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桂明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 德州 253034)
Adam Smith指出,交易是人类的天然倾向,在交易过程中参与者之间同时存在着冲突与合作,因此必须达成一种切实可行的协议以调和利益冲突,即“从冲突中形成秩序”的思想,这时契约作为交易参与者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协议便得以产生,从而对交易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进行规范,为交易顺利进行提供保障。现代经济的发展使得契约的签订和履行变得日趋复杂,交易参与各方在缔结契约时需要借助于各种契约条款以保护自身利益,维护契约的公平和公正,这些契约条款在很大程度上与财务信息相关。鉴于企业是“若干契约的结合”,人们便提出对契约进行监督的要求,无论是关于“财产权”的文献还是关于缔约的文献都表明,会计在契约条款制定和监督其实施的过程中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在企业契约耦合体中能够对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对契约参与者的贡献(提供的要素与劳务)与应当获得的报酬进行界定、反映和控制,减少参与各方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对企业缔约机制的阻碍,支持企业各项缔约活动的进行,从而有助于契约公平的推行(Watts和Zimmerman,1986)。“会计不是别的,而是在发生收取、发送、购买和销售以及其他情况时,对商业契约和其他契约等类似业务进行记录和描述,以正确而又精巧的方式从而较快并较准确地得出最终成果”。因而成为契约签订与契约履行的重要工具之一,“被用来确保冲突的离心力不至于压倒合作的本能”。可见会计作为契约的推进机制,在契约谈判、缔结、执行和监督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财务信息在契约各方之间的传递,能够反映出契约各方的权利、义务、收益和风险。
(一)财务信息在契约中的作用 雷光勇(2004)将会计在契约机制中的作用概括为以下方面:(1)贡献计量,即对于参与者投入企业的资源进行计量;(2)利益计量,即对要素投入者(如股东、债权人、高管人员)因为投入要素应得的利益进行计量;(3)履约信息的提供,即将契约参与者是否履约的信息及时传递给其他参与者;(4)维护契约参与者市场地位的流动性,即通过会计传递信息以便于参与者做出是否退出契约耦合体的决策;(5)提供参与者进行谈判博弈的共同知识,从而减少谈判过程中的信息搜集成本和谈判成本 。这五个方面息息相关,贡献计量和利益计量反映了会计计量的对象,而提供履约信息、维护契约参与者市场地位的流动性和提供谈判的共同知识则是从提供财务信息的最终目标即经济后果概括其功能,财务信息正是因为满足了合理、准确地对参与者的投入和成果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披露的要求之后才能够实现投资者利益保护等目标。
(二)会计契约的内容 会计在经济契约缔结和履行过程得以广泛应用,很早以前就被用来监督和评价管理者经营业主财产的成效,估计属于国王或地主的收益(Watts和Zimmerman,1983;Watts,1998)。在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过程中,人们需要通过缔结要素使用权契约(如股权契约、债务契约、报酬契约、税收契约和社会责任契约等)以实现资本交易和融通,这些契约由于大量应用了会计信息、会计方法或者会计程序而被称为会计契约(雷光勇,2004),并成为会计稳健性在企业融资中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经济契约对财务信息、会计方法和会计程序的使用最终集中于企业的经营成果,即企业的剩余收益,会计规则的制定和会计政策的选择会影响到基于会计的经营成果的计量,从而对契约参与各方剩余收益的分配和履约责任的界定产生影响。鉴于会计契约具有明显的经济后果性,即财务信息的提供、会计方法和会计程序的选择将会影响到契约参与各方的经济责任和经济利益的界定,因此会计契约中包括对契约参与方提供财务信息、选择会计方法和会计程序的各种要求和限制条件。Watts和Zimmerman(1986)最早提出债务契约和报酬契约导致人们产生了在缔约过程中对稳健性财务信息的需求,Watts(2003)结合当时的研究情况将稳健性的成因归纳为契约、诉讼、税收和监管,但最为重要的仍为债务契约和报酬契约,并且建议将稳健性的作用扩展到债务契约和报酬契约的范围之外,指出稳健性的契约解释意味着稳健性能够提升采用盈余计量公司业绩和采用净资产计量公司清算价值的有效性,只要计量对投资者有用并且影响到管理者的财富,即使不存在正式的契约,稳健性也有助于解决计量盈余和资产的问题。LaFond和Watts(2008)进一步对稳健性财务信息发挥作用的途径进行了扩展,指出管理者私有信息和不对称损失机制产生的代理成本不仅仅限于债务契约和报酬契约,财务报表影响管理者的财富,因此也会在其他方面影响其动机,即使不存在正式的基于财务信息的契约,公司股价、管理者保持职位的可能性、非正式报酬、股票期权价值和控制的资源都可能受到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与此同时,政府负责制定的用于规范资本市场环境的法律或规则也大量使用了财务信息,会计稳健性同样可以借助于财务信息作用于政府监管的实施。
