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兆永
(鲁东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山东 烟台 264025)
集体记忆的文化心理及其意义的产生和表达,包括相应表意性意象的产生和表达,只有当其作为历时性主体知觉现象场中呈现出来的事件性现象时,其才能成为学理反思和考察的对象。心理及其意义表达二者是不可分离的,其共同的现象学呈现,只是一种多向度的符意关联及其意谓效果。[1](P32)
人们对共同苦难经历的记忆及其表达,尤其当其进入公共情感-话语层面,并由此产生广泛共鸣和认同,乃至整合进更为普泛的情感-意义理解-建构性语境,或集体性情感结构[2](P366~367)的时候,其丰富深远的生存论与人文意义,便远远超出了个人或特定人群的人生感怀,而直接关切到人类共同体的存在境遇。换言之,这种记忆及其表达的意义和价值,首先不在于个体忆旧和言说主体[3](P24~34)的语义发生及其自反性体悟,而是集体性记忆-言说者从互主体可交流性符意关联出发,向广阔的社会-文化生活世界所展现出的生存体味和存在论与认识论意义。[4](P312)这种意义展现及其进一步的社会-文化语义关联,有诸多方式,其中之一,便是记忆意象及其诗学展开。
记忆与表意主体自处其中的想象-象征界,涉及义理繁复的意-象-言符意学和解释学动力机制,涉及至为广阔的心理-文化意象和符意空间。由此,在记忆主体意识与无意识,可言说与不可言说,直至公共与文化表达层面上,展开了多彩而意味深广的表意性意象诗学。这种心理与文化意象诗学,不只是构成抒情与体悟的意义场域,或文化语义的研究领域,更提供了一种生存论主体构成维度,以及一种文化与人文批判性学理反思场域。
本文所进行的集体记忆意象研究,即在科学与艺术有机关联[5](P17)的意义上,将作为对象话语的意象符意过程以及作为元话语的符意学考察,进一步理解为有关意义的诗学展开,亦即一种跨越科学与艺术的,有关人性存在意义的人文表达及其研究话语的多维人文意义展开,有时亦可理解为维科在对象话语和元话语层面上所强调的,并做具体学理展开的“诗性话语”[6](P171~175)。另外,本研究还强调了这种诗学在当代人文学术语境中所应有的文化批评特征。
无论个体抑或集体性记忆-言说主体,当其有意无意地向情感-语义外向展开(表征和表达),特别是向他者或公共空间展开时,其总面临着诸多主体构成性和语境性社会文化限制因素。后者的限制效果,常常经表意紧张等过程,最终体现为诸种心理防卫。这些防卫机制,概言之,在意识层面上可以为知觉防卫,在潜意识层面,则为心理分析学意义上的自我防卫。进一步看,这种肇因于社会文化构成性限制条件的心理防卫,在主题内容、现象表征和意义表达等符意机制方面,均具有很高的社会-文化特异性,尤其是广义的政治文化特异性。本研究关切大陆有关“文革”的集体苦难记忆,即是突显其相对于其他汉语言文化区的特异性历史文化。
这里研究的是,集体苦难记忆在公开出版的文本层面上,所充分呈现的记忆意象及其诗学展开。这种记忆意象及其诗学展开的最大特征之一,便是其语义-语用机制极其复杂的修辞性。任何记忆,无论处于主体内隐状态还是主体外的表达层面,都与修辞意义动力学内在相关。[7](P425~439)在社会与文化存在维度上,修辞或修辞性无处不在,或者说,任何人性存在论情境都有修辞性。[8](P1)另外,修辞是内在于语言的(“零度语言”并不存在),而亦如诸多当代理论所提示的,任何记忆必须以语言或话语为其中介,而非仅仅以之为表达或交流的工具。[9](P25~26)就意象本身来看,对于作为意义存在的人而言,任何意象或心理意象,尤其是记忆意象,一定都是表意的[10](P448~449);而任何意义表达,都必定涉及至为繁复的意义动力学,其中包括对自我或\和他人的解释、说服,或其他意义影响和意义操作,亦即存在着人性情境中无处不在的意义修辞性。苦难记忆及其意象表意修辞,涉及诸多心理-文化机制和维度。要言之,集体和个体心理防卫机制,必定操纵或支配特定的表意修辞策略,并以此激起繁复的心理意义动力过程。在外在于已构成主体的特定社会-文化语境中,苦难记忆与表达,仍然会面对特有的,更为(宏观和微观)情境性的,并为记忆主体所敏锐意识到的表意紧张和压力,主体由此而形成的多种意义构成性驱力,再次动机性地促成特定的心理与表意修辞努力。这些心理文化修辞机制,对整个苦难记忆和意象的结构语义和生存论意义构成,意象表征和表达过程,以及情感动力过程,均产生全方位和多维度的决定性影响。
