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高等受育者就业歧视的教育社会学分析

2013-08-15 00:49刘易平卢立昕
关键词:通性男女职场

刘易平,卢立昕

近年来,女性受教育者的就业歧视问题经常见诸报端。一篇题为《女硕士拉横幅反就业歧视,招聘单位男女工作存差异》的新闻报道说,南师大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女生张某找工作时发现,“不少招聘岗位都存在就业歧视,科技、化工等企业只招男性,技术、管理层面也是招男性居多,而女性的工作大多偏向文职类。”[1]因此指责这是“赤裸裸的歧视”,于是愤而拉横幅以示意抗议。现代社会何以造成就业歧视?即使幸运地在社会上就业的女性又面临哪些尴尬困境?如何化解之?本文将从历史角度,以教育社会学视角对其加以分析,并试图提出化解之思路。

一、分而合:男女教育有别以及职业分化基础上的合作

(一)分:男女教育有别

古代中国是所谓“礼教”之国度。礼,讲究“分”。如钱穆所言:“中国则在大群中有个人,由礼以见其相互之分别。”[2]男女之礼最大者即“男女有别”。说白了,就是男女区别对待。而一般道德教化意义上针对女性的“教”,则要求女性成为仁慈、温柔、贤淑的人,成为贤妻良母。而作为文字教育之教,以今日“规则之一致对待”的平等观看,中国传统男女确实不平等,因为从观念上看,“女子无才便是德”,女子有贤德即足矣,何必读书?故而女性几乎没有接受文字教育的机会。教育制度也是如此,始于隋唐而终结于1905年实行了1300多年的科举考试,一直是男性的专利。富贵之家的女性们即使读书,也大多读些《女儿经》之类的女性读物,那还是为了让女性变得贤淑,从而更好地相夫教子。富贵之家的女子如此,穷人妇女读书的机会就更少了。1905年废科举兴学堂,女性也由于新文化运动等原因而有了读书的机会。但是,现代化了的文字教育机会也只是富贵人家孩子的权利,大多数穷人还得安命于“睁眼瞎”的处境。1932年,潘玉梅在河北乡村调查后指出:“221个妇女只有4个识字的,其中有一个上过一年小学,一个是高小毕业,其余那两个只是稍通文字而已。230个农夫中,受过教育的人有95个,其中59个受过小学的教育,36个受过私塾教育,还有26个没受过正式教育,然而却稍通文字。男女一比,农妇的识字教育还不如农夫识字教育的 1/30。 ”[3]458

(二)合:男女职业之合作

传统上基于礼的人际之分,不总是分,而是为了合,即外分而内合。从社会职业分化看,所谓男女有别可以见之于“男主外,女主内。”外与内之合才是传统中国农业社会里一家人的生活。礼之合,在于礼的内在核心是针对于对方的仁。仁将人结合在一起过群生活,也即礼之合实现于个人之“相对之义务”。五伦之中,“父-子”之间的人际关系固然为礼所限定,而规范是“父父,子子”。具体地说,就是“父慈子孝”。父亲应该慈爱地对待孩子,孩子应该孝顺父亲,在双方相对的慈爱以及孝顺的义务基础上,将“父-子”这一伦理关系结为一体。再从职业上看“夫-妻”一伦,“男耕女织”最可以看出家庭关系中男女之合作,从而共同维持中国人之农村家庭生活。由于男女之间有各自的工作以及生活空间,因此不存在男女之竞争,更谈不上针对女性的歧视。

二、同而异:教育无别以及女性职场之歧视

(一)从无到有——教育机会的形式平等

在西方,传统教育也是男性的特权,近代以来才有所改变。而现代社会精神可用“自由、平等、博爱”来概括。这里所谓自由,是指不受排斥、不受强制。具体说,是形式平等或机会平等。所谓平等,就是排除曾经因为性别、阶级、种族等等原因所致的阶级分割。从女性平等权益的思想上看,女性主义之“始祖”沃勒克拉夫特·斯顿(Wallercraft Stone)最早驳斥卢梭对于女性的界定,因为卢梭认为女性重在情感。基于此,卢梭《爱弥儿》中的女主人公苏菲的形象就是一个温柔娴淑的女性,自然不去接受什么理智化的书本教育。

斯顿对此不以为然,她以为,女性享有与男性一样的理智能力,因此女性理该享有与男性一样的教育机会,而不该受到排斥。因此,现代女性可以有权利和男性一样读书,自然也更可以一样走出家庭,在社会上寻找一份职业,作为实现自我的途径。总之,女性教育机会从无到有,是女性享有的形式平等,毋庸置疑,这是历史的进步。

