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达敏
(云南省文山州人民医院药剂科 云南 文山 663000)
糖尿病是目前威胁人类健康的几种疾病中最痛苦,也是死亡率较高的一种。糖尿病的致病因素有很多种,但是不论其致病原因如何,最终都是导致胰腺的功能下降,造成胰岛素分泌的不足,从而导致人体内血液中和尿液中糖的增多,造成一系列的代谢问题,最终致病。糖尿病的临床表现比较明显,俗称为“三多一少”,就是多尿、多饮与多食,但是身体去日渐消瘦(体重少)[1]。在临床上,将糖尿病也分为两种类型,一种就是1型糖尿病,即为患者患病初期,并没有依赖于注射胰岛素来维持体内的血糖,只通过口服用药的方式来降低体内的血糖浓度;而2型糖尿病就是糖尿病的后期治疗,这时的患者就是既依赖于注射胰岛素,也要口服降糖类药物才能够稳定住体内的糖类浓度,这时的病人也是最危险的,极易出现许多种的并发症和死亡的现象[2]。
分析的对象是随机从2010年到2011年来我院治疗2型糖尿病的患者中选出120例,其中男性73例,女性27例,年龄在四十岁到七十岁之间,平均年龄为51.2岁。除此之外,患者的身高、体重、患病情况以及病程长短等方面的情况均没有较大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采用随机分组的方式,将这120例患者随机分为三个小组,分别是甲组、乙组以及丙组,对这三个小组采用不同剂型的二甲双胍进行治疗,分别是:甲组采用常规的二甲双胍口服片剂,餐后服用,每天三次,每次250毫克;乙组采用的是肠溶性的二甲双胍口服片剂,餐后服用,每天三次,每次250毫克;而丙组采用的则是缓释型的二甲双胍口服胶囊,早餐后服用,每天一次,每次250毫克[3]。并且在患者接受治疗之前排除了因其它原因导致的血糖升高的情况,确认为2型糖尿病。
经过一阶段的治疗后,对患者的恢复情况以及治疗过程中血糖的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将得到的数据进行整理,汇总成如表1-5:
表1 患者在接受治疗前血糖浓度情况对比表(±s)
表1 患者在接受治疗前血糖浓度情况对比表(±s)
小组名称 小组人数 血糖浓度(mmol/L)空腹 餐后两小时甲组40 11±2 16±1乙组 40 11±7 15±7丙组40 11±5 15±3
表2 三组患者的治疗效果对比表[n(%)]
表3 三组患者治疗的成本-效果对比表表
表4 三组患者对于血糖的敏感度对比表
表5 三组患者副作用对比表[n(%)]
由表1-5可以看出,治疗前,患者血糖的基本情况没有较大的差异,而经过一阶段的治疗之后,丙组患者的恢复程度明显要好于其它两组,但是丙组的成本也要高于两外两组,就综合情况来看,乙组的副作用比另外两个小组要低,其成本要小于甲组,疗效却比甲组要好[4]。
二甲双胍属于是双胍类的降糖药物,口服型,适用于2型糖尿病的辅助治疗,因为该种药物可以与胰岛素混合使用。二甲双胍可以有效的提高2型糖尿病患者对于血糖的耐受性,可以有效的降低空腹时与餐后体内血糖的浓度。其作用的机理与其它的口服类降糖药有着很大的区别,它是通过减少肝脏对于糖类的产生从而减少肠胃对于糖类的吸收,同时,它还可以刺激胰腺,使其分泌的胰岛素增多。最为重要的是,该种药物的副作用较为轻微,不会产生其它药物所能引起的低血糖情况[5]。
通过上文可以看出,不同剂型的二甲双胍对于2型糖尿病的治疗效果是不一样的,这就要相关的医护人员针对患者自身的不同情况为其选用不同种类的药物了。如果患者对于二甲双胍类药物比较敏感,容易出现副作用,那么就要为患者选用乙组的治疗方式,也就是肠溶性的二甲双胍口服片剂,它的副作用是最低的,避免患者出现不适反应;而如果患者经济比较富裕,且想要高效的治愈率的话,就要选择丙组的治疗方式,也就是缓释性的二甲双胍口服胶囊,这种治疗方式虽然成本是最高的,但是疗效却是最好的。而且,每一种不用的剂型在不同情况下的效果也是不一样的,为此,医疗人员对于相关药物的选择就不能单单只从一方面进行考虑,应该整体性的为患者制定一个适合于他自己的治疗方案来[6]。
综上所述,在治疗2型糖尿病时,选用二甲双胍进行辅助治疗对于患者的恢复是有着很大帮助的,同时,针对于不同情况应该选择不同的剂型进行治疗,以保证患者恢复的效率。
[1]王伟东.5种药物治疗2型糖尿病的成本-效果分析[J].使用医技杂志,2008,13(11):1864~1865
[2]卜一珊,曲莎,刘伟等.2型糖尿病不同口服药物治疗方案的经济学评价[J].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08(3):319~320
[3]郑玉英.3种治疗2型糖尿病药物的成本-效果分析[J].中国药房,2009,16(13):994~995
[4]朱才娟,陶霞,邓渝林等.4中口服降糖药治疗糖尿病的成本-效果分析[J].中国药房,2008,16(13):32~33
[5]刘玉秀,洪立基.新药临床研究设计与统计分析[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84~85
[6]关向东.门诊糖尿病患者口服降糖药物选择的经济学评价[J].广东药学院学报,2008,18(3):21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