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吉水县农业局
农民合作社是农村体制机制创新的有效载体,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制度保障,吉安市吉水县因地制宜、强化措施、突出特色、典型示范,农民合作社快速、规范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共注册农民合作社240家,其中部级示范社2家、省级示范社8家、市级优秀合作社13家。
1.强化领导。县委、县政府坚持从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城乡统筹的大局出发,把发展壮大合作社作为全县农业农村的主抓手,成立了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促进合作社发展的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合作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合作社发展中的具体问题。
2.强化考核。为促进合作社发展,吉水县健全考核制度,把对发展农民合作社的考核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首先,加强对乡镇的考核力度。自2007年起,县委、县政府把合作社发展作为乡镇年度考核“一票否决”项。 其次,加强对县直部门的考核力度。建立了包抓制度,每年筛选30个发展基础好、潜力大的合作社与县直单位对接,开展一对一的帮扶,并将帮扶包抓工作纳入县直单位的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第三,开展绩效评比活动。每年组织产业办、农业局、财政局等单位,对各乡镇合作社新增数量进行年度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奖励和量化单位工作完成情况的依据。
3.强化培训。做到“外学”和“内培”并重。一方面,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农经站长和合作社理事长赴外地学习。另一方面,开展县内培训。首先,依托阳光工程项目搞好培训。每年聘请专家、教授对全县合作社辅导员、理事长进行培训。其次,发挥合作社辅导员作用搞好培训。通过辅导员对合作社管理人员开展合作理念、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信息服务等知识培训。第三,发挥部门专业优势搞好培训。县农业局每年都要抽调业务骨干下乡进村开展技术培训。目前,全县拥有65名骨干业务辅导员,560个经营管理人员。第四,采取现场观摩搞好培训。每年在召开全县农村工作会期间,由县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参会人员参加各乡镇示范合作社的现场流动会,相互交流、总结经验、共同推进。
1.大力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各乡镇每年选择1—2个有特色、发展潜力大的合作社作为典型示范样板,县农业局每年对10个示范社进行重点培育,每个示范社安排一名合作社辅导员进行跟踪指导和服务,帮助合作社完善章程和运行机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在全县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标杆和样板,以典型示范推动合作社发展。
2.推行委托代理。针对合作社财务不健全的实际,自2008年起,吉水县选择乌江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对象,推行合作社财务由乡镇农经站代管,健全制度、规范账簿、分配盈余。目前全县有92家合作社财务委托乡镇农经站代理记账,社员反映良好。
为了促进合作社快速发展,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从注册登记、税收优惠、信贷服务、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合作社大力支持。一是“补”。县财政从2009年起,每年预算15万元专项资金,对运作规范、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经考核合格的县级优秀合作社给予4000或6000元的资金补助。二是“奖”。县政府出台了《农业产业化奖补办法》,对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示范点的合作社,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激励合作社提升档次。三是“扶”。从2010年起,吉水县积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将项目和资金优先向合作社倾斜,三年来共整合项目资金580万元,支持乌江蔬菜、螺田生姜大蒜、八都养鸭、水南腐竹和辉翔果业等合作社建立冷藏保鲜库和改善基础设施建设。
农产品创品牌是一个系统工程,吉水县在发展合作社过程中注重品牌创建。一是鼓励合作社围绕本地优势和特色产品进行商标申请。二是把品牌建设作为申报省、市、县各级示范社的必要条件,提高了合作社注册商标的积极性。目前吉水县合作社注册了“绿景祥”蔬菜、“八都板鸭”、“水南腐竹”、“螺田”生姜大蒜、“庐陵府”山茶油等18个商标,改变了我县农产品无品牌、无商标,市场竞争力弱的局面。乌江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凭借良好的品牌信誉,与国光公司建立了农超对接关系,2012年合作社共销售蔬菜480万斤,带动全县蔬菜种植面积达11.6万亩。
近年来,吉水县在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方面,虽然做了一些探索,但还不够深入,合作社普遍存在着规模不大、带动能力还较弱、融资困难等问题。吉水县,借鉴先进地区经验,进一步营造环境,强化扶持,不断提升发展水平,为推进城乡统筹、促进农民增收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