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2013-08-15 00:49
湖北开放大学学报 2013年10期
关键词:办学机构评估

李 瑾

(南昌工程学院 机电学院,江西 南昌 330099)

1.美国高等教育评估程序

美国高等教育评估是一种为控制质量而自愿进行的活动,是高等学校进行集体自我管理的一种主要方法,也是一个组织对一所学校达到预定质量标准的承认。评估内容主要有院校认证和专业认证,其基本程序相似,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l)学校申请,如果首次认证,必须提出正式申请。认证机构收到申请后,开始组织一个小型评估专家小组,对该校或者该专业进行初步认证。无论是首次认证还是继续认证,申请学校或专业必须在评估专家小组进校工作前至少18个月就开始发动全校或全专业力量,准备一份全面的自我评估报告,对学生学习成绩、师资力量、教学目标、管理水平、图书资料的数量和质量等进行全面的自我评估,明确写出本校办学的优势和不足之处;(2)评估专家小组评估。评估专家小组到学校实地考察,检查材料,与教职工座谈等,在完成学校实地考察评估后的两个月内,将根据学校的自评报告,结合他们在学校访问评估的结果,写出正式评估报告;(3)学校对访问报告进行答辩;(4)认可鉴定机构的评估。认可鉴定机构根据鉴定标准研究讨论学校的自我评估、专家调查报告和学校对此报告的反应,然后做出鉴定结论,意见常分为“通过鉴定”,“部分改进后再通过”或“不通过”等几种情况。这一过程一般为1年零3个月至1年零8个月。学校每年都向认证机构提供一次报告,每 5年提供一次非常详细的评估报告,而且学校有重大变化时也必须通知认证机构。合格有效期为10年;(5)认证机构委员会在下一次季度会议上正式讨论,以投票表决方式决定是否授予该校或该专业“通过认证”的资格。而地区或者专业认证机构的最后决定基本上依照认证评估专家小组的意见而确定。决定做出后,认证机构委员会将会通报校方,并通过网络和正式出版物向公众公布。专业鉴定的过程与学校鉴定过程类似[1]。

在鉴定活动中,学校(专业)和鉴定机构信奉自愿和自我调整、教育质量和提高、公正、合作、诚实、信任和信赖的原则。鉴定是一种动态的评估活动,周期性进行,有严格的时间间隔,不是一劳永逸的。这样不仅能有效保证基本质量,对于学校不断改进缺点,提高办学水平也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2.美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特点

(一)评估机构的非官方性

美国高等教育的地方分权以及私立高等教育非常发达的特点,使高等教育评估机构众多且种类丰富。美国政府正是利用这一传统,充分依靠社会力量,而不是依靠国家行政来实施对高校的评估。这些评估机构,它们或以高等学校为基础,或以专业协会(律师协会、工程师协会)为基础,在长期的高等教育评估实践中逐步建立了自己的评估标准和特点。政府在实施资助学校等计划时,尽可能利用评估机构的评估信息来决策,而不再另搞一套其他评估,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评估机构的权威性。这些民间评估机构从不强迫任何学校接受评估,但大部分学校都自愿申请接受评估,其原因就是一经这些评估机构认可,学校或专业的社会地位就得到确认。

(二)评估机构的专业性与独立性

美国评估机构的专业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高等教育评估机构职能的专业性。评估机构的职能主要是从事教育评估,任务比较专一,美国鉴定机构的细致划分确保了评估的专业性;二是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的评估队伍的专业性,从事高等教育评估的评估机构成员均由专家组成,在加入评估小组前都要经过严格培训。同时,评估机构都独立于高等教育行政机构和高等院校,任何机构都不能对其正常的评估工作加以干涉。

(三)评估主体的多元性

美国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高等教育的质量监督,因此,加入高等教育评估中介机构的成员具有比较广泛的代表性。评估机构的大量工作者是由自愿参加的专家和关心高等教育的公众代表共同组成。这些专家大多都由评估机构的会员单位或有经验的评估专家推荐。

