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的互构性发展

2013-08-15 00:47徐选国阮海燕
天府新论 2013年1期
关键词:社会福利普惠福利

徐选国 阮海燕

国内最早提出互构论思想的是北京大学邱泽奇教授,他在研究技术与组织关系时提出“互构性”一词,意指“信息技术携带的组织结构既有来自技术的刚性结构,也有来自组织的弹性结构;同样,组织对技术的使用所形成的结构既有组织的刚性结构,也有来自技术的弹性结构”〔1〕。本文借助这一理论内涵,指出互构性理论是研究两个主体之间的同源、同构、共生和共变的关系理论。其中,同源是指两个主体的起源、发展与成熟过程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条件或背景的情形。同构是指两个主体之间相互建塑和形构的关系,是对二者互动过程中体现出的关系的本质刻画。〔2〕国内学者郑杭生等人在互构性思想基础上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学理论,即社会互构论,着力理解和阐释多元社会行动主体间的相互型塑、同构共生关系,它体现了现时代社会现象及过程中蕴涵的根本性和实质性的关系机制。〔3〕共生最初是生物学科中的基本概念,最早在1879年由德国生物学家德贝里 (Anton de Bary)提出。在社会学领域中,美国芝加哥学派借用生态学创立了人文区位学,认为社区是一个共生系统,各组成部分既相互依赖又相互竞争;国内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写到了“共生与契洽”一节,分析人类中可以有两种人和人的关系。〔4〕本研究中,共生是指两个主体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协作、缺一不可的共存关系。关于共变,美国学者布赖特 (J·B·Pride)曾在他的《社会语言学》中提出“语言和社会的共变”理论时指出:当社会生活发生渐变和激变时,作为社会现象的语言毫不含糊地随着社会生活进展的步伐而发生变化。〔5〕可见,共变是指两个主体之间互相影响、互相作用、互相制约、互相变化的关系状态。

综上关于互构性理论中包含的同源、同构、共生与共变思想,本文认为,互构性理论用于解读我国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具有理论可行性和现实有效性。

一、核心概念界定

(一)社会福利

简单回顾和厘定社会福利的概念,对于进一步把握适度普惠社会福利的内涵具有重要作用。关于社会福利的概念,不同学者有不同的界定,综合国内外学者的观点,一般可以将社会福利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概念界定。狭义社会福利的代表性观点,如《新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的表述,其又称福利服务,对象是“弱势群体”,目的是疗救社会病态。尚晓援指出,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为帮助特殊的社会群体,疗救社会病态而提供的社会服务,它与“社会保障”的制度安排同为促进人类幸福的制度措施,只是针对不同的社会问题。〔6〕多吉才让指出,社会福利仅指“民政部门代表国家提供的针对弱势老人、残疾人、孤儿和优抚对象的收入和服务保障”〔7〕。在我国,狭义的社会福利主要是指民政部主管的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和弱势儿童福利三大部分。

广义社会福利的代表性观点,如美国学者米奇利提出,社会福利是“当社会问题得到控制时,当人类需要得到满足时,当社会机会最大化时,人类正常存在的一种情况或状态”〔8〕。美国的《社会工作词典》指出,社会福利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指一种国家的项目、待遇和服务制度,它帮助人们满足社会的、经济的、教育的和医疗的需要,这些需要对维持一个社会来说是最基本的。另一方面,指一个社会共同体的集体的幸福和正常的存在状态。”〔9〕美国学者威廉姆·H·怀特科等认为:“社会福利的目的就是帮助人们在其社会环境中更有效地发挥作用,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满足人们的基本生存需要;二是满足人们必需的心理的、精神的社会交往需要。”〔10〕国内学者张建明指出:“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而采取的措施及服务,包括社会救济、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等子系统”〔11〕。尚晓援认为,广义的“社会福利”制度指国家和社会为实现“社会福利”状态所做的各种制度安排,包括增进收入安全的“社会保障”的制度安排。〔12〕

综上国内外观点,关于社会福利的广义与狭义之分,学界似乎已经形成看待不同社会福利性质、内涵和特征的传统。但是长期以来,国外多倾向于从广义的角度坚持大福利思想,实施社会福利;而国内主要从狭义福利入手,向特殊人群提供必要的福利服务,侧重于小福利。可喜的是,近年来国内学界一直呼吁坚持广义社会福利内涵,尽可能与国际社会福利的内涵与外延传统一致,如景天魁等人提出中国社会福利由“小福利”迈向“大福利”的思路〔13〕。同时,自2007年以来,我国政府首倡从以狭义福利为主导特征的“补缺型”福利逐渐向以广义福利为主导的“适度普惠”社会福利转变的重大战略决策;学术界在这一政府方针指导下,对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福利制度,即适度普惠社会福利,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和探索,并取得一些积极成果。

