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水勤
(武钢党校 党史党建部,湖北武汉 430081)
企业效能监察是国有企业在内部监督管理实践中创新的产物。20多年来,国有企业效能监察从无到有、由浅入深,经历了探索起步、初步推广、广泛开展、规范提高等发展阶段,取得了显著成效,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但是,当前国有企业效能监察也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如工作成效不稳定、发展不平衡、流于形式等。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持续发展和整体水平全面提升,既不能靠短期的突击部署,也不能依赖企业负责人一时的重视,满足于暂时的轰轰烈烈和偶然奇迹,而必须着眼长远,标本兼治,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符合企业实际的效能监察长效机制入手。
科学的、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是企业有序、有效实施效能监察的前提。国有企业效能监察涉及到企业党政工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必须以高效有力的领导组织体系作支撑,同时建立健全效能监察工作责任体系,充分动员和组织企业各方面的力量,才能顺利推行并取得实效。
《中央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明确提出: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人事管理权限或者企业产权关系,依据“统一要求、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效能监察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国有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监察机构、相关业务部门、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和监察人员等六个责任主体在效能监察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完善在企业党政领导下,由主要经营管理者负责、领导小组决策协调,监察机构组织协调实施和相关部门配合支持,以及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执行和监督检查人员操作、群众积极参与的的三级责任体系和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做到责任分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效能监察工作格局。
1.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负责本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其主要责任一是明确效能监察的分管领导,建立企业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在经营管理中的综合监督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二是按企业人事管理权限确定企业效能监察的范围和应当接受检查的经营管理者,批准效能监察立项、工作报告、监察建议和决定等重大事项,定期听取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情况汇报;三是建立健全企业监察机构,根据企业实际需要配置与监察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察人员,为本企业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2.企业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其主要职责是研究部署并指导和组织检查企业的效能监察工作,协调效能监察工作关系,处理与效能监察工作有关的重大事宜。企业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在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中起主导作用,处于核心地位。它既是这个责任体系建立的首要责任者,也是这个体系正常运行的监督者和执行者。一般来说,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由企业党政主要领导、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3.企业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本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其主要职责一是按照本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有关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经营管理实际,提出效能监察年度工作计划和效能监察立项意见,负责本企业的效能监察日常工作;二是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效能监察工作,与监事会、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综合监督力量;三是根据选定项目,建立相应的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实行效能监察项目负责制;四是受理对效能监察决定有异议的申请,并组织复审。五是开展调查研究,组织理论研讨、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等。
企业效能监察涉及面广、技术性强、任务繁重,仅靠纪检监察部门“单兵作战”是不够的。企业监察部门要强化在效能监察中的组织协调职责,找准自己的位置。既不能一包到底,无视有关职能部门的优势和职能作用,代替其履行职责、承担责任,直接参与其业务活动,把有关职能部门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当作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也不能不作为,放任自流、撒手不管,放弃监察机构应尽的职责,让有关职能部门把自身的管理项目作为效能监察项目,由业务部门自行实施。
4.企业相关部门的职责是在效能监察工作中参与配合、通报相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针对本部门的效能监察建议或决定,以及向同级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等。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相关部门要加深认识,不能视效能监察为监察部门单个部门的事,与己无关,而必须明确自身作为效能监察运行的责任主体之一应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主动积极配合,并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协助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5.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工作组)依据同级监察机构的授权,具体负责效能监察项目的实施,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成员负责效能监察项目的检查。效能监察项目工作组成员以效能监察人员为主,相关部门派人参与,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技术的人员参加。
