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薇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会计系,吉林 长春 130028)
九台是地处国家长吉图发展战略、长吉一体化战略、东北开发开放战略三大战略核心叠加区的节点城市,经济环境及金融基础优势明显。
九台地处吉林省中部,位于长吉两市之间,市中心西距长春市城区43公里(距长春市区最近距离8公里),东距吉林市城区76公里(距吉林市区最近距离30公里),是“长吉图”和“长吉一体化”战略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和“接力站”。全市幅员面积3 375平方公里,占长春地区总面积的17.4%。其中在册耕地240万亩,林地97.4万亩,水域37.8万亩,地表结构大体是“三山一水六分田”。全市有13个建制镇、2个民族乡、3个街道办事处、310个行政村,总人口83.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5万人,约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三,农业金融需求旺盛。截至2012年末,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60亿元,比上年增长22.4%;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突破23亿元,比上年增长26%以上,其中,本级财政收入突破15亿元,比上年增长31%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4亿元,比上年增长34.2%;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7,820元,比上年增长20%;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730元,比上年增长15%。
2011年12月12日,九台市正式被国家批准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成为全国6个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之一。主题为农村金融改革,承担农村金融改革试验任务。九台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实质就是要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资金供给不足、金融服务不到位的问题,通过改革,增加镇村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行业的竞争力,通过市场竞争促进农村金融服务质量的提升。
九台市正式被国家批准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以来,在区域内初步搭建了农村金融服务市场主体框架,力求实现制度建设和项目建设的有机结合。
实验区要求完成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业发展基金等金融机构的组建和设立工作;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创新信贷新产品,启动实施土地整治贷款、兴农蔬菜大棚贷款、重点水利建设贷款等项目。为全省乃至国家实施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积累了经验。
农村金融机构竞争不充分的根本原因就在于金融机构数量少,种类不健全,专业金融服务能力不足。九台市在原有一家村镇银行、三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基础上,2012年4月新成立了一家农业政策险保险分公司——九台安盟保险分公司。公司主要经营农、商两险业务,截至目前开办了农作物种植成本保险业务,投保面积超过3万公顷。2011年12月全国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启动以来,九台市在原有的农行、邮储银行、九台农商行等银行基础上,新成立了龙嘉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九台市现有包括九台农商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龙嘉村镇银行在内的7家商业银行,目前的同业竞争形势,越来越呈现出红海化态势。截至2013年5月末,九台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 455 588.28万元,其中,九台农商行各项贷款余额977 956.00万元,占比67.19%;工行47 289.05万元,占比3.25%;建行87.897.32万元,占比6.04%;农行57 657.65万元,占比3.96%;中行19,544.29万元,占比1.34%;邮储银行14 843.61万元,占比1.02%;其他银行250 400.36万元,占比17.20%。
九台市在2012年安排300万元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设立农业发展基金,并制定了《九台市农业发展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主要用于引导鼓励各金融机构、各部门和乡村干部广大农民参与农村金融改革。
通过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创新信贷产品,当地新推出惠农补贴抵押贷款和“三权”抵押贷款,增加对“三农”信贷投入。全市惠农资金直补户数14万户,每年补贴总金额为3亿元,涉及所有乡镇。截至目前,全市共为21 753户投放贷款15 949万元。此外,九台市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房屋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当地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农业、建设、国土、林业、农商行等部门派驻专人,负责全市农村土地、房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林木交易信息发布、手续办结等工作。截至目前,当地累计发放贷款1.58亿元。
主要是结合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开展惠农补贴贷款、林权抵押贷款、重点水利建设贷款、土地整治贷款、兴农蔬菜大棚贷款等几种特色产品。通过深化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系列措施,九台市农村金融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加快当地现代农业化建设、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
九台农商行目前开办了三权抵押、社区通等特色的信贷产品。三权抵押贷款指该行对辖区内的经济组织、农户自然人自愿以依法取得的农村住房、土地经营权、林权作抵押发放的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80%。目前,该行已发放“三权”抵押贷款1.9亿元。
为支持城镇化建设,引导农民进入城镇经商创业和居住,九台农商行还以“其塔木商贸中心”的住宅项目为蓝本,研发了“社区通”贷款业务,由开发商存入保证金,参照按揭贷款模式,为新形成的城镇社区农民提供按揭贷款。截至目前,其塔木支行已发放“社区通”贷款4 200万元。