(二)适度普惠社会福利

目前,国内学界对中国是否应该坚持适度普惠社会福利模式的看法尚未完全达成一致,但就适度普惠社会福利的内涵及相关内容的阐释方面,学界的看法则具有较多共性。如景天魁根据底线公平理论,提出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不同于福利国家模式,它不以追求福利最大化为目标,而以经济发展与社会福利的均衡为目标,它是一个福利水平适当、机制灵活、责任共担、切实可行、持续性强的福利模式,它既不同于普惠型,又不同于补救型,而是尽可能吸收它们的优点,并适合中国国情的福利模式。〔14〕王思斌认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是由政府和社会基于本国 (或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状况,向全体国民 (居民)提供的、涵盖其基本生活主要方面的社会福利。〔15〕吴世民进一步指出,适度普惠社会福利应是涵盖居民基本生活主要方面的社会福利,包括失业保险、贫困救助、医疗保险、住房保险及老人、残障服务等,与资本主义福利国家提出的大福利概念相似。〔16〕彭华民指出,适度普惠是一种以普惠性福利为主、选择性福利为辅的新型组合式普惠型社会福利,国家是社会福利提供责任的主要承担者,其他多元部门也担负着社会福利提供的次要责任,政府、市场、家庭、社区连接成为层次有别、功能互补、相互支持、互为补充的满足社会成员福利需要、体现中国传统文化价值与现代福利观念的社会福利体系。〔17〕戴建兵等人指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是从传统的补缺型社会福利向全民普惠型社会福利转变的中间形态,它与特定的社会发展进程相联系。其中,“普惠”是要建立一种全体国民均能享受的福利模式,“适度”是指我国社会福利的建设具有阶段性。〔18〕

综上不同学者们的观点,可以发现,学界在阐述适度普惠社会福利时,内在地建构了适度普惠社会福利所具有的一些根本性特征,包括公民社会权利观、社会公平与公正、需求导向、福利主体多元化等。本文认为,选择适度普惠,必须把握“适度”和“普惠”两个要点,这对我国未来社会福利制度建设与完善意义重大。

(三)社会工作

对社会工作的界定,毋庸赘言,是指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助人服务活动。〔19〕这一定义主要揭示了社会工作的助人本质,指出了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方法、一种专业学科的内涵范畴。从国际视野来看,社会工作不仅是一种“助人自助”的科学门类,也是现代社会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科学方法与社会制度,更是现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和组成部分。〔20〕社会工作具有“以人为本”的柔性特质、体现“助人自助”的专业宗旨、彰显“人在情境中”的独特视角,以及具有提供社会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等重要功能。研究和分析社会工作与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之间的互构性特征与发展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创新意义。

二、国内外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的关系概览

(一)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关系的国际惯例与经验

纵观西方国家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之间关系,可以发现,二者之间已经形成了具有国际借鉴意义的惯例,总结起来为以下方面:

1.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的同源性。回顾西方社会福利和社会工作的发展历史,可以发现,西方国家的社会工作发展史就是一部社会福利发展史。西方社会福利制度的历史演变中包括几个重要环节,如英国伊丽莎白济贫法、德国汉堡制和爱尔伯福制、慈善组织会社和睦邻组织运动,以及欧美国家社会安全制度的普遍建立等,都体现了人类源远流长的社会福利思想,体现了深刻的利他主义精神,反映了对社会平等和正义的终极价值追求。〔21〕正是得益于社会福利制度,在社会福利实践中逐步确立了社会工作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制度角色与专业地位。

2.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的同构性。纵观社会工作发展历史,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之间逐渐形成服务与处境、形式与内容、手段与目的、制度与方法的内在同构关系。正是这种内在同构关系,使得社会工作与社会福利成为西方现代社会结构和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西方现代社会发展进程不可或缺的社会机制。尽管社会工作随着社会的变迁与演化而不断发展,并且在内涵和领域上不断丰富,但是,归根结底,社会工作需要以社会福利为基础,以社会服务机构为工作场域,从而形成社会工作与社会福利的多元关系。〔22〕