6.监察人员的职责是按要求、程序监督检查,进行效能监察工作的实际操作。监察人员身处工作一线,责任重大,其承担的职责和所处位置要求其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与企业经营管理和效能监察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专业知识,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做好效能监察工作的本领。
7.企业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是推进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不竭的力量源泉。企业效能监察内容多、范围广,除直接参与效能监察项目的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外,在效能监察实施过程中,还需要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配合。企业有关部门应加强引导动员,通过教育和激励等方式手段,提高职工群众参与效能监察的意识和能力,激起职工群众参与效能监察的热情,促使其主动为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企业效能监察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各级人员对效能监察的了解认识和实践能力,而这离不开宣传教育的先导和基础性作用。健全企业效能监察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效能监察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工作氛围,有利于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和深化。
1.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增强针对性。首先,加强效能监察知识普及教育。借助企业内部各种媒体平台,系统宣贯效能监察的形势任务、目标、地位作用、形式方法、成果成效等,普及效能监察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效能监察的思想认识、参与意识和实践能力。使企业广大干部职工乐于参与效能监察,善于参与效能监察。
其次,把效能监察宣传教育纳入企业宣传教育和全员职业素质教育的整体规划之中,并且和企业管理知识、规章制度、企业文化、法律法规、反腐倡廉等各类宣传教育内容结合起来,互相充实,互相促进,增强整体效果。
最后,要因人、因事施教。对企业干部职工进行效能监察宣传教育,在内容上既要注意广泛性、系统性,又要讲究层次性、针对性,尽量满足受教者的不同需求,才能获得满意效果。如对领导干部着重进行效能监察理论教育,使其思想上、行动上重视效能监察、有效领导效能监察;对监察人员突出抓好职责、专业技能教育,促进其从业素质不断提高;对相关业务部门强化其协作配合意识和如何利用业务技能优势积极参与效能监察的教育;对全体干部职工则要进行全面的普遍的效能监察基本知识和重大成果教育。而对部分干部职工中存在的效能监察可有可无、效能监察是领导和监察部门的事等认识误区,或者在开展效能监察过程中应付差事、一无所知、无所作为等倾向性问题,应有的放矢,及时跟进相关知识技能教育,如向他们讲清开展效能监察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效能监察的基本程序、方式方法等,定点定向解决问题。
2.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手段,增强实效性。一是利用改进常规手段方式,进行必要的大面积直接灌输。如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效能监察工作的各种文件、材料,通过专门会议、纪检监察网页、内部简报、报纸、广播、电视、板报、专题培训辅导等形式,进行舆论宣传引导。尤其要继续开展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典型示范宣传教育,及时总结宣传创造性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提高的局面。
二是根据企业内外环境条件变化和效能监察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企业实际,不断更新形式、变化手段。如理论研讨、经验交流、成果展示、“传、帮、带”式的现场培训、网络论坛,以及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化娱乐活动等。通过增强效能监察宣传教育形式手段的多样性、灵活性、生动性、互动性,进一步拓展企业效能监察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层次。
国有企业效能监察是一项具有开拓性和探索性的工作。在当前国有企业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提出思路对策。同时在企业干部群众中对效能监察还存在一些疑惑,需要用科学的理论去回答。加强企业效能监察理论研究和创新,进一步探索和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效能监察的特点与规律,才能使效能监察不断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发展的需要,在理论和实践方面迈上新的台阶。
1.加强对效能监察理论研究的组织领导。一是企业党政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效能监察理论研究,切实加强对理论研究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领导要经常关心过问理论和政策研究工作,定期分析企业纪检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制定理论和政策研究规划。对于一些重要急迫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要亲自组织研究,拿出对策。二是大力倡导鼓励干部群众勤于调查研究和思考,勇于探索,形成效能监察理论研究的浓厚氛围和良好风气。三是重视企业效能监察研究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和扶持中青年理论工作者,保障研究经费的投入,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2.形成理论与实践相互促进的良性运行机制。一是加快企业效能监察理论体系的构建。在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监察监督的论述,以及中外效能监察理论和实践,尤其是及时总结提炼当前企业效能监察的新鲜经验基础上,产生一批有价值、有分量的理论研究成果,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企业效能监察理论体系。二是要注重理论研究成果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和推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并在实践中进一步丰富理论,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促进效能监察理论研究和实践的良性互动,不断取得效能监察工作新成果。