公共话语空间展现的集体苦难记忆及其意象诗学,其追求的总体修辞效果,是努力弱化或转移集体苦难事件的灾难性,对人性尊严的侵犯,其后果的伦理与生存论严肃性,以及相应的社会文化反思和批判的必要性。显然,这种苦难记忆及其表意的修辞性,必然关切到人性存在的伦理维度。[11](P99~114)
这里有三点补充:其一,这种修辞效果的追求,自有其普遍和特异性社会文化生存强制及其语境方面的原因,因本文主题所限,抑或读者无妨推想而知,这里不做进一步探讨;第二,这种修辞效果的追求,其在个体性或集体性苦难回忆者意识与无意识层面上的具体心理语义和情感运作,以及这些运作在二层面间的动态关联,亦因主题域所限,不在本文讨论之列;第三,回忆者个人和集体对这种修辞效果追求达至或建构的“真理性”,认可不认可,或多大程度上认可不认可,或认可的真诚度如何(依中国古训,修辞本可以立诚),亦当不在本文讨论之列。这种讨论,若有必要,必当十分困难。在中国心理与文化语义学中,真与假,诚与伪,二者及其与元语码的共存与转换(如“正言若反”涉及者),曰“贯通”,曰“圆融”,历来是学术理性至难把握的主题。
本文对当代集体苦难记忆的研究,所依据的文本,限于大陆公开主题性发表者,即该主题不是在其他主题文本中顺便涉及的。这种文本数量极大,相应的例证不胜枚举,其类似例证在其他传媒中亦比比皆是,故本文不拟一一枚举。另外,有两种重要而影响广泛的文本(类型),本研究基本未选用,这里略加说明。《老照片》诸文本介于主题化和非主题化之间,集体共享和私人情愫表达之间,情况较为复杂;有些口述史著作高度主题化,但内容较个人化,更真切,较少动机性修辞追求,故公开集体代表性较差。
苦难经历者回忆同一事件或情境时,可有两种不同的言语-意象表达:“我站在那里,感到那种……”与“我站着,觉得……”,或“他们向我住的地方走去”与“他们朝我住的地方走来”。这里涉及苦难经历者和回忆者的身体性在历史维度上的彼时和当下时空中的在场或不在场意象。
历时知觉现象场中身体性在场与缺席意象较少生动性,但有主体构成哲学上的重要性。其修辞效果,是对主体构成叙事维度的意义操作,亦即,苦难经历和记忆主体,作为意义建构者,其身体在苦难彼时彼地的在场或缺席(存在于回忆的当下)意象,意味着完全不同的情感体验情境和意义建构语境,由此而产生不同的心理与文化意义建构效果。
从唯物现实论角度看,逝者(人与事)确乎已矣,真正的身体性受难主体,已在时间维度上堕入永恒的受难。今天能够回忆并形成其生动意象者,已非当初深切的身体性受难者。时序绵延或生存的叙事关联,只是主体构成的维度之一,在个体性主体的意识层面上,并非得到始终如一的强调,但确乎为其提供了一种精致的修辞运作空间。
对苦难的当下记忆与意象表达主体及意义建构主体而言,在逻辑-建构意义空间中,今天可以镇定下来忆旧的“我”或“我们”,可能仍然是,或已不是当初承受苦难的身体性“我”或“我们”,后者当今可能仍然存在,或不复存在,而今天的身体性“我”或“我们”,在当初的苦难处境中可能在场,或不在场。苦难意象的心理、意义与情感,由此获得多种高度可操作的体验、建构与解读变式。
通过与个体生存叙事相关的(意象)意义建构而促成的主体同一性抑或其断裂,苦难承受主体和忆旧主体,或自我认同和承担,或自我分离和自我否定。就后者的意义建构效果言,记忆和言说的苦难承受者,居然可以觉得在当初的苦难情境中,自己(身体性为自我的构成核心之一)可能不在场:这除了同一逻辑和存在逻辑问题外,最重要的是,苦难记忆的真伪成为问题,生还受难者对于已逝受难者的伦理承担成为问题。
青山依旧意象以苦难本身的消退意象为基础。根据后一意象,苦难有其自然之过程,苦难及其留下的创痛,随时间流逝自然会消退,或在不经意间已经消退云云。
消退修辞意象隐含丰富的建构意义。自然流逝,不仅总会逝去,而且不必人为干涉,甚至不必感慨系之。根据二元语义对位原则,既然苦难及其创痛会自然逝去,于是,光明的未来将自然(即使是被动地)来到,光明就在前头,继而一切都自然而然,故而轻松不刻意,故而超越而老庄境界,故而苦难“当时不足忧,事后早该放下”。
