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智敏
(广东财经大学 人文学院,广东 广州510320)
明清时期不仅是小说创作繁荣的时期,也是编选前代小说作品选本的兴盛时期。编选传奇类作品的选集迎合读者的阅读口味,明中期专门收录唐宋以来传奇小说的选本有《文苑楂橘》、《虞初志》等,所选作品涵盖了唐传奇中的优秀婚恋类作品如《霍小玉传》、《莺莺传》、《任氏传》等有专门收录逸事幻遇类故事和以遇“艳”、“异”为题材的《艳异编》、《续艳异编》等;有专门收录侠客义士烈妇事迹的选本如《二侠传》、《剑侠传》和《续剑侠传》等,这些选本选辑作品的小说特征十分明显,小说作品本身成就很高。明代小说选本对唐人传奇类故事的反复收录可见明代人对传奇作品的重视,从“选”的角度来看,编选者通过对原作的选辑与重新编排,有的增加序、跋以及评点,体现了明清传奇类小说选本编选者的小说观念和选本的理论批评价值。下文将从“虚”、“实”理论、审美价值和娱乐价值三方面考察明代传奇类小说选本的理论批评价值。
小说理论中关于“虚”与“实”的观念争论颇多,这与人们对小说的认识相关。唐传奇小说的创作一直在人物与情节的虚实交融中徘徊,如《周秦行纪》述读书人科考途中错过借宿之地,深夜在野外看见一家大宅因此投宿,遇见一群神仙美女。故事的情节与人物可以看出均属虚构,但是结尾作者写道:“余衣上香,经十余日不歇。”仿佛又透露给读者实有其事。有的小说在结尾往往强调故事乃亲身经历,实证真有其事,这种虚实融合的讲述,表明唐传奇是真正有意为小说。洪迈在创作《夷坚志·乙志》时认为小说事事都应该有依据,到了他后期编撰《夷坚志·丁志》时,观念有所变化,他认识到即使司马迁的《史记》也并非完全真实,偶有杂采民间传说,因此对记录传闻的态度有所改变,认为“凡以异闻至,亦欣欣然受之,不致诘。”洪迈通过自己多年创作《夷坚志》的经验认识到小说虚构的重要性,对小说创作编选观念已经脱离了实录、史余的小说观念,认识到“传闻”、“虚构”是小说创作的方式。但是在小说理论发展史上,关于“虚构”的认识在明代仍受到批评,如明人胡应麟在他的文言笔记《少室山房笔丛中》批评唐人小说时说:“如《柳毅传》书洞庭事,极鄙诞不根”;“若《东阳夜怪录》称成自虚,《玄怪录·元无有》,皆但可付之一笑,其文气亦卑下亡足论。”认为唐传奇“作意好奇”,情节曲折,可以用来消遣调笑,但文气不高,不足称道。他肯定韩愈的《毛颖传》和李公佐的《南柯太守传》,认为这类作品“假小说以寄笔端”,借小说表达作者自身的情感,虽属虚构,但有可取之处。明高儒在《百川书志》卷五《传记》后的附记中写道:“以上《虬髯客传》、《任氏传》等二十八家,或失世次姓名,或撰人不具,故为野史之流,大率托物兴辞,信笔成文为多,审其词气,必唐人及六朝之作也。”高儒认为,传奇小说的显著特征是“托物兴辞”而“不求其实”,认识到了传奇小说所具有的艺术联想与想象的特质,对人物和情节都进行了艺术加工,具有合理的虚构成分。谢肇淛在《五杂俎》卷十五谈到:“凡为小说及戏剧杂文,须是虚实相伴,方为游戏三昧之笔”,明确地表达了一种小说的文体之意识,指出小说与史传从文体到叙事要求都不同,应当具有虚构性,虚实结合才是小说、戏剧作品的特点。清代纪昀批评《聊斋》的写法是逞作者才能,认为不是创作小说者的笔法:“小说既述见闻,即属叙事,不比戏场关目,随意装点。”这种观点表明在明清两代,对于小说的“虚”与“实”的看法,不少人仍以“实录”为高。而唐传奇类小说选本的编选则十分关注虚构性的作品,体现了小说作品的“虚构”理论,是小说理论发展的一大进步,也是小说观念的重要发展。
