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山
“利益集团”最早产生于政治学领域,而后广泛使用于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但是利益集团的概念,国内外学界还未有统一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在国外最早使用利益集团的学者是被誉为美国“宪法之父”的詹姆斯·麦迪逊,其认为“派别”是一定数量的公民为了某种共同利益而联合起来的,并且无论他们占全体公民人数的多少,他们的利益是同其他公民的权利或社会的长远的和总的利益相左的。[1]麦迪逊虽未直接使用利益集团这一称呼,但其关于派别的阐释,是近代“利益集团”内涵的理论基础。随后美国政治学教授戴维·杜鲁门在《政府的进程》一书中认为:“利益集团是一个持有共同态度、向社会其他集团提出要求的集团,如果他通过向政府的任何机构提出其要求,它就变成一个政治性利益集团。”[2]杜鲁门对利益集团所下的定义,不仅指除了利益集团的本质即以向社会提出其需求为目的,而且区分了不同性质的利益集团,丰富了利益集团的研究成果。而《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则认为“利益集团是致力于影响国家政策方向的组织,它们自身并不图谋组织政府”。[3]除此之外,西方学者大多都认为利益集团是一群为了争取或维护某种共同的利益或目标的人,为实现其利益目标而一起行动的团体。
国内关于利益集团的研究晚于国外,我国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利益集团做了不同的界定。广义上看,王浦劬教授认为“利益集团是具有特定共同利益的人们为了共同的目标而结合起来,采取共同行动的社会团体”;[4]狭义上看,张雅勤、李昌全认为“利益集团是指社会中有共同利益的人群自愿组成的团体,他们有着共同的利益和文化价值取向,并积极参与社会政治活动和事务”。[5]另外我国学者还从其不同的研究视角对利益集团进行了解释,如张培刚先生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利益集团认为,所谓的利益集团就是指,在“经济生活中由那些具有共同处境、愿望、利益和行为规则的社会成员所组成的群体”。[6]
综观上述学者对利益集团概念的不同理解,作者认为利益集团即是指:“拥有者相同或相近利益的人,为了实现其共同或相近的利益目标,以一定的方式集合在一起,以实现利益目标为行为准则而形成的社会团体”。主要由以下几个特征:第一,利益集团里的每一个人都拥有着共同的利益目标,这是利益集团形成的思想基础;第二,利益集团是一种社会团体,由于“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因此,个人当无力实现其利益时,拥有相同利益的个体往往会聚集在一起,以实现其个人利益;第三,利益集团的行为往往表现为压力行为,由于利益集团的目标是为了实现其利益最大化,在此条件下必须向相关团体施加压力以保证其利益的实现。这一定义,从客观的角度对利益集团进行界定,排除了对利益集团贬义或褒义的评价,能够使我们从中性的角度研究利益集团。
利益集团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自然现象,是人类自身社会性要求的一种表现。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出现出不同的利益集团,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益团体数量出现了爆炸式的增长,这一现象与我国当时所处的社会背景密不可分的,因此,我国利益集团的出现有其自身的外部机制。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及政治意识的增强是我国利益集团出现的内因。总的来说,主要表现在经济机制、政治机制、社会机制以及利益集团形成的内部机制等四个方面。
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是整个社会生活以及整个现实历史的基础。社会经济的发展,导致原有的利益格局产生巨大的变化,利益矛盾日益显现,个体为了实现其自身利益不得不与其它拥有着相同利益的个体联合,从而形成利益群体。在改革开放以前,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经济结构单一,社会生活简单,利益诉求单调,除产生某些阶层外,未产生现代意义上的利益集团。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深入,经济社会水平的提高,新技术的不断出现以及其在社会经济领域的广泛使用,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而且也使得我国社会经济结构日益复杂化且多样化,形成了形形色色的具有不同利益要求的利益群体。利益群体虽然不同于利益集团,但其出现可以被看做是我国现代利益集团的最初形态。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在建国后的一段时间内由农业社会快速步入了工业社会,原有的社会机制难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表现出了一系列不适应现象,学界将这一时期成为社会转型时期。在社会转型期内,由于原有的社会利益分配机制已不在适应现阶段发展的需要,人们的利益需求在社会转型期内得不到良好的满足,进而使得一批代表不同利益诉求团体的出现,这一时期为利益集团的产生提供了社会条件。我国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经济体制的启动,中国社会由此进入了从传统型社会向现代型社会转变,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从高度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的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这一特殊时期被许多学者称之为“社会转型期”。社会转型期中的中国社会结构产生了巨大的变迁,而这一变迁并非是指社会某一领域或某一阶层的变革,而是指在社会经济转型推动下的社会的整体嬗变。主要表现在以下传统规范丧失、价值观趋向多元化、单一的社会中心控制力量逐渐向多元化转变等几个方面。