(二)同而异:女性受教育者职场实质不平等的教育社会学分析

1.寻常的解释。清末民初,西潮涌进,男女平等权益自然为新文化运动思潮中的新精神的思想家所鼓吹,此外,缘于兴学堂。新兴的班级化的教育机制取代个别化的私塾教育,新式学堂可以容纳更多的受教育者。于是,很多女性接受了教育,到社会上工作。然而,实际上,从民国到今天,接受新教育的女性走上社会的时候,均遭遇到了男女不平等之所谓职场歧视。例如,最近有人指出:“随着近年来高校的扩招,女硕士生的毕业人数大幅度上升,……女硕士生在就业中频频遭遇性别歧视。”[4]

为什么受同样的教育,而职场遭遇却异?一般人以为,女性受教育所以遭遇职场排斥,在于法律未能切实地保护女性,在于社会习惯势力之成见,在于职业部门的男性优势等。有人以为,“女性就业权益受损困境之根本,在于女性个体单薄的力量与整个社会性别排斥的矛盾,在于法律文本与法律实践的矛盾,在于女性职业素质与落后的性别意识的矛盾”,由此提出“依循法律社会学的逻辑,寻求实际可行的对策,逐步改善女性就业歧视现象”[5]。

笔者以为,上述原因皆不尽然合理。首先,从法律来看,即使保护女性的立法充足并且完全实践,但是总不可以强制用人单位招收女性。其次,以职场男性的优势看,笔者以为,医护以及幼儿园等部门几乎全部招收女性,这也是成见。这难道是对男性的歧视?最后,即使以道德看,如果指责某些用人单位不招收女性就不道德的话,那么,我们必须承认的是,一个德行再高尚的将军,也不会招募太多的女性去打仗!除非是男子大多都已横卧沙场!

总之,从社会成见或者法律等方面来试图解释或化解女性受教育者的职场歧视问题,基本没找对路子。

2.从现代工业化社会结构看女性受教育者的职场歧视问题。我们还是以 《女硕士拉横幅反就业歧视,招聘单位男女工作存差异》文章看,该文说“科技、化工等企业只招男性,技术、管理层面也是招男性居多,而女性的工作大多偏向文职类。”笔者以为,这里的“科技化工等企业”企业自然是从生产之需以及自身的利益出发而不招收女性。我们换个视角看,这类生产对于体力的要求较大,对身体的风险较大,企业不招收女性客观上正是对于女性的保护。即便化工类企业主是一个百分之百的女性主义者,也不宜甚至不会全部招收女性!基于此,我们认为,该文中的女性寻找工作者无意间指出:“科技、化工等企业只招男性,技术、管理层面也是招男性居多,而女性的工作大多偏向文职类。”其实正是现代社会条件下的“合理”做法,而非歧视。

这句话含有几个关键性问题:第一是男女之性别差异,第二是现代社会职业的分类,第三条潜含于这篇文章中,那就是现代女性受教育者接受的和男性一样的教育。而现代教育的最大问题就在于培育一个适合于工业化的劳动者,而不是一个人,更不是一个健全的女人或男人。

上述三方面问题之合力,才导致出女性受教育者的职场“歧视”。

第一,现代社会科学中缺乏合理的人性意识。男女虽同为人,但是又生而有别。潘光旦以为,从人格或人性结构上看,人应该是通性、个性以及性别之“三位一体”。男女固然都是人,这是通性。但是,男女也有个性以及性别的差异。现代工业社会对于人性的设定是一个理智人,直白地说,他简直就是大机器生产抑或科层制背景下的男性劳动者。因此,人之通性被化约为职业人!这是通性上的问题。至于个性与性别,那就更不为人所考虑。

第二,现代教育既无人性意识,亦无女性意识。以性与教的关系看,《中庸》说:“天命谓之性,率性谓之道,修道谓之教。”人性、教育以及社会的职业配置应该一以贯之,贯之于人性。例如,大禹治水的典故可以看出这种道理,大禹通晓水之性,这属于自然。在此基础上,他能够顺乎水之性,加以导引。大禹的导引就是人为或者人文。再如,古人说:“玉不琢,不成器。”“玉”之石料是材质,是material,是性,或者自然(nature),而琢是玉成为器条件(condition)。 对于人文教化而言,性是潜“能”,教育旨在诱导、实现人之潜能,从而成为现实的能“力”。因为教必以人性及其差异为其前提,否则教就会出问题。对于人而言,一个现实的人才都是先天材质 (nature)与后天教化(nurture)的综合产物。故而,性与教不可或缺,并且性是教的前提,教则旨在性的实现。潘光旦所说“人品的良窳,一半固然由于环境与教育,一半却基于血缘与遗传”[6]正是这个意思。因此,一个现实的人的品质在于遗传之先天的 “性”或材质及其后天教化的结合。前面说工业化社会对于人的要求最好是一个男性劳动者,于是它的教育以此为其“天职”!于是它的教根本未曾从合理健全的人性出发,也无法达到人性实现之宗旨。然而,实际上,现代社会的教育只不过考虑理智因素,并且认为理智是男性特有的,而女性则缺失。其实,偏失地考虑理智因素,而较少,甚至几乎不考虑作为人之通性的德行。无论对于男女都是扭曲。而女性却由于形式平等的教育权利,要和本已扭曲的男人范本一样,则是扭曲中的扭曲!