陈文新在《论唐人传奇的虚构艺术》中讲到:“虚构是唐人创作传奇的一个特征”,表明了唐传奇作者自觉突破“实录”观念,虚构创作,寄托寓意。从小说选本来看,“虚构”这一观点受到选者的重视,如《艳异编·序》中写道:“是集也,奇而法,正而葩,秾纤合度,修短中程,才情妙敏,踪迹幽玄。其为物也多姿,其为态也屡迁。斯亦小言中之白眉者矣。”这可以看出编者之所以选“星部”、“神部”、“仙部”等类型,是因为编选者认为重“虚构”的故事是小说的本质特点,虚构构成小说的重要审美特征。同时,强调传奇小说虚构情节曲折有致,贴近生活真实。
明初从对唐传奇的虚构特点认识到思考小说的“虚”与“实”的关系,体现了小说批评理论的发展,对通俗小说评点中的“虚”与“实”的探讨是现实小说创作虚构艺术的理论总结,促进了小说创作的发展。到清代,小说作者与批评者都已经认识到了虚构是小说创作的必要组成部分,认可小说创作中“虚者实之,实者虚之”的艺术虚构是符合小说创作规律的。
首先,编选者认为词藻华艳,文采华美的作品具有较高审美价值。与“虚构”这一写作手法相关,唐传奇作品多为虚构故事,为使读者信服,所以详加描摹,大肆渲染,注重词章文采,描写细致深入,读来如身临其境,故而作品往往被评为“秾艳”、“婉转”、曲尽其妙。唐传奇类小说选本所选作品大多注重小说的审美功能,认识到词章文采是传奇小说的主要特点,具有审美价值,如《点校虞初志序》中谈到了小说的审美功能:
“以奇僻荒诞、若灭若没、可喜可愕之事,读之使人心开神释、骨飞眉舞。虽雄高不如《史》、《汉》,简澹不如《世说》,而婉缛流丽,洵小说家之珍珠船也。”
作序者认为,小说能使人“心开神释、骨飞眉舞”,就在于其“婉缛流丽”,有审美的“真趣”。这种独特的审美功能,是通过审美主体“展玩间神踽踽欲动”而实现其效应的。
自晋陆机在《文赋》中提出“诗缘情而绮靡”的理论后,真“情”促成了文学对真“美”追求的自觉,体现在小说上,既有对小说文体形式美的追求,也有对美的表达形式即小说语言美的追求。唐传奇小说大多体现了对“美的艺术形式”的追求,如陈鸿《长恨歌传》中借王质夫之口道出著述之主张,云:“夫希代之事,非遇出世之才润色之,则与时消没,不闻于世。乐天深于诗,多于情者也。试为歌之,如何?”认为曲折感人的故事还要有华丽的文采来表达,才能流传于世。而这些传奇小说大多达到“语渊丽而情凄婉”的艺术境界,《虞初志》对所选之作的评语很好地表达了这些小说的艺术成就,如“万斛万想,味之无尽”的《离魂记》、“不第摹愁惨之形,直抉愁惨之神”的《柳毅传》等等。
从明代开始,小说理论者认识到小说的本质特征。明初文言小说如《剪灯新话》被批为:“文题意境,并抚唐人,而文笔殊冗弱不相副。”有意规摹唐人小说是明初文言小说创作的特点。凌云翰在《剪灯新话·序》中道:“乡友瞿宗吉氏著《剪灯新话》,无乃类乎?”认为读了《剪灯新话》后,便不由自主地联想到唐传奇中的《长恨歌传》、《东城父老传》与《幽怪录》等作品,并指出《秋香亭记》与《莺莺传》相类似。由此可见,唐人小说对明初文言小说的创作产生了重大影响。唐传奇类选本特别是《虞初志》产生于谈刻本《太平广记》尚未大规模传播之前,所选小说对唐传奇的传播和扩大影响起了重大的作用,其中表现出的小说观念和编选原则对文言小说创作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传奇类如“剪灯”和诗文小说创作的再度复苏,从明中期中篇传奇的蔚为大观可见一斑。
从《虞初志》所选唐传奇作品可以看出,所选之作大多为唐传奇全盛时期之作,如《离魂记》、《任氏传》、《枕中记》等。郑振铎认为:“平话系与传奇系的作品,最显明的区别,便是前者以民间日常所口说的语言写的,后者是以典雅的古文或文章写的”,这些都强调了小说在语言、辞采、意境方面的审美特征,说明唐传奇类小说选本的选者对此有深深的认同。
