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希
2012年,巴中市财政监督局按照局党组的工作安排,充分发挥“牵头组织、规范检查、集中复核、统一处理”的监督职能,建立起全员参与的财政监督工作新机制,并对2010-2011年非税收入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共发现10个单位存在已收未缴、应收缴未收缴财政非税收入1,010万元,催缴非税收入入库达529万元,同时纠正了财政票据使用混乱和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总结起来,有以下几个工作要点。
以前巴中市非税收入监管职责主要由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与财政监督专职机构履行,涉及整个非税收入监管对象近170多个,要全面完成非税收入监管工作存在着一定难度。按照四川省财政厅提出的构建财政“大监督”的工作目标,根据财政各业务科室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较了解、单位非税收入预算也是部门综合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和推进财政预算精细化、科学化的客观要求等实际情况,构建起财政专职机构牵头、各业务科室人员参与的非税收入大监督机制是加强非税收入全面监管的基础。
财政票据监管中心在日常工作中主要按照“以票管费”和“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监管,对于查处和纠正单位存在的擅自扩大非税收入征收标准和范围、乱收费和违反规定使用财政票据等行为发挥了一定程度的积极作用,但是非税收入应征不征、缓征和只收费不开票等违规行为就难以通过日常监督发现、纠正,只有开展非税收入专项检查才能查处。因此,日常监督与开展专项工作要做到齐头并重,互相配合,共同发挥非税收入监督工作合力。将日常监督中收集、掌握的信息作为制定《财政监督检查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同时专项检查要将查处的违纪违规单位及事项通报给财政票据监管部门,以便对这些单位加强日常重点监控,确保非税收入全额及时征收入库。
为保证非税收入检查质量,有效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行为,根据非税收入可能存在的违纪违规事项,巴中市财政工作人员明确了非税收入的检查内容和关注事项,一旦复核发现检查底稿不齐备,发还各检查组补充检查。非税收入检查重点主要是“两查三核对”。一是查看单位《收费许可证》,了解收费项目及标准;二是查看单位《财政票据领购手册》,了解财政票据领购、使用、核销情况;三是将开具的《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存根同四川省非税收入收缴查询系统进行数据核对,查是否存在不按标准收费、增加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四是核对单位会计账簿 (相关收入账、“应缴财政专户”与“应缴预算款”明细账等)与业务档案(如处理处罚文书,核发、登记和年检的各项证本,各类委托报告、鉴定及公证等资料,所管理及服务对象名单,收发物资登记册,部门工作总结及上报材料中涉及非税收入的相关数据等),查是否存在应征不征、越权减免、应缴不缴和截留非税收入设立“小金库”,出租出借和不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等违规行为;五是实地查看单位固定资产现状,查询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明细账,核对上述资产投资、出租和使用产生的收益与上缴财政情况,查是否存在应缴不缴非税收入、截留财政收入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