3.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的共变性。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除了具有同源性、同构性外,二者在新的历史形势下还具有共变性。首先,社会福利体制转变,为社会工作有效介入创造了更多契机。其次,社会福利社区化,成为社会工作介入社会福利的重要平台。西方福利国家危机后,以社区福利为核心的福利模式,为社会工作发挥立足社区、服务社会的功能提供了重要平台。最后,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成为培养社会福利人才的重要路径。多层次、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模式,为社会福利与服务提供了人才资源,亦反过来促进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

4.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的共生性。从一般的原则上讲,社会福利是构成社会工作服务的主要内容,社会工作所提供的服务即是社会福利服务,因此,缺少社会福利,便不能称为社会工作。另外,有欧美学者指出,社会福利是一个包括社会工作、公共福利和其他社会项目服务的大概念,社会工作实践只是社会福利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23〕社会福利服务的传递,需要坚持专业社会工作价值理念,借助专业手段,才能有效实施。正是这种共生关系,不断推动和促进西方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之间的和谐互动关系,实现彼此在维护西方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进程方面的互构性目标与功能。

(二)我国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关系刍议

由于社会发展状况的不同,以及社会福利制度尚不健全,我国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之间的关系存在着断裂、失调和嵌入的特点。

1.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之间存在断裂性。在我国,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之间从一开始就没有形成同构互补的关系。社会工作最开始作为应用社会学的一部分被取缔,即使改革开放后社会工作学科得到恢复,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以计划经济为主要特征的政治经济体制的影响,使得社会工作在恢复后一直以“行政性、非专业化”为主要特征。〔24〕目前,我国社会工作仍然具有行政性、半专业化和专业化混合的性质。与此相应,我国传统意义上的社会福利形成两极:一极是指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统分的国家福利,享受这种福利的群体本身就是收入丰厚、地位较高的群体;另一极是指长期以来形成的,以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儿童为主要救助对象的补缺型社会福利。可见,在中国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发展历史进程中,二者从一开始就存在着断裂性特征。

2.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之间存在失调性。整体上,我国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之间发展的同步性特征并不突出,二者之间缺乏整合。首先,在国家话语体系中,社会福利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部分,重点是由民政部门负责实施的特殊人群福利救助服务,这种福利服务从政策实施、服务管理,到服务传送等环节,带有明显的行政性和刚性特征,专业性和柔性特征不足。其次,无论是政府层面,还是学界,在看待和推进社会工作发展时,缺乏与社会福利整合的视角,缺乏以社会福利为基点,借助专业社会工作,以此有效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明显意识。这就导致在研究和开展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时,缺乏对国际化与本土化、一般原则与文化敏感、全局与地域等之间的整合,缺乏将我国社会福利和社会工作发展发展进行整合性思考的实践。

3.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之间存在嵌入关系。和谐社会建设目标不断催生我国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和制度化进程,从而呈现出一种由我国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工作专业弱自主嵌入状态向“政府—专业”合作下的深度嵌入状态转变。〔25〕与此同时,随着科学发展观理念不断深化、政府职能不断转移、社会组织力量不断发展,我国社会福利制度也随之发生变迁,因而,探索和建立与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要素相一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福利制度体系,已成为政府和学界共同关心和关注的重大议题。这表明,当前我国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都内在地嵌入当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格局,内在地嵌入中国的政治、文化格局,这种“政府—专业—社会”之间的深度嵌入关系,有助于实现社会工作与社会福利之间的协调发展目标。

三、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的互构性发展

自2007年以来,民政部做出中国将推进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的重大决策。〔26〕目前,我国总体上已经确定将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作为我国社会福利的主导制度,并且初步形成适度普惠社会福利的基本理论体系和基本架构。因此,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轨过程中,如何促进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之间的互构性发展,实现二者的协调发展与良性互动,就成为政府和学界不可逾越的重要课题。

借鉴国际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之间具有的同源、同构共生和共变等互构性机制,本文结合我国实际,从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之间在目标、理念、功能、机制等方面,揭示二者之间的互构性特征,并探索和建构二者的互构性发展路径。