第三,当生而为女而又接受男性化教育的女性受教育者进入工业化的男性社会时,社会上还是把她视为不如男性劳动力,而区别对待。性、教以及社会职业配置理应以性而贯之。现代社会于此有些本末倒置,因为它把生产作为中心,教育不过是为了服务于物质生产,而非为了人自身。在此背景下,女性由于享受现代化的平等权利,因此平等地接受工业社会里的男性化了的旨在培训工人的所谓技术、技工教育。一方面,传统社会女性基本没有接受文字教育的机会,这固然是不平等。对于中国女性来说,传统社会对她们确实具有具有性别的考虑,那就是她们要成为“内人”,要成为贤妻良母。是妻或母亲,对于个性与通性上则有所缺失。中国古代教育重通性,而这种通性教育基本是男性的特权。因此,现代社会条件下,形式地看,女性从无教育到有教育,这是女权主义对于女性的不可磨灭的贡献。另一方面,实质地看,现代女性接受的教育无作为通性的人性基础,更无性别意识。先从通性上看,现代教育中无“人”。再从性别看,现代的女性所接受的教育有问题,因为她们所接受的是男性化的教育。因此,现代教育势必导致如下两个问题。第一,现代社会旨在培训职业劳动者的教育本身是有问题的,它因无视人之通性而忘却了古代教育之 “成人”之义务,这对于一切人——无论男女——都是异化。中国古代儒者就是明伦理之道且用于传伦理之道的觉己觉人的学人。《论语》中夫子告诫子夏说:“女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意思是切莫小看自己,而做一个为了吃饭而读书的小人,而要做一个心怀天下经国济世的大人。中国古人说,大学要培育“大人”,而不是培训个靠技术化职业劳动吃饭的“小人”。然而,现代工业社会里技术化的教育的目的就是培训技术劳动者。从这个意义上看,无论男性还是女性,一旦接受这种教育,都是把人自身贬低为一个以吃饭为生命之第一要务的劳动者。而这个劳动者的历史原型,对于中国人来说,不是士农工商中的任何一个阶层,而是西欧工业革命初期一切围绕资本再生产的资本家或者以及受制于资本的工人而已。工业化的资本社会的核心逻辑是工具理性。资本家要“合理”地与其他资本家竞争,也要“合理”地管理他的工厂里的工人,而工人们则受制于合理化了的大机器以及合理化了的科层制管理。第二,对于现代女性而言,她们的幸运是,终于可以接受教育。她们的不幸,是其所接受的不过是男性化劳动者为目的的教育。其结果会如何呢?毕业后,女性以一个“次性别”或“伪男人”的身份进入真的男性中心的工业化社会职场去找工作。结果不免是较之于男性而受“歧视”!这就是当前女大学生、女研究生们职场歧视的教育社会学分析。

三、家庭与社会之间无以安身——现代女性受教育者的两难困境

(一)职场的亚群体:社会的排斥

一方面,现代女性要么接受“失败”的女性命运。这又分为两种情况:其一,女性走不进社会职场,这是绝对地被排斥了。在传统中国社会里,妇女被男人们称之为“堂客”或者“家里的”。家内以及有限的家外是她们的生活世界。她们以生儿育女以及维持家务为职责。家里搞得一塌糊涂,人们不会谴责男人,而只会指责女人。反之,若男人在外没搞好,人们也不会批评女人。总体地看,对于作为整体的家庭生活而言,她们与男人们相对分离而又总体上合作的世界。由于相对分离,那么,男性不是女性们的竞争者,因为各自有其“领地”。现代社会的女性则不然,因为现代社会的价值在于工业化的工厂以及一切科层化机构里工作职场的工具价值。未受现代教育者更无机缘走进社会,一个在家里带孩子、做家务活的女人被视为没工作!因为她没领工资,于是就被视为不创造“价值”。她还因此被视为与不断变迁的社会绝缘,会落后于“进步”之潮流,也可能会患自闭症。于是,以创建公民社会之天职的社会工作者们涌进她家,鼓捣她赶紧走出去。其二,倘若一个女性完全走进职场,成为现代社会的一个“成功”人士或“女强人”,她还是会遭遇歧视,因为女强人虽有一丝赞美的意义,但是它带有潜在含义是,她已男性化,缺少女人味!如本质地看,确实如此,因为在一个以竞争为重要能力的工业化社会里,女性温柔的一面必须得到最大的压抑。女博士以及女研究人员被视为“第三性”的人,与此不无关系!