在苦难“自然消退,因而不足忧”之后,进而强调苦难不足感怀的,是超越小我而臻于大我的青山依旧意象,由此展开相应历时知觉现象场及其意象表征。渺小的个人,或个人积聚成的集体,及其经历的苦难与伤痛,终归逝去,留下的印迹终归无非渔樵佳话,真正留下的,是超越个体生命的,依旧而永恒的青山和永远轮回(尼采式),超越历史之空洞言说而终古一色的夕阳。这固然博大且高远,是客观唯心式的(不必是自然神论的),但是,文化社会及其人类主体必须面对的存在论意义和伦理主题,如人性表征、互主体责任、生存论启示等,并非那依旧的青山和永恒的夕阳所能象征性地表征的,二者甚至可谓风马牛不相及。生命与人性存在,本质上并不是有关物性存在的浪漫与诗性隐喻。消亡于青山和夕阳中的人的宏大意象,乃是一种阿Q式的主体修辞努力。这里的个人和集体,经由粗糙的隐喻性存在语码的转换,成为非本真、主体性被解构的苦难承受者和同样非本真的、空洞的忆旧者。依忆旧主体的常识逻辑,真切的个人虚假地宏大化,其唯一的证明或依据,只是本人捡回一条命,或侥幸好歹挺过来了,个别的甚至混得很风光,而且有了相应表达和言说的话语权,以言行事[12](P16),利用当下话语的修辞语境,权且或顺势成就自己的伟大,或以虚假的伟大,超越和否定当初真正的苦难。在伦理上言,那些没有挺过来的或未获话语权力的受难者,便无任何成为伟大的可能性,其只能作为被牺牲或漠视的小我,而永远无声地逝去或继续受难。同时,在慎独与互主体生存的伦理维度上言,成为大我而实为真正的小我们,难言真诚而道德的集体苦难记忆。
将曾经的集体苦难理解和表达为成长小说式的人生成长历程,不仅默认甚或认可苦难对个体和集体受难主体的苦难性,也辩证地视其为人生成长所必需。(必)先苦(而)后甜,“梅花香自苦寒来”等庸常文化特异性诗性意象,为其合法性的隐喻基础。
人类所能为的,只是为其生存作证(荷尔德林语)。此身犹在,或今我居然存在,而不论当初同遭苦难的他人如何。这多少带有某种精神胜利感的当下实然存在这一事实,即可修辞性地成为集体苦难之作为合理乃至必要的人生成长历程,及其所昭示的特别存在论意义的解释证据和推理依据。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因此,正是有了当初那样的磨难,我或我们才有今天所获得的一切。苦难被认定为人的成长所必需,甚至必要条件。因而,人的成长首先应感恩于苦难本身,个人努力自当居其次。由此,苦难被否定,苦难时代变成个人或我们那一代人被赐予的光荣历程,甚至如果重新来过,我还会做同样的选择。
过去的集体苦难,是否真的为集体或个体人生成长所必需,除了苦难所涉及的具体社会文化构成性语境不同而答案各异之外,首先是一个历史叙事的修辞效果问题;若就其实效之因果而言,也是一个偶在性问题,原则上与苦难之为苦难无关。逻辑上,集体苦难根本不涉及个人存在主义式的选择情境(这里暂且不计希腊的悲剧情境,这会是一个沉重的主题),苦难总是个人或集体的被动遭受。该意象与其他苦难意象修辞一样,其逻辑或隐喻基础并不充分,有极大的人为建构性。从伦理角度言,这种意象修辞,于个人可以是激昂的假话,或言而不由衷;在文化符意学层面上,则造成符意编码的动机性意义混乱。
任何一种文化,通过其主流话语与权力运作时,均会努力构建并维持一种适合自身的文化普遍或特异性合理的社会-文化存在图式。根据此图式,该特定社会与文化中所发生的一切,包括集体苦难,均可找到合理的理解和解释。这里,存在的一切,都由此获得其合理性。
在意识形态和生存伦理意义上家-国同构的社会文化生存图式(中国社会为其典型代表)中,人民作为子民所遭受的苦难,乃子女于情理之中(合法地)自然会承受的。苦难之存在,常常只是因为父母对其子女的误解,情有可原,甚至出于父母之爱,因此子女应该对此谅解,无论心身损害大小,首先不应记仇。其中心问题是忠孝,而非苦难及其人性效果。这里,家-国同构意象及其生存论结构的语义关联,本义和隐喻性的父母与子女间合法的伦常关系与情感-行为互动规范,在很大程度上都属于社会文化特异性的,也往往是颇成问题的,最多只具有相对的合理性,后者更难进一步为集体苦难提供隐喻性和普适性的合理性基础。
