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 婷
(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海口 570228)
人的问题,是历代哲学家都极为关注的问题。虽然有许多哲学家或思想家对人性、人的本质等问题进行过诸多的论述和探讨,然而由于时代条件的制约或论者本人所持立场和分析方法的限制,这些哲学家大都对人性及人的本质问题未能作出科学的、令人信服的解释。马克思虽然没有就人性与人的本质问题撰写过专门探讨的论著,但是,人的问题始终是马克思所关注的根本问题,是马克思研究一切问题的出发点与归结点。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诸多论著中,对人性和人的本质问题都进行过深刻的论述和科学的阐释。由于马克思的人学思想与费尔巴哈有着直接的关联,因此在探讨马克思的人学思想时,不能不回归到马克思与费尔巴哈的文本之中,从双方文本的解读中探讨马克思人学思想的本质与深层意蕴。
在对人的问题的认识上,马克思与费尔巴哈的分歧是一开始就注定了的。尽管马克思和费尔巴哈都是从对象化这一角度对人性与人的本质进行探讨的,但是这并不是说马克思和费尔巴哈对人性与人的本质的探讨都遵循着同一个逻辑起点。如果我们撇开“对象化”这一概念形式的类同,就会发现马克思与费尔巴哈所称的“对象化”的所指内涵有着本质的差异。正是这种本质的差异,造成了二者对人的问题探讨的逻辑起点的不同。
在把人看作是感性的人这一点上,费尔巴哈与马克思有着共同之处。当然,这并不是说马克思所说的“感性的人”与费尔巴哈所称的“感性的人”就是同一回事。二者的共同之处,不在于所指内涵的相同,而在于形式的类同。马克思与费尔巴哈都是力图通过“对象化”这一特殊的事实或现象来确立人的本质与人性特征的。费尔巴哈认为“人没有对象就不存在”[1]32,“人是在对象上面意识到自己的:对象的意识就是人的自我意识。你是从对象认识人的;人的本质是在对象上面向你显现出来的:对象是人的显示出来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客观的‘我’”[1]33。与费尔巴哈一样,马克思在对人的本质的认识上也是从“对象性”这一事实特征出发而进行论述的。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在谈到作为感性的人的本质的生成时指出:“说人是肉体的、有自然力的、有生命的、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这就等于说,人有现实的、感性的对象作为自己的本质即自己的生命表现对象;或者说,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2]168客观世界的万事万物,都必须通过他者确证自己的存在。“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一种非现实的、非感性的,只是思想上的即只是虚构出来的存在物,是抽象的东西。”[2]169因此,马克思认为与其他万事万物一样,作为感性的人,其存在同样是一种对象性的存在。人的对象性的存在的特征,决定了人的本质是在对象化中所体现出来的。
虽然马克思与费尔巴哈都是从对象性这一特征中来把握人的本质和人性特征的,但是由于马克思和费尔巴哈对“感性的人”及其“对象性”所指的内涵的理解有着巨大的差异,因而在人的本质与人性的生成的问题上也就自然形成了分野。在费尔巴哈看来,感性的人就是自然的人、直观的人,因而也就是抽象的人。费尔巴哈在赋予人的本质和人性特征时,虽然也坚持了唯物主义的起点,但却因为直观的抽象而最终导入了唯心主义的界阈。与费尔巴哈把人仅仅看作是自然的感性存在物不同,马克思认为“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也就是说,是为自身而存在着的存在物,因而是类存在物”[2]169。在这里,马克思事实上对人的问题的认识预设了三个不证自明的事实前提:(1)人是自然的感性存在物;(2)人是自然的感性活动的存在物;(3)人是类的自然的感性活动存在物。马克思对人的认识的逻辑起点的预设,或者更确切地说对自然存在着的感性的人的现实境阈的规定,决定了马克思与费尔巴哈在对人的本质与人性特征生成的对象性关系内涵认识上的根本分野。