九台市兴农蔬菜大棚项目计划贷款1 000万元。九台建行针对棚膜经济项目这一种植特色产业群体集约化高、经济效益好、投资风险小等特点,与九台市政府共同合作,项目合作方式为政府、农户、银行共同出资兴建的方式。几年来该行通过“融资宝”(“三权”抵押贷款)、“直补保”、“农贷通”等系列产品的开发,处于农村金融改革探索中的九台市,不再只是拥有“土壤”的产粮基地,更是依靠农村金融的有力支撑,成为探索现代化种植、农产品加工、发展养殖业的先行者,进一步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迈进,呈现出粮食耕种集约化、农产品加工国际化、农户种养规模化的可喜局面。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是依托各乡(镇)村政府和涉农金融机构为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经济主体建立信用档案,构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信用文化等系统工程。在九台市金融机构与市委、市政府的共同努力下,九台市全辖的信用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农户、企业等客户群体的信用意识也得到很大提升。以九台农商行为例,该行在信用乡、信用村、信用户的建设上,不断进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目前,该行辖内已评定信用乡镇2个,信用村44个,信用户3.5万户,信用户授信额度4.8亿元。预计今年信用户达到5万户,信用村达到70个,信用镇达到4个。
吉林银监局督导有关涉农银行机构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如吉林省农村信用社研发推出“农企易贷”系列产品,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在统一授信基础上为企业生资采购等各环节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有效解决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金占用规模大、抵押担保不足问题。到2012年末,贷款余额达280余亿元,较好促进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2013年3月,吉林银监局下发《关于银行业支持吉林省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参与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或参加农商行增资扩股,放宽单个企业及其关联方阶段性持股比例。2012年,九台市政府在财政局设立专户,注入资金300万元。今年,九台市财政局按照试验区要求,安排400万元农业发展基金,实施专户管理,并出台了《九台市农业发展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保证试验区项目的开展。
农村金融改革是一项涉及体制机制的系统性改革,要发挥好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的作用,需要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结合其他试验区的成功经验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建议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改革试验区有突出贡献的银行机构加大财政奖励,实施正向激励;对相关农业科技项目、农村创业项目和产业化调整项目给予一定的贴息补助。二是建议给予农村金融机构优惠税收政策。建议对银行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单笔、单户贷款余额及总额在15万元及以下的贷款)的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及附加税。三是建议设立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项目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银行机构在改革试验区项目上的贷款损失,由风险补偿资金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四是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政府可以建立包含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品种的交易平台,加快农村产权的确权工作,确保各项证照合规、产权明晰。交易平台可以由政府成立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并在委员会下设立服务窗口,集中办理,提供一站式服务。五是完善司法保障制度。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农民问题涉及稳定大局,农村产权争议问题法院执行存在障碍,要出台可行办法,切实保障银行利益,让银行安心放贷。
当前,由于政策体系不完善,造成了农村金融服务工作内生激励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银行业机构商业性可持续发展存在现实矛盾。由于部分乡镇金融总量小,银行业机构网点的商业性可持续发展受到挑战。二是农村金融创新试验缺乏机制支撑。农村金融服务产品、方式的创新试验,带来潜在的新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但目前缺乏相应的风险分担、风险补偿和转移机制。三是金融供给总量持续增长难度较大。受信贷规模控制等因素影响,加上县域金融总量小,县域资金投入还难以有效满足县域快速发展的信贷资金需求。农村金融创新需要政策支持。应该加大涉农信贷投放,保持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促进农业生产集约化规模化转变;积极稳妥做好城镇化建设配套金融服务,完善城镇化社区金融服务功能。同时,加强与各部门、各相关机构合作,合力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再上台阶。
从信用环境的建设上来看,首先要加大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力度,加强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个人的征信系统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要实现全国联网运行,银行企业信贷登记系统要抓紧升级改造。要建立信用评估和披露机制,把不讲诚信、逃废债务的企业纳入“失信名单”,公之于众,促使企业诚实守信。其次,要加大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尽快建立起同业间的联合制裁机制,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于不守法、不诚信的企业和个人,采取降低个人信用等级、不再提供贷款或服务、依约处置抵押、质押品,直至诉诸法律等手段来化解信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