(一)经济活动不确定性普遍存在 经济契约对财务信息的依赖性一方面提升了契约运行效率,另一方面,也对作为确定契约参与方权利、责任和利益的财务信息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现有会计计量与财务报告技术的局限性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会计契约的运行效率,并成为要素使用权交易契约中,要素使用者即融资方侵占要素提供者利益的重要渠道。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是影响会计计量和报告准确程度的客观环境约束,正如Hendricksen在《会计理论》中指出,可得数据的局限和环境特点限制了计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经济活动的过程中没有什么现象比不确定性更加普遍,该问题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逐渐进入经济学家的研究视野,而在此之前相当长的时间里,古典经济学家和新古典经济学家致力于在不存在不确定性的环境中解释经济现象,但这种假设并不符合复杂的经济环境。1921年美国经济学家Knight最早将不确定因素引入经济学分析,在《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一书中,从理论条件下竞争与实际条件下竞争的不一致性出发,即从对完全竞争和不完全竞争的分析入手,引入不确定性概念揭示了利润的来源。Knight对风险和不确定性进行了区分,指出“风险是可以度量的,因此不能为经济人提供获利机会,而不确定性不可度量,能够提供获利机会”。Knight还进一步将不确定性归为知识的不完全性,认为不确定性是经济行为主体的内生的主观认识范畴,通过引入不确定因素,强调不确定性在经济分析中的重要作用,从根本上否定了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的完全理性假设,使经济理论研究更为接近现实。半个世纪以来,不确定性逐渐成为经济研究的基本假设。
(二)经济活动不确定性下进行会计估计与判断 早在1922年,Paton就基于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首次提出了“会计假设”的概念,会计所处理的是与价值相关的经济数据,而价值存在着高度的不确定性,因此会计人员通常需要面对判断,会计领域也充满了估计和判断,由此提出会计是在若干假设基础之上运行的。正是因为经济环境中大量不确定因素的存在直接导致了会计中存在的大量估计和判断,会计人员要借助于更多的统计、数学知识对存在不确定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处理。Hendricksen则具体将会计中的不确定性概括为以下两个主要方面:(1)对未来持续存在实体的各种分摊进行的假定和预期。考虑到信息使用者对于财务信息的及时性要求,产生了会计分期假设,即人为地将会计主体的持续不断的经营活动分成相等的时间区间。正是在会计分期假设之下,才出现了收入和费用确认的权责发生制,产生了应计、递延和折旧、摊销等等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这些方法的采用是会计中不确定性的重要来源。第一,关于会计期间的估计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由于会计分期的假设建立在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之下,在竞争日趋激烈的经济环境下,企业产品和技术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面临的经营风险越来越大,随时可能清算和终止,日益猛烈的兼并浪潮也加剧了企业不能持续经营的可能性。第二,关于特定会计期间的估计也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在人为进行会计分期之后,会计期末存在尚未完成或者未最终实现结果的交易,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需要将特定会计期间的收入与费用相配比,这时就需要采用会计方法进行估计和判断,如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减值等。从客观因素来看,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导致合理的会计方法可能不止一种,而各国的会计准则普遍给予会计人员一定的选择空间,很难衡量会计人员最终的选择结果;从主观因素来看,会计计量和报告技术的局限性也导致难以对特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进行精确的计量。(2)对未来金额不确定的财产进行计量。Hendricksen指出,财产的未来数额不确定并且需要估计,会计计量常常被假定为这些财产的货币表现。由于估计数的可靠性在未来变动的可能性很大,因此难以准确衡量财产的货币量,任何基于估计数的计量都只是尝试性的,人们只是尽可能准确地追求估计和预测的准确。大部分存在不确定性的经济业务都是尚未完成的业务(如或有事项等)或者交易尚未发生的业务(如签订的合约),经济业务的履行主要基于现在和将来而非过去。以衍生金融工具为例,大多属于尚未履行或正在履行中的合约,在合约签订之后,面临着高度的不确定性,因此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估计和判断,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他们必须具备更多的统计和数学知识来处理这类经济业务。在估计和判断的过程中,财务信息的可验证性很难得到保证,即便通过会计准则对会计估计的方法进行了统一规范,具体使用的过程中不同会计人员对未来数据的判断仍不可能完全一致,如对未来现金流量和贴现率的估计。这种差异性一方面来自于会计人员的自身专业知识的差异,另一方面则很可能来自于利用估计和判断实现特定目的的动机。