(四)评估标准多样化

美国高等教育体制的明显特色是分权化和多样化,高等教育已发展成一个多类型、多层次的、竞争的、非中央集权管理的庞大体系。学校拥有相当大的独立性和自主权,完全按照自己所选择的方式面向社会需求办学。一所学校要有稳定的生源和财源才能生存,所以各校办学目标会不尽相同,课程多种多样,教学软、硬件以及管理水平也有一定的差别,这自然形成办学要求与水平的差异,整齐划一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模式显然是不科学的。

美国高等教育评估充分考虑到各类别、各层次学校的特点,承认评估标准的多样化和特色化,促进高校根据自身特色和优势逐步提高办学质量。其评估认证最主要的目的:一是确认一所学校或一个专业是否达到所要求的标准;二是帮助薄弱的院校建立自我改进的目标并推动院校不断提高。为此,每所学校的基础不同,办学目的不同,为促进高校根据自身特色和优势逐步提高办学质量,未设统一的认证标准,而是针对不同类型的高校采取不同的标准。

(五)评估制度的科学性

科学性是保证权威的前提。由于高等教育评估机构是一种独立的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它形成了完善的评估标准和科学的评估程序,评估专家必须严格遵守上述标准和程序进行评估活动,从而保证了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因此,他们的工作会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与社会的广泛认可。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标准、技术手段、评估程序、评估结果都有着确凿的证据和严格的科学论证[2]。

(六)评估透明化

评估的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让受教育者、政府及全社会民众真正了解高等教育发展的状况、教育系统存在的问题并对高等教育的发展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样不仅可以激励高等学校更好地办学,而且可促进高校间公开竞争。美国除了教育评估机构的评估外,还强调高等学校的自我评估。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制度就是以院校自我评估和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一种高等教育管理与质量保障模式,它以满足公众问责和提高学术质量为目的,充分体现了美国社会各界对高等教育质量的关注。

(七)重视元评估制度

所谓元评估就是指对高等教育评估本身做出判断。由于受认识水平和认识手段的限制,人们在对高等教育进行评估时,难免会有误差,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对高等教育的社会价值做出正确的判断。因此,只有在对高等教育本身有充分、全面认识的基础上,才能预测评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解决措施,减少评估过程中的差错,提高评估的质量。

3.美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一)加强半官方评估机构建设,引领高等教育评估工作走向专业化。

目前我国由政府组织的官方性质的评估机构使得评估活动过于行政化,其他社会力量无法参与学校评估。我国政府应当逐步改革当前以政府为主导的评估体系,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将高校外部评估的职能委托给介于政府与高校之间的半官方高等教育评估机构,逐渐引领高等教育评估工作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建立多样化的独立的中介评估机构,逐渐形成良性竞争机制,使得各评估机构在竞争中不断完善。

(二)加快高等教育评估的法制建设,确保评估活动有法可依。

在美国,非官方高等教育评估机构是由美国高等教育鉴定委员会鉴定的。那么我国的半官方评估机构和教育中介评估机构理论上应由教育部鉴定、认证,获得从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教育评估工作,且评估结果应公布于众并在教育部备案,学校和评估机构都接受教育界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发现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将给以惩罚甚至取消评估资格,并对参评学校进行处分。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法律法规建设还相对滞后,另外市场经济追求经济利益的价值取向也会带来一些消极影响,因此,加强高等教育评估的法制化建设是加强高等教育评估工作的重要保障。