在这一时期,原有的社会结构解体,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新型的社会结构。原有社会结构的迅速瓦解,新结构建立的滞后,使得转型期社会结构变动处于非和谐性及相当程度的无序与混乱状态,为我国利益集团的产生提供了社会条件。1978年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有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分化。一些新的阶层逐渐形成并日益成为社会活动的主体。根据陆学艺教授2004年发布的《当代中国社会流动》一文中指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存在十大社会阶层,与改革开放前相比出现最显著的阶层主要有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如介于农业劳动者阶层与产业工人阶层之间的农民工群体,就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的一新兴社会阶层。大体上看我国现有的社会阶层结构呈现出金字塔状,这进一步说明我国现有的社会结构仍然处在一个非和谐时期,主要表现为各阶层拥有的资源数量极不平衡,一部分人凭借自身的社会资本优势,利用政策缺失,在改革中获得了较大的利益。获益较大的那部分人,为了维护其既得利益,尤其是以群体的力量来维护,开始有可能并且也有必要“结盟”,形成相对稳定的“集团”。这是我国利益集团产生的直接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进展,这为我国未来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在该经济基础上,政府包揽一切,社会裁量权较少,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政治体制也产生了改变,社会参与政府决策的机会日益增加,社会力量正在逐渐增强,社会自制能力不断提升。通过我国政府与社会各界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不断努力,使得我们的社会正朝着民主政治社会迈进。在民主政治社会,国家政治体系是开放的,它认可、允许乃至鼓励和积极引导民众组织起来、参与政治。所以,民主政治必然成为利益集团产生和发展的重要条件。
我国利益集团产生的内部机制主要是基于利益团体的共同利益之一共同的思想意识为基础而产生的内部机制。作者认为,利益集团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已实现该组织的共同利益为使命,其自身的一切行为都以实现共同利益为准则。群体共同利益意识的孕育是利益集团产生的内在根据。虽然社会经济的发展、利益的多样化为利益集团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经济机制和社会机制。但他们能否组成利益集团,关键因素在于他们是否形成了自己团体的既得利益意识。这主要是由于,缺乏共同利益意识的利益团体,其存在形态只能是自在的松散群体。
我国利益集团自发无序状态的出现主要与我国特定的历史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利益集团自身的发展程度相关。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我国大多数利益集团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自身发展极不成熟,还没有形成完备的组织形态和意识形态,利益表达呈现出个体化、分散化状态。另一方面,现阶段,在规制利益集团的政治参与方面,现存的政策法规无法满足利益集团的自身需求,使得我国利益集团的利益表达缺乏相关明确具体的法律法规的指引,利益表达机制不健全等原因。使得政府在对各个利益集团在利益表达、利益整合、利益采纳的各个环节中的责任与权利缺乏清晰的界定,从而导致在利益集团的政治参与活动表现出无序性的特征。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我国各种利益集团呈现出爆炸式的增长,这与我国经济社会水平的提高及人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密不可分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产业结构中心逐渐由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社会阶层不断分化,多种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并存,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等等。我国在这一时期不仅产生出大量的新新阶层,进而产生了不同利益要求主体的多元化。伴随着我国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和加剧,利益团体诉求的日益增多,使得我国现阶段利益集团问题显得纷繁复杂。
由于我国的利益集团是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因此在不同的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不同的状态。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地区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经济发展水平从东部沿海地区向西部内陆地区逐渐降低,由此使得我国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经济文化生活产生极大的差异化。在此社会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利益集团也带有地区间发展极不平衡的阴影。主要表现在不同地区利益集团之间的发展不平衡以及同一地区内利益集团间发展的不平衡两个方面。首先,不同地区间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不同,造成不同地区间不同利益集团的思想意识各方面出现极大的差异,如在政治参与意识方面,发达地区的利益集团往往领先于不发达地区的利益集团。