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协和学院 刘青敏 吴伟伟
近年来关于大学生不良行为的新闻、报道层出不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尤其是民办高校学生的一些不良行为更是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大众议论纷纷。
民办高职学生正处于生理、心理急剧变化发展的时期,思想、道德品质、人生观等正在逐渐形成稳定的态势。从心理方面来看,一方面,他们从依赖性逐渐向独立性过渡,自我意识较强,个性突出;另一方面,他们的心理发育还不成熟,心理比较脆弱、稚嫩,容易极端、片面,对自己的身心发展容易感到困惑,对各种不良社会现象感到迷茫。因此,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染上不良习气。此时若不注重纠正,进而就有可能演变为不良的行为习惯。
民办高职学生的道德认识还不够稳定,有时不理解或不能正确理解有关的道德要求和道德准则,不能明辨是非与善恶,常有较大的片面性。如把违纪看作是“勇敢”,把积极参与各类活动看作是“出风头”,把向老师反映情况看成是“出卖同学”,把抽烟、喝酒、打架斗殴等视作“男子汉”的象征等。这些道德认识上的错误,容易导致不良行为的逐渐形成。
当前我国民办学校的高职生都普遍重视专业课,而忽略对法律基础课的学习,所以对法律方面的知识学习得少,经历也少。另一方面,民办高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学时有限,要想在短时间内大幅度提高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是很困难的,再加上普法教育还不完善,大学生总感觉法律知识没什么实际用处,到用时才觉得少。因为接触的少,很多大学生在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会选择沉默,而不是去争取他们的权益,这就会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越来越淡。
民办高校学生一般处于青春中后期,他们精力旺盛、朝气蓬勃,他们生理上的发展变化促进了心理上的发展变化,且思想和行为方面存在矛盾,有明显的二重性,这形成了大学生独特的心理特征。思想活跃但不够稳定;性格活泼但波动很大;政治热情高但有一定盲目性;观察敏锐但不全面;感情丰富但又多变;求知欲强但又难于明辩是非;自立意识增强但自控能力弱。这些生理的不成熟导致不健康的心理反应,如面对同学之间的成绩之争、能力之争、奖学金之争、各种荣誉之争以及人际关系紧张等问题,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反应。攀比心理、嫉妒心理、报复心理、侥幸心理、等无不一一表现出来,而这一系列不健康心理外在表现出来的就是不良行为。
大学生活毕竟和高中生活不同,过去寒窗苦读十几载,现在梦想成真进入象牙塔式的大学生活,完全对自己不再那么苛刻,再加上没有老师的严格管理和家长的束缚,就像是从牢笼挣脱出的小鸟一样,可以自由自在的在天空中翱翔。一些学生就会产生“船到码头车到岸”的想法,错误的认为大学生活是清闲和自由的,再也不需要像高中那样刻苦学习了,所以他们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不能及时确立新的学习目标。长此以往,一部分学生就会厌学进而旷课、逃课,错失正确的人生观。因此,对自身要求的放松是学生产生不良行为的根本原因。
互联网已成为当代大学生学习与交流的重要工具,许多大学生在充分享用它带来各种便利的同时,也会不自觉的沉迷于网络,甚至自认为身份隐蔽而无所顾虑的做出一些网络不良行为,以缓解现实带给自己的各种压力。网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让大学生们暂时忘记压力和烦恼,在一个虚拟世界里获得心理满足。如果这种满足发展到痴迷的程度而不能自拔,就会使他们越来越远离现实,形成人格扭曲,而无法正确的选择自己的行为。另外,网上暴力、凶杀、色情、赌博等不良信息的传播,刺激着大学生的心灵,导致少数学生精神空虚、行为不端,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网上行为是影响大学生不良行为的不可忽视的潜在因素。
目前,我国正处于一个急剧变化的社会转型期,社会上的不良现象层出不穷。从假烟假酒假文凭到假账假证假报告,从普通百姓的恶意透支到政府工程的虚假政绩工程等等一些交易黑幕,无一不给大学生带来负面影响,诱发了不良行为的发生。于是厌恶学习、逃课、害怕考试、作弊等等,学校成了社会的缩影。
由于我国高职教育起步较晚,专业基础建设较为薄弱.在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中没有凸显高职教育重实践、重技能的特点。从整体上看,专业设置滞后、专业定位不准、专业内涵建设不深等问题仍制约着高职教育的发展,这些缺陷也给大学生带来一些不良影响。学生对千篇一律、简单化、生硬化的课程不感兴趣,并且有不同程度的抵触心理,因而缺乏学习的动力。所以高职教育管理存在缺陷是大学生实施不良行为的重要原因