从感性直观的抽象的人出发,费尔巴哈必然把人的本质与人性特征生成的对象性关系所指导入虚幻的精神世界。由于在费尔巴哈的眼里精神世界即宗教世界,因而宗教世界也就成为人的本质与人性特征生成的对象性关系的必然所指。据此,费尔巴哈提出了人的本质与人性特征生成的基本公式。这个公式就是:宗教是人的对象,所以宗教也就是人的本质。与此相反,马克思虽然也认为人的本质与人性特征是从对象性关系中所生成的,但是由于马克思是从直接的现实的感性活动的人出发,因而在马克思的视阈中,人并不是抽象的人,而是现实的感性活动的人。基于这一现实的逻辑起点,马克思自然将人的本质与人性特征的生成根源导入人的具体的实践活动关系之中。正是人在维系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实践活动中所建立的对象性关系,才生成了人的本质与人性的具体特征。并且,在现实的实践关系中所生成的人的本质与人性特征,始终是随着这种关系的变动而发展变化的。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18这就从根本上与唯心主义的人性观和人的本质生成观划清了界限。
费尔巴哈把人看作是感性的、自然的人,这是其唯物主义的一面。但是,在人的本质和人性特征生成问题的认识上,费尔巴哈并未能将其唯物主义的理念贯穿到底,而是滑向了唯心主义的界阈。正如马克思所说:“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决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4]51因此,费尔巴哈不可能从人的现实的对象性关系中去追寻人的本质,在他的眼中,人的对象性存在只限于精神领域。尽管费尔巴哈感觉到了人作为感性存在物的对象性存在的现象,却没有透过这种现象去揭示人的本质与人性特征生成的真正的根源。在真正进入社会实践的领域,费尔巴哈不仅却步了,而且也没有勇气将现实的逻辑贯彻到底。马克思在深刻批判费尔巴哈把感性的人进行抽象化认识的错误的同时,继承了费尔巴哈的合理之处,并在这一基础上将实践的观点引入人学研究领域,从而开辟了人的问题研究的新境界。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马克思认为人既是一种自然的感性的存在,也是一种现实的实践的存在,同时也是一种具体的历史的存在。人的本质与人性特征的生成,并不是从抽象的对象性关系中获得,而是在其所从事的具体的感性活动中建立的现实的对象性关系中获得,因而人的本质与人性特征并不是抽象的和一成不变的,恰恰相反,它是随着人的实践活动和社会关系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的。马克思在人的本质与人性特征生成问题上所采取的立场与方法,既是其一贯的历史唯物主义立场与方法的体现,又必然决定了其人学问题论述的科学性。
人的本质及人性特征是在一定的对象性关系中生成和体现出来的,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与费尔巴哈有着共同之处。但是,由于马克思与费尔巴哈对人的本质与人性生成的对象性关系的规定有着本质的差异,因此关于人的本质与人性特征的内涵,在马克思和费尔巴哈那里存在着截然不同的诠释。
费尔巴哈从人的自然属性出发,把人规定为一种感性的肉体的存在。他说:“人不是导源于天,而是导源于地,不是导源于神,而是导源于自然界;人必须从自然界开始他的生活和思维。”[5]677但是,在费尔巴哈的眼里,所谓的自然只不过是“人拿来当作非人性的东西而从自己分别出去的一切感性的力量、事物和本质之总和”[5]591。这种对人的源于直观认识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与人的自然的现实性相符合,因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费尔巴哈不是从人的具体的现实性的对象性关系即社会关系中考察人的本质与人性特征的根源,而是从自然人的抽象的类特征及其异化的宗教性的对象性关系中进行考察的,这就决定了费尔巴哈所谓的人的本质及其人性特征只能是抽象的“类”的共同性,而不是现实人的实践的本质与特征。费尔巴哈认为“只有将自己的类、自己的本质性当作对象的那种生物,才具有最严格意义上的意识”[1]29,而人则恰恰就是具有这种特性的生物,这也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因此,人是在类的对象中意识到并认识人的本质的。那么,人自己意识到的人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费尔巴哈认为是理性、意志和心。他说:“一个完善的人,必定具备思维力、意志力和心力。思维力是认识之光,意志力是品性之能量,心力是爱。理性、爱、意志力,这就是完善性,这就是最高的力,这就是作为人的绝对本质,就是人生存的目的。”