(二)愧对子女家人:家庭的未尽职者

家庭是内,是女人们的专属空间。传统女性尽管不接受文字教育,但是她母亲必须通过言传身教对她进行妇道教育。然而在现代社会里,由于近百年来反传统思想的冲击,女性基本没有接受传统的 “妇道”教育,她们对于性、婚姻、生育、抚养孩子等一切围绕家庭生活的知识付之阙如。因此,她在应付家务上比不上传统女性,因此也很难尽责地做一个 “内人”。

而一个接受现代教育的人,就更无妇道知识,因为现代教育本无性别意识,有的只是理智,只是竞争,只是不受限制的自由,只是无视“人”自身差异的“规则”之平等对待,有的只是为了更好地争斗的权利意识!因此,越是接受现代教育的女性,确实缺乏做一个合格的家庭妇女的知识与能力。无力做一个合格的妻子、母亲的人,大多都是女权主义者!大多女权主义者都无力做一个好妻母!

当然,大多数现代女性还是竭力在家庭与社会之间走钢丝,但是极难维持平衡。很多职业母亲由于未能经常在家带孩子而愧疚不已,因此家庭教育有所缺失,而孩子也因此过早地被送进幼儿园,接受工厂逻辑的社会化管理。幼儿园无法顾及到孩子的个性与情感需求。

总之,由于现代教育,把女性从家庭带进社会(society,而非community)。如果说这种机制成就了社会的话,那么它在很大程度上牺牲了家庭。马克思说,传统社会重视生“人”,现代社会重视生“物”。家,是生人之所,而社会之职场,就是生物之所。为了物,现代社会起码谈不上重视家。西方的家庭地位在历史上比不上教会的势力。而中国人传统上几乎完全以家庭为生活世界。西方不重注家庭的人,走出去还有教会的兄弟们,中国人把家毁掉了,走出去全遇到的是全是陌生人!

四、对策建议

第一,认识人性。《中庸》说:“天命谓之性,率性谓之道,修道谓之教。”笔者较为赞同潘光旦对于人性结构的认识。他以为人性是潜能,是共性、个性以及性别的三位一体。此外,他批判地接受古代关于人性论的玄学争论,并将其与现代生物学,尤其是遗传学联系起来,从而使之成为科学的人性论。

第二,建构女性的教育。认识性,才可以实施合理的教育。现在,有些教育者简直相信教育万能,而无视人性基础。如今,女性不是没有接受教育的机会,而在于没有机会接受“女性的”教育。传统社会里,母亲对于女性的身教言传就带有女性教育价值。婚前母亲更要对她进行妇道教育。“其实还不是为了使她知道对象是谁,乃是告诉她,嫁到人家后的妇道是什么,怎样的孝敬公婆、伺候丈夫等等。 ”[3]449男女青年应该接受有关于性、婚姻、养育等一切围绕家庭方面的教育。萧鼎瑛在1939年说:“男女青年在未结婚前,在学校应授以成立家室后,彼此所负之责任,对于自己子女,对于社会国家的责任。”[7]民国时期的学校教育中还有一门《家政》课,而今天的教育竟然没有。

第三,社会职业的性别化。现代职业单纯从人的劳动力方面考虑,并且以男性劳动力为范型。而今,不要说大多数新型的技术行业,即使是文教部门也是如此。例如,学校也不愿招收青年女教师,因为她们很快就会结婚、生育以及抚养,因此要请假或费去很多精力,这不利于劳动力的利用!对此,这需要改变过度理智化、工业化的社会,从而创设更多的适合于女性的职业岗位。

第四,重估家庭价值。毋庸置疑,传统家庭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大家长压抑了其他绝大多数家人。但是,这不是消灭它的理由,而应该继承而修正之。进一步言之,较之于传统西方社会,中国社会更是家庭的社会。孔子说,吾道一以贯之。若是具体到现实制度的话,家庭与中国文化、教育、社会乃至政治等方面不可解开,并且家庭是后者的基础。在重估家庭价值的基础上,中国人要适度地走回家庭,女性尤其如此。

[1]余乐.女硕士拉横幅反就业歧视,招聘单位:男女工作存差异[J].现代快报,2012(12).

[2]钱穆.晚学盲言(上).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259.

[3]潘玉梅.一个村镇的农妇[M]//李文海.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婚姻家庭卷[M].厦门:福建教育出版社,2005.

[4]秦雪梅.浅析女硕士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基于人力资源成本角度[J].知识经济,2012(13).

[5]潘颖.女性就业歧视问题的实证调查与法律分析[J].南京师范大学,2008(1).

[6]潘光旦.抗战与优生//潘光旦文集5[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83.

[7]萧鼎瑛.成都离婚案之分析//李文海.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婚姻家庭卷[M].厦门:福建教育出版社,200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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