(三)明确政府、社会、高等学校在评估中的地位与作用。

为了加强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应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分化政府部门作为高校办学者的角色,在政府、高等学校和社会三者之间建立“三角式”的新型关系。这三者各自的质量保证定位是:政府作为外部保证的重要主体,应加大宏观调控与监督力度,切实转变职能,将政府工作重点转移到建立一个公正、公平、透明和权威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认可机制上来,并通过立法、拨款、奖惩、指导独立评审机构决策,任命部分评审机构决策人员等手段,主导和影响评估进程。高等学校作为内部保证的主体,应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对自身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控制和自我评价,不断调适高校内部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建立健全高等学校与社会、市场良性循环的内部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社会应在学校和政府之间建立一种民间性质的、有一定学术权威、相对独立的教育质量保证的社会中介组织,以利于调节学校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保证教育质量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四)强化高校自评机制。

高等教育评估是教育质量外部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而自我评估又是高等学校日常的一个质量保障环节,正是通过不断的、形成性的自我检查,日积月累,才使保障机制运行起来,从而有效地提高质量。通过自评,学校可以全面总结多年来的教育教学成果,不断积累和丰富自身的办学特色,从而逐步建立起以教学质量评估为核心的校内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高等学校自我约束机制,自评还有利于专家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因此,要提高高等教育评估的效率和质量,应深入研究学校按照评估指标体系所提出的自评报告,注意考察学校的生源、教学效果、学生的就业情况和社会评价等,使评估结果更符合学校的实际水平并在一定范围内具有可比性。

(五)加强理论研究和国际交流。

与精英化教育相比,大众化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教学方式、管理模式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需要出台相应的评估指标。此外,教育评估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正在突飞猛进,因此我们在完善评估过程和总结评估经验、进一步优化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的同时应注意扩大与国际评估组织及美国高校的交流与合作,健全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加快高等教育评估建设的步伐。

(六)建立和完善多元指标体系。

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主要有两种基本类型。一是学校整体评估,二是专业学科课程教学评估。前者侧重学校整体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后者侧重专业学科课程的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后者是经常的、大量的,是学校整体评估的核心和基础。

高等教育的大众化需要人们树立多样化的新型质量观,这除了需要从根本上转变观念外,更需要通过高等教育分类评价体系来加以实现。近年我国大部分高等学校在办学定位、培养目标上存在着较严重的趋同现象,这其中除了观念和文化传统方面的影响,对学校办学评估的同一化倾向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我们应考虑到不同水平和层次的高等教育机构、高等学校中,不同功能部分、不同学科等方面的差异,各级评估机构应针对高等学校办学主体、质量、机制、层次的不同,分工协作,建立多元化的评估指标体系。

(七)加强元评估机构的建设。

“元评估”又称“再评估”,是对已经结束的评估活动的评估,是对评估活动本身的反思。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无论是评估过程中,还是在评估结束后,都有很强的封闭性。前者表现在评估主体所采用的数据来源、评估方法和指标体系等方面缺乏透明度,后者表现在评估结果往往并不对社会公布,导致高校与社会的隔离,同时也强化了高校对政府的依附。另外,其他机构很难对政府的评估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从而影响评估的客观公正性和科学民主性。

我国目前尚无元评估组织机构的建立,这对于教育评估制度的自身完善和发展极为不利。因此,非常有必要加强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和元评估系统的建设,加大对教育评估中介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使它们的积极作用能够发挥到最大限度。

4.结语

总之,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并非一朝一夕之功。政府只有从自身出发,转变角色,通过建立健全评估的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评估,在研究和借鉴美国高等教育评估经验的同时,必须注意到我国的历史和现实特征,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适合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评估体系。

[1]赵宇新. 当代美国高等教育评估历史与制度[J]. 大学(学术版),2011,(10).

[2]吴仁英. 美国非官方高等教育评估机构设置的特征及启示[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5).

猜你喜欢
办学机构评估
在晋招生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梳理
在晋招生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梳理
第四代评估理论对我国学科评估的启示
中外合作办学在晋招生录取情况一览表
网络平台补短板 办学质量稳提升
一周机构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一周机构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一周机构净增仓股前20名
一周机构净减仓股前20名
评估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