(一)目标互构

对于适度普惠性社会福利的目标,江治强指出,适度普惠社会福利模式的主要目标在于,以不断改善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弥合社会断裂、促进社会和谐为旨归,走政府主导、多元合作、层次化、法制化、标准化的社会福利发展道路。〔27〕成海军构建了包括“四个转向”的适度普惠社会福利目标体系,即由面向特殊群体的生活保障逐步转向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由救济为主逐步转向公益性社会福利服务;由为经济发展服务逐步转向促进社会公平;由福利援助逐步走向福利保障的制度化轨道。〔28〕对于社会工作的目标,向德平指出,现代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目标就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解决社会问题、创新管理体制、完善社会服务、促进人与社会的发展。〔29〕李鹏等人论述了社会工作有利于实现社会管理目标,包括实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秩序、预防社会风险、提高社会福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目标。〔30〕可以发现,适度普惠社会福利的根本目标在于提升社会成员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程;其具体目标是通过社会福利政策设计、通过一定的渠道将社会福利传递到有需要的人群,乃至全体人群,从而提升全体人民的生活质量,推动社会发展。而社会工作的根本目标是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正;具体目标则是在一定的专业价值观指导下,通过特定的专业手法和技能,将社会服务传递到有需要的人群中,以实现社会需求。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因此,从根本上看,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在目标上具有内在一致性,都以实现社会和谐为旨归。

在当前和谐社会建设战略目标背景下,在国家未来整体发展战略上,保障和改善民生已经成为其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其中,社会福利和社会工作的战略地位和目标定位,是实现和谐社会这一战略目标的根本前提。确立适度普惠社会福利的战略地位,需要将其全面纳入和谐社会发展之中,逐渐使其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有效系统。同时,确立社会工作的战略地位,也需要将其纳入国家整体发展框架之中,逐渐使其成为完善现有政治、经济制度的有机社会制度构成体系。

(二)理念互构

适度普惠社会福利是中国特色的社会福利模式,在学界与政府不断互动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和丰富了适度普惠社会福利的价值理念,纵观学界的不同观点,适度普惠社会福利具有如下价值理念体系:首先,公民权利观。公民权利是西方社会福利的核心,把“公民权利”作为核心,通过社会政策和社会服务,使社会成员都能真正享有。但这并不等于说公民权利是西方的专利。事实上,在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目标设想中,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首先是公民权利的满足。资本主义国家可以大谈公民权利,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政治发展目标的社会主义中国,更应该重视公民权利。但是,我国以往的改革对公民权利重视不够,既有理论上的忽视,更有实践中的偏颇。〔31〕因此,在新时期社会福利制度中注入公民权利观念,尤其是公民社会权利观念,是真正建立与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度普惠社会福利模式的根本前提和要求。根据马歇尔的公民权利三要素,即民事权、政治权和社会权,社会福利权利是构成社会权利的最重要部分。适度普惠社会福利的根本宗旨,应是实现人民大众的基本社会权利。其次,社会公正与公平。景天魁在研究社会福利制度时提出“作为公正的发展”的思想,并指出,公正是社会发展的核心价值;公正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公正是社会发展的最佳状态。〔32〕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重要举措,适度普惠社会福利的发展应该坚持“作为公正的发展”的思路与策略,即坚持适度普惠社会福利朝向社会公正的发展理念。由于受“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取向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长期以来社会福利改革呈现“相对推崇效率、公平倡导不足”的特征。在改革开放一段时间以来,社会福利缺位,或者说社会福利公平性缺失,在新时期则需要注重社会福利的公平性特征,要将公平理念视为适度普惠社会福利发展的基础。再次,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提出科学发展观思想,坚持以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并强调科学发展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完善提高社会水平。〔33〕这种强调以人为本和和谐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应该成为新时期我国适度普惠社会福利的指导思想和价值理念。最后,多元责任与义务观。王思斌在构建适度普惠社会福利时,提出政府、企业、家庭(个人)及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责任并行的福利责任与义务观。〔34〕这表明,在多元主体责任与义务观指导下,建构科学的适度普惠社会福利,是未来中国建设发展的重要任务。