其次,“雅”的审美态度。“明初规仿唐人传奇小说的纷起,它主要是文人用以自娱和娱人,属于雅文学的范围。”小说选本的编选也是如此。唐传奇故事的流传主要是在文人宴席诗酒话别场合,故事主角也多为文人雅士,反映出浓厚文人气息和审美情趣。文人在故事创作中以自己的“诗笔”和“史才”表达自己的生活情状和内心向往。透过这些小说,读者可以看到文人雅士的生活,门第观念、科考情结、情爱指向、出世向往等思想意识,表现出一种雅趣、风雅的审美态度。
唐传奇基本上都是文人雅士的活动,整个过程体现出“雅”的审美趣味。在小说里穿插诗歌是唐传奇的一大特点,有的以诗词代替对白,以诗词雅会交流构成主要情节。小说作者将小说场面、人物出场写得极富诗意,在叙事中体现出诗化的色彩。除了杂缀诗歌之外,小说往往在叙事中运用整齐的辞句抒情写景,在行文中杂以诗赋和议论,诗赋大多含蓄凝炼、富有文采。明代中篇传奇小说不少研究者认为是“诗文小说”,孙楷第指出,虽然这类小说价值有限,但必须肯定它们在某一时期具有较高地位和较大影响力,这种诗文入小说的传统与唐传奇小说中的以骈俪的语言描绘诗酒宴饮、人物场景密不可分。但也有些故事描写语言精炼、意味隽永,形成一种含蓄蕴藉的抒情化风格。沈既济在《任氏传》文末赞中提出:“著文章之美,传要妙之情”,认为好的小说必须是形象生动、精微、鲜明,气韵充沛、深邃,而且能表现人物细微丰富曲折的情感活动。由此可见,唐传奇故事兼具诗文繁密和含蓄蕴藉的特点。同时,过于强调“雅”和“文采”使一些作品仅仅追求辞藻华丽,小说发展又走向另一个极端,开诗体小说之风气。
《艳异编·序》认为,“吾尝浮沉八股道中,无一生趣”,而小说才给他以“趣”的享受。这里的“趣”,是指作品所自然流露的风致和情味,认为小说有趣,完全不同于一些评论者虽然意识到小说的特性而仍将“趣”引入“资治体、助名教、供谈笑、广见闻”等角度来肯定小说。他认为调笑不损气凶,奢乐不堕儒行,任诞不妨贤达,小说虽然“意有所荡激,语有所托归,律之风雅之罪人,彼固欢然不辞矣”,可见小说不仅无害于涵养性情,反而能怡养性情,表现文人旨趣。从小说的感性特征来认识小说,指出小说之有“真趣”,是对小说的真正价值与特性的揭示与肯定。公安派袁宏道也主张文学抒发作家的真情实感,偏重于作家性格和心理的表现,认为有真实自然的感情就会有“趣”,这也是不少小说选本托名袁宏道等名家评点的原因。他们反对封建礼教对个性的束缚和固定的章法对写作的束缚,明代小说评论者用这种理论说明小说创作,认为唐人传奇中各种题材和情节作品,都是作者性格的外现,所以它们就有真趣。
首先,创作小说来娱乐大众。小说产生之初就是作为一种消遣娱乐而存在的,如“跳丸击剑,诵俳优小说数千言讫”这样的记载就存在于《三国志》中。唐人小说的兴盛,与诗酒宴会和大众娱乐相关。沈既济在《任氏传》末尾说,他被贬谪出京城往东南而行,与友人同路同舟,“方舟沿流,昼宴夜话,各征其异说,众君子闻任氏之事,共深叹骇,因请既济传之,以志异云。”即友人一同乘舟而行,夜晚相聚,大家讲些奇闻异事,听众都觉得任氏这个故事令人感叹,因此请沈既济把它记录下来。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唐传奇故事就是闲暇时大众的说笑和谈资,“用诸酒杯流行之际,可谓善谑。其言虽不雅驯,然所诃诮多中俗病。闻者或足以为戒”,凌云翰在《剪灯新话序》中也点明小说两方面的功用即“有补于世”和“使人喜而手舞足蹈”,具有娱乐价值,在笑谑之外也有些训诫作用,但其出发点和主要性质都是以资谈笑。
