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咏 刘从九
“农超对接”自2008年提出以后,已经发展成为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一种新型模式。该种流通模式减少了农产品的流通环节,降低了农产品在运输中转过程中的损耗,缓解了农产品卖难困境以及有效地提高了农产品质量,有利于需求引导型生产模式的建立,最终能够使农业生产者与超市实现共赢。但在实践过程中,“农超对接”模式也浮现出了种种问题。一方面,大型连锁超市对农产品进超市设立了较高的门槛,质量标准要求苛刻并且还需要缴纳多种税费,部分农业生产者在“农超对接”中每年需要缴纳的进场费、配送费、网络下单费就高达几万元,昂贵的费用把分散的小农以及小型农民合作社拒绝在“农超对接”模式以外,即便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倍感压力。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缺少联合,各自为营导致力量单薄,话语权以及谈判能力都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另一方面,大型连锁超市对于农产品的种类要求丰富,而单个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往往品种单一。为了满足消费者多层次的需求,实现农产品的多样化,超市需要与多个农产品供应者进行协商,进而会加重销售成本和谈判任务。目前中小型超市对于“农超对接”的积极性不高,纷纷表示经营生鲜农产品成本高,需要购入农药残留监测仪器,配备专人对农产品进行食品安全检测。同时,相对于大型连锁超市能够自备冷链物流或将生鲜农产品物流外包给专门的第三方物流中心,中小型超市没有实力承担冷链物流的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超市内生鲜专区的规模。此外,无论是大型连锁超市还是中小型超市,都面临着较大的风险,超市认为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安全性不过关,生产规模偏小以及管理不到位导致呈现出来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食品安全不完全可控,在验收时质量的不合格给双方带来了损失。
关于“农超对接”模式中呈现出的诸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我国目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充分、联合不紧密以及缺乏完整的物流供应链。而构建农产品专卖场要求处于产源上游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供销合作社领办下进行多层次联合,中游建设和利用现代化的农产品物流中心实现全程冷链配送,最终产品通过农产品专卖场进行销售,而并非是想方设法的进入大型连锁超市。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上发展不平衡,发展较好的合作社能够进行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生产,但不容忽视的是,绝大多数的合作社基础依然薄弱,资金与人才紧缺,管理机制不健全,甚至不排除有部分合作社建设动机不纯,处于名义阶段的空社,只是为了获取补贴或响应政策号召。如何使这些小型的、发展不健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走上正轨,使入社农民真正理解合作社存在的意义,并且真正享受到切实的实惠变得尤为重要。近些年来,理论与实际均有证明,克服了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种种弊端,并且已经进入联合发展新阶段的供销合作社来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明显的优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与联合能够很好地改善“小生产与大市场”实行对接的矛盾,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的地位,增强农民的话语权。而构建农产品专卖场则能够缩短流通环节,减少产品损耗,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进入规范化市场进行销售的门槛,稳定农产品价格,给消费者带来实惠。
本文从供销合作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视角,研究探讨如何构建农产品专卖场,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号【2009】40号,简称“国发40号文”)文件精神的需要,又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对加快建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形成高效的农产品流通网络,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供销服务体系优势,针对各个环节提供多种形式的基础服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沟通搭建交流平台,着重提高农化服务水平,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质量,以及建设农产品物流中心,集包装加工、冷链物流以及网络信息平台于一身的现代物流中心,为农产品专卖超市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供销合作社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联合对接与现代物流中心的建设作为其经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起来,着力发挥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入供销合作社领办系统的各个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代表需要形成一个团队,对供销合作社的资金管理形成监督机制,提高供销合作社的工作效率,确保供销合作社上级拨款的专款专用。
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供销社的服务体系内,一方面带动小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另一方面,与其他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强强联手,共同构建专门的农产品卖场,并且在控制成本的情况下,适当配送机关单位或者学校。这种专门的农产品卖场是由多家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构建的,统分结合,分的是各个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卖场中设立自己的专柜,聘请专业的销售代理,专营各自合作社的特色产品,并按期将本专柜所需的农产品订单反馈至本合作社。统的是卖场里设有农产品平价专区和特价区,平价专区销售来自不同合作社的大众农产品,价格符合大众消费水平,特价专区销售折价农产品,可以是促销也可以是运输过程中有损缺但不影响食用的农产品。所有在卖场中销售的产品必须保证质量安全,在店内配备农药残留检测仪,将各种农产品的检测结果公布于众。卖场免费发行积分卡,积分卡实行等级制,达到一定积分则升级为打折卡,持有高级别积分卡的消费者可以享受更多的优惠,例如参加卖场在节假日提供的免费观光合作社产业基地的机会,消费者可以在观光的过程中感受到绿色的集约化的高品质生产,对自己消费的产品更放心,更有感官认识。以这种形式构建的农产品卖场有实力形成规模连锁经营以及良性竞争,各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会积极开发各自的特色产品,自觉提高产品质量,进而有效的避免经营品种单一和管理粗放,提高经济效益。
图1是供销合作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来构建农产品专卖场的基本思路示意图。
图1 供销合作社领办农产品专卖场基本思路示意图