3.密切关注难点、热点问题,实现理论突破。既要注重效能监察基础理论研究,着眼于破解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如企业效能监察特点、功能、方式方法、长效机制等等,又要重视效能监察理论与实践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大胆创新,勇于攻关。如着力研究当前企业效能监察如何适应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变革,怎样有效实施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和企业境外派驻机构及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中的效能监察等问题。以此提出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发展思路和规划措施,把握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发展方向。
充分调动企业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效能监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需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形成激发企业全员参与效能监察的内外动力。
1.建立科学严谨的效能监察考核评价制度。一是注意考核评价体系的科学性。企业效能监察考评部门应当参照《中央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和企业内部效能监察工作规定等,制定针对效能监察工作责任体系中各个责任主体的考核评价机制,根据不同部门、岗位、层次、人员的职责和不同项目,确定相应的具体要求,提出标准合理、定位准确的考核指标、任务,并分解到岗位,形成一套客观、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效能监察考评指标体系。
二是注意考评实际操作的规范性。考评机构和人员要严格按制度执行,紧扣考核评价指标,综合各项考评数据、评价,做出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评价。考评时应把主管部门检查,群众评议、测评相结合,把效能监察活动与效能监察成效相结合,对收集的数据、资料认真检查、整理,并进行核实确认,确保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切忌以偏概全,以点代面,草率作断。在实际工作中,可以把效能监察工作的考评与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生产经营等工作的考评协调进行,以体现效能监察的权威性和与企业中心工作相融合的原则。
2.严格落实奖惩。一是加大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力度。将考评结果与岗位责任制考核、评先创优等挂钩。引导督促企业干部职工自觉参与效能监察工作,扎扎实实地完成目标任务,避免走过场,搞形式。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奖惩分明。关键是要制定具体的问责办法,对失责行为的具体表现、责任追究的程序、处理办法、审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该问责的,严格按制度处罚,决不放纵袒护,姑息迁就;对效能建设落实好、成效大的,要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以增强干部职工参与效能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激励方式注意针对性、多样化。根据各种激励对象,恰当选择、综合运用不同的激励形式,如荣誉激励、物质激励、典型激励、目标激励、竞争激励等等,把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全方位激起不同对象的持久动力。
企业效能监察机构及其人员是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职责的主要承担者及中坚力量。开展效能监察首先要健全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并把效能监察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企业人才战略规划,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效能监察人才队伍,为深化企业效能监察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1.健全机构。在国有企业国际化、规模化迅速发展的过程中,重组、改制、兼并、联合等重大改革动作频繁,导致企业地域分散、规模庞大、结构层次复杂,业务领域广泛。企业效能监察也因之任务越来越重、内容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同时加大了企业效能监察组织体系高效协调运转的难度。因此,在企业机构改革变动时,必须慎重对待效能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问题。要按照“精干、高效、有利于工作与企业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健全效能监察机构,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为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2.充实力量。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决定了其选人用人至为关键。一要逐步建立健全企业效能监察专职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和选用标准,通过招聘和竞争上岗等方式,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专业知识精、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效能监察岗位上来。二要选拔企业各层面的优秀职工代表、优秀党员进入效能监察队伍中,形成覆盖全企业的效能监察工作网络,以便及时准确地反馈信息,全面掌握情况,全方位推动效能监察工作。
3.加强培训。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要求监察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因此,企业要下大力气,多渠道、多方式加强对监察人员的培训和培养,使其既了解政治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又能熟练掌握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生产经营、财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成为真正懂监察、会监察的效能监察工作行家里手。
4.稳定队伍。企业有关部门应始终关心、关注效能监察工作人员的成长进步,在政治、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给予其大力支持和帮助。如落实其应有待遇,维护其正当权益,进行必要的激励,以增强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人员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激发他们爱岗敬业、努力工作的热情和不断提升自身素质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