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编辑部
当前,我省正处在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转变的关键时期,呈现出不少阶段性特征,“三高”(高成本、高投入、高风险)、“三化”(农户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务农劳力老龄化)、“五加”(农村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城乡发展加速融合、农产品需求总量刚性增长和结构升级与有效供给的矛盾加剧、人多地少水缺等资源约束加剧、农业对外依存度加强)是其突出表现。解决这些问题,仅靠某项先进技术、某种先进设备是于事无济的,迫切需要以全球的眼光,在全国的格局中,对江西“三农”进行顶层设计;迫切需要从江西农业农村实际出发,全面地、迅速地、毫不犹豫地掀起一场风云激荡、波澜壮阔的农村改革,以彻底地创新江西农业农村生产关系,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全省农业农村生产力打开空间、拓展渠道、拆除藩篱、扫清障碍,达到增强发展动力、激发发展活力的目的。
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提出要继续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抓规模、抓特色、抓加工、抓组织、抓服务,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总体要求。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应势而为,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若干意见》,率先在全国提出行动纲领和政策举措,不仅为确保我省与全国同步实现农业现代化发挥全局性、战略性、方向性作用,也将在全国起到先导和示范作用。《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突破口,加大三大领域的创新力度,强力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
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现代农业的经营制度。我省目前还是传统农业占据主要地位,经营主体绝大多数还是农民家庭,以合作社为主体的各种经济组织才刚刚兴起,发展提升还有一个很长的过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空心化、劳力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解决“谁来种田”的问题已经十分迫切地摆在了我们面前。要以更大的改革勇气,更强的时代责任感、更高的工作紧迫感,努力促进包括职业农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农场、联户经营、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在内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大发展、大提升,使其成为新形势下“种田”的基本力量和有生力量。
积极创新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夯实现代农业的经营基础。土地制度的变革是农业现代化的前提。土地制度直接影响到农村人口的经济福利以及国家政治上的团结和稳定。尤其重要的是,土地制度对农业劳动生产率有重大影响。因此,改革土地制度,解除制度因素对农业的束缚也就成为发展农业的前提条件。要通过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积极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通过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夯实土地流转基础,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农业的服务体系。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制度保障。虽然通过培育大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有效解决“谁来种田”的问题,但现代农业是个高风险的产业,而且对外依存度日益加强,单个经营主体既难以承受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突发事件风险冲击,也难以承受现代物质装备和最新科技应用的高成本分摊。因此要通过大力发展各个行业、各个环节的专业化服务,才能有效分散风险和分摊成本,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