[1]30然则,作为人的本质和生存目的的“理性、爱、意志力”又是从何而来的呢?根据费尔巴哈所建立的逻辑前提,他既不能回答这一问题,更不能从自然人的抽象的类的对象性关系中逻辑地推论出来,因而费尔巴哈最终只能借助于上帝之手来解决这一问题。于是,费尔巴哈“逻辑”地推出“人在宗教中把自己的本质对象化了”[5]537的结论。他说“人认为上帝的,其实就是他自己的精神、灵魂、心,其实就是他的上帝”[1]43,“上帝就是人的本质,被看作最高的真理”[1]51,“人使他自己的本质对象化,然后,又使自己成为这个对象化了的、转化成为主体、人格的本质的对象。这就是宗教的秘密”[1]63。可见,费尔巴哈所谓的人性与人的本质,只不过是作为个体人的类的共性而已;而这种共性的被意识,则是通过宗教化的对象性关系而实现的。
马克思在对人的本质和人性问题的考察中,接受了费尔巴哈关于人本来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的唯物主义的观点。但是,马克思对人的认识并未止于此,而是由此出发,在批判地接受费尔巴哈合理性的基础上,展开了对人的问题的全新探讨。与费尔巴哈不同,马克思不仅仅把人看作是自然的感性的人,更看作是感性活动的人,因而人既是自然性的存在,更是社会性的存在。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也就是说,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但这些对象是他的需要的对象;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2]167-168。作为自然的有生命的存在物,人有着天赋的本能与欲望。但是,人的这种天赋的本能与欲望是无法在自然人的内在系统中实现的,而是必须通过外在指向的对象性的感性活动才能得到表达和实现。因此,马克思认为人在历史中的第一个行动,或者说人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要的资料的物质生产劳动。由于单个的人是无法展开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物质生产劳动及其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其他实践活动的,因而人必须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共同作用于自然界从事满足物质生活需要的资料的物质生产劳动。马克思认为,人来源于自然,但自然对于人只是一种外在于人的存在物,而倘要使自然对人的存在实际发挥作用,则必须以群体的力量联合起来对之进行认识和改造。“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说来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2]122所以,人的历史的活动表现为双重关系,即指向自然的自然关系和指向他人的社会关系,并且这两种关系是同时诞生与存在的,它们都是人的关系。
基于对人的存在的双重对象性关系的规定,马克思认为自然关系虽然是人的存在的绝对必要的因素,但却不是构成现实人的本质因素。构成人的本质因素的乃是基于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基础上所生成的一切社会关系。所以,马克思说“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3]68,“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 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3]67-68。在马克思看来,“以一定的生产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个人并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4]28-29这就是说,任何个人的存在都是一种感性活动的存在,是在一定的前提与条件下从事着一定的物质生产活动并且通过这种活动能动地表现着自我本质力量的存在,个人既在这种存在中表达与实现着自我的本质力量,又为这种存在所决定。因此,人的本质与人性特征,既非是单个的人的固有的抽象物,也不是类的共同特征,而是规定个人现实存在与发展的一切社会性的因素或力量。