随着金融技术的发展以及交易复杂程度的增加,会计中需要做出估计和判断的事项越来越多,对会计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3)公允价值运用加剧了会计人员的估计和判断。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决策有用观的目标指引下,准则制定机构对相关性和中立性的强调直接导致了公允价值在会计准则中的应用日益广泛,FASB在SFAS157中按照交易信息可获得性和可靠性程度的差异,将公允价值的确定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的输入参数为主体在计量日有能力进入活跃市场可观察到的,容易随时取得的同质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不必调整);第二个层次的输入参数为主体可观察到的类似资产或者负债的市场报价、不活跃市场上类似资产的报价、不属于资产或负债可观察报价的参数、市场佐证的输入参数。这一层次输入参数都需要调整;第三个层次的输入参数是不可观察的输入参数(最佳信息是主体拥有的数据)必须调整。IAS39的三个层次则为:第一层次对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使用标价计量,第二层次对没有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使用最近的市场交易价格计量,第三层次对既没有活跃市场又没有最近交易的工具使用估值技术。可见公允价值的实质是以市场输出变量作为参数基础得到的估计价格,其重要局限性在于必须通过参照市场估计价格才能得以确定,特别是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往往需要借助现值估计或者模型估计等估值方法,主观性较强,并且由于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主体并未进行实际交易,因此第一层次的公允价值同样在一定程度上是估计的结果。由此可见,在经济环境复杂多变、会计计量技术有限的客观环境制约下,公允价值的估计存在偏差是不可避免的,虽然其初衷是为了给投资者决策提供更为相关有用的信息,但公允价值计量直接扩大了会计人员估计和判断的空间。公允价值的定义基于市场活跃并有秩序的假设基础之上,这一假设基础一旦丧失(如金融危机下的特殊市场环境),公允价值估值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正如郭道扬(2006)指出,公允价值本身存在“公允价值获取的可靠性、公允价值运用的可操作性,以及如何使公允价值融入到传统的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严密而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之中”等一系列问题。
(一)人的自利性与机会主义倾向 Adam Smith在《国富论》一书中系统地提出了人类行为动机的自利原则,并将其引入到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之中,他指出,“每个人行为的动机主要在于利己,求得自己的利益,利己心是人类一切经济行为的推动力,个人利己主义利益追求是人类经济行为的经济动机。每个人都努力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达到最高程度”……“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自己会在多大程度上促进这种利益”……“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和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达到最大化,他所盘算的也仅仅是他自己的利益”。社会发展的原始动力在于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自利性不仅能够解释个人的经济行为,而且社会发展也根源于这种经济行为的推动。在Adam Smith利己主义教条的基础上,John Muller采用Senior的个人财富最大化公理抽象出了理性经济人假设中的自利性倾向,理性行为也被相应赋予了自利性的内涵。在现代经济学家看来,不论将人的自利性假设视为符合经济事实的假设还是“工具主义”的假设,均与达尔文进化论、社会进化论以及当代社会生物学联系密切,这一联系的核心体现在,人类具有动物的求生本能,并且人类的物质欲望远远超出了稀缺资源所能够满足的限度,于是出现了类似于自然竞争的“物竞天择”的社会竞争规律,可见人的自利性是生存竞争与社会进化的必然结果(Becker,Alchian,Dawkins等)。机会主义倾向源于人的自利性。新制度经济学家Williamson认为,经济人的自利行为往往会导致机会主义倾向的形成,即经济人为了谋取更大的个人私利,存在随机应变和投机取巧的行为倾向,只要能够达到利己就不惜损害他人利益,借助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的动机强烈且复杂。有机会主义倾向的自利行为与一般自利行为的区别在于,一般的自利行为服从并遵守信用约束,而有机会主义倾向的自利行为则不受此类约束。Williamson(1985)将机会主义行为定义为不完整地或者歪曲地披露信息,尤其是指在信息传播方面进行蓄意地误导、曲解、模糊或其他混淆视听的行为。可见机会主义行为是采用狡诈或欺骗手段追求利润的利己主义,并且是造成信息不对称的人为因素,这种行为倾向并非意味着所有人在所有时间都会以机会主义方式行事,但总有一些人在面临谋取个人私利的机会时会采用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方式。由于很难确定哪些人在哪些特定时点会采用何种形式的机会主义行为,因此人们宁愿假定机会主义行为将随时发生,并在该假定下事先设定应对的措施。