范燕宁等学者提出了社会工作的宏观、中观和微观价值理念,并认为社会工作的宏观价值理念是最根本的价值理念,也是整个社会工作专业得以确立的基础。首先,关于人的基本价值理念。主要有:尊重原则、潜能原则和需求原则。其次,关于社会的基本价值理念。主要有:社会秩序原则、社会正义原则、效益原则和社会变革原则。第三,关于人与社会关系的基本价值理念。主要有:依赖原则、终身原则和发展原则。第四,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伦理的基本价值理念。主要有:个别化原则、接纳原则、民主自决原则、职业道德原则、继续教育原则。〔35〕从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来看,尽管表述不尽相同,但是本质上,二者在价值理念上具有一致性。社会工作以人为本的助人宗旨与适度普惠社会福利的科学发展观具有互构性;社会工作关于社会的基本价值理念与适度普惠社会福利的社会公平与作为公正的发展观相契合;社会工作关于人的基本价值理念与适度普惠社会福利关于公民社会权利观一致;社会工作关于专业伦理的基本价值理念与适度普惠社会福利的多元责任与义务观相补充。正是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之间的这种互构性价值理念,共同形成和体现了和谐社会理念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特征。

(三)功能互构

蓝云曦等人分析了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对我国社会和谐发展的促进作用,指出促进社会稳定、缓和社会矛盾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其最重要的功能。〔36〕当然,作为一种社会福利制度或模式,适度普惠社会福利具有普遍意义上的社会福利所具有的诸多功能,如完善现有制度与体制的功能,转移政府权力与促进公民社会权利的功能,提升生活质量和促进社会公正发展的功能等。当前,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特别强调,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并提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37〕向德平在建构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的社会工作目标体系之后,进一步提出社会工作的多元功能体系,即社会工作具有协调功能、变革功能、治疗功能、预防功能、服务功能和发展功能。〔38〕徐永祥指出,社会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体制建构功能和服务建构功能;〔39〕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社会工作是现代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是促进民间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以及整个社会组织化程度提升的必然要求。〔40〕文军的观点与此类似,他指出,社会工作将成为未来中国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一支重要变革力量,其不仅直接关系到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41〕另外,不少学者还特别指出了社会工作的资源整合功能。

可见,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在功能上具有互构性,如果说适度普惠社会福利是社会服务来源的话,那么,社会工作就是实现这种社会服务的有效手段;同时,社会工作通过传递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实现人民福祉和社会和谐,体现社会福利的宗旨;另外,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共同发挥着稳定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功能,这些功能的有效实现,成为实现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根本保障。因此,科学把握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之间的功能互构关系,是继续推进我国社会福利体制改革、完善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重要议题。

(四)机制互构

建立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这里既需要对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因素进行综合的考虑,也需要对社会福利资源、福利需求进行综合考虑,并建立完善的机制。王思斌构建了我国适度普惠社会福利模式的运行机制,即政府责任优先、需求导向的制度建构、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家庭福利责任的保护与激活、社会福利机构的培育与发展。〔42〕这种运行机制形成了以需求为导向、政府为主导角色以及企业、家庭及社会等多种力量为一体的多元格局。林闽钢指出,我国适度普惠社会福利应该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并且在框架上要以社区服务为基础、以社会化福利为主体、以职业福利为补充,逐渐形成均衡的国家、社会和个人多元分担机制。〔43〕吴亦明对香港社会工作运行机制经验研究时,指出其对我国大陆社会工作运行机制的启示:首先,政府的主导作用和财政支持,是建立专业化社会工作体制的前提和基础。其次,建立专业化的现代社会服务体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社会结构转型的客观要求。最后,大力培育和发展非政府的专业社会工作机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现代社会服务体系和调节机制的重要途径。〔44〕2011年,中组部等十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政府推动,坚持社会参与,坚持突出重点,坚持立足基层,坚持中国特色。

可见,我国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运行机制具有互构性,二者都要求遵循“党的领导,政府主导,企业、社会、民众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也即在当前中国政治经济体制下,加快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具有正确的方向和政治基础;必须坚持政府的主导,确保社会工作和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具有源头活水和制度保障;必须坚持市场、社会、公众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确保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发展的多元网络支持体系。这种机制与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动的政府职能转移和社会管理创新格局具有高度的内在关联,因此,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目标、加快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程的重要内容和手段,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发展应该而且必须遵循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运行机制。

四、结语

当前,我国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处于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有学者提出我国迈向“适度普惠”时代,是中国社会福利政策的理想抉择。〔45〕可以说,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是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一体两面,缺一不可。但是长期以来,在社会建设和发展的架构中,并未达成对于二者的同等关注,存在着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发展之间的脱节和失调的情况,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福利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基于国际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之间的互构性关系逻辑和惯例,立足我国当前社会福利战略模式选择状况以及内在优势,建构我国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在目标、理念、功能和机制等方面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与和谐共生的格局,对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工作介入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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