对工作消极、差错频出的人员,要有惩戒措施,做到赏罚分明。

3.4 坚持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强化卫生工作的执行力和终端落实 卫生工作是部队后勤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部队各项工作之中,各类卫生法规也涵盖了其他行业和部门,如军事作业、工程建设、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监督等,其地位体现就在于法规制度的落实和执行上[4]。一方面,对于各级党委、机关和领导,要充分认清新形势下加强部队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认清卫生工作在部队安全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牢固树立和坚持"大卫生"观念,形成党委统揽,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卫生工作局面,真正把卫生工作,作为维护官兵健康安全、保障部队作训安全、促进部队安全稳定的有力保证,依照有利于广大官兵健康、有利于促进军事训练、有利于提高作战能力的原则,围绕部队中心任务来部署和展开卫生工作,将其纳入部队全面建设之中,融入部队日常战备、训练、学习、生活等具体工作之中,融入部队战场建设、营区规划之中,推动部队各项卫生工作的落实。另一方面,对于卫生工作而言,就是要严格规范部队卫生安全监督程序和职责,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严格依法行医,杜绝医疗事故发生,把好药品质量关,管好毒麻精神类药品。鼓励推广基层卫生机构开展对外医疗服务和医疗合作,并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和准入考核机制,健全医德医风监督管理制度,开展评优创先活动,充分调动部队卫生机构和广大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1] 汪金生,文雄,米海鹏.军队基层卫生机构参与非战争军事行动卫勤保障的思考[J] .海军医学杂志,2012,33(1):36-37.

[2] 郭辉.做好基层部队卫勤保障工作的体会[J] .海军医学杂志,2012,323(6):402-403.

[3] 叶汉深,朱成全.军队医院开展军事医学继续教育的体会[J] .海军医学杂志,2012,33(1):42-43.

[4] 郭红霞,朱超,蔡金辉.新时期某海岛医院卫勤保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海军医学杂志,2012,33(3):19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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