当然,马克思在强调社会关系对人的本质与人性特征生成和发展所具有的规定性的同时,也并没有否定自然关系的前提性作用。与费尔巴哈只强调人的纯粹的自然关系所不同的是,马克思在承认自然关系对人的本质和人性生成所具有的前提性意义的同时,把人的自然关系与人的社会关系通过人的特定的感性活动密切协调起来,从而使二者具有了互通性。在这里,人的感性的活动即实践,乃是人的自然关系与社会关系得以生成、发展并实现互通的根本决定力量,因而也是决定人的本质及一切人性特征生成与发展的动力。由此,马克思极为自然地将对人的本质与人性的认识视阈导入具体的历史的进程之中。从这一意义上而言,费尔巴哈对人的本质与人性认识的止步处,正是马克思的入手处,二者的根本分野也于此尽现。
我们说,在人的本质与人性问题的认识上,马克思与费尔巴哈之间虽然存在着某些“相类”(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或某些特殊词语上的相类)之处,但在本质上却存在着巨大的分野,因此人在马克思和费尔巴哈的眼里是全然不同的。这种不同,不仅仅反映在对人的本质与人性内涵的不同诠释中,更反映在二者对人的认识的方法论的不同归结中。从自然的感性的抽象的人出发,费尔巴哈把人的本质和人性归结为类的共同性,因而费尔巴哈所称的人,也并非是其所指称的完全感性的人,而是舍弃了一切现实条件的抽象的人,是永恒的没有任何历史感的人。与费尔巴哈相反,马克思从现实的感性活动的人出发,把人的本质与人性归结为现实社会关系的总和,因而马克思所称的人是现实的具体的人,同时也是发展的人。马克思与费尔巴哈对人的认识的不同归结,既是二者不同立场的反映,也是不同认知方法必然的逻辑结果。
当然,在人的本质与人性问题的认识上,费尔巴哈的探索也并非无可取之处。在人的本质的认识上,费尔巴哈也同样强调人的社会性,认为人不同于动物,动物只有单一的生活,而人则具有双重的生活。也就是说,动物只具有本能的自然性,而人则不仅仅具有自然性,同时也具有区别于动物的社会性。但是,费尔巴哈所谓的社会性,并非是马克思所说的人基于感性活动而生成的社会性,而是脱离了现实条件与现实活动的人的类的共同性,如人的理性、爱、意志、思维性、道德性和创造性等等。费尔巴哈发现了人的类特征,并且也指出这些类特征所具有的社会性特征,但是却不能科学地解释这些类特征所产生的社会性根源,而只能将其归结于被异化了的宗教。在人性特征的认识上,尽管费尔巴哈也力图从自然、社会与思维等三个方面来把握,但由于费尔巴哈所使用的认识方法仍然是一种类的抽象法,所以在费尔巴哈的眼里,所谓人性也不过是指人发端于又区别于动物的全部类特征,是“在人身上人性化了、高尚化了、精神化了”[6]527的“人与动物有共同之点的那个东西”[6]527而已。因此,在费尔巴哈看来,人的本质与人性其实是一回事。费尔巴哈所称的人是抽象的、脱离了具体历史境遇的永恒的人。
在人的本质与人性问题的认识上,马克思与费尔巴哈的根本区别就在于,马克思把人看作是感性活动的人,而非是感性抽象的人。这样,现实的人的活动自然就成为马克思解开人的本质与人性之谜的一把钥匙。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3]46;“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2]97。正是在类存在、类生活的基础上,马克思展开了对人的本质和人性特征的论述。由于人是一种类的活动的存在,其本质在于生命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的创造,因而与动物的生命活动有着本质的区别;由于人是一种类的活动的存在,类的活动的展开不仅需要自然的前提,更需要具体的社会形式,并且这种社会形式对人的类的活动的展开有着决定性的意义,因而人的本质和人性特征与人所从事的现实活动的性质及其相应的社会形式是直接统一的;由于人是一种类的活动的存在,类的活动总是具体的、历史的、发展的,因而人的本质和人性特征也必然是具体的、历史的和发展的。
由此,我们认为在马克思与费尔巴哈的视阈中,费尔巴哈所着力探索的人的对象化的本质问题,其合理成份被马克思吸收了,而被费尔巴哈所忽视或排除视阈之外的人的感性的实践的存在问题,恰恰是马克思所着力探索的,二者对人的本质与人性的不同诠释,乃是这种不同视阈逻辑的必然归结。
[1] 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5] 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M].北京:三联书店,1962.
[6] 费尔巴哈.费尔巴哈著作选集: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