图1自下而上更直观地说明了农产品专卖场的构建流程,首先,以最终农产品品种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分类,例如分为蔬果、肉蛋禽、水产等,各类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就近与小型同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签约的形式确定合作关系。大型社给予小型社资金、技术、人才以及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同时要对小型社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把关。小型社按照大型社的生产标准进行生产,生产出的农产品直接集中于大型社,在大型社结算并进行初步的包装处理,将代表商品种类号和社号的条形码贴在农产品的外包装上,然后将货物运送至农产品物流中心,物流中心扫描所有的农产品货物包装上的条形码进行检验,再通过分拣系统将各个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农产品按照分布在不同区域的农产品专卖场的订单进行重新组合,分拣期间按照不同订单的需求,对相应的农产品进行加工,达到增值的效果。然后将同一个卖场不同专柜的订单农产品装入同一个货箱中,将距离近的属于不同卖场的货箱装入同一辆运输车,按照预先设定好的线路进行运输。全程冷链运送,确保新鲜和速度。
构建农产品专卖场需要政府制定配套政策为其创造条件,“国发40号文”明确指出了“各级政府要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将可以由供销合作社承担的任务和职能委托或赋予供销合作社”,要求供销社能够发展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和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2011年,重庆、河北以及云南等省市政府已经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业管理职能赋予了供销社;广东省供销社系统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了3168家,在规模和数量上都优于其他主体领办的合作社。因此,为更好地加强行业管理,促进农民合作社更快更好地发展,建议省政府将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业管理职能赋予省供销社。而供销合作社需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切实融入到政府农村工作的大盘子中去。供销社要争取政府关于农产品专卖场建设场地选址方面给予方便的政策;争取在专卖场以及冷藏设施的用电用水方面,实行与非普工业或居民用水用电同价的政策;争取工商部门在对开办农产品专卖场办证程序上给予简化支持,适当减免工商行政管理费用;争取税务部门对农产品专卖场实行各项税费减免优惠和扶持。
供销合作社可以为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点以及冷链物流系统等建设项目申请专项资金,这些项目符合2012年度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的申请。而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则是由专业合作社内全体或部分社员自愿入股,单独核算,为入社社员提供的内部资金互助服务,将生产流通合作与信用合作有机融为一体,是专业合作社自身具有的内在功能,是供销合作社直接为缺乏资金的入社农民提供的金融服务,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适应当前农村的信用特点,有利于解决社员生产资金需要以及其他生活急需。供销合作社在社内成立资金互助组后,大型合作社自愿入股,金额不限,够上一定数量时供销合作社给予其相应的优惠政策以示鼓励。由于服务对象是社员,社员间关系紧密,地缘特点明显,借款一般多为小额或急用,用户信用状况和资金用途等信息较透明,减少了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资金风险。供销合作社应当积极引导和支持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资金互助,构建基于农民互助的融资服务体系。
供销合作社要以各大型合作社为物流节点,并在物流中枢上建立综合的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实行全程冷链配送。生鲜农产品主要表现出易腐性、鲜活性和时效性等方面的流通特点,易腐性特点要求改变传统的生鲜农产品的恒温物流,加强低温物流或冷藏物流;对于鲜鱼等水产品的物流则要求各物流节点和运输途中提供供养设施;而生鲜农产品的时效性要求尽量的缩短生鲜农产品物流半径,提高包括搬运技术、运输技术、配送技术等多种物流技术,实现高质量的快速物流,减少鲜活农产品的损耗。建立合理的冷链配送体系将能有效地缓解市场供需矛盾,农产品从产地采收后,在产品储藏、加工、分销、运输、零售等环节始终处于适宜的低温控制环境时,能最大程度地保证农产品的品质和质量安全、防止污染。除此以外,由于可以实现在丰收时采购并且冷藏,在淡季时销售,因此能有效地缓解市场供需矛盾,稳定农产品价格。
供销合作社可以通过互联网搭建供需平台,将从生产、分销以及零售终端的资源进行全面整合。充分利用国家“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工程的基础上,扩大网络覆盖范围和增加上网人数。在网站上通过文字、图片和视频的形式充分展示各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农产品生产、产量等信息以及农产品专卖场产品价格,特色以及促销活动等内容,让消费者等商户对农产品有更充分方便的了解。强大的网络系统还充当了产地与农产品卖场供需信息传递的角色,整合合作社、物流中心与农产品卖场的基本资料、交易记录以及以及订单运送信息。网站需要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如今固定电话用户数下降,手机使用门槛低成本低,农村普及广,所以网站应该增设手机版本,利用手机在空间和时间上的便利性,用户可以随时随地登录网站链接,查看最新发布的供需信息。
供销合作社应该成立一个专业人才组,培养或招聘一批掌握一定农业科技知识和精通现代流通业务的农产品经纪人、庄稼医生、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连锁店店长等科技管理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这些人才既可以是系统内,也可以是愿意加入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的社会上的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组的作用,带动科技、资金、人才、信息、管理等要素进入优化运作。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控制、市场流通的服务水平,并且有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资源共享、互联互通、专家与农民有效互动的农村信息化服务。同时,在人才组的基础上建立培训机制,因地制宜的开展知识培训活动,一方面提高人才组的科技创业本领和发展后劲,把科技人才队伍培养成为一支懂技术、熟业务、会经营、善管理、扎根基层的科技队伍,另一方面针对广大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技术、政策、信息以及产业发展等多方面的迫切需求,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实用技能。
[1]杨浩雄,刘志攀.“农超对接”中越库配送模式[J].黑龙江农业经济,2012,(7).
[2]徐燕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是实现“农超对接”不可或缺的一环[J].广东合作经济,2012,(2).
[3]金安宁.农超对接模式推行中的困境与对策[J].行业经济,2012,(18).
[4]叶萍.浅谈“农超对接”模式下的产销协作[J].流通经济,2012,(7).
[5]宋福生.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效果评价体系初探[J].广东合作经济,2011,(1).
[6]省供销社综合业务处.关于我省供销合作社推进农超对接平价商店建设的情况报告[J].广东合作经济,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