其次,创作小说以自娱。明代郑元勋《媚幽阁文娱·自序》云:“但念昔人放浪之际,每著文章自娱。余愧不能著,聊借是以收其放废,则亦宜以‘娱’名。”清张潮《虞初新志·凡例》云:“敢谓发明,聊抒兴趣,既自怡说,愿共讨论。”强调编辑点评此书的目的是自娱。文学作品是一种闲暇时的文化消费品,可以供人娱乐也可以自娱。文人雅好,往往会达到一种高尚、高雅的自娱,从而使心灵得到净化,达到一种美善境界。文人通过阅读实现人生最大的快乐,心灵上达到至乐之境,可以将消遣自娱上升到一种新的境界。唐传奇类小说选本的编选者大多在序跋中提到自己对稗史小说的热爱,编选此书大多为自娱或为抒发自己的思想感情。如《艳异编·序》中说道:“月之夕,花之晨,衔觞赋诗之余,登山临水之际,稗官野史,时一展玩。”闲暇之际阅读编选小说是作者的一大乐趣,相对于了无生趣的八股文,文人对小说十分热爱。《虞初志》王稚登的序中有:“稗虞象胥之书,虽偏门曲学,诡僻怪诞,而读者顾有味其言,往往忘倦。”这表明读小说会让人乐此不疲。谢肇淛序称:“吾友黄叔,博学能文章,尤喜稗官小说诸书,……复锓《虞初》以示余。”因为对小说的热爱而编选小说,一定程度上使选本体现出一种自娱的编选目的。托名王世贞所编的《剑侠传》正是编者赋闲在家,借编书自娱并且表达心中渴望剑侠来复仇的理想,“时一展之,以摅愉其郁。”正如前人论及小说的娱乐价值时认为,这类选本的编选往往是为了自娱,在百无聊赖之际拿出来自己欣赏或者是抒发自己心中的愤懑,或者表达自己摹仿前人创作的想法,选前人作品中契合选者理想的篇章进行重新编排,因此表现出明显的自娱特点。由此可见,小说不仅仅具有娱乐训诫,而且可以“宣泄心中愤懑”,小说编选者借编选他人之作,表达自己心中的情感。
[1]〔宋〕洪迈.夷坚志·丁志序[M].北京:中华书局,1981.
[2]〔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二酉缀遗[M].北京:中华书局,1958.
[3]〔明〕高儒.百川书志(卷五)[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4]〔明〕谢肇淛.五杂俎(卷十五)[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5]〔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
[6]陈文新.论唐人传奇的虚构艺术[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1,(2).
[7]〔明〕王世贞.艳异编·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8]李军均.传奇小说文体研究[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
[9]〔清〕周克达.唐人说荟·序[A].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
[10]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11]郑振铎.西谛书话[M].北京:三联书店,1983.
[12]王先霈,周伟民.明清小说理论批评史[M].广州:花城出版社,1988.
[13]〔宋〕曾慥.类说·序[A].丁锡根.历代小说序跋集[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
[14]〔元〕马端临.文献通考[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15]柯愈春.说海·虞初志[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