以合法因此正常进而全民惯习的特定社会文化图式作为合理性依据,来构建苦难记忆修辞和意象表意策略时,即是将苦难意义转移至事先已获得合法性的生存论社会文化语境中,修辞性地在心理-意象感受层面进行语码转换,并由此对苦难主题及其后果,进行相应合理的意义解释和意义建构。其具体修辞效果,是降低苦难程度,否定苦难性本身,甚或将其反向转化成正面甚至必要的历史文化现象或事件,将集体苦难事件整合进,亦即消融于正常的社会-文化生存图式之中。
通过这一修辞意象,特定社会与文化通过其主流话语-权力系统,以苦难记忆和表达者为代言人,为集体苦难的施予者,最后可能是该特定主流文化与社会本身,进行自我辩解和开脱。苦难记忆和表达者或单独,或与其所认同的文化一道(二者在效果上实难区分),以合法而正常的社会文化图景为借口,扭曲或回避与集体苦难相关的普遍人性与伦理主题,并可能在相当程度上成为特定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合谋。
当代理性语境所盛行的价值递增式线性历史时间知觉,及其相应的存在论叙事等,其意识形态上的依凭,是依照理性精神建构和维护的进步与发展意象,在社会-文化意义层面上对历史时间所进行的理性切分和建构,以及在此基础上构建的历史-叙事哲学。继此而形成的有关社会文化叙事的元理论框架和合法性依据,为集体苦难记忆意象与修辞的诸多历史叙事维度,提供了决定性的建构原则和解释原则,其中包括意义建构所依凭的语义-价值学支持和意识形态底线。该社会历史线性进步意象可对特定或整个人类历史社会所发生的一切,包括集体苦难事件,进行有效的合理化整饰和修辞意义建构。具体而言,诸多进步或进化观指导下的历史-叙事的时代切分和意象,如黑暗与启蒙、新-旧社会、新-旧中国、解放前-后、公元前与公元后,等等,均预先通过现实时间向意义-价值时空的隐喻性符码转换(如新的即是更好的),为集体苦难意义与价值的历时定位,提供了基本而不容置疑的合法性参照框架和合法性标准。“为了社会‘进步’和‘发展’,人类必定有所磨难和牺牲”,那是产前阵痛,黎明前的黑暗”等宏大叙事,宏大的进步图景,乃至庸俗社会进化论(“哪个国家或哪个民族不经历这样的过程”)等,即是社会进步意象对集体苦难历史感知施以的典型的意义操作。在这种不容置疑的叙事区隔及其合法性参照框架内,过去的集体苦难,被理解为指向社会与文化进步目标的必然阶段。由此,昔日苦难的意义首先在于历史“进步”性,而非其苦难性,进而苦难本身被否定,或被体现为虚假的民族“升华”,非严格宗教意义上的集体性背负十字架意象,为其版本之一。
有学者认为,有些集体苦难事件,有如人之必在幼时出麻疹然,一经出透,则终生免疫。这一意象,用的是牵强而生硬的生物学比喻,首先体现的是论者的迎合姿态和矫情。其修辞动机过于露骨,刻意为尊者讳,不必在此讨论。
未来乌托邦意象,往往以社会进步为意义产生与阐释依据,将过去、现在与未来因果地而非简单历时地关联起来,针对某种意识形态的建构性乌托邦未来,进行相应的历史-叙事性意义建构,使集体苦难被合理化整饰转换为,苦难承受者为了社会更好的未来而“必要地”付出的代价、牺牲或做出的贡献。修辞建构效果与社会进步意象相似,但其被操纵的意义和图景,又有更进一步的深化。“为了明天更美好”,于是,苦难中逝去的人们,大多成了工具,有的成圣“殉道”,追认“英雄”,而当初的幸存者,今天的忆旧和言说者们,则可以自喜,可以向他人夸示:“现在好了!但要是没有我们那一代人当时……。”苦难不复苦难,不复反思警醒后人,不复人性追问,而是轻率地高大雄伟,令人仰视,且夸示来者。
乌托邦理想的学理关联,涉及具体理想的未来现实可能性与逻辑可能性,但是暂不论理想的合理性和可能性,乌托邦建构的意识形态本质,历史目标指向性事件的前后因果关联,或其他逻辑关联,乃历史哲学的难题之一,后来的“历史现实”亦难做出回溯性的证明(除非刻意的误读和伪叙事建构)。集体苦难的互主体性记忆及其意象诗学的展开,其根本关切点,是过去、现在与未来的人性意义关联。这里,真诚、勇气和伦理关怀,具有首要的重要性。
集体苦难记忆及其学理反思,即对象话语和元话语二层面上多维度的诗学展开,首先不在于忆者和研究者共同的思古愁怀,亦非止于对不幸个体已逝生命的悲悼。这种追忆和反思,应该超越自我与他者区隔,以及在此基础上分别展开的主体建构。经过共同的苦难终于有幸“一路走过来”的幸存者,并非只是抽象的怀旧主体或自我;与之如此生息相关,同一生存共同体中未能熬过来的他们或她们,并非只是被历史时空区隔开的他者。