其次,同一地区内部的不同利益集团,由于其所拥有的社会资本、组织化程度以及对公共政策影响力的强弱等方面极不一致,进而使得同一地区内部的各利益集团的发展有极大的差距。这一现象往往导致一些强势利益集团在利益诉求中占有绝对的优势,极易忽视弱小的利益集团的利益诉求。一些相对弱小的利益集团的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这一现象也是当今我国社会突发性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原有的社会经济结构逐步瓦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新型的社会经济结构,社会逐渐步入了转型时期,在这一时期内,对我国政府而言及充满着机遇,同时也充满着挑战。与此同时,我国利益集团也是在这一背景下发展壮大的。由于社会处在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结构还没有最终稳定下来,还没有形成一种较固定的社会发展模式,因此,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作为社会中的一个分子(利益集团)也同样处在不断的变化当中,这一原因是我国利益集团不稳定状态的一个外内。另外,由于我国利益集团发展时间较短,组织建设、思想意识建设各个方面还不成熟,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极大的变数,到达一个比较完善的状态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这一原因是我国利益集团不稳定状态的一个内因。
利益集团是有着共同利益的人们为了共同的目标结合起来,采取共同行动的社会团体。根据利益集团的定义来看,首先利益集团是有共同的目标,其次利益集团是一个社会团体。依据利益集团的这两大特性我们可以发现,在我国早期的利益集团是妇联、残联、工商联等等这些代表着不同利益的社会群体组织。但这些组织随时社会组织,代表着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要求,但在我国这些组织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称之为特殊的政府团体,这也是我国利益集团的一特点。
网络利益集团主要是指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普及,以网络为媒介所形成的虚拟社会当中的利益集团,其出现与科学技术的进步有着密切的联系。“虚拟社会”一词是社会学里的一个新有名词,是近些年才出现的,是指基于互联网而形成的一种具有特定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社会。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参与到虚拟社会中的人数众多,成员复杂,目的各异;其次,虚拟社会成为一种新的资源生成和机会分配机制;再次,应拟社会能够对社会成员进行再组织;虚拟社会生成新文化的同时,也在改变传统的文化生态;最后,虚拟社会正在改变人们的日常社会行为。因此,在虚拟社会中所形成的利益集团也不同于以往的传统现实中的利益集团。网络利益集团与传统的利益集团相比影响力更大、传播范围更广、传播速度更快的特点,网络利益集团正日益的成为影响我国政府政策制定的一股中坚力量。根据《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13 亿,全年新增网民5580万;互联网普及率较上年底提升4个百分点,达到38.3%。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 3.56 亿,同比增长1 7.5%。[7]在2010 年底,我国网民规模已占全球网民总数的23.2%,亚洲网民总数的55.4%。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网民的数量极其庞大,并且日益成为当今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国利益集团的产生有其特殊的社会文化背景,其发展趋势与国外相比有着特殊的一面。同时,利益集团在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全面转型过程中,既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又极易产生消极的阻碍作用。因此,新时期利益集团的发展趋势对我国社会未来的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政府作为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中坚力量,面对利益集团的发展变化,自身必须适时适度地进行调整,如转变其现念,促进领导方式由一元向多元转变;改革政府体制、立法体制,为利益集团搭建合理有效的利益表达平台;应通过具体的手段,有计划有步骤的减少利益集团的不满,协调利益集团间的利益冲突,促进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和谐平稳发展。
[1]〔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2]〔美〕杜鲁门.政治过程[M].陈尧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
[3]〔英〕戴·米勒.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4]王浦劬,政治学基础[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5]张雅勤,李昌全.论我国利益集团政策参与的制约因素及其化解对策[J].党政干部论坛,2006,(2).
[6]张培刚.新发展经济学[M].河南:河南人民出版社,1999:534.
[7]南岭.CNNIC发布《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J].中国远程教育,2012,(0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