当前民办高校学生不良行为的严重性并不是偶然的。解决日益突出的学生的不良行为已经成为民办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紧迫的任务,这直接关系到整个民办高校校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遏制民办高校学生不良行为的上升势头,减少违纪行为的学生。
民办学生普遍存在自我约束能力较差,责任感不强等缺点。为此应对他们加强个人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进行教育,加强自律。自律,是一个古老的话题,早在几千年前,老子就提出人要“修身养性”的思想,涉及到了人的修身问题,老子也曾说过:“吾当一日三省吾身”——就是说时时反省自己,从而不断调整自己,不断进步。由此可见,古人很早就意识到了自律的重要性。自律,就是要珍惜时间,利用好时间;自律,就是要战胜自己的惰性及一切畏难思想;自律,就是要根除陋习,约束自己。只有自律,才能监守最后一块净土;只有自律,才能通过努力,迈向成功。
民办高校应大力开展校风建设,强化学生的校风意识,并以此活动为契机,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教育,在德、智、体、美、劳、能力等方面提出一定的具体要求。明确加强学生的学习目的,确立近期、远期的学习目标,并定期考查完成目标的情况,未完成的要有相应措施。教师在教学中要注意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上的指导,帮助学生开展同学间的互帮互学和学习经验交流活动;要严格监考制度和对学生进行有关考试条例的宣传,使学生形成一个良好的学习和考试的氛围。
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形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和遵纪守法意识,使其在遇到矛盾和冲突时能够冷静对待,文明处置,化干戈为玉帛。进一步净化校园环境,抑制消极、腐朽思想文化的渗透和影响,抑制低俗文化趣味和非理性文化倾向,引导校园文化气氛向健康高雅方向发展,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这有两大作用:一方面能帮助违纪学生认清违纪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正确对待校纪处分,既要吸取教训,又要不背思想包袱,重塑自我;另一方面,对其他同学也是一次接受教育的好机会。个别教育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要充分发挥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干部的教育力量,从真正关心和帮助违纪学生出发。2.要注意教育的方式,要因材施教。针对不同性格、不同错误的学生,要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使之能够自我认识、自我约束、自我振作。3.要灵活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要以加快学生重新振作为主要出发点。
大学生轻微的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可以用建立预警机制的方式去矫正,那么对于已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学生有没有帮助矫正的办法呢?回答是肯定的。学生在校期间的违规违纪行为,有的是不可逆的,而有的是可逆的。比如触犯法律的行为、与道德品质有关的违纪违规行为就属于不可逆的。因为这些原因而被处分的学生,凡还继续留校学习的,只能背着处分完成学业,即便后期有重大立功表现,原处分一般也不可撤销。而因为组织纪律观念不强或者学习不努力而遭受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的,应该属于可逆的处分。凡因这些方面的原因被处分的学生,应该有重新努力,撤销处分的机会。
综上所述,抓好对大学生不良行为的预警和矫正,应该是民办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刚性制度约束和柔性人文关怀有机结合的具体体现。当然,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仅仅靠某一方面的措施就奏效。但如果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能够从一点一滴抓起,以人为本的要求就能落到实处。
[1]蒋王景萍.礼仪教育:道德建设的重要领域[N].湖南日报,2003-12-8(理论版).
[2]谷成久.民办高等教育亟待大力发展[N].安徽日报,2000.
[3]姜超民.民办学校发展离不开特色[N].中国教育报,200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