追忆和反思过去的集体苦难,最终必当涉及的,是超越苦难本身,苦难施予者,承受者和追怀者的,更具有普遍人性意义的伦理维度和存在论维度。无论是苦难承受者,还是施与者,怎样回忆并以此面对、反思、言说过去共同的苦难,怎样由此面向和踏上前面的路?在有幸失而复得的内心宁静之际,今昔共在的生存共同体成员(苦难经历者和他\她们的“后生”们),怎样在心灵空间和现实空间中面对那没有挺过来而永远逝去的,或苦难之后因此而依旧苦难的作为我们之一部分的他\她们?前车若可鉴,对于生于上帝已死时代的后来者,迎面的存在之路当如何把持,如何行进?这一切追问和关切,对于苦难涉及的特定社会和民族,乃至对整个人性存在,都意味着什么?在这些共同追问和反思的过程中,人文研究者,对于集体苦难事件当事者和幸存者,直至对于人性存在本身,又应该在学理之外,承担怎样的责任和使命?
苦难记忆的研究,必须关切更普遍的人性存在维度和伦理维度,亦即,研究者在任何具体学理进路展开的同时,必须以真诚的价值评价和恳切的反思、批评姿态,充分观照集体苦难记忆所必定涉及的人性存在层面、伦理关联,以及二者在广阔的社会文化层面上的多维意义展开。
苦难意象诗学及其相应的学理考察,不是对相关文本的文学评论或研究,而是强调批判性或反思性的文化诗学,及其相应的反思性跨学科人文科学理论视域,具体涉及修辞性意义操作和诗性意义的展开。特别就研究者角度言,这种反思性学理考察,首先不在于意象表意与修辞之精妙或意味,而是重点关注苦难意象诗性表达者的真诚与勇气,在生动意象和诗性抒发的后边,当事者与其他在世或不在世苦难遭受者间的互主体性伦理关联和存在论关联,以及意象表达者作为苦难代言人的代表性及其道义合法性等主题域,以及这些主题与广义诗性表达和诗性展开间的意义动力学关系。
[1]Ruth Wodak and Michael Meyer.Methods of Critical Discourse Analysis[M].London:SAGE Publications,2001.
[2]David Mocey.Dictionary of Critical Theory[M].London:Penguin Books,2000.
[3]Toril Moi.The Kristeva Reader[M].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6.
[4]孙康宜,孟华.Tradition and Modernity Comparative Perspectives[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5]Roger Smith.The Norton History of The Human Sciences[M].New York:W.W.Norton Company,1997.
[6](意)维柯.新科学[M].朱光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7]Walter Jost and Wendy Olmsted.Rhetoric and Rhetorical Criticism [M].USA:Blackwell,2004.
[8](美)戴维,等.当代西方修辞学:批评模式与方法[M].常昌富,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9]Walter Benjamin.Reflections[M].New York and London:Harcourt Brace Javanovich,Inc.,1978.
[10]Winfried Noth.Handbook of Semiotics[M].USA: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95.
[11]Richard Kearney.On Paul Ricoeur,The Owl of Minerva[M].USA:Ashgate,2004.
[12]John R.Searle.Speech Acts:An Essay in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