资本市场的参与各方同样是存在机会主义倾向的经济个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是其参与资本市场运作的根本动因。契约各方个人效用函数的差异以及行为的外部性导致具有机会主义倾向的个人采用欺诈、偷懒等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当财务报告的结果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企业管理者和控股股东的个人福利时,他们就会在机会主义动机的驱使下通过各种方式从外部投资者手中转移财富,如Watts和Zimmerman(1986)提出的实证会计理论三大假设表明,企业为了配合侵害行为往往倾向于高估盈余,而大量实证文献发现企业会通过会计方法的选择避免债务违约(Press和Weintrop,1990;De Angelo等,1994;Sweeney,1994;Beatty和Weber,2003)。这时技术上中立的会计准则在实务操作中就可能会出现有偏的结果,而会计稳健性则有助于抑制企业高估盈余的倾向,达到相对中立的经济后果。
(二)信息的不对称性与契约的非完备性 信息不对称是指某些交易的参与方拥有其他参与方没有的信息,结合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来看,从投资者(资金供给方)的角度分析,尽管人们在行为决策过程中总是试图“理性”以达到效用最大化,但知识结构和认知能力等因素直接造成了信息获取和处理方面的限制,并且交易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也导致人们只能做到“有限的理性”,正如Simon(1989)指出的那样,“愿望是合理的,但只能有限地实现”,因此私人信息的存在从本质上讲是不可避免的。与此同时,获取信息的成本有可能超出收益,或者即便信息供给方愿意主动披露信息,但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往往是难以证实的。从企业管理者和控股股东(资金需求方)的角度来看,在机会主义动机的驱使下,会选择不对外披露信息或仅仅披露对自身有利的信息,损害外部投资者利益以获取私利,从而加剧了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这些因素都意味着信息不对称性的客观存在。信息的不对称性是导致契约不完备的重要原因之一。完备契约建立在信息充分、缔约对象可选、零交易成本和人的完全理性的假设基础之上,如果缔约双方能能够完全预见契约期内将要发生的重要事件,并且将所有重要事件下涉及到缔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契约条款中注明,同时能够严格在契约条款约束下履行契约,在违反契约的情况发生时存在强有力的第三方强制履行契约,则契约是达到帕累托最优的完备契约。然而由于人类认知能力的有限性、外在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以及交易成本限制等原因,契约条款不可能是完备的,现实中的契约难以准确界定未来所有可能出现的状态以及各种未来状态之下缔约方的利益,在契约中难以将未来所有可能发生的事件全部写入条款之中,并且也不能保证已有的契约条款能够在未来得到完全执行,契约中往往成为存在“漏洞”的不完备契约。Coase(1937)较早关注到契约的非完备性问题,他指出,预测的困难导致商品或劳务供给契约的期限越长,买方就越不可能明确规定对方该做什么。此后,Williamson(1979)、Klein(1980)和Shavell(1980)等经济学家也明确提出了契约的非完备性问题。Grossman和Hart(1986)以及Hart和Moore(1990)正式建立了不完备契约理论。契约非完备性的客观存在导致难以通过契约对所有的利益归属进行完善的界定,拥有私人信息的交易参与者就可能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将不确定性导致的利益盈余据为己有。
综上所述,以上因素共同为企业内部人实施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动力和途径,契约和规则对财务信息的依赖性和会计计量和报告技术的局限性使企业有机会和能力通过操纵财务信息影响契约各方的利益分配格局;人的自利性是企业的管理层和控股股东产生机会主义倾向侵占他人利益的内在根源;而信息不对称性和契约非完备性则为企业管理层和控股股东实施机会主义行为创造了外在条件。可见要从根本上抑制企业通过会计途径实施机会主义行为的方式有两个,其一,改变现行契约和规则对财务信息的依赖性,以经济价值作为评价契约参与各方权利、责任和利益的根本途径;其二,改进现有会计计量与报告技术,如提高会计估计技术、更为及时地进行财务报告等。然而,在有限理性的客观制约下,完美的会计系统和契约制度只能够无限接近,但无法真正实现,或者说在现有会计计量与报告技术和契约制度还未达到足以抑制企业以会计为手段实现其机会主义动机的环境下,当准则制定机构还难以找到一种更好的抑制代理人高估盈余倾向的会计技术和方法时,必须在现有经济环境下结合现有的会计技术寻找一种较为现实的、能够限制企业实施机会主义行为,并且其实施成本能够为交易各方接受的会计制度。
[1]索科洛夫著,陈亚民等译:《会计发展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0年版。
[2]夏恩·桑德:《会计与控制理论》,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葛家澍:《会允价值的定义问题》,《财会学习》2009年第1期。
[4]曲晓辉、邱月华:《强制性制度变迁与会计稳健性——来自深沪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会计研究》2007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