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海燕
茌平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制度不断完善,操作日趋规范,真正实现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农机树形象、政府得民心。农民普遍认为政府办了一件实事,希望该政策保持稳定性,继续实施下去。
2011年,省市下达茌平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计1030万元,其中:第一批补贴资金650万元,第二批380万元,共补贴农民1050户,补贴购置机具1239(套)。
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一是提高了农业装备水平,改善了农机装备结构。大马力、高性能作业机械增长较快,花生、大蒜等经济作物机械及畜牧、设施农业机械均得到了较快发展。
二是提升了农机作业水平,促进了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升,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及抗风险能力,加快了农村土地流转和劳动力的转移,推动了农机社会化服务进程。
三是为企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带动了农机产业的蓬勃发展。农机补贴政策直接拉动了农村消费,特别是发展型消费需求,带动了农机工业及相关产业发展。充分调动了农民购买农机具的积极性,拉动了农机具的销售,带动了农机工业的发展,出现了工农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态势。
一是购机补贴资金不能满足需求。该县保护性耕作水平快速提升,设施农业机械化发展迅速,资金投入不足,投资主体单一,全县的大型农业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发展主要依靠农户的自有资金,制约了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进程。
二是购机补贴工作经费严重不足。随着农民购机增多,补贴核实工作进一步深入,档案资料进一步完善,购机补贴工作量大、工作费用大,迫切需要增加工作经费,以保障农机补贴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按省农机局规定农户到农机部门报名,到市场自主选机,致使部分农民报了名又放弃购机且没有告知农机部门,既影响了补贴工作的开展,又影响了企业供货。
四是补贴资金的下拨和补贴系统的开通不能同步进行,延误了县级农机部门补贴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是深松机械价格虚高,加重了购机户的购机负担。一些厂家的深松机械达不到深松的效果。
一是进一步加大支农惠农力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资金早落实。一方面加大补贴资金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在资金的安排和使用上,应早安排、早落实,使农民及早得到购机补贴信息,便于筹集配套资金。
二是进一步争取政策扶持力度,解决一定的工作经费。实施农机购机补贴政策,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比如请新闻媒体宣传和公示,印发补贴合同等,较大地增加了部门开支,影响了补贴工作的正常运转,为保证工作质量,建议在项目经费中明确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项目操作管理。
三是加大对保护性耕作机具补贴后的监督检查,防止农户在报名后放弃购机。
四是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的维护。完善系统功能,提高系统效率,减少故障,确保补贴系统能正常工作。
五是在保护性耕作的推广阶段,建议设立专项配套资金将保护性耕作示范基地建设列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项目,提高保护性耕作机具补贴比例,对试点县的深松机械应加大补贴资金数额,以确保深松整地面积不断增长。
六是取消带旋耕的深松机和刀式深松机,